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725|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爱情阴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7-13 21: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爱情阴谋



文/飘逸枫




    灵姐告诉我,男人都喜欢妖精一样的女人,说我好象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女子,男人绝不会喜欢的。

     像她,学会了用喉咙发音,嗲声嗲气向男人撒骄,加上曼妙的身材和一张妩媚的脸,很多男人都被她迷得神晕颠倒。
   
     可她又说她对每一个男人都不会有真心。

     那时,我已毕业了,在北京朝阳区租了一套一室一厅。

     灵姐是与我同租一层楼的隔壁邻居。

     她已过了三十岁,不过我从没有看到过她老公,也没有看到过她有男友。

     我由于在大学里读的日语专业,毕业后在北京一家日本人公司工作,而灵姐由于只有中专文凭,加上专业又不太好,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工资低了她又不去。

     但她总是有钱,有时她还出钱带我去美容,我也不知她那些钱是怎么来的。

     我开玩笑问她,你不上班,怎么有大把的钱花,她总是笑而不答,要不就说她有赚钱的绝招。




    我在大学里谈了一个男友名叫王一枫,毕业之后,准备结婚的。

    可是一枫说,我的事业还没起步,等我三年,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娶你做我美丽新娘。然后去了美国。

    三年后,一枫回国,我没有成为他的新娘,他娶了一位留着粟色卷发,穿着妖娆性感,打扮非常前卫的女孩。

    我失恋了。

    灵姐来安慰我时,再一次对我说男人喜欢妖精一样的女人。

    第二天,我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形象,从此不再穿牛仔裤,不再穿把身体每个部分盖得严严实实的长袖衫衣,也再不理短发。

    买回一件件妖艳性感的衣服,不是超短的迷女裙,就是低胸的V型的T恤或隐若隐现的网纹衫,甚至连纹胸也改成了性感的红色或黑色的,头发也染成了黄色。

    我这一打扮还真吸引了很多的男人贪婪的眼光,其中包括李尔。

    不过自我认识了李尔之后,灵姐就搬走了,她说回老家了。




    李尔是一位快四十的中年男人,比我大了足足十四岁。

    李尔是我在酒吧里认识的。

    那天我虽然穿得那么妖艳,引来不少男人的眼光,但我还是忘不了王一枫。

    我拼命地喝酒来麻醉自己的大脑。

    酒吧里有很多不三不四的男人向我露出淫笑,还有几个长头发竟用手来抚摸我的脸。

    我站了起来,把他们的手拂开,并骂道,神经病!又扑通一声,趴在桌上不动了。

    当我醒来就看见一张比较苍老的脸,这张脸就是李尔。

    我爬起来一看,好气派的装饰、好豪华的家具、很有情调的主人。

    我问他,这是在哪里?我为什么会到这里?

    李尔说,这是他家里,并告诉我昨晚我在酒吧里喝醉了,有人非礼我,是他救了我回来。并告诉了我他叫李尔。

    我不相信他说的话,因为王一枫太使我伤心了,所以我不相信天下会有这么好的的男人。

    等李尔转身去给我拿早餐时,我偷偷地翻开自己内裤,看有没有男人的脏东西,发现没有,这才放心。

    我毫不客气地吃完李尔两份早餐,其中有一份是他自己的。

    然后,他开车送我回去。

    我问他,这车是你的吗?他轻轻点了点头。

    就在李尔轻轻点头一刹那间,我脑海里冒出一个想法:我要搞定这个叫李尔的男人。

    我为什么要搞定李尔呢?因为我不再相信爱情,更不相信男人。

    我现在转变观念,像灵姐告诉我的一样,我要变成妖精一样的女人,让每个男人为我发狂。
我要搞定李尔,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他有房有车,后来还告诉我他有公司。

    不能说是他告诉我的,是我在他的电话里听别人都叫他李老板。能在北京被称为老板,而且有房有车肯定有公司,这是我的逻辑得出来的。

    我之所以不问,担心他识破我的阴谋。



   再次我与李尔在一起,还是在他那张宽大的席梦思床上。

   这次是我主动投抱送到他怀中的。

    李尔脱光在我面前,除了他上身两块像十几岁刚发育女孩乳房的胸大肌之外,再没有吸引我的地方,一身胖都都肥肉,而且皮肤明显松弛。

    而我却让李尔开了眼界,我那么年轻,红扑扑的脸幼稚得像瓷娃娃,眼神单纯得像村姑,可是我一被剥开,就像个不安份的妖精一样跳脱出来,在他身上活蹦乱跳。

    他笑说,你真像酒楼的小姐呀!

    妈呀!她竟把我比作酒店里小姐?!

