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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一个不需要介绍信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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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5 17: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和同事代理的两件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户口是FC镇的,不在我们这个乡镇。这两个案子卷宗里面经济状况证明表还没有盖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公章。盖章这种事本该当事人自己去做的,由于种种原因,直到案件审判结束,当事人都没有把这些事办了。我和同事想到我们花了这么多心血去办这两件诉讼案子,从写诉状到撰写代理词再到参加庭审,我们做了这么多的工作,现在审判结果下来了,其他表格也填完了。因为差这点盖章手续,就废了这两个案子实在太不甘心了,无论如何我们得想办法把这事办成了。

    去之前我们想过一个问题:我们和镇政府、村委会的人都不熟悉,我们去盖章会不会遇到阻碍?不管怎么说,我们都得想办法消除阻碍。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我们的熟人中是否有说得上话的人?经过搜肠刮肚的想,我和同事都没有这种熟人。我们打算不依靠熟人关系去碰碰运气。不管怎么说,咱也是去为单位办事。为了预防办事的工作人员因为不清楚我们的身份不给我们行方便,我想打几份介绍信随身携带,有备无患。我正在打介绍信,领导叫我别打了,他请我们镇政府的办公室主任Z主任打过招呼了,我们直接去盖就行了。一路上我想着既然有领导打过招呼了,盖章这事肯定是马到成功了。

    到了FC镇政府办公室,说明来意后,办公室工作人员经请示他们的主任核实清楚我们说的情况后,爽快给我们盖了镇政府的公章。盖章的时候,办公室一位姓苏的同志知道我们的来意后说:“这是帮助我们解决群众问题,是好事,应该行方便的。”听了这种说法,我心里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也许人家只是客气。事实上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帮助群众打官司,群众不来政府上访,对政府工作本身也是一种支持。我想村委会的人对我们的工作即使没有这么高的认识,我们说明来意后,想必不会刁难我们的。既然镇政府都肯给我们开绿灯,村委会的领导不至于这么不给我们面子吧?

    我们打听到FC村委会文书的电话号码后,拨通电话说明盖章的意图。文书说公章不在她身上,在她们总支书记保管,叫我打电话和他们书记联系。我一听就纳闷了,在我们这个镇,村委会文书保管公章是天经地义的事,一到隔壁镇才知道还有总支书记亲自保管公章的说法。既然文书这么说,我只好硬着头皮给那位总支书记L打电话说明我们请他该章的意图。L书记没好气地说他没空,正在忙着,叫我们和文书联系,让文书和他接洽。我看就这样被这些“村大爷”踢皮球也不是办法,只好给我们镇政府的Z主任打电话说了此情况。恰好,我们Z主任和L书记也认识,Z主任亲自给L书记打电话,谈妥盖章的事之后叫我们直接去FC村委会找文书盖章,她在那里等着我们。

    我们是给单位办理公事,按照正常渠道只需要一张介绍信就可以办理的事情。通过这么多人来疏通关系,其间还遇到阻碍。我们是公对公都这么难,要是普通老百姓想在村委会盖一个章,还不知会遇到比我们大多少倍的阻挠?以前就听说一些村委会给农户或者企业盖章之前要检查社会抚养费、新农合、新农保交清没有?家属有没有上访情况?节育手术是否做了?是否支持村委会工作?还有的村委会文书明目张胆要交钱才能盖章,不出钱别想盖章。根据证明事项的重要程度,从50元到50000不等。说到底,盖章都需要钱,没钱老百姓还怎么盖章?我们这次既不能拔毛,又不是要害部门,不受到刁难才怪。以前我们总是指责当事人不厚道,我们替他们打赢了官司,他们连盖章这样的事都不给我们办。有了这次盖章的经历,我对这些不厚道的当事人也多了几分理解和体谅。

    我就纳闷,我们去镇政府和村委会办公事,怎么就没有一位工作人员问我们要介绍信呢?也许你会说因为有领导打过招呼,工作人员给我们开绿灯,简化办事手续。按说这样应该很省事的,我咋感觉这么复杂?还凭空欠了这么多人情债。换一种做法,没有领导打招呼,我就凭着一张介绍信,能否让这些机构给我们顺利办理业务呢?我不知道人家看到我递过去的介绍信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会认为我办事认真还是认为我老土?对方心里也许会想:这年头还有人凭介绍信办事,真新鲜!






[ 本帖最后由 陀螺 于 2012-11-16 20: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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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5 20:55 | 只看该作者
“介绍信”——一个久违的东西,这会儿说它委实有些不即时俱进了。领导一句话顶上十份介绍信。实践出真知,试了就知道。还有一句须重视:别把村干部不当干粮。这个话题,引人感慨。
3#
发表于 2012-11-15 21:3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介绍信不是普通信纸上,用钢笔写上“兹有------”等内容后,再盖一个红印章了,而是一种很复杂的、说不清是什么的介绍信了。
问好陀螺版主。
4#
发表于 2012-11-16 10:11 | 只看该作者
介绍信,在我印象中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我要抽时间好好读读陀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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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6 10: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吴墨 于 2012-11-15 20:55 发表
“介绍信”——一个久违的东西,这会儿说它委实有些不即时俱进了。领导一句话顶上十份介绍信。实践出真知,试了就知道。还有一句须重视:别把村干部不当干粮。这个话题,引人感慨。

吴先生说得好,“别把村干部不当干粮”。要不是这次盖章的遭遇,我还不知道中国最牛的书记应当是村总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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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6 10: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周施梅 于 2012-11-15 21:31 发表
现在的介绍信不是普通信纸上,用钢笔写上“兹有------”等内容后,再盖一个红印章了,而是一种很复杂的、说不清是什么的介绍信了。
问好陀螺版主。

不是介绍信复杂,是人际关系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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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6 10: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水 于 2012-11-16 10:11 发表
介绍信,在我印象中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我要抽时间好好读读陀螺的文章。

一水也感觉介绍信很久远,看来我这篇文章中所写的介绍信真是如吴先生所说“不与时俱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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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6 19:49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这是一个正规途径永远走不清的年代,什么介绍信之类的都是久远的历史了。现在讲的是:人际关系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
9#
发表于 2012-11-16 20:15 | 只看该作者
先提一下,随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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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6 20:46 | 只看该作者
上世纪要介绍信,现在都速时代了,恐怕介绍信早已没人用了。不过看陀螺的文章还是很长知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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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6 20:57 | 只看该作者
写在钞票上或许才是真正的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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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8 08:09 | 只看该作者
在中国,想办事要么有权,要么有钱,这是谁说的。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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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8 08:27 | 只看该作者
“介绍信”代表正规途径,如今,反而显得“老土”——别把村干部不当官员。所言是也。当然,现在很多大事,还是要介绍信之类的正大光明的手续,而且层层把关,容不得一丝虚假。
陀螺经历人和事很多,这种文章有一定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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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8 18: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2-11-16 10:58 发表

一水也感觉介绍信很久远,看来我这篇文章中所写的介绍信真是如吴先生所说“不与时俱进”了。



那还是为了办结婚登记证时才开的介绍信,所以,印象深刻着呢。
15#
发表于 2012-11-18 20:03 | 只看该作者
介绍信不如关系好用,法院不如黑社会好办事。我们村一位建筑工人,被黑心工头欠款两万,法院审了两年办不了,建筑工人的弟弟是名劳改释放犯。他去工头家摸着工头儿子的脑袋说好玩,第二天工钱就到他哥哥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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