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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到乡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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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1 1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到乡下去
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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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自从被聘为A市当家期刊特约作家后,随着他的小说连载,一时名声大噪。于是请他参加一些社会活动的学校、集体、企业,以及地方政府、机关团体等,也如雨后的春笋渐渐地越来越多,每次参加活动不是讲演就是剪彩,或者讲座,当然脱不了盛情招待。再加上他的那些文朋好友,也不时地约他聚会,甚至向他推荐文学青年帮助指导。而不管什么样的邀请聚会,酒要喝,话也不少说,时间长了张志不禁身心疲惫,对眼前的生活感到十分厌倦,更为关键的是他发现自己每天都浑浑噩噩的,脑子里很难再蹦出那些妙言佳句,甚至有时一个晚上坐在电脑前,竟不知该干些什么。这对一个写手来说是非常可悲的,也是非常危险的。


    张志开始有意逃避朋友的约请,含蓄地拒绝一些单位的盛邀,可这样一来,不仅惹得朋友们不高兴,而且外面开始传播关于他的一些负面传言,什么现在成名人了看不起穷哥们了、架子大了有什么了不起啊等等,这使得张志感到很无奈很冤枉,心更加烦躁起来。现在别说写字了,就连坐下来都感到是煎熬,甚至晚上开始失眠,不得不借助于安眠药。眼看着老公的脸色越来越差,妻子小云非常心疼,不经意间说了一句,“要不咱回乡下老家去住一段日子”。一句话惊醒梦中人,张志高兴地抱过妻子狠狠地亲了一下,说道:还是老婆了解我啊!


    张志自从成为专业作家后,并从厂子里辞职,因此他的身份是自由职业者。他偷偷地做着准备,然后携妻子小云回到乡下老家。临行前张志把自己新办的手机号告诉儿子,并一再嘱咐刚上班在一中教书的儿子,如果自己那些老朋友问起,就说他去旅游了,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告诉他们自己的行踪。
2


    张志开着新买的速腾走在回家乡的大道上,心情就像刚飞出笼的鸟儿,兴奋、轻松、舒展,满眼的绿色更是把他的心引往远处。他迷离着双眼任凭五月的春风透过车窗轻抚着脸面,空气里泥土的气息和苗田的芳香沁入心脾,他有些醉了,眼前出现了家乡那美丽的画面:静谧的村庄,朴实的乡亲,清清的河水,牛耕羊叫,还有自己上城市之前那些生活的场景,一幕幕如电影般在眼前闪现着。张志的心里有股莫名的激动,一改往日苦思冥想却写不出一言半句的状态,这一会儿他可谓是文如泉涌,要不是开着车,他一定会忘掉一切去专心走进自己的文字世界。


    张志兄弟二人,上面有一个哥叫张强,父母为他兄弟俩每人盖了一处房子,算是尽了义务后,还没来得及见上未来儿媳妇的面,便先后撒手人寰。为了撑起这个家大哥张强没有办法辍学了,年仅十六岁便挑起了持家的重担。大哥省吃俭用,多年来几乎没为自己添过新衣,愣是从牙缝里挤出钱来供着张志上学直到大学毕业。因为家里穷,大哥张强一直独身,也没有哪家的姑娘有胆跳进这个穷窟窿,即使有,也只有和张强青梅竹马的赵敏,可最终被她的父母拆散了。张志大学毕业这一年,张强都二十七八岁了还依然独身,张志发誓一定要让大哥过上好日子,且尽快成个家。张强没有听弟弟的意见,后来和村里一个寡妇结了婚,算是过上了有人知冷知热的日子。为此,兄弟俩还闹得不愉快。张志知道,大哥这是为了不拉自己的后腿,才这样草草结婚的,为的是省下几个钱,将来为自己成家。每每想到这里,张志的眼圈就会红红的,并拼命地在自己从事的一家民营企业里工作着,且业余时间开始文学创作,并偶有豆腐块在全国各地的报刊上发表。张志的努力没有白费,后来经理看上了他提拔他到办公室当了秘书,接着张志与厂里一名副经理的千金刘凤云谈上了恋爱,并顺理成章地成了家。在岳父家的帮衬下,还在城里买了房。这期间张志笔耕不辍,经过多年的努力开始渐渐地在文坛名声鹊起,且经常参加市作协组织的活动,并受到了作协的重视。后来,鉴于张志作品广受读者欢迎的现象,以及更好地发展本市文化的需要,张志凭着自己的写作才能成为本市第一位签约作家。为了更好地创作,张志后来辞职专门在家写作,并接连推出两部中篇,市场反应强烈。于是张志开始有了出书的打算,想创作一部反映农村生活的长篇小说。可随着自己名气增大,应酬增多,最近却怎么也集中不起来经历,反而感到心烦意乱神情萎靡。张志正回忆自己的过去,猛然间一旁的妻子小云用手戳了他一下,他才猛然惊醒,原来不觉间他有些走神,这可了不得,小云只好在旁边给予提醒。


    张强正欲出门,却见一辆黑色轿车驶来并停在自己的身边。张志急忙下车和大哥打招呼,这让张强颇感意外,高兴地赶紧张罗着张志两口子进家,并责怪弟弟为何不事先打个电话来。张志呵呵一笑说,“哥,我为的就是给你个惊喜,以前回来是坐大巴车,下了车还得走好几里路才到家,所以打电话让你去接。现在这不我刚买了辆车,所以就直接回来了。”说着话三人进了家门,大哥吆喝着内人赶紧烧水沏茶,屋门口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眼睛愣愣地看着张志两口。“小龙,叫爷爷!”张志躬身想去抱侄孙子,小家伙却一下子躲在奶奶的身后。小云则急忙从包里掏出大大小小一些成包的儿童食品,这才算是把小家伙逗得叫了声,爷爷,奶奶。


    嫂子开始下厨房做饭去了,小云非要跟着一起去,推辞不过妯娌俩奔向东屋也就是厨房忙活去了。小龙也吃着东西在一边老实安静地看着动画片,张志顺手从包里拿出扒鸡、烤鸭、牛肉、火腿等吃的,喊着嫂子少炒两个菜。大哥则说着回来就回来,买这么多东西干嘛,现在家里什么都有。张志看了眼大哥屋里的摆设,的确是和城里的摆设没什么两样,冰箱、空调、彩电、席梦思床都是很赶潮流的,除了房子旧了点,可处处收拾的干干净净。


    哥哥的房子北房五间,中间两间通着算是客厅,再向两侧是各一间,一间是哥嫂的卧室,一间算是储藏间,放着庄稼地里丰收的粮食、米面等。还有一间是独立的,过去张志来时就住在那里。另外,还有东屋三间,两间是厨房,一间盛着做饭用的柴火。有西房三间,其中两间里面喂着牛羊,那一间其实就是通往家外的大门洞。北房五间是土坯房,是张志父母在世时盖的。偏房都是砖房,是大哥后来自己盖的。当初父母给张志盖的房子就在大哥的后面,为了方便,父母还在前排房子中间位置也就是客厅,特意开了一个朝北的小窗户,便于两家随时不用出门就进行沟通。张志的房子其实一直都闲着,后来侄子要结婚,张志便让侄子住在那里,直到后来侄子自己盖了新房才搬出来。这样后面张志的房子就闲着,大哥在院子里种了一些菜和花,春天来临时院子里绿幽幽的,还飘着花香。房子大哥也经常给收拾,非常干净。张志非常感谢大哥和嫂子,从侄子搬走后每年他和妻子小云都会利用节假日回家小住,一家人叙叙旧,重温一下感情。而每次回家,张志都会买很多东西,否则他的良心便过意不去。因为那时哥哥学习也很好,要不是家里的变故,要不是哥哥的辍学,怎么有自己的今天。


    张志和妻子小云在自己的房子安顿下来,大哥知道弟弟这次要长住一段时间,心里非常高兴,并坚决不让张志自己开火,说儿子小龙已经自己过日子,而且小两口现在外出打工去了也不在家,现在就他们兄弟俩在一块吃饭热闹。张志知道哥哥的脾气,他点头同意并掏出500块钱给大哥。这一下张强不干了,他拉着脸对张志说,“兄弟,过去咱穷,现在你哥可不是从前那样了,你就是在家里吃上十年八年,这饭我还是管得起的。”这是小云接过话说:“大哥,要不这样,只要没事我们就在一起吃饭,要是他写作晚了、起床晚了,你们就不用等我们,我们自己做点,这样总可以了吧!”大哥还是不很情愿,但也没反对,因为他知道弟弟写作时作息时间不正常。张志感激地看了小云一眼,然后把钱交给了她。


    张志给自己规定了任务,每天五千字,上午写,下午就到田间地头转一转,和家乡的父老乡亲唠唠嗑,顺便找一下小说中的素材,增加一些创意和灵感。妻子小云负责校对。小说开始写得很顺,随着情节的深入张志写作的速度慢了下来,常常是对着笔记本电脑发呆。妻子小云知道,这是张志小说写到了关键处,可能是比较纠结。他默默地为老伴沏上茶,然后悄悄地走到院子里去看大哥种的那些花草和蔬菜。


    张志的院子没有偏房,因此院子空地较大。大哥在院子里靠近北房窗户的地方种了两颗苹果树,剩下的空地大哥分割成若干小块,一畦子韭菜长的正娇嫩,一畦子黄瓜已经被架起,黄瓜秧还开了好多的小黄花。还有几畦子种着豆角、茄子、辣椒、西红柿,且有的已经开花坐果。窗台下面一字排着有几盆花,不是什么好花,一盆豆瓣掌,一盆地瓜花,还有一盆金橘。另外,直接在地上还长着一些喇叭花。小云正在院子里转悠,猛然抬头看见一个和张志年岁差不多的人走进院子,那人看见小云毫不眼生地笑道:“你看小嫂子,都五十岁的人了看上去跟那三十多岁的,保养的就是好,怎么你不认得我,我可认得你。张志呢,这小子回来这么长时间了也不知道找我去玩,是不是犯了错误让单位给开除了不敢见人了,啊!哈哈哈!”说着话竟自走向北屋,门口张志听到外面的声音早已迎了出来。“哎呀,我的老伙计,干巴弟,哪阵风把你们给吹来了,怎么,现在就不下地了,当了爷爷就神气起来了?快进屋,小云,你不认识他了,当年结婚的时候闹腾的最欢的那个,还想不起来?让咱俩当众亲嘴的那个,想起来了,快来给兄弟倒上水!”小云半开玩笑说:“这小子当年折腾的我可够呛,给他倒水喝,看我不揍你!”说着话便举起粉拳,而张志和干巴则都笑着进了北屋在桌前坐下了。


