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建议开设“反自由罪” [打印本页]

作者: 坐影    时间: 2013-1-4 19:02
标题: 建议开设“反自由罪”

文明在积累,文明在发展,人类社会从专制野蛮到民主法制,是历史的巨大进步。就法制文明来说,其本身也在随着整个文明的不断发展而发展——一些新的法制精神不断被发掘,一些新的法律原则不断被发现,一些新的法律条款被细化、深化出来,还有一些新罪名被创设。比如“反人类罪”、“战争罪”,我以为,它们是人类的又一种伟大发明创造,其价值绝不会小于科技方面的那些伟大发明创造——它们的出现,对全世界的专制者、独裁者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强烈震慑,对国家、集团、宗族等形式的犯罪形成了强有力的约束,威力无穷!受此启发,我建议开设——“反自由罪”。

自由是人性的需要——是人的本质需要;自由对于人,犹如阳光、空气、雨露一样不可缺;无自由,如同死;匈牙利诗人裴多菲在诗中呐喊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裴多菲一生不仅热情地讴歌自由,不懈地追求自由,最后还为自由付出了宝贵生命。从古到今,无以计数的人像裴多菲一样抛头颅、洒热血,在刀斧丛中英勇拼杀,为自由献出了宝贵生命。而人类的历史,就是不断地反抗压迫,不懈地追求自由的历史——自由是人类最高的价值目标,是人类永远的追求——人类与自由俱生俱灭!

为什么要追求自由?为什么自由如此难得?因为人类总是不自由——在人类前进的道路上,总有一种反自由的力量,在压制着、限制着,剥夺着他人的自由。

追求自由是人类最崇高的正义事业!人类已为自由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难道就没有一种可靠的手段来支持正义抵制邪恶吗?难道就没有什么办法也让反自由的一方付出相应的代价吗?

有!设立反自由罪,让那些压制他人自由、限制他人自由、剥夺他人自由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渴望自由、需要自由、争取自由一方,与压制自由、限制自由、剥夺自由一方之间的尖锐矛盾!

自由既然比生命还重要、珍贵,那么,人类早该设立这个“反自由罪”来保护自由。可是,现今各国的法律有盗窃罪、贪污罪、抢劫罪等等,唯独没有“反自由罪”,这岂不是人类法律的一个巨大漏洞?!

比如人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中外历史上因言获罪而被置死的人无以计数。所以,人类早一天设立“反自由罪”,就会多争取一部分人的生命受到保护,多争取一些人的人权得到保障。

当然创设“反自由罪”时还有许多专业问题。笔者不是法律工作者,没有进一步探讨这些具体问题的能力……也许,笔者的建议只能算作一个提示,但笔者仍迫切希望这条建议能早一天飞到联合国的会议上,飞到美、英、法等国国会的会议上,让全世界渴望自由的人们、追求自由的人们,早一天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他们的自由!

多维诗思之鹰:http://zuoying.blog.tianya.cn
作者: 高老庄主    时间: 2013-1-6 20:07
中国,只要设立反宪法罪,就可以把某党全体官员全部枪毙了
作者: 吴墨    时间: 2013-1-6 20:18
言之有理。当务之急是切实落实宪法。
作者: 常经    时间: 2013-1-7 14:57
民主,自由是西方人所标榜的,中国人更注重的是均贫富,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就没有一个提出要争什么民主自由的,一百多年前中国的几个小青年,跑到西方读了两天书,回来就讲民主自由,其实不知道中国历史上根本就不缺这些,西方人喊了几千年的民主自由,因为他们最需要的就是民主和自由,正因为他们没有,才需要.




欢迎光临 中财论坛 (http://bbs.zhongca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