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82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时评的十大“时髦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4-6-12 1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人说,如今的传媒已经进入时评时代,平面媒体的时评版面如雨后的春笋,呼啦啦地往外冒,就连很多的网站都纷纷推出了时评栏目。广播、电视也有了时评,像央视经济频道第一时间的《马东读报》就赢得了不少的好评。但是,如果仔细观察研究遍地开花的新闻时评,就会发现时评患上了“时髦病”。

  病症一:幼稚病。由于很多的媒体追求新闻时评的时效性,所以在约稿时就强调,非当日新闻请勿评论。在这种要求下,时评家们就像吃快餐那样开始了评论,那自然是萝卜快了不洗泥,尽管思考的很不成熟,也只能赶时间。于是,新闻时评的肤浅性出现了,动不动吹毛求疵,幼稚的观点充斥了版面,一些观点甚至在第二天就不攻自破,更别说经得起推敲了。

  病症二:猎奇病。什么新闻最猎奇,保准在第二天的时评版面就有时评,关键是有些猎奇的新闻根本就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如果非要说那也只能带有胡说的嫌疑。比如,“狗保姆”、“小广告贴上女郎的臀”、“修复处女膜”等等猎奇的评论也能时有所见,这样的猎奇时评仅仅就是猎奇而已。

  病症三:误导病。如果说新闻有误导性,那么对误导性的新闻进行评论,就更容易出现舆论的误导性。因为时评就是在“讲理”。不久前出现的昆明的“女体盛”,第三天就遭受处罚,就是典型的时评误导。面对全国很多媒体不成熟的铺天盖地的评论,当地政府的有关部门撑不住时评的压力,匆忙查处,但是查处的理由却牵强附会,可笑荒诞。如果说这还是时评口诛笔伐造成误导的一个点的话,那么当很多个这样的点连成一条线或者无数条线的时候,就会起到很大的负面干扰作用。而造成时评家们唾沫星在时评版面狂飞的动力无非就是两个,一是为了追求片面的呐喊嘴瘾,二是为了稿费。至于因自己的呐喊使事情朝负面方向发展,那不是他们考虑的。

  病症四:排内病。翻开时评的版面,对于本地反面新闻的时评少得可怜,有也是些鸡毛蒜皮的之类的小事评论,稍微敏感的本地负面新闻,作者的稿件被枪毙无疑。有编辑就敬告时评家们:对于本地批评性新闻,最好不评,对于外地的新闻,尽管穷追猛打。这样的时评是办给谁看的,只能给领导起“借鉴”作用。

  病症五:同质病。百花齐放是文艺的方针,但是时评界却出现了“一花百放”的现象,只要你把每天出版的时评版面集中放在一起比较,你就会发现,由于时评家们的一稿多投,很多的时评版面内容几乎就是一样的。使读者的阅读欲望马上丧失了很多,谁愿意反复接受同一种观点的熏陶呢?这也难怪,这是被很多的时评编辑所允许的,只要不在同城一稿多投就行。

  病症六:谋私病。有一些时评编辑,利用自己的管理版面的方便,和另外媒体时评版面的编辑“以版谋私”,相互发自己的稿子,赚取外快,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如此换来换去,时评是质量无法保障。

  病症七:唯名病。一些时评版面把所谓的名家的时评视为金条玉律,看中作者的名气而不是看中时评的质量,即使是同样的观点,无名之辈也只能靠边站,长此以往,使时评逐渐形成了框框,缺少了生命力。

  病症八:老好病。一些媒体怕自己的时评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就喜欢“遛式时评”——对原有的正面新闻扩展延伸,举一反三。这样的时评虽然受到一些当地官员的喜欢,但是没有起到时评的作用,老百姓不喜欢看。

  病症九:条款病。很多的时评就喜欢拿“法律条款“来说话,仿佛时评如果离开了法律就没办法写了,所以,动不动就说某事件违反了哪个法律的多少条款,严肃有余,活泼不足,看这样的时评感觉很枯燥,板着冷脸讲话的时评多,微笑幽默的时评少。

  病症十:八股病。由于新闻时评篇幅较短,很多的作者在运用文体的时候,动不动就“首先、“其次”、“第三”,缺少了文字的美感,缺少了文体的变化,八股的存在,即使理讲的再透彻,教育效果也要打折扣。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4-6-12 11:25 | 只看该作者
啊,有这么多病呀,还不找医生瞧瞧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5-1-31 16:56 , Processed in 0.131877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