    张志起身为干巴沏茶,小云则抢了过去,于是张志陪着干巴聊起天来。


3


    干巴的大号叫王长根,比张志大一岁,但和张志是同一年上的小学。小时候的张志长得很弱小,常常受他人欺负,每每这时干巴就会挺身而出。干巴别看长得瘦,可浑身是肌肉,每次都打的那些同学落荒而逃。因而,张志和干巴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初中毕业时,张志考上了县重点中学,干巴却辍学了,不是家里供不起,实在是干巴的成绩太“突出”了,班里的第一非他莫属,当然是倒数。下了学的干巴开始跟着父母下地干活,但骨子里耐不住寂寞的他总想着弄出点动静来,或者叫弄出点成绩来。当时村里村民们养的猪和牛时有被盗现象,被盗的人家大部分是把猪圈修在了院子外边,晚上被盗时根本听不见外面的动静,况且那些盗贼可能先是给猪吃了什么东西,那猪竟然连叫都不叫就让贼们给弄走了,从此吓得村民们把猪都圈进了自家的院子,即使这样还是有家门被弄开丢失猪牛的,害得村民们晚上不敢睡觉,甚至家人轮流值班。派出所的民警来了也没有破案,这事就这么一直悬着。干巴家的牛也被盗了,同时被盗走的还有干巴的希望。本来干巴想把牛卖了换些钱,然后赶集市做服装生意,可这下子全泡汤了。干巴的父亲气的得了一场大病,又花了一些钱,母亲也整天唉声叹气,骂声之余自叹家门的不幸。唯有干巴把这仇恨记在心里,并发誓把丢了的东西找回来。


    一个农民怎样才能找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呢,干巴想了很久,并于一个风雨交加的深夜开始了寻富行动,他采取的方式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不过是他选的其人是老百姓而已。该着干巴不走运,在他偷了村民的牛在集市上倒手时被公安民警抓获,人脏俱全。这一下干巴被判了刑,因为正赶上严打,劳教期九年。干巴服刑后,他的母亲一病不起,不久便撒手人寰,临死也没见上儿子一面。干巴服刑的监狱就在张志工作的城市,听到他出事的消息,张志专程回家看了他的父母,他的母亲去世时他也回家跑前跑后的张罗。完事后,张志到监狱去探视干巴,让他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早日出来。干巴更瘦了,蔫头耷脑、瘦啦吧叽的不成人样,他有些破罐破摔的想法,感觉这辈子完了。张志劝他不要这样,要不然他的父母怎么办,老了靠谁(当时张志没告诉他母亲病故的消息)。打那以后,张志每隔一段时间就去看他,开导他,渐渐地干巴又振作起来,并决心努力改造。


    五年后干巴出狱了,当他回家后知道母亲已经去世,他疯跑到母亲坟前大哭一场,直到村民们来劝他才在挣扎中被村民们架回去。父亲更加苍老了,母亲的病逝再加上自己的事,使这个老实的农民几乎陷入绝望,儿子的回归使他充满沟壑的脸上又现出了久违的笑容。为了让父亲过上好日子,也为了改变村民对自己的看法,更重要的是自己还没有成家,因此干巴决定到城市去打工或干点小生意。于是,他把家里的事情安顿好后,便告别父亲回到张志所在的城市,并在张志的帮助下干起了小买卖。干巴的生意并不好做,主要是他没经验,在熬了大半年后,干巴还是回老家去了,决心老老实实地做自己的农民,好好地种地孝敬父亲。过去农村青年结婚都早,像干巴二十五六岁这个年纪,有的孩子都好几岁了。干巴的事情,村民是了解的,毕竟他从小老实巴交的,村民们理解、同情,他刚出狱回来的时候就已经原谅了他。但即使这样,他还是一直未找上对象来。后来,还是张强的媳妇做媒,把自己的表妹介绍给他。嫂子的表妹比干巴小五六岁,曾经因为拉对象,不同意父母的安排,而跟着相好的跑了。可一年后,那个男的又和另一个女孩好上把她给甩了。走投无路的表妹只好回家,因为这事原来很多来提亲的,现在一个个都躲得远远的,毕竟这事在农村人眼里还是有伤风俗的,人们很难接受。因此,表妹的父母愁得可不轻。如今自己的外甥女来做媒,老两口一口答应。就这样,很快表妹便嫁给了干巴。婚后两人实打实地过日子,生活还算过得去。第二年,干巴有了自己的女儿,一家人更是充满了欢乐。可眼看着村民们家里都富了起来,原因就是几乎家家的年轻人都出外打工,田地和孩子都撇给了老人。干巴两口子也早就有心出外打工,可总放心不下自己的女儿和老父亲。就这样过了几年在女儿懂事后,干巴两口子还是走了,把女儿撇给了父亲,一老一小在家过着冷清的日子。好在干巴给父亲买了一个老年手机,时不常地能和父亲通话,了解家里的情况。但为了节省路费,两人一年到头只是春节回来一趟,惹得女儿每次通话都喊着哭着要妈妈。干巴就哄女儿说到春节回去给她买新衣服、买许多好吃的,这让女儿无形之中又多了一份期盼,并在这样的期盼中上了小学。


    屋漏偏逢连阴天,就在干巴两口子省吃俭用拼命在外挣钱的时候,殊不知一场变故突然袭来。秋天的鲁西北平原本来雨水不多,而且也下不大。可这一次却改变了大家的看法,一开始秋雨绵绵,到后来竟然是越下越大。干巴的父亲在送孙女上学的路上,因土道湿滑不小心摔倒了,孙女被甩出去两三米,他自己也抢破了脸。老人见孙女大哭,也顾不得自己是否有伤,连滚带爬地去看孙女。这一摔一急,老人的心脏病犯了,孙女见老人猛然脸色发白,浑身哆嗦,知道爷爷犯病了,吓得也不哭了,赶紧从爷爷口袋里翻药。可这天爷爷走得急忘了带药。就这样孙女儿眼看着爷爷在那里哆嗦着,最后一动不动了。


    干巴两口子是第二天急匆匆地赶回来的,干巴跪在父亲的遗体面前咚咚地磕头,额头都磕出了血,他边哭边骂自己是畜生,不是人,骂自己气死母亲害死父亲,是自己没有照顾好父亲,让他就这样走了,他甚至还连抽了自己好几个嘴巴子,他悔恨自己为什么就钻进钱眼里,丢下一老一小就这样走了,让老人无依无靠,让孩子像个孤儿。干巴的哭声令在场的乡亲们都落了泪,大家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在外打工的儿女,心里也酸酸的。


    张志为干巴续上水,干巴喝了一口,又说了一声“真是好茶”,然后接着对张志说,“自从父亲去世后,他把女儿带上继续在外打工,自己家的田地包给了邻居来运,就这样一直干了十来年才回来。回来后他翻盖了家里的房子,将原来的土坯房换成了现在的砖瓦到顶的厦房,就连大门也修的非常气派,高高的,还贴着磁瓦。大门是和偏房连在一起的,那高度比原来盖的北房还要高,而且屋顶是平顶的,便于晾晒棉花、玉米等农作物。大门是对开两扇铁大门,很宽敞,轿车和拖拉机都能开进去。老哥,等哪天你有空,上我家去咱哥儿俩好好喝两杯。我得回去了,忘了还有件事没做,到时一定得去啊,我还有事给你说呢。”说着话,干巴冲张志眨了眨眼,然后与张志和小云告辞,屁颠屁颠地走了。


    望着干巴离去的背影,张志先是猜测他刚才眨眼的意思,心想不会是关于她的事吧。想到这里他看了小云一眼,然后回屋继续创作去了。
4


    坐在电脑前,张志却没有急着敲打键盘,而是抽出一支烟点燃,烟雾袅袅中他在回忆一些往事。难道干巴是想告诉我关于朵儿的事,是啊,也不知这些年朵儿过得怎么样。越是这样想,他越感觉到烦躁,心想自己这些年怎么竟忘了她,怎么就没了她的消息呢。屋里小云正在收拾着茶具,心烦意乱的张志干脆关了电脑,然后走出家门随便到村子里走走。他没有让小云跟着,因为他出去走走的目的是有所期指的。


    走在大街上,六月的太阳炙烤着大地,不知谁家的鸡三五成群地在一个柴火垛的阴面刨食着,树阴里趴着的狗也吐出了舌头。六月天干燥少雨是鲁西北平原的气候特点,这个季节小麦正在灌浆,再有十天半月的就可成熟了。树阴里还有一老者坐在马扎子上,正哄着怀里一个两岁左右的孩子。张志边走边与老人打着招呼,然后继续前行,不知不觉来到村东边的一个胡同,他一转身便拐了进去。走了十来米,他不由慢下脚步,在一个院门前停了下来。是这个地方,当年的破土墙变成了砖墙,土坯屋却还是土坯屋,看见老房子张志一眼认出这正是当年朵儿住的地方,是她的家。只见院门敞开着,他想进却没有迈动脚步,此刻的张志多想朵儿会从大门里走出来啊!他甚至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好像真的看见朵儿一样。可这是不可能的,都什么岁数了,他不由暗暗嘲笑自己。扭转身,张志又往胡同里走了一排房子的距离,这里便是儿时的好伙伴“妈妈嘴”张胜利的家。


