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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国家赔偿莫非是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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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18: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赔偿莫非是唐僧肉?
黄山市歙县张高平与侄子张辉蒙冤10年终获清白就张高平叔侄如何提起国家赔偿一事,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坊间亦有多种传言。26日,叔侄俩目前已正式提出国家赔偿和冤案补偿,多项合计金额为702万元。(427日《市场星报》)
不可否认,张高平与侄子张辉蒙冤10年,期间遭受的种种苦难,绝非常人想象。由于这是一起冤假错案,当事人必定受到刑讯逼供,如果不是达到了生理与心理极限,谁会违心地认罪伏法呢?
一起强奸案牵连了两个无辜的公民,也毁掉了两个幸福的家庭,令人欣慰的是,蒙冤十年之后,叔侄俩得以平反昭雪,迎来了久违的自由,而这却是再多的金钱也买不来的。可见在偌大的中国,天理与公道、正义与良知并没有完全泯灭,只要精神支柱不倒,那些蒙冤的人就有希望重获新生。
在为张高平叔侄俩感到庆幸之余,我对他们提出的国家赔偿有点看法,不吐不快。702万元的赔偿金额称得上是一笔巨款,虽然对充盈的国库来说只是小菜一碟,但这些钱并非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来自于纳税人,换句话说每张钞票都沾满了劳动者的血汗。那么,究竟谁该为巨额的国家赔偿买单?毫无疑问,理应是那些冤假错案的制造者,然而,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仍是一片空白,不要说让某些执法者赔偿,就连责任倒查都是一大难题,国家(实则全体纳税人)最终成了冤大头。
我们认为,对蒙冤的人来说,申请国家赔偿理所应当,无可非议,然而,在赔偿标准上也应实事求是、适可而止,切莫将国家赔偿当做唐僧肉、摇钱树而狮子大开口。在赔偿清单里,索赔最高的一项是“张高平为运输个体户,当时每月净收入3万元(有据可查),要求补偿280万元”,其实这是一种推理性的补偿,是满打满算出来的,试问这样的月收入每月都能达到吗?我看不见得。至于其他的补偿事项未必都是合情合理。
其实,在张高平叔侄心里,与申请赔偿同样重要的恐怕还是追究冤案制造者的责任,是他们亵渎了法律的尊严,制造了人间悲剧,将这些害群之马拉下马直至绳之以法,让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才能有效杜绝类似冤案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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