    我抬起腿朝趴在我身上喘着粗气的李尔就是一脚,并大声地骂道,你们这些不要脸的男人,不就是要女人在床下像淑女,在床上像荡女吗?还装假经正!我刚一骂完,只听见“嗵”的一声他摔倒床下去了。
李尔并没有生气,又笑嘻嘻地爬上来并向我扑来,这次我没有踢他,相反把他抱得更紧了。。。。。。

    李尔的体力我实在佩服,不知当我到了他那个年纪,我与年轻的小伙子还能否平分秋色。

    可是我不可能会爱上李尔这样的男人。

    我只有二十四,人生还刚开始,以后还不知会遇到多少的优秀的男人。

    我心中的白马王子绝不可能是李尔这样的皮肤松弛的男人,我梦中的王子即使不能富可敌国、权倾一方,但至少也要年龄相当、英俊潇洒。

    谁说女人高潮与爱有关?而我与李尔还不到十分钟,就达到高潮了。

    完事之后,李尔抱着我,问我相不相信一见钟情,说他自从在酒吧里第一次见了我,他就爱上了我。我躺在他怀中却哈哈大笑说,我相信一夜情!

    我的计划是与李尔结婚,然后找一个理由与他离婚分得他一半的财产,所以当他享受了我几次肉体之欢之后,我向她摊牌,要与他结婚。

    他听完之后,脸一阵发白,然后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到处找他不见人影。




    大概过了二个月左右,我在网上发现李尔在线,我发过去,这次他没有逃避,而且与我聊上了。当然我再不与他提结婚的事。

    对待这种男人不能硬来,只能智取了。

    隔天,李尔又来找我,这次找我,也许他很久没有碰女人。

   一见面就扒我的衣服,直奔主题。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流出来了,我咬着牙不哭出来,配合着他,但这次不管李尔使用什么花招,折腾了一二个小时,但我始终没有高潮。

    我想高潮与心里希望有关,因为李尔拒绝了与我结婚,使得我心里没有希望。
   
    完事之后,我趴在他还在喘着粗气的身体上,用手指涂着口水在他胸前画着圆圈道,我想为你生个小孩,来圈住你的心。

    听完我的话想不到他像弹簧一样从床上弹了起来:好!我正好要与你商量这事,还担心你会不同意呢!
我原想说生完小孩再结婚,但怕他不要一听说要结婚,又要消失,所以我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

   于是我想等生下小孩之后,再说吧,说不定他会看在小孩份上会结婚的。即便他不同意结婚,我也可以以孩子名誉向法院起诉分得他一半财产。

    我们为了生一个小孩,拼命地做爱。李尔每次都说做爱,而我每次却说是睡觉。因为我对他没有爱。




   一年后,我顺利地为李尔生下了一个胖小子,正当我在构思怎么向李尔开口说结婚的事,我得到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

   李尔在公司炒股全部亏掉了,房子和车子全部抵押进去了,还有他根本不是什么公司的老板,只是在公司里拿薪水的总经理罢了。

    这是我在听他背着我打电话给一个叫什么吴老板的人说的,他还要向吴老板再借几百万去翻本。
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我几乎晕过去了,我强忍着自己情绪没有发作。

    晚上,李尔回来,我霹头霹脸问他是不是真的,我希望他骗骗我也好,我真受不了这个打击。谁知他默不作声,并连连点默认了。

    我伸手给就给了他一个耳光,你给我滚开,我不想再看到你!骂完我疯了似跑了出去。

    这次我出去了,就再没有回去,因为我的计划失败了,我接受不了这个现实。

    我再次来到酒吧里放纵自己,再次借酒浇愁。

    我与酒吧各色各样的男人喝酒、瞎扯、打情骂俏。

    不过我从与他们上过床,每当要与他们上床时,我就会想起了李尔,想起李尔的身体,我就会发了疯了似跑了出来,然后跑到卫生间里,用冰冷的水拼命从头淋到脚来冲醒自己的头脑。

    我想起了曾经看过一篇忘记了题目的小说,里面说爱是做出来的,那时我还不相信。现在那句话在我身上却得到的充分的证明。

    因为我与李尔做爱做得太多了,我身体的血液里有了太多他的东西。

    还有我又想起可爱的儿子,我不能让他那么小就失去母亲。所以我又疯狂地跑回去,并跪着对李尔说,其实我内心早就爱上了你!还有与你一起的儿子!你还爱我吗?

    李尔看着我沉默着,没有说爱我也没有说不爱。我跪着双手抱着他的腿问,他还是不说话。

    这时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李尔身边,我抬头一看,竟是灵姐。我像落水的孩子抓到一根救命的稻草一般,连忙站了起来,握着她的手问,灵姐呀,我好久没有看见你,你去了哪里呀?请你帮忙劝劝李尔吧?我真是很爱他的,还有我的儿子。让他接纳我!