    “妈妈嘴”,之所以得到张志他们这样的爱称,原因是他的皮肤细腻白皙,而且嘴也像女性那样,薄薄的、红红的,那清秀的样子再加上说话也跟大妮似的,很多女生都愿和他接近,而胜利好像却对朵儿情有独钟似的,只愿和朵儿一起玩,这让张志很是仇视他,于是一见到他们在一起,便武断地把朵儿拉到自己身边,并告诉她不许和“妈妈嘴”玩。后来,他们一起上学了,渐渐地懂事了,对小时候的事好像遗忘了,且妈妈嘴胜利还和张志成了好朋友。那时他们在学校里经常玩一种叫“摔元宝”的游戏,用旧纸张叠了很多大大小小的“元宝”,一到下课时间他们男生便开始聚在一起玩这个。今天你赢了,明天他赢了,口袋里、书包里也盛满了各种“元宝”,这成为张志最值得怀念的小时候的游戏。而女生们玩的则是丢沙包、踢毽子和踢房子(一块瓦片,在地面画上几个似房子的平面图,然后单腿着地蹦着踢瓦片),她们玩的高兴时往往会有男生捣乱,惹得女生们尖叫,甚至把这名男生告诉老师,让老师来惩罚他。朵儿当时踢房子、踢毽子都是踢得最好的,曾受到过多次老师的夸奖。尤其是她踢毽子上百后,会引得全班同学围观,看她的动作,看她的表情,真是一种享受。胜利初中没毕业便和村里王家叫小红的一个闺女订了亲。小红比胜利大三岁,两家老人商定好等胜利初中毕业后就为他们办喜事。胜利结婚时才十七岁,十八岁便有了自己的儿子,他抱孙子时我儿子才十四岁,还在上初中。胜利的大门敞开着说明家里有人,张志抬腿便走了进去,正遇见小红端着一盆水走出北屋。小红边和张志搭话,边把盆里的脏水泼了。“吆,哪阵风把大兄弟给吹来了,快,到屋里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昨天还想你来着,今天就来了,怎么来也不说一声,隔天让胜利请你去,来俺家做客,啊!”红热情地和张志打着招呼,因为从小一个村子长大,张志也和红开着玩笑:“大姐,你说想我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是真想还是假想,我那胜利妹子呢?”“瞧你这文化人,在城里这么多年学坏了,油嘴滑舌的。”红说着话脸不由地红了,“他爸去村西头宰家去了,宰宇春死了,你不知道?”“我这段时间没出门,村里好多事还真不知道,这不正抽空到处转转,想和老伙计们见见面,拉一拉。胜利是不是又给人家管事去了,这小子吃完这家吃那家,吃完喜事吃白事,还真有口福。我走了大姐,我也去宰家看看。”说完,张志不顾红的挽留出门往村西头走去。


5
    胜利嘴薄,天生的能说会道,这在上学时就已经显现出来,一般情况下张志他们谁也争论不过他。长大后,他又喜欢在人前显摆,因此渐渐地便熟悉了红白事的程序,年轻轻地就开始在村里掌管红白事。不管谁家,他是一请就到,甚至是不请自到。这样不但好几天吃好的,还有酒喝,家里的活也可以全推开,落得个逍遥自在,有事的主家还非常感谢他。因此,胜利把这红白喜事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做,在当地也算是小有名气。


    张志的村子有两千多人,是一个大行政村,村里有张、王、尚、纪、赵、宰六个姓,张姓人最多,宰姓人最少,在村里是独门独户,据说是解放前逃荒来到这里落户的,才有几十年的时间。对于死去的宰宇春张志印象非常深,他瘦瘦的,有些驼背,人老了还患上了哮喘,整天拿着个马扎坐在村里人多的地方玩,什么活也干不了。张志管宰宇春叫叔,之所以对他印象深,是张志小时候时父亲就曾转述过宰宇春的一句名言:人啊,就那么一回事,一辈子不遂时。意思是说,人这一辈子不管干什么事,总有些不足和缺憾,不可能事事都做得那么完美,总有些不遂人愿。父亲将这句话经常转述给张志哥儿俩,因此从小他就记住了这句话,更记住了宰宇春这个名字,甚至对宰宇春有些崇拜。后来长大后,他更为宰宇春这样一个农村的老头,说出这样一句经典的话而感叹。


    站在宰宇春的老院子大门外,张志和村民们打着招呼,上岁数的几乎都认识,有几个年轻的后生却都愣愣地看着他不认识。妈妈嘴胜利老远地与他打招呼,并疾步向他走过来,“老天爷真是神了,说曹操,曹操就到了。刚才我们还在说你,说你回来了,这次待多长时间,什么时候我们这帮光腚长大的在一块聚一聚……”胜利的话匣子打开就收不住,张志和他们也就慢慢地聊着。忽然有人说还没有设账房,胜利便拉着张志说,“这是咱村的状元,他在家也没事,这活就是他的了,他的书法老厉害了,上学时就获过奖。”张志看看身边帮忙的人大都是五六十岁、六七十岁的老人,年轻人很少,他知道年轻人大都不在家,就这几个年轻人还是大队书记让人打电话现叫回来的,他们就在县城打工,离家较近。


    张志用买来的白纸装订成账本,然后把毛笔蘸上墨先润着。心情也好像比刚才顺畅了,他抽空向老伴小云打了个电话,便安下心来专心记账,间或和老伙计们拉着家常。此时,院子的一角支起了桌子,请来的吹鼓手们,开始拿出自己的绝活来为丧事助兴。这是张志家乡的风俗,一开始年岁大的病故,是喜丧这样办,后来富裕家庭也这样办,逐渐演变到现在不管男女老少,都这样办。张志打量着这些民间艺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两把唢呐,一个梆子兼着快板,一个小鼓、一个小镲,一把二胡,还有一个主唱。见阵势应该唢呐是主角,两个四十来岁的汉字,鼓着腮帮子吹得很起劲,尤其是他们那绝活,只见一个用鼻子吹,嘴里还叼着烟,把点着的香烟放进口腔里吹,然后把烟吐出来不灭火,另一个手拿两把唢呐,交替着吹,奇怪的是嘴里还含着一个哨,发出的声音是浑厚的,是在模仿人唱河北梆子,很有趣。拉二胡的是个女的,主唱也是女的,都是年轻人。张志正边看边听,很入心入神,忽然一段紧凑的锣鼓声后,音乐戛然而止。艺人们小憩片刻,喝水吃菜抽烟,等张志再抬头时,忽然发现刚才唱歌的女艺人手端着唢呐,在那里正吹的带劲,而刚才一个吹唢呐的汉子正敲着鼓,还有两个人互相换了乐器。张志不由暗自惊叹,世间奇人在民间,看来这句话千真万确啊!


    前来帮忙的人中,和张志年龄般上般的基本上都到了,晚上吃饭时摆了两三桌,中午是不摆宴席的,吃大锅菜。张志被安排坐在总管旁边,也就是上位,总管已经坐在了二把椅上,这样算是村民们对他的尊敬,张志说还是按辈分或年龄坐吧。他越是谦让,大家更都跟着让他,毕竟他不常回来,张志见大家都不坐,只好坐在了八仙桌的上位,然后大家依次坐下,辈分最小、年龄最小的坐在了席口,开始为大家沏茶倒水忙活起来。这些年,张志虽然每年都回家乡,但毕竟和他们有的连面也见不上,这次大家见面且坐在一起喝酒,因此喝起来也就无遮无拦。晚上十点,张志踩着棉花地,头晕心明地回到家,小云见状想责备他几句,但话到嘴边却没有说出来。她为老伴倒上杯白开水,便无语地坐在一边看电视。张志边喝水边把一天的经过给小云回报,然后又坐在电脑前开始了他的创作。小云知道张志这一天没有白忙活,他轻轻地又给他续上了水,然后把电视也关了,静静地看着老伴在那里有节奏地敲打着键盘。


    张志还在做着梦,忽然听见大门被拍的山响,原来妈妈嘴胜利来叫他去宰家帮忙。张志看了眼手机,已是早上七点多了,太阳已经老高了。张志怪小云为什么不早叫自己,小云则心疼他昨晚上一直写作到两点,想让他多睡一会儿,怕累坏了身子。老两口拌了几句嘴后,张志穿着衣服小云则赶紧去开了院大门。胜利来到北屋,张志也穿好了衣服,胜利拉着他要走,张志说还没吃早饭,让胜利先走他随后就到。胜利抬眼看了一眼小云,见小云不高兴,话到嘴边的俏皮话又咽了回去,嘱咐张志快点,今天要出丧,事很多,人也多,让他赶紧去,说完便自己回转身子走了,边走心里边合计,张志这小子是不是昨晚上喝酒太兴奋了,准没干好事。想到这里,胜利不由自主地偷笑起来,让身后的张志心里直纳闷。


    农村丧事很讲究排场,而且也非常热闹,往往这一天村民们都会站在当街或围在主家周围看,看主家上庙,看请来的吹鼓手表演,看女婿、外甥祭奠。上大庙的时候,一般是前面有两个人拿着烧纸,抬着一只装了水的桶走在前面,后面跟着是吹鼓手们,再后面则是孝子和家族的晚辈们,还有外来的至亲们。上庙时,大街两侧站满了村民,人越多,吹鼓手们吹得越欢,而且还有两把长号,引得孩童们争相拥挤在前面观看。出殡前,还有哭灵这一说,请来的吹鼓手的主唱,边唱边哭,真是声泪俱下,那场面把围观村民的情绪都调动了起来,一些老太、小媳妇甚至也跟着抹着眼泪。张志边忙着记账,边用耳朵听着一边的哭灵,心里非常震撼,有几次竟忘了写字。最热闹的算是点歌这一环,如果故去的人家孩子多、亲戚多,尤其是撑劲的多,于是乎晚辈们争相点歌,算是对故去老人的敬重和祭奠。儿子儿媳点、闺女女婿点、外甥点、兄弟姐妹点,一曲二十块钱,这个拿一百点五首,那个拿二百点十首……从午饭后开始,一直唱到下午四点多临出殡。吹鼓手们收入颇丰,可挣的这份钱也不易。


    出完殡的当天晚上,主家算是料理完事,正儿八经地把在事上帮忙的街坊们留下来,且把大队的干部们请了来,好好地宴席伺候,算是答谢。大队书记叫金良,是张志村里王姓人家,比张志大两岁,但和张志一块小学毕的业,张志已有好多年没见他了。由于金良家比较穷,而且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因此金良初中毕业后便辍学务农了。张志大学毕业在城里参加了工作后,这些年来几乎没有金良的消息,只是偶尔回来听大哥讲起村里的事,提到过金良。那时张志假期时间短,基本上回家一趟来不及在村里串串门便回去上班了。渐渐地,张志对村里的同龄人和年岁大的老人还能说上话,至于后来的小孩子,他再回来便不认识了。但也有时从他们的长相中推断出他们的父亲是谁,竟然也猜中了几个。


