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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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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6 15: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2004年6月10日的《重庆商报》在头版刊登了一张醒目的图片——《33岁小伙→申请结婚←66岁女友》,并在第4版详细登载了这对新人的恋爱经过。

  http://www.chinacqsb.com/show_ar ... enu_date=2004-06-16
  
  乍一看到这张图片,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不可思议。按照传统的观念,一般夫妻都是男大女小,即使女大男小,岁数相差也不应该太大,这对倒好,整整相差一倍!
                 
  看过报道后,却被男方的执着感动了:一不为名二不为利,坚持要与心上人过一辈子。这就是忘年交啊,千年而不遇!
                 
  在为他们勇于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喝彩的同时,我的心里却涌出些许的苦涩和不安。
                 
  “活了60多年,第一次有个男人这样对她如此上心”,这是66岁的准新娘刘孙权的感慨,因此她“投降”了,她不顾世俗偏见与小自己33岁的男人相恋了。虽然她曾生育了五个子女,但婚姻却是包办的,不是爱情的结晶;她渴望爱情,可岁月却在她脸上刻下深深的痕迹,一个老太婆,哪敢奢望爱情,那只是年轻人的专利。
                 
  “性格很内向”、“不喜欢做家务”、“不太听话”、“喜欢由着性子来”的大龄青年黄高学,在家人眼里是个“野小子”,由于性格不合,谈了4次恋爱都不成功,使他对爱情产生了怀疑,“觉得自己不可能遇到真爱,变得愈发慵懒”。当遇见一个能正眼看他的女人时,他内心深处的爱之泉便汩汩涌出,直到将曾称之为“孃孃”(阿姨)的那个女人变成了爱人。在他的眼里,刘孙权一点不老,她“那样的笑容,很甜”。黄高学已然将婚姻升华到最高境界——精神之恋。
                 
  正是由于双方都得不到同龄异性的情爱,他们走到一起来了。这不能说是好事,而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也是这对恋人的悲哀,他们的爱是畸形的、不正常的。因此,我为之感到苦涩。
                 
  曾经听过一个故事,说的是有个七旬老翁膝下无子,于是请教算命先生,先生面授机宜:不怕天干,只要地润。老翁心领神会,于是娶了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为妾,果然老来得子。
                 
  这个故事道出了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别——男的七十岁尚有生育能力,女的50岁上基本无生养的可能。那么,黄高学娶刘孙权则纯粹是为了找伴侣,此生作父亲的希望绝对为零(抛开继父的概念)。按照事物的发展规律,老的应该死在小的前面,一旦刘死了,黄的后半辈子会过得很孤独,因为他没有后代。退一步说,黄只在乎当前的感受,可他只享受了爱情,却放弃了人生的另一种享受——天伦之乐。
                 
  有人说现在时兴丁克家庭,有无孩子无关紧要。试想,如果丁克家庭遍布全国,我中华民族岂不是有灭种之虞?!
                 
  有人说将来克隆术普及了,还愁没有孩子吗?这个主意不错,可是,克隆术有自然怀孕那么经济实惠吗?恐怕克隆术走入寻常百姓家,还有待时日,毕竟它不像买一把小菜那样随意。
                 
  现在有些人居然还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千方百计想生儿子。根据中国政府于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2,即在出生的婴儿中,男女比率达到119.2:100,比正常值103至107高出很多。如果长此以往,将来的中国,可能会实行一妻多夫制或出现更多的老妇少夫组合的家庭(女人的寿命一般比男人长,老头子死了,老婆子便成了香饽饽)。好在中国政府已经提出,到2010年,要实现全国“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我为之不安的心才趋于平缓。
                 
  呵呵,为了一对不认识的老妇少夫,竟然生发出如此多的感慨,有点杞人忧天的味道。总之,不管他们将来如何,现在我还是要祝福这对勇敢的新人,希望他们相亲相爱,矢志不渝。不过,我更希望这种违背客观规律的“新生事物”尽量避免产生,因为它于国于己无利。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4-6-16 16:15 | 只看该作者
那个消息我也看了,总觉得不可适意,但有真情存在,有何惧他人评说!

支持冷版的观点!
3#
 楼主| 发表于 2004-6-16 16:3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张光茫 发表
那个消息我也看了,总觉得不可适意,但有真情存在,有何惧他人评说!

支持冷版的观点!


谢张老师阅读:)

其实这种老妇少夫的事全世界都有,单是我们这个城市就听说过不下三对,但好像最后都分手了。
4#
发表于 2004-6-16 18:3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并欣赏。
5#
 楼主| 发表于 2004-6-16 19:1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水玲珑 发表
支持并欣赏。


谢水玲珑阅读,期待你的大作。:)
6#
发表于 2004-6-16 19:15 | 只看该作者
存在了,所以,我们思考。反之,我思,故“他”在。
7#
发表于 2004-6-16 19:22 | 只看该作者
感慨
冷眼看好见解!
8#
 楼主| 发表于 2004-6-16 19:3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张时胜 发表
存在了,所以,我们思考。反之,我思,故“他”在。


是啊,存在即合理。但这种存在还是少一点好。

谢谢张老师阅评。:)
9#
发表于 2004-6-16 20: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原创]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忘年交——千年等一回
                 
  2004年6月10日的《重庆商报》在头版刊登了一张醒目的图片——《33岁小伙→申请结婚←66岁女友》,并在第4版详细登载了这对新人的恋爱经过。


呵呵,为了一对不认识的老妇少夫,竟然生发出如此多的感慨,有点杞人忧天的味道。总之,不管他们将来如何,现在我还是要祝福这对勇敢的新人,希望他们相亲相爱,矢志不渝。不过,我更希望这种违背客观规律的“新生事物”尽量避免产生,因为它于国于己无利。
                 
                 

...




细读了,从题目到每个细节都看出冷版的经心和进步.
特别最后一段,写得有味,又立场鲜明,难能可贵.

精华.
10#
发表于 2004-6-16 20:0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老实说我对那小子很不理解,所以这种忘年交对我怕是千年也等不到一回啊!
11#
 楼主| 发表于 2004-6-16 20:2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微风轻行 发表
感慨
冷眼看好见解!


谢谢微风阅评。:))
12#
 楼主| 发表于 2004-6-16 20:29 | 只看该作者
谢丁丁夸奖,呵呵!
13#
 楼主| 发表于 2004-6-16 20:3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小楼文章 发表
呵呵,老实说我对那小子很不理解,所以这种忘年交对我怕是千年也等不到一回啊!


呵呵,那就一万年吧!
14#
发表于 2004-6-16 23:04 |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一篇《用牙咬住的爱情》看了吗?!也是两位老人的故事!我都感动的朦胧了眼哦!顶了!
15#
 楼主| 发表于 2004-6-17 09:2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念阳 发表
还有一篇《用牙咬住的爱情》看了吗?!也是两位老人的故事!我都感动的朦胧了眼哦!顶了!


是吗,那篇文章在哪呢,找来看看。

谢谢念阳阅读本帖,希望看到你的力作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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