    这时只见灵姐脸一沉,再看不到我们刚认识时,她每次都是笑着告诉我:“男人就喜欢妖精的一样的女人”的那张脸了。

    然后从她脸上挤出了一丝笑容:小红呀,谢谢你配合完成了我们的计划,你爱上李尔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是我的老公。至于你与我老公生的小孩,我帮你扶养,你就放心了。还有为了酬谢你与我老公生了一个儿子,我决定给你一部分钱作报酬,也不会亏待你!说完从身边手提包里拿出厚厚的一叠钱递给我。我接过那一叠钱抽出一扎一扎朝空中一抛去,那钱就像天女散花般在空中飘飘扬扬,我大声地哭着道,我不要钱!我要我的爱情!我要我的儿子!我也不知哭了多久,被两个高大的男保安拖出李尔家.



    原来灵姐姓江,是北京江氏皮具集团江董事长的独生女。二十几岁时看上了在江氏皮具集团的总经理李尔,可是结婚后,发现江灵没有生育能力。为了江家以后财产有继承人,江灵同意李尔重新找一个女人代她生小孩,不过那个女人要她自己给他物色。

    江灵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偶然认识了小红,见她各方面条件不错,觉得她应是代自已生小孩的最合适的人选。于是想方设法接触她,故租房住在与小红同一层楼,并且住在她隔壁。当她得知小红有男友,就花了一百万买动了一个女孩去沟引小红的男友王一枫,造成小红失恋,然后让李尔去酒吧接触她。想不到失恋之后,对男人失去信心的小红对李尔也心怀鬼胎,就刚好中了江灵的计谋。

    不久,在李尔家附近经常会看到一位披头散发、逢头垢面、穿着快要露出腚又脏又破的裤子、赤着脚的年轻子,嘴里低声的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我不要一百万,我要我的爱情!我要我的儿子!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飘逸枫 于 2012-7-16 15:24 编辑 ]
2#
发表于 2012-7-14 07:29 | 只看该作者
先慢慢品读。
3#
发表于 2012-7-14 09:07 | 只看该作者
故事写得很精彩,人物鲜活,情节曲折,文字跳达,好小说!只是有一个细节有一个细节需要改一下:100万是多少?100个1万,能说递过一叠,并能随手甩向空中吗?请斟酌一下。
4#
发表于 2012-7-14 09:36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女子的命运,自以为能够掌控,却不过风雨中一片飘落的叶子,嘘唏中——
5#
 楼主| 发表于 2012-7-16 15: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敬一兵 于 2012-7-14 07:29 发表
先慢慢品读。
谢谢敬版阅读。
6#
 楼主| 发表于 2012-7-16 15: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暴雨迎风 于 2012-7-14 09:07 发表
故事写得很精彩,人物鲜活,情节曲折,文字跳达,好小说!只是有一个细节有一个细节需要改一下:100万是多少?100个1万,能说递过一叠,并能随手甩向空中吗?请斟酌一下。
迎风版主看文很仔细,我仔细想了想,100万是有那么多一只手可能拿不下,一个女孩一只手拿着钱,一只手朝空中抛写得不太现实。现在我重新改过来了。谢谢版主的指正。
7#
 楼主| 发表于 2012-7-16 15: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木门长子 于 2012-7-14 09:36 发表
一个女子的命运,自以为能够掌控,却不过风雨中一片飘落的叶子,嘘唏中——
是呀,有的人自以为很聪明可以算机别人,谁知最后还是被别人算计了。特别现在一些女人利用爱情达到谋种目的,往往反而还会被别人利用了,骗了。

[ 本帖最后由 飘逸枫 于 2012-7-16 15:55 编辑 ]
8#
发表于 2012-7-16 17: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飘逸枫 于 2012-7-16 15:31 发表
迎风版主看文很仔细,我仔细想了想,100万是有那么多一只手可能拿不下,一个女孩一只手拿着钱,一只手朝空中抛写得不太现实。现在我重新改过来了。谢谢版主的指正。
精华鼓励!!其实你可以改为100万支票的。呵呵!!
9#
 楼主| 发表于 2012-7-16 21: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暴雨迎风 于 2012-7-16 17:22 发表
精华鼓励!!其实你可以改为100万支票的。呵呵!!
呵呵,这点我倒没有想到,谢谢风版的鼓励!
10#
发表于 2012-7-17 08:39 | 只看该作者
前面6节都是用的第一人称,第七节为什么用第三人称了啊?
11#
发表于 2012-7-17 09:1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问好!
12#
发表于 2012-7-17 16:3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精华!
13#
 楼主| 发表于 2012-7-17 18: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昨夜秋风 于 2012-7-17 08:39 发表
前面6节都是用的第一人称,第七节为什么用第三人称了啊?
呵呵,写这文时,我是采取放电影方式,先记叙故事情节,,最后用第三人称就好比电影中的解说员形式,把故事的原因与结果解释给读者看,让读者看完之后才真正明白为什么是这种结束.问好朋友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7 18: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荦春 于 2012-7-17 09:13 发表
学习了,问好!
谢谢楼主来读
15#
 楼主| 发表于 2012-7-17 18: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满园 于 2012-7-17 16:33 发表
支持精华!
谢谢刘版支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5 04:00 , Processed in 0.419589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