   酒喝得很快,主家宰宇春的儿子与大家喝了感谢酒,总管喝了卸任酒后,金良作为大队书记开始了他在酒桌上的表演。张志是萝卜不大长在辈(背)上,金良管张志叫叔,他站起来非常尊敬地与张志碰杯,嘴里说道:“叔,你这吃国家饭的干部,能够这样和我们坐在一起,我心里非常感动,你没有忘了咱们这帮穷哥们、穷爷们,叔,我敬你一杯,我先干为敬!”说完一仰脖,金良的杯子底朝天,显示滴酒不剩。张志也不含糊,一仰脖也干了。金良抢过酒瓶给张志斟酒,然后又与大家一一喝酒。这时金良说话不再那么客气,显示出一村之主的霸气。就这样大家互敬,几轮下来大家面红耳赤,有的甚至脱掉了披着的军大衣、羽绒服。张志兴致也高了起来,他回敬了金良一杯,并问金良这些年的情况。金良顿了顿,抓着张志的手,话未出口神情却突然陡转,眼里竟然含了泪花。在坐的大家见状一下子都停止劝酒,不约而同地盯着金良,好像在等着他宣布什么。金良见此尴尬地笑笑说:“你们喝你们的,我和俺叔说说话,没事。”张志也歉意地对大家说,你们先喝着,一会儿咱们再喝。


    金良说:“叔,你还记得那年我在A市大街上遇见你那回事吗?”张志点点头。金良接着说,“那天我遇见你时,我正想往火车站去,本来我在A市打工,结果到了年底工头跑了,我一分钱也没拿到,我连回家坐车的钱都没有。说实在的,我想混进车站扒车走,并发誓再也不出来打工,好好在家种地。就在我痛苦地边走边琢磨怎么混进车站上车时,你叫了我一声。你知道吗,叔,那时我看见你就像是看见了救星,尤其是你没有嫌弃我还主动与我搭讪,我心里真的很激动。你给了我五十块钱让我坐车回家,当时我真的不知怎么感谢你,要不是你,我还不知道现在什么样呢,没准也许会走上另外一条路。”张志打断他说,这不是应该的嘛,乡里乡亲的,何况我们从小一块玩到大的,我怎么会假装看不见你呢。金良和张志又碰了一杯接着说,“叔,从A市回来后,我便听了你的话,贷款买了辆车跑运输,这些年发了点小财,重新盖了新房,娶了媳妇,可惜的是弟弟受不了当时家里的穷,倒插门做了上门女婿,我娘没命享福早走了,现在老爹跟着我。村民见我脑子活,后来选我当了村长。当村长后,我把车卖了,在村里搞起了大棚,当时还有干巴几个人我们一起搞的。结果一开始赔了钱,后来好不容易找到了门道,结果有一年还是亏了本。这样他们就渐渐地都不干了,我依然坚持着,并逐渐地从种大棚中挣了钱,然后我又说服村民一起种,形成了规模,村民们现在腰包都鼓了。后来乡里发展我入了党,这不我又干上了支部书记。见笑了,叔,这些都多亏了你,我以你为榜样呢!”金良的一席话,让张志很高兴很吃惊,他没想到当年那个穷困潦倒的家庭,那个整天穿的破破烂烂的大男孩,如今竟然有这样大的变化,真是时势造人啊!两个人说着悄悄话,不时地还碰杯,间或有其他村民敬酒,尤其是妈妈嘴胜利不依不饶地非要和张志喝仨酒。张志看大家都有了醉意,两两相对说着话,手里举着酒杯半天才喝一个,还有的把头凑在一起,把手搭在彼此的肩上,没有一个说散场的话。他拿眼看金良,意思是该结束了,让人家主家早点休息,特别是他自己感到有些晕了,再喝非醉不可。另外,张志心里还挂着回去写他的小说呢,今天的见闻是最好的素材,恐怕要通宵了,好久没这样放肆地喝酒了。


6
    张志坐在电脑前,刚打了两行字,酒劲上来直冲脑门,脑子怎么也聚不起精神来,眼皮还直打架。他烦躁地起身掏出烟深吸了一口,然后在屋子里来回转起了圈,这是他深度思考时的习惯动作,是多年写作养成的。他连吸了两支烟,感觉困意远离了自己,于是重新坐在电脑前。妻子小云照样为他沏上茶,然后坐在一边看书。张志劝老伴去休息,小云说他敲打键盘睡不着,再说她也不困。张志知道小云这是托词,她心疼自己。张志心里一热,思路也顺畅起来,他快速地敲打着键盘,丝毫看不出他像是刚刚喝了大酒的人,也看不出这劈劈啪啪的声音出自一个即将知天命的人之手。


    凌晨两点多,张志终于从电脑前站起,伸了伸酸疼的腰肢,然后上床休息。本以为想一觉睡到它日上三竿自然醒,可躺在床上的张志却怎么也睡不着。张志回想自己这些年在城里安家后,虽说每年利用节假日时间也回来一两次,但却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很少和村里的人们打交道,时间长了甚至村里发生的事情也懒得去过问,偶尔从大哥那里听到一些,也没有放在心上,很快便被忙碌的生活冲刷的在记忆里消失了。回来的这些天里,他虽然主动地在村里转了转,却只能和那些年长的和自己岁数相差不多的人说上话,至于那些年轻的大姑娘小伙子很少有认识的,那些少年和孩童就更不用说了,想到这里贺知章的《回乡偶书》已在心中荡漾: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想到这里,张志不由长长地叹了口气,这一声长叹似乎心情顺畅了,心智清楚了,不知不觉进入了梦想……


    “小胖,放了学你去拔菜吗?”朵儿脸蛋红红地问张志,张志的小名叫胖墩。“当然去了,我家的两头猪还等着我拔菜吃晚饭呢!”张志瓮声瓮气地说,他正处在嗓子变声期。“那咱俩一块去好不好,我知道哪里菜多。”“行,放学后你行动快点!”“嗯,知道了。”朵儿高兴地趴在桌子上写着作业。


    放学后,张志和朵儿每人挎着一个篮子,手里拿着镰刀,边走还边吃着馒头,一起到村后的田地里、沟边上去拔猪菜。朵儿的手真快,变戏法似的一会儿便拔满了自己的篮子。她见张志笨手笨脚的样子,便嘲笑他是个吃货,张志并不生气,看着可人的朵儿他才不生气呢,而且他还很高兴,他很享受每天和朵儿在一起拔猪菜的时光。朵儿笑归笑,还是帮着张志很快也装满了篮子。天还未黑,于是朵儿和张志坐在那里休息说话。朵儿问张志:“小胖,长大了你找个什么样的媳妇啊?”“找一个长的和朵儿一样俊的!”张志逗朵儿回道。“我揍你,看你在胡说。”朵儿扬起小手要打张志,脸蛋上飞满了红霞。她追,张志跑,张志嘴里还不停地喊着“媳妇打老公了,我错了,饶了我吧!”最终两个人都累了,而朵儿却感到幸福极了,因为她打心眼里喜欢这个从小就袒护自己的小胖墩,少女早熟的心里已被张志占据,她甚至憧憬过两个人成家过日子的场景,每每想到这里,朵儿便会脸红地偷偷看张志。


    “醒醒老张,该起床了!”张志在妻子的呼唤下慢慢睁开双眼,才知道天已大亮。“你刚才是不是做梦了,嘴里嘟囔着饶了我吧,是不是过去背着我干了坏事?”小云边收拾床铺边问起床穿衣的张志。张志知道自己的这些往事是绝不能告诉小云的,也奇了怪了,这些往事已不知在心里被复读过多少遍了,怎么又梦见她了呢。张志边穿衣服边说,“是啊,又做了一个梦,而且这梦不像往常那样是虚幻的,且醒了也就忘了,这次梦见的是自己小时候的事,就像刚刚发生的一样,历历在目。”张志走出屋门到院子里去洗漱,才发现外面正飘着小雨,地已经湿了,可雨却好像在加大。张志在农村里长大,知道这场雨很好,正好可以拾掇场院准备过麦,可转念一想,现在谁还用场院啊,都是联合收割机。但风是绝不能大的,否则麦子会倒伏,这样就不好收割,更为关键的是减产。张志凑合着在屋门外的小棚子里洗漱完毕,小云也把饭摆在了桌上,他拿起新蒸的玉米豆面饼子咬了一口,顺手用筷子拣了一根大哥自己腌制的疙瘩萝卜咸菜,吃的是那样香甜。小云在一旁微笑着看着张志的吃相,心想这么多年了还改不了这狼吞虎咽的毛病,手里却也没闲着,在剥刚煮好的笨鸡蛋。剥完一个她放在老伴的碗里,然后继续剥。张志知道小云心疼自己,张了张嘴想说声谢谢,终究没有说出口,变成了“快吃饭吧,别吃凉了,一会儿我自己剥就行!”小云没有答话,多年的夫妻她早已习惯了,别看张志嘴上说,其实他可不懂得自己照顾自己。记得过去自己每次出差,张志和儿子就凑合着吃饭,家里乱得不行,碗也不洗,而是把所有的碗都用一个遍后,实在没用的了采集中一次洗一下。小云为此很恼火,两个人也曾吵过架,可张志是表明承认错误保证下不为例,结果是我行我素,狗改不了吃屎。这样时间长了,小云也就懒得再和他计较。 “想什么呢?还不快吃饭,这次可真要凉了!”张志再一次提醒妻子,小云又一次把鸡蛋放进张志的碗里,然后端起自己的碗开始吃起来。


    刚吃完早饭,张志的手机响了。“兄弟,今天是个好机会,天公作美我们不用下地干活了,这样中午到我这里来,我请请你!”手机听筒里传来干巴的声音,“你可不能推辞啊,咱们好好喝一场,然后再摸两把,好,就这样,我再给胜利和建军打电话,让他们来陪你。说定了!”干巴不容张志回话便挂断了电话,张志心里直骂:“这个秃驴,脾气一点都没改,他太了解我了。”张志给小云说了干巴的意思,小云说她不去,你们哥们好好玩吧,不过可要少喝酒,否则回来给你算账。


7


    临近中午,张志到村代销点买了一只扒鸡、一瓶白酒,然后来到了干巴家。胜利和建军早就来了,正坐在那里胡吹乱嗙。干巴和媳妇在厨房里忙着,菜大都已做好,见张志来了,干巴不乐意了,“兄弟,让你往这儿来吃饭,怎么还连吃的带喝的都拿着,你这可不够哥们!”两个人互相客气着进了北房,胜利和建军急忙过来和张志握手。张志自回来后一直没见着建军,便问建军的情况。几个人坐下,干巴忙着开始上菜的功夫,建军简单地告诉张志自己的情况。


    建军姓王,也是和张志光屁股长起来的,小时候这四个人被同学们称为“四人帮”,上学一块来,下课一起玩,学习成绩当时也不相上下,张志是班长,干巴是体育委员,胜利是学习委员,只有建军不是班干部,因为这小子老实实诚,当时打扫卫生的活他都替他们干了,因此也就受到他们的特殊待遇,就是带着他玩。老实的建军长大后跟着村里的“包子斗”学徒,整天是赶集上店,在过去生活境况不是很好的情况下,竟然能天天吃上包子,也着实令人羡慕。“包子斗”小名叫斗,因为在农闲季节和秋后农村赶会时节,一家人便到集市和会上去蒸包子卖。由于他做的包子馅多好吃,在我们那一带很有名气,他也因这一手艺一家人的生活过得是有滋有味,令村里人羡慕不已。建军跟着包子斗学艺半年,然后自己另立山头开始创业,经过一番折腾虽没挣下几个钱,但糊弄了邻村的一个姑娘当媳妇。后来,建军便跟着金良他们种大棚,始终没离开过这片土地。倒是他的女儿和儿子长大后都外出打工,一个后来成了纺织工人,一个在饭店打工,竟然慢慢混到了领班。女儿找了个城里的对象嫁了,儿子也正在谈恋爱。现在老两口守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在家里享清闲,光等着儿子领着媳妇家来结婚,盼着抱孙子了。


    干巴冲建军嚷嚷:“就你那点破事一会儿再说不行吗,真没眼色,还不给小胖……张志倒上酒。”建军急忙起身拿酒。张志接过话说:“咱哥儿几个一块,还是喊小名听着亲切。”“胖子说的对,我也赞成!”胜利声援道。“就你会说,不就是嘴皮子薄点,说话声音细点吗。”张志打诨道。干巴一咧嘴,“看来咱们到一起,多大岁数也没真格的!”“干巴猴说得就是实诚,那样的话多拘束的慌!”建军慢言慢语地说。“嘿!我说老闷你不说话能把你憋死!”妈妈嘴胜利开了腔。好家伙,酒还未喝这场面气氛已经热烈,干巴坐下来主持,哥儿几个屡屡碰杯,那真叫个痛快。这酒一直喝到下午三点多,妈妈嘴胜利和老闷建军都喝多了,两个人歪在干巴的床上,一会儿便传来震耳的鼾声。干巴和张志的酒量差不多,两个人也还算清醒。张志惦记着那天干巴冲他眨眼的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干巴早已领会,于是干巴向张志讲起关于朵儿的一些事情。


    干巴说,尚玉莲(朵儿是小名)的家庭你是知道的。她母亲是个哑巴,父亲小时候因生癞病,致使头皮出现了一块块地斑秃,成人后好姑娘都不愿跟他,最后只好娶了邻村的一个哑巴姑娘当媳妇。别看哑巴不会说话,可活计却是一把好手,且模样也很俊俏。两人结婚后一连生了四个子女,且是两男两女。不知为何,四个孩子男孩长的都随父亲,皮肤黝黑,龅牙兔唇,且生性老实,都不爱说话。两个女儿长得都和母亲一样,皮肤白皙,模样周正俊俏,且越大越讨人喜爱,尤其是玉莲出生时,小脸粉嘟嘟的就像一朵粉色的莲花儿,因此父亲为她起名玉莲,小名朵儿。随着家里人口的增加,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愈加生活困难,大哥小学没上完便辍学跟父亲务了农,弟弟妹妹还小正在上小学。父亲本来也想让朵儿辍学,可朵儿死活不干,非要上学,她小小的年纪心里却开始有了鬼,她想上初中考中专改变自己的命运,因此学习特别刻苦,那时她和你的成绩不相上下,每次考试你俩都包揽了前两名。不过,胖墩,我给你说,那时你可知道朵儿的心里还有一个鬼吗,呵呵,我知道。


    张志喝了口水,劝他赶紧接着说。干巴坏坏地看了张志一眼后接着说道:那时朵儿心里有鬼,就是她悄悄地喜欢着你,上课时我看得倍清,她歪着头装作听课的样子,其实眼睛老师朝你那边看,她在看你学习的样子,我认为她喜欢看你课下摔元宝的神气劲,尤其喜欢你在同学们面前讲话的姿态,总之那时她就很喜欢你。知道吗,当时我特别地嫉妒你。听说她为了能上学,能天天看见你,她忍受着家里的贫困、父亲的怒骂、母亲的指手画脚等不快乐,且包揽了家里喂鸡喂猪喂牛的活,每天放学后不是拔菜就是割草,吃完饭还要刷锅洗碗喂猪,晚上堵鸡窝早上开鸡窝门,有时还要帮着母亲做饭。不管干多累的活,她都能坚持,为的就是能够上学。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张志瞪着干巴问。因为我喜欢她,可是她喜欢的确是你这臭小子。干巴又为张志续了水,然后接着说:我知道你小子有志气,眼界高,本希望朵儿和你没指望我能乘机而入,可我错了,朵儿对你真是太好了。


    是啊,多儿对自己太好了,不光对自己好,她人也很好,尊敬老人,能吃苦受累,只是……张志在心里自责着自己,眼前浮现出朵儿青春少女的模样……


    对于朵儿张志的心里是复杂的,他知道自己的家庭也不是很好,他早就立志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尤其是大哥,他太不容易了。朵儿的确是个好姑娘,但他却不敢和她接近,因为他还没定住自己的未来,他还太小,对于男女之间的情谊还有点懵懵懂懂,只是心里喜欢,却不知该怎样去做。但大哥张强的话却时刻提醒着他,“胖墩,你放心,哥就是豁上这条命也要让你上学,只要你愿意学,我就供你。你不要让哥失望,我对得起你,对得起父母,但你一定要争气,争取考个大学看看,也算是光宗耀祖,再说了那样你就可以吃公家饭了,不用在土坷垃里找饭吃了。”张志谨记大哥的话,上初中后便有意地开始疏远朵儿,虽然他们仍是一起上学,住校,周末又一起回村。张志的举动让朵儿很伤心,此时的朵儿越发的漂亮了,班里几个混混甚至为了朵儿还打过仗,还有男生偷偷地为朵儿递过纸条,但朵儿的内心始终如一潭死水,因为她的心里只有胖墩,只为张志荡着涟漪。朵儿看出张志在有意躲避自己,她不知道这是为何,因此心里暗自伤心,不由地害起了单相思,她有话无处说,没有倾诉对象,整日里默默无语,被同学们背后里称作“冷美人”。后来张志考上了县一中到县城上学去了,可朵儿却因情所困成绩每况愈下,最后没有考上高中,也没考上中专,本想复读可父亲说什么也不再供她,朵儿没办法只好辍学了。上了高中的张志愈发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依然名列前茅,老师们都很喜欢他,都说他将来上重点大学没问题,张志沉浸在忘我的状态中。


    上高中后,张志两三周才回家一次,有时甚至一个月回去一次。而朵儿辍学后,每天开始下地干活,人晒黑了,也瘦了。试想一下,在那样一个家庭她是多么的压抑。她曾经给张志写过信,可他却从未回过。终于有一次他回家时,朵儿在村外的路上堵住了他。张志怕让村里人看见,便和她钻进玉米地。


    这一段的故事,在张志和小云谈恋爱时,张志曾经添油加醋地给小云说过,至今他还记得当时小云的表现,也正是那次交谈使他下定决心,争取把小云追到手。想到这里,那次谈话的场景也立即在脑海中闪现。


    “什么,你和她进了玉米地,不会干坏事吧?”小云不相信在那个年代,两个年轻人有胆量做出出格的事,因此仍然笑着问张志。


    “你要乱打岔不相信我,我就不说了。”


    “好好好,我不说话,你接着说!”小云走在张志的身边,本来挎着张志的手松开了。张志暗自好笑,都说城里的姑娘疯,看来不全是,同时又为小云心里在乎感到欣慰,这说明小云也已经在乎自己了。


    我们进了玉米地后,朵儿狂热地扑在我的怀里。那时我已经十七岁了,开始对女孩的身体充满了好奇,那可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年轻的女孩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啊。我有些不知所措,内心很不安,同时又有一种幸福感,当时的感觉就像是一股电流般瞬间传遍全身。我不由自主地搂紧了朵儿(张志偷偷地拿眼看身边的小云,此时小云小嘴已经撅了起来,且面无表情,张志不由心里偷着乐,心想我再说的玄乎点,看她什么反应),这时她抬起羞红的脸儿,脸上分明挂着两行晶莹的泪珠。我本来想把朵儿推开,可见她哭了我就没那么做。后来,朵儿猛地在我脸上亲了一口,然后闭着眼等着我亲她。当时我就傻了,呆呆地看着漂亮的姑娘。过了一会儿,朵儿见我没反应,便睁开眼狠狠地看我,看的我低下头不敢看她的眼。一会儿我发现朵儿在慢慢地解自己的衣服扣,边解边说她这辈子就喜欢我一个人,但她知道自己配不上我,说我是有大志向的人,她爹早就想为她找婆家了,是她死活不同意,说自己还小,不想这么早嫁人。其实在那时,我们那里姑娘们大都找婆家很早,十七八岁便嫁人了。朵儿说,她想把她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献给她最爱的人,这样她这一辈子无论怎么过都认了,也不会后悔了。


    “你们真那个了?”小云终于沉不住气了。我知道不能再逗她,否则她真的要生气了,于是我接着讲下去。


    我一把抓住朵儿正在解衣服扣的手,并帮她系好已解开的衣扣,然后看了她一眼,无奈而又决绝地走了。我没有再回头,我说朵儿你是个好姑娘,你不能这样毁了自己,你一定会找到一个爱你疼你的人的……说着话我越走越远,后面传来朵儿一声“我恨你”和无奈的哭声。我知道我的意志力没有那么坚强,所以我不敢回头,否则我怕我把持不住自己铸成大错,害了朵儿,一辈子愧对朵儿。这下你放心了吧,张志冲小云微笑着。小云撅着嘴,“谁知道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我还有点事,改天再聊吧。”说着,小云转身就走,撇下我在那里直后悔,为什么把这件事告诉她呢,这不是自讨苦吃嘛。


    “发什么楞啊,喝多了?”干巴见张志在那里发呆,于是让张志也躺下休息一下。张志说,“我要回家了,改天我请你,到时再听你拉朵儿的事吧。”“别价,今天不说完你晚上肯定睡不着觉,我还不知道你,我就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干巴拿话激张志。见此,张志只好继续听干巴白话。


    不知什么原因,你上高中后朵儿大病了一场,差点要了命。我去看她,哎吆,那么漂亮的脸蛋都抽抽的变了形,一双大眼呆滞无神,偶尔眨一下证明她还活着。本来我想再努力一把,可还是让朵儿拒绝了。后来,我因偷盗走了(张志心想,什么走了,还不是蹲监狱了,还不好意思说),朵儿的事我也就不清楚了。等我回来后,朵儿都二十五岁了还一直未嫁,村里同龄的姑娘早就结婚生子,孩子都会打酱油了。我还以为朵儿在等着我呢,于是又偷偷地去找朵儿,但最终还是碰了一鼻子灰。朵儿的固执,使媒人望而却步。她就那么干耗着,除了干活几乎没什么话说,脸上也没笑容。由于家境贫困,她的哥哥快三十岁的人了,也始终没找上媳妇来,她的父亲为此整天唉声叹气,五十出头的人看上去像是六七十岁的,朵儿的弟弟妹妹读书也不好,初中未毕业便先后辍学回家修理地球了。不知朵儿怎么想的,后来她为哥哥换亲出嫁了,嫁到离家四五十里地的一个偏远村子,好几年没有回来过,直到有了孩子才开始和家人走动起来,脸上偶尔竟有了些许笑容。听说她的孩子虽然没考上大学,却学了一门木工手艺,农闲时串村做活收入还可以。可天有不测风云,听说有一次在人家干活时,不小心用锛把脚伤了,砍断了脚上的大筋落下了残疾,看来以后找媳妇难了。


    张志听到这里,心里不由咯噔一下,自己不是二十七岁才结的婚吗?难道朵儿是等我结了婚才……张志不敢往下想,此时他的心里有一种强烈的欲望,就是想见朵儿一面,想和朵儿好好谈谈,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一下朵儿,这样就可以了却自己多年的心债。


8


    张志的小说遇到了节点,心里烦便想到田地里走走。他和小云不知不觉来到大哥的田地,见哥嫂正为齐腰高的玉米上化肥,哥哥在前面用小铲挖坑,嫂子端着盛着化肥的脸盆,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小勺,一个坑里一勺化肥,然后用脚随即把坑胡啦平了。哥嫂的动作很娴熟,一边忙碌一边还说着什么,不时听见嫂子的笑骂声。他们只顾低头干活,却不曾发现张志和小云的到来,等他们快来到地头时,才猛然抬头发现他们。哥嫂说什么也不让他们动手,张志说这些活他都会干,便抢过哥哥手里的铲子,小云试图抢过嫂子手中的脸盆,嫂子却说什么也不让她动,嘴里还不停地说着“化肥呛鼻子,这活太脏,你也没干过,还是在一边看吧,哪能让你干呢!”说着还拿眼看张志。张志装作没看见,顺手把铲子递给小云,这样她们妯娌俩干了起来,速度却像是蜗牛赛跑。哥哥随手从裤兜里掏出烟并甩给他一支,哥儿俩开始吞云吐雾,然后拉起了家常。忽然张志想起大哥的梦中情人赵敏,他们同岁,一起上的小学、中学,双方父母还开玩笑说结为亲家。但是后来家庭的变故使大哥辍学了,后来大哥一直为不能和敏敏走到一起感到遗憾,并心生自卑,而且这都是为了他,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很想知道现在的敏敏在大哥心里的位置,现在她生活的怎么样,他想听听,说不定还能成为自己小说中的人物。于是张志问大哥,当年咱们村的敏敏嫁给谁了,现在生活的怎么样。大哥脸一红,一连猛吸了几口烟,然后拿眼狠狠地看了张志一眼,接着有点不好意思慢吞吞地给讲了起来。


    先交代一下张志所知道的关于敏敏的一些事情。敏敏的大名叫赵敏,父亲赵传岭是我们村的会计,母亲曾是我们村的小学民办老师。赵敏姊妹四个,最小的是弟弟,赵敏是老三。不知她父母用了什么灵丹妙药,姊妹几个一个个长的那么水灵秀气靓丽,尤其是赵敏更是难得的美人胚子,就好像是仙女投胎,长的高个细柳条,双眼皮大眼睛,又白又嫩又干净。从小嘴还甜,真是人见人爱。因为长的漂亮,小时候的赵敏常常被小男孩戏弄,此时我的哥哥张强便会挺身而出保护她。也因此,他们在一起玩过家家时,新娘总是赵敏,新郎当然是我大哥。大哥和赵敏当时还被小伙伴们编成顺口溜戏谑:小敏小敏长得美,后边跟个小黑鬼;小黑鬼真吓人,自愿充当保护神;傻小敏不知羞,嫁给黑鬼乐丢丢!每每此时,小赵敏便气得脸通红,我大哥当然也就追打小伙伴们,于是大家便作鸟兽散了。


    赵敏和大哥青梅竹马,两家人看着都很高兴,双方父母都有意为他们定下亲事,只不过是他们年龄尚小,没有说出口而已。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哥和敏敏一起挎起书包上学,比着劲地学习,然后两人又一起考入乡中心中学。此时的他们情窦初开,彼此心间有了秘密且非常默契,他们甚至憧憬着一起升入重点高中,然后考大学参加工作,干什么都比翼齐飞。就在大哥树雄心立壮志的初三冲刺时,先是父亲得了急病去世,母亲因父亲的离去变得疯疯癫癫,不久便追随父亲而去,我们这个家一下子塌了天。大哥欲哭无泪,在默默地静坐了两天后他选择了退学,用他年仅十六岁的肩膀撑起了这个家,也撑起了我的梦想。


    我们家的变故,尤其是大哥的辍学也给赵敏带来很大打击,因为这直接击碎了他们共有的梦想。赵敏自从大哥辍学后成绩一天不如一天,她再也没心思学习,坐在教室里眼前总闪跃着大哥的身影。最终她没有考上高中也回家务农了。一开始,赵敏经常跑到我们家帮着大哥洗洗涮涮,可后来她的父母说什么也不再让她来了,村里人已经有闲话,说这么好的闺女可不能往火坑里推啊。是啊,我们家太穷了,为了供我上学大哥好几年都没买过衣服,要不是有亲戚照应,我们真的不知道那几年该怎样度过。后来,赵敏的父亲便张罗着为她介绍对象,想以此让赵敏死了心。农村的孩子毕竟还是老实,胳膊拗不过大腿,最后赵敏听从了父母的安排和县城一个吃公家饭的男人见了面,订了婚。再以后的事我就不很清楚了,那时我已上了初中,心底开始有了自己的梦想,对他们的事也就慢慢地不关心了,而是只顾专注地学习。


    大哥慢悠悠地对张志说:你上初中住校后,家里就剩我自己,白天倒没什么,可一到夜里我便想起以前的事,便感到很孤独,心里难受眼泪也就不争气地流下来,可这些我都能忍受,我盼着兄弟你能出息,给咱们家争口气。让我最难受的还是赵敏,听说她父母的反对,我心里也认了,可听说她订了婚就要出嫁时,当时我简直就要疯了,可又没什么办法,谁让咱穷呢,认命吧。就这样,我从此再也不考虑自己的婚事,一门心思种好庄稼,多打粮食多挣钱,并尽力多养了鸡鸭牛羊,这些都是你的学费啊兄弟。不说这些了,你不是问赵敏的事吗,就在赵敏要结婚的前一天晚上,赵敏不见了,发现这一情况时已是结婚这天的早晨,这一下可把她父母给惊呆了。你知道,在咱们这里儿女结婚先发结婚帖,这亲戚朋友街坊邻居都知道了,眼看着男方迎亲的队伍就要来了,结果新娘子不见了,这不丢人吗,这不明摆着是女儿窝囊自己吗?赵敏逃婚的事当时在我们村乃至周围的几个村子都传开了,褒贬不一,而她的父母这回丢人不说,人家男方坚决要求退婚。没办法,本想攀个高枝结果却演了这么一出,两口子发誓说没有这个闺女,从此不许赵敏进家门。可话好说,时间一长两口子都为赵敏担心起来,心想这孩子跑到哪里去了,怎么一点消息也没有啊。于是开始托人四处打听,亲戚家没有,同学家没有……这一下老两口再也坐不住了,害怕赵敏一时想不开寻短见,或者被人贩子给拐跑了卖到深山里。短短的几个月,老两口苍老了许多,结果还是没有敏敏的消息。


    五年后,就是我和你嫂子要结婚时,忽然有一天晚上赵敏出现在咱们家,而且拽起我就走,我不由自主地跟着她来到村外,远处依稀可见一个小伙子坐在摩托上时不时地瞅着我们。我想这可能就是她的男朋友吧。我问她这么多年怎么也不回来,老人早就原谅了她,而且为了她甚至茶不思饭不想的,在人前也抬不起头来,你这是何苦呢?赵敏不理我的话,而是问我敢不敢和她私奔,到一个无人打搅的地方生活,离开这个让她伤透了心的地方再也不回来。我这才意识到她的突然出现可能与我要结婚有关,她还没有放弃我,甚至躲在暗处始终在看着我。我有些激动,真想一走了之,这些年我真的感觉喘不过气来。可一想到你,想到我们这个家,想到即将成为你嫂子的小梅,我便立即清醒过来。我劝敏敏回家,给父母认个错,然后好好过日子,不能再让父母操心了,毕竟都快三十岁的人了。最终,我没有劝动赵敏,她疯了一样冲着我喊了一句“我恨你”,便头也不回地跨上男青年的摩托走了。


    就这样又过了几年,赵敏终于回来了,而且是一家三口。她在外面结了婚有了孩子后,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想到父母拉扯自己长大不容易,虽然他们有过错,但也是为了她啊。最终她回来了,从此一家人其乐融融,老两口终于算是放下一块心病。


    “哎!你哥儿俩还真歇上劲了,都快晌午了还不抓紧!”嫂子的亮嗓一响,张志和大哥都笑了,赶紧过去把她俩替下。大哥对嫂子说:“你和弟妹回家吧,你看这太阳毒的,回家做饭去,我们干完了就回去!”嫂子回敬他说:“我还以为你怜香惜玉呢,感情这是让我们回家给你们做饭,我才不干呢,走啊妹妹,咱回家歇着去!”张志知道这是哥嫂在耍小矫情,也为他们多年来相扶相伴一路走来感到由衷的高兴。


9


    张志的小说突破那个节点后一直创作很顺利,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小说已接近尾声,他心里也开始松了口气。回想这段时间以来,自己除了在村子里转转,就是到田地里走走,间或帮大哥干点活,最远的地方也就是赶一下乡村大集,县城还没好好地去玩玩。昨天,高军突然给他打电话,邀请他去县城玩。高军是张志上高中时的同学,大学毕业后回一中当了老师,现在是副校长,他给张志打电话,也不知他从哪里知道的消息,知道张志现在老家。要是以往张志早就借口回绝了,这次由于小说快写完了,他正想放松一下去县城玩呢,这个电话真是太及时了,于是张志爽快地答应了。

    这天是星期六学校休息,张志早早地吃过早饭,开着车直奔县城。清晨刚刚下了一阵小雨,继而便云去风止阳光照。雨后的空气特清新,树叶也好像刚沐浴完的美女靓丽夺目,村村通马路上还残留着一个个雨后留下的小水汪,行走在这样的环境中,张志真有点乐不思蜀的感觉。他打开车载CD,欣赏着邓丽君缠绵抒情甜蜜的情歌,心里那叫一个舒坦。伴着通往县城的马路有一条小河,河里有半河的水在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农民朋友把它们送到干渴的田地里。河堤上、马路两边还种着几排速成杨树,笔直的站姿好似阅兵村里的战士威武飒爽。马路上还有大大小小的车辆,这些车辆有农用三轮、四轮车,摩托车、面包车和小轿车,还有电动三轮、电动车,骑自行车的几乎没有了,一路上也没见到几个。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让人很难相信现在农村的交通工具竟然一点不比城市差。


    汽车飞驰,到县城三十多里的路程好像一眨眼,县城便在眼前了。此时马路上的人车突然多了起来,张志放慢车速,随着人流车流缓缓地行驶着,突然他想起原来今天是县城大集,怪不得这么多人。在往县府大街拐弯时,他从车的后视镜里发现一个开着电动三轮的妇女,那模样身段是那样的熟悉,可一时又想不起是谁。由于跟着车流,一会儿刚才那个熟悉的身影便脱离了他的视线。他没有再想,而是专心开车直奔一中学校而去。


    一中老师的家属院和教学楼只有一道之隔,是一个大院。教学楼在南面,家属区在北面。教学楼已不是当年的教学楼,家属区也不是当年的平房了,张志有些找不着北,于是停下车给高军打电话,一会儿只见一个带着眼镜、中等个头、身材略胖、留着地方包围中央的发型、年龄五十上下的人急匆匆地走了过来,且不时地四下张望。张志坐在车上仔细端详着此人,猛然认出他就是高军,于是赶紧从车上下来,上前与高军握手。之所以两人如此熟悉却又如此陌生的原因是,最近几年来他们高中时的班长开始组织同学聚会,聚会时间一般是在县城,而且大都是春节后。在县里的同学无论从事什么工作,毕竟离县城近方便些,所以来的比较全,而在外地工作的张志他们就不同了,有参加的,也有来不了的。张志就是属于那种来不了的,他不想为此而向领导请假,这是他多年来做事的准则。同学聚会的兴办,使多年未见的同学们又都联系上了,甚至开始互相电话问候,高军和张志就是这种情况。两人虽很多年未见面,但这几年电话联系却不少,而且高军不知已说过多少次,在张志回家来时一定要到县城做客,他叫上县城里的几个同学聚一聚,叙叙同学情。可张志一直没好意思这样做。


    高军见到张志,先是端详了一会儿,见张志亦是白头发爬上了额头,脸上也有了折子,已不是当年英姿勃发的少年了。两人先是狠狠地握了手,继而相互拥抱在一起。张志把车停好,跟着高军来到他的家。这是一套三室两厅的住房,两间卧室,一间书房,餐厅客厅都收拾的干净利落。高军为张志倒上水,告诉他老伴利用双休日回娘家了,自己一个女儿刚刚参加工作,也是一名教师。张志一听乐了,顺口说出自己的儿子也是教师,年龄比高军的女儿大一岁,他们一个在市一中教书,一个在县一中教书,不知有没有缘分,我们能成为亲家。同学之间说话无遮无拦,即使多年不见还是改不了。两个人拉着家常,互相了解着对方这些年的经历,不知不觉快十点了。张志说想到县城转转,这些年来去匆匆的对现在的县城真有些陌生了。高军说已经约好了同学,饭店也定好了,一会儿我们在饭店见面,还是在家再坐一会儿吧。张志知道他不想陪自己转,因为对高军来说,县城弹丸之地,没什么好转的,再说了他在这里几十年了,还有哪里吸引他去转呢。张志问中午在哪个饭店,然后告别高军想自己开着车走。高军见状还是跟了出来,并坐上张志的车充当向导。张志心想,这还差不多,真要连这点面子不给,同学聚会还有什么意思呢。


    的确,县城弹丸之地,开着车不长时间便转了多半圈,繁华地段和街道都去了,给张志的印象是震撼两字。没想到这些年来县城变化这么大,简直比他们市里发展还快,只不过县城还是小了点。现在只有集市那条街没去了,张志把车找地方停好,然后和高军步行来到了集市,他好几十年没赶过县城的大集了。远远地便见人头攒动,仿佛像蚂蚁搬家,街上满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张志抑制不住激动地心情,多年前一次随父母赶集的情景一下子在眼前闪现开来……

    那时张志最愿赶的集莫过于靠近年关的大集,这个集又叫“花街集”,意思是集市上的商品种类花色齐全,各种年货一应具有,除了蔬菜、肉类、鱼类外,再就是花色齐全女孩子用作头饰的花、做衣服的花布、鲜艳的床单、款式新颖的服装等等。当然男孩子们所期待的卖鞭炮的摊位也是扎了堆似的,占据了集市的半壁江山。

    赶“花街集”,在过去可以说简直就是一个孩子的梦想,一个孩子一年的期盼。大人们忙碌了一年,带着收获后的喜悦,也愿意带着自己的孩子去赶集。清晰地记得跟随父母赶花街集时,他的眼简直就不够用的,看着这么多的商品,都不知道要什么好,但他最想去的还是卖鞭炮的那儿,根本就没有心思欣赏这些什么卖葱的卖蒜的、卖米的卖面的、服装鞋帽、吃喝玩闹等等对他来说无关紧要的东西。终于,父母买完了年货后才领着他和哥哥去买鞭炮。父亲先是买了家里过年放的鞭炮,然后又为他和哥哥每人买了一些个头小点的鞭炮、摔炮、钻天猴、普拉筋、还有几种简单的烟花等。当时哥哥和他也想去捡拾那些没有炸响的鞭炮,可父亲就是不让去,只能傻傻地站在远处羡慕地观望着。正当他们站在远处观望时,忽然见一辆装满鞭炮的汽车上冒出了一些烟雾,紧接着便出现了骚乱,有的人趁机开始疯抢车上的鞭炮,转瞬间青烟化作浓烟,随着一声声的爆响,围在周围的人们顿时作鸟兽散。卖鞭人的哭喊声被鞭炮声淹没了,后来他竟然还想去把火扑灭,可旁边的人一把拽住他,说你不要命了。就这样价值好几万元的鞭炮在震耳的炸响声中瞬间化为了灰烬,只留下满地的纸屑和冉冉飘荡在空中的烟雾,还有卖鞭人那欲哭无泪、悲怆无奈、呆呆傻傻、瘦削黝黑的脸庞。

    父母拽着他哥儿俩没敢看热闹,急急地走出人群,忽然父亲叹了一口气说,这肯定是不安好心的人把烟头扔在人家的车上,策划并带头疯抢了人家的鞭炮,这可是人家的命根子啊。走了几步,父亲忽然停了下来并浑身上下把衣兜摸了一个遍,完了说了一声,看来还有比我们过得不好的,今天我做了一件捐款不留名的好事。原来父亲的钱夹不知何时被小偷实施了乾坤大挪移,那可是父亲为他和哥哥买衣服的钱,看着父亲气愤但又自我解嘲的样子,母亲想生气却禁不住乐了。

    高军和张志一边走一边介绍着,服装鞋帽区、五金家电区、土产区、粮油区、牲口交易区、肉食区、蔬菜区,最后在街头外的树林里是牲口交易区等,还有街两旁的超市、饭店也是鳞次栉比,叫卖声、哭笑声交织在一起。张志和高军走走停停,在人群多的地方难免有与人相撞的时候,可他还没有说话,对方一句“对不起”已传了过来。看服装鞋帽市场,那些张挂在竹竿上的服装和排在架子上的鞋,不仅花色品种齐全,而且分高中低档顺序排列,很是醒目。走到蔬菜区、肉食区,所有的商品都那么鲜亮诱人,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大家彼此相互的商量着价格,瞬间一笔交易就成了。偶尔看到一位大哥的钱掉在地上,旁边的一位小青年弯身拾起交给了那位大哥……

    张志正感慨着,忽然听到前面一阵嚷嚷声。只见一个四十多岁的壮汉手里提着一捆菜,说是卖家坑人不够称。卖菜的是看上去是一位六十岁上下的农村妇女,佝偻着身子与壮汉交涉着,两个人手里都抓着同一个电子秤,看意思是壮汉要把电子秤拿走而那妇女死活不让。一会儿,只见两个戴大盖帽的工商人员来到这里,然后拿出仪器测量电子秤是否准,继而没收了农妇的电子秤,并开具罚单。农妇此时不再哭闹,一张悲苦的脸忽然朝张志这边看来,一瞬间张志呆呆地看着这张脸:这是一张饱经风霜的脸,皮肤黑黝黝的,脸颊深陷,嘴唇干裂包不住露出的门牙,额头的皱纹有三四道,头发花白,只有一双大眼还透着一股英气。身上的褂子有些脏,脚上蹬着一双沾满了泥土农村人自己做的千层底布鞋,一双皲裂着手指的小手无力地垂着,脸上的无奈和哆嗦的嘴唇,叫人心生怜悯。农妇在回首的一刹那也呆住了,她的眼睛亮了一下,接着便又黯淡下去,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然后扭转身子低下头,手忙脚乱地开始收拾自己的菜摊。


    张志看到这一幕心情就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他没有想到在心里像女神般的朵儿,会在这样的场合相遇,如果不是刻骨铭心,也许他已认不出现在的朵儿。可是,在他看来,就算朵儿整了容换了容颜,他也会从她的举手投足认出她。他几步走到朵儿面前,弯身想帮她收拾摊儿,可朵儿说不认识他,谢谢他的好意,并再也没正眼看他,直到收拾完骑上她那电动三轮走了,张志还傻傻地站在那里。高军见状问张志是不是真认识人家,为什么人家不理他。张志没顾上高军的询问,而是直接问高军是否认识工商上的人。高军说和他们的一个副局关系不错,这下张志非常激动,并让他抓紧联系帮忙,把电子秤要过来。


    张志提着朵儿的电子秤和高军直接去了饭店,由于心事重他竟然喝多了,这可是在张志身上很难发生的事。几个同学扶着张志打的把他弄到高军的家里,一直睡到傍晚张志终于醒了过来,他抱起高军为他准备的凉白开一气喝了两大杯,然后谢绝高军的再三挽留,拿着电子秤开车走了。


10


    这一天清晨,张志起得很早,并叫上小云说是要到离村不远的河边走走。沿着田间小路,闻着庄稼经过一夜露水的滋润所散发出来的馨香,渐渐地看见远处一条小河,蜿蜒崎岖地穿过张志的家乡,然后不知再穿过多少座或大或小的桥梁,穿过多少个人声鼎沸的村庄,穿过多少禾苗花草渴望的眼神,穿过人们的笑语,伸向远方,就好像一条巨龙盘旋蛰伏在那片让张志魂牵梦绕的土地上。这条养育了张志、养育了张志的父母、养育了他的祖辈乃至乡亲的小河,有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赵牛河。不知多少次张志在梦中与小河相遇,在这里嬉戏玩耍,在这里深情凝望。


    赵牛河坐落在张志村庄西大约二里地远的地方,河面大约有十几米宽,在弯弯曲曲的河岸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野草,还有人们有意栽种的垂柳,那柳枝一根根垂向河面,与飘荡在河面上的水草唇齿相依,窃窃私语。清澈见底的河水在河道上潺潺流过,不时可看到顽皮的鱼儿在相互追逐嬉戏。


    站在河堤上,小云不由挥动着手臂,张志则贪婪地扫视着面前的一切,回忆着自己小时候在这里游泳、割草、拔古蒂(一种小草在开花前孕育出的一种甜兮兮的花梗)、和伙伴们玩耍、与朵儿在这里相约,这些一想起便令张志热血沸腾的场面,再次在他的脑海里闪现着,侵蚀着张志的大脑。张志自言自语地说:


    “赵牛河滋养了这片土地,养育了这方乡亲,是我成长的摇篮,我的理想就像这清澈缓缓流向远方的河水,是你把我带向远方,给我以力量,给我以安慰。是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才使得我有机会再来到你的身旁……”


    “赵牛河给了你第二次生命,这是怎么回事?”小云的好奇心又来了。


    张志说,在他八岁的那年夏天,父亲带着他和大哥来这里游泳,当时,河里的水并不大,因此河水流的也就急了些。由于张志还小,于是父亲先教他学狗刨,天资聪颖的张志一会儿竟学会了,并高兴地在河边向父亲和大哥表演。后来,父亲让他在河边自己玩耍,并嘱咐他不要乱动,然后带着大哥向水的深处走去。张志浑然不管父亲和大哥,自己玩的非常起劲,不知不觉他渐渐地离岸边远了。此时的他有些累了,而且不小心还呛了一口水,当时他就晕了,忘了刚学会的狗刨,他甚至没来得及喊一声“救命”,便顺着河水往下游飘去。据父亲讲,他们发现他的时候,张志已经被河水冲出去十好几米远,而且只露着一个后脑勺。当时父亲见状立即几步跨上岸,飞也似的跑到张志的身边一把把他捞起,然后把他倒过头来拍他的后背,一会儿他哭出声来,父亲才舒了口气,而大哥当时只是傻傻地站在旁边,他吓坏了。张志还说,也许我的命大,后来我曾这样想,河神之所以不要我,应该是嫌我太小,况且远方还有一个小姑娘,也就是我未来的妻子在等着我,所以又把我送了回来。大命不死必有后福,我们这里都这么说。不管怎样,我真的感谢赵牛河。


    火红的太阳在村庄的上方冉冉升起,田地氤氲使太阳看上去又有些朦胧。鞋子让青青的小草偎依着,晶莹的露水把鞋子都吻湿了。太阳越升越高,两人感觉到饿了,便慢慢往回走。回到家里小云忙着做饭,张志则打开了电脑,继而便听见滴滴答答的键盘敲击声。小云叫他吃饭他也不理,直到快中午了键盘声终于停了,而此时的张志眼里分明有大颗的泪珠,缓缓地流淌在他那鲁西北平原似的脸上。他轻轻地合上笔记本电脑,呆呆坐在那里,似乎仍沉浸在他小说中的情形之中。


11


    这天晚上,张志大哥家里热闹非凡,本院里的几个兄弟、叔叔、大爷,还有从小和张志要好的几个伙伴,大家围在八仙桌前推杯换盏。菜是大家伙凑的,酒是支书金良拿来的,他们都是来为张志饯行的。他们一个个地举杯庆祝张志小说顺利完成,甚至开着让张志把他们写进小说的玩笑,说不定哪一天他们也能出一下名,在电影电视里看到他们的形象也说不准。张志被家乡亲人的热情浓浓地包围着,他贪婪地享受着,在他的心里已经开始铺开一张长卷,长卷的开端已经完成,接下来他要用尽毕生的力量完成后面的描绘,而且已容不得他推脱,因为长卷上分明已经有鲜活的生命在那里跳跃着向他召唤。


    临回城,张志让大哥帮忙,将电子秤和一封信留给朵儿,并托他的大哥转交。心里的内容是张志想帮助朵儿的儿子治疗脚伤,毕竟他能通过自己或者朋友联系北京等大地方的医院和专家,这样帮一帮朵儿也算了却自己的心债。后来,朵儿被张志的诚心感动,真的通过张志的帮助基本治好了儿子的脚伤,且儿子因此很快也找上了媳妇,一家人对张志感激不尽。


    回城后,张志将自己新创作的《我的农民兄弟》打印稿拿给作协领导及同事们看时,同事们都露出了佩服的眼神。这部反映农村农民生活题材的小说,不仅深刻剖析了当前农村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将农民朋友的生活观念和思想转变都写的是入木三分,同时还将当前农村存在的养老、教育、看病、就医等问题也反映了出来。那淳朴的乡间民风在字里行间散发着无穷的魅力,让人读后会产生一种走进农村的欲望。很快,《我的农民兄弟》出版发行,销量直线上升,且有导演联系让张志改编成剧本或者想购买《我的农民兄弟》的音像制作权,把小说搬上银屏。作协的领导对张志取得如此的成绩,也是高兴有加,并组织安排了张志作品学习讨论会,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给这部作品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张志火了,名气也更加响起来,于是他又陷入了一种包围圈,这些圈有各家报社的记者采访、广播电视的独家报道,有他的朋友们的宴请,有一些单位的邀请……张志是一个个地应接不暇,忙的是晕头转向疲惫不堪。他想还是乡下好,正这样想着,作协领导再次找他,想让他再写一部反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小说,以此来进一步繁荣本市文化市场,提高本市文化品位,打造文化强市,而且条件也很宽松,正在为他办理调动,准备把他调到市作协工作。当然,来作协工作后身份还是自由的,准许他可以不上班。对作协领导的安排,张志心存感激,并决心争取尽快写出好的作品来回报领导的知遇之恩。


    说走就走,他再次故伎重演,悄悄地又回到了乡下,并骑着自行车在新建起的一个个社区进行参观访问。走着看着交流着,一个个情景物事也在他的脑海中逐渐清晰起来,更在他那部长卷中逐渐地各自就位。张志仿佛已经看见这部长卷在眼前徐徐展开,一栋栋楼房,一排排树木,一座座猪舍鸭棚,一辆辆农机汽车,学校、超市、医院、加工厂,还有老人和孩子交织在一起的满足得意的笑声,使这部长卷是那么富有生命力。


    《还乡》,这个名字忽然在张志的大脑中出现,想到这里张志不由自主地笑了。


2#
发表于 2013-3-21 18:26 | 只看该作者
先支持一下!!
3#
发表于 2013-3-21 21:02 | 只看该作者
这篇若水是费了功夫了,非常扎实,人物、故事都不错!
4#
发表于 2013-3-22 09:20 | 只看该作者
集中不起来经历?
5#
发表于 2013-3-22 09:31 | 只看该作者
若水的这个中篇要敲出来肯定费了不少时日。勤奋精神令人感动!
小说通过作家张志回乡创作的所见所闻,展示了广阔的生活场景,很厚重。
6#
 楼主| 发表于 2013-3-22 10: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木门长子 于 2013-3-21 21:02 发表
这篇若水是费了功夫了,非常扎实,人物、故事都不错!

感谢木门的耐心阅读和点评,问好!
7#
发表于 2013-3-22 11:56 | 只看该作者
很有生活味道,欣赏。
8#
发表于 2013-3-22 21:42 | 只看该作者
很有农村生活气息,人物塑造鲜活生动。学习了!
9#
发表于 2013-3-22 22:08 | 只看该作者
长了些,待俺慢慢读来,
感觉到乡下去走走是个不错的选择,不管是做文还是做人。
10#
 楼主| 发表于 2013-3-25 08: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暴雨迎风 于 2013-3-22 09:31 发表
若水的这个中篇要敲出来肯定费了不少时日。勤奋精神令人感动!
小说通过作家张志回乡创作的所见所闻,展示了广阔的生活场景,很厚重。

感谢迎风版主的阅读和点评,问好!
11#
 楼主| 发表于 2013-3-25 08: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淡淡不如风 于 2013-3-22 11:56 发表
很有生活味道,欣赏。

感谢朋友来读,问好!
12#
发表于 2013-3-25 19:54 | 只看该作者
上午就读了这个小说,没读完,晚上有空接着读。大家说的不错,小说下了功夫,写了一个人对生活的态度和生活经历,语言和故事都有看点。
13#
 楼主| 发表于 2013-3-27 08: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荦春 于 2013-3-22 21:42 发表
很有农村生活气息,人物塑造鲜活生动。学习了!

感谢朋友支持和点评,问好!
1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7 08: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朱建勋 于 2013-3-22 22:08 发表
长了些,待俺慢慢读来,
感觉到乡下去走走是个不错的选择,不管是做文还是做人。

不错,到乡下走走,重归自我,深陷大自然,聆听庄稼的声音、鸡狗叫、蛙儿跳、鱼儿跃,以及农民朋友朴实的笑,净化心灵,开启心智,真的很好!谢谢支持!问好!
15#
 楼主| 发表于 2013-3-27 08: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西夏楼兰 于 2013-3-25 19:54 发表
上午就读了这个小说,没读完,晚上有空接着读。大家说的不错,小说下了功夫,写了一个人对生活的态度和生活经历,语言和故事都有看点。

谢楼兰版主的肯定和鼓励,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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