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
大漠是我记忆中的一块顽铁,引我的魂魄夜夜去漫游。城市的高楼锁住了我的视线,妻儿的温情牵住了我的身躯,唯有灵魂,会在静夜凝神静听,听大漠风夹着远古征战的号角,一声一声撞击我的心灵,一声一声躁动我平静的湖面。
1、 小镇已随呼啸的风远去在我的记忆深处了。关于小镇的一切,如今已经很模糊了,只有一个名字仿佛漂在水面的一朵花,总在我半梦半醒之间漂至我的眼前,而我不用睁眼也能看清它---高娃。
青春有时就像一面镜子,它能照亮你灵魂最深处的崇高与卑鄙。许多年后,当青春不再,有一些悔恨会像虫子一般啃噬着我的心,令我在夜深人静时总是倍受煎熬。梦中,风又呼啸地刮起来了,小镇在呼啸的风中若隐若现,我又看见她了,高娃!她在向我挥手,她的脸上有阳光一般灿烂的笑,这笑容照亮了小镇,也照亮了我的心。
年轻真好!有勃发的英姿,明亮的眼睛,还有一颗充满激情的心。那一年我刚满二十,从地质专业毕业分配到了某地质队。报到的第一天劳人科长笑着问我:“小伙子,我们有两个点,一个在内蒙,一个在四川,你想去哪儿呢?”,“去内蒙!”我没有丝毫犹豫冲口而出,那位和蔼的老头儿问:“为什么想去内蒙?那里条件可是艰苦的很哪。”,“因为内蒙是我从小就想去的地方。”,就这样我被分到内蒙的勘探三分队了。
我们先坐火车到了临河,然后换乘汽车。我坐在汽车上,看见路旁那高高的、干燥的山上长着零星的几棵树,风将它们吹得东倒西歪,可是风势一缓,它们又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悠闲地站直了。路边的山崖上居然还开着一种很漂亮的花,它的颜色有嫩黄和鲜红,形状很像罂粟,同车的人告诉我它的名字叫“娇气花”,那么猛的风吹过,它的花瓣居然没有脱落,可是当车停下休息时,我摘了一朵,把它小心地攥在手中,它的花瓣却一片一片慢慢落了,这真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空气变得越来越干燥了,尽管我不停地补充水分,嘴唇还是裂口了。同队的女士拿出无色护唇油让我涂上,这才使得我的嘴唇不再继续裂口。不知为什么,当我看到那些光秃秃的山和一望无尽的沙漠时,并没有感觉荒凉,而只是觉得亲切,也许这就是我的大漠情结,难道我前世真的是一匹骆驼吗?
2、我们的据点终于到了。它是内蒙乌后旗的一个普通小镇,说它是个镇,是因为它有一所小学,有一所邮局,可是它总共住着几十户人家。小镇的主街道是一条宽阔的砂石路,有两个商店,里面有一些日用品,但饼干、罐头之类大多过期了,好在这里干燥,过期的食品只是难吃,却并没有变质。我们租了一个大仓库供我们二十个男人住,剩下的三个女士则给她们租了一间小学的宿舍,毕竟女士优先嘛。安顿好住处之后,我们开始四处闲逛。旗里离我们只有五公里,我和方越借了一辆自行车就去了。借车时我发现这里的自行车都是很随便地停在路边的,而且不上锁,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里的人最恨的是偷窃,如果一个人的偷窃行为让大家发现了,那么他就无法在这里立足了,因此,这里没有小偷。但借东西却是很容易的,我们是第一次到这里,谁也不认识,却能很轻易地借来自行车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了。
旗在内蒙大约相当于内地的县。我们来到旗里,发现它还是很小。由于大风不停地吹,这里根本不需要清洁工,掉在地上的纸屑果皮转眼就被风吹得无影无踪,因此街道显得很干净。两旁有一些小商店和小饭馆,这里的饭馆门前会挂着一种枣红色的布,它是一种标志,让你远远地一看就明白那是吃饭的地方。这里民风朴实,即使是生意人,也不像内地那么奸滑。东西明码标价,既不会漫天要价,也不可能让你还价。主街道只有一条,逛一次用不了二十分钟,不过我们还是有所收获:我们发现了一家电影院!在如此荒凉的地方,能够找到这个与外面的繁华世界同步的地方,真叫我们欣喜若狂。
我们很快就返回了,因为实在也没有什么好逛的,那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只有在旗里放映新电影时才去,大多数的休闲时我们都会在驻地的附近散步,看大漠落日圆,听大风呼啸过。
3、我和高娃的相识缘于她家那条该死的老狗。那一天是我们的休息日,更难得的是风和日丽,我和方越去散步,由于昨天刚下了一场暴雨,天显得格外地蓝,沙地上新长出许多沙葱。这个地方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加上交通又不方便,蔬菜奇缺,沙葱这种野生植物它的味道有点近似于韭菜或蒜苗,无毒又味美,自然成了人们餐桌上的佳肴。于是我们一边走一边拔沙葱,不知不觉就已走出一公里多了,这时我们发现一所院子就在眼前,于是我们决定去拜访这家人。我们朝着院子走去,离门约有十几米时,一条黑狗无声无息地蹿了出来,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它已经狠狠地咬住了我的腿,并把我拖到在地,我痛得叫了起来,方越急的在一边团团转,这时院里跑出一个女孩子,一边吆喝着:“黑子,走开!走开!”,一边过来把狗拉开,很显然,她是狗的主人。这时狗在她的身后表功似地叫了起来,我这才明白了那句老话:“咬人的狗不叫”。
女孩和方越把我搀进屋里。这是一座很宽大的院子,大约有六七间砖房,屋顶竖着内蒙常见的风车,这里的人由于居住的比较分散,加之常年有大风,线路不容易架通,所以大多用的风力发电机。女孩找来了白酒,对我说:“忍着点儿。”,就开始给我冲洗伤口,我这才看清我的伤口,有两个深深的牙印,像两个洞,血不停地往外渗,酒刺激着我的伤口,疼的我眼泪差点儿掉出来,但我不好意思叫。她冲干净我的伤口,又从狗身上拔下一撮毛,合着酒点着烧成灰,将这灰洒在我的伤口上,然后她长出了一口气,微笑着说:“这样伤口很快就会好了。”
我们开始闲聊,她告诉我们她今年十九岁了,她的名字叫高娃,翻成汉语是美丽的意思。我发现她确实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在这样偏僻的小地方是很少能见到的。只是她的皮肤有些粗燥,因为这里的水碱性很大,气候也很干燥,我想:如果她生在江南,该是一个怎样的美人儿呢?
我们聊了很久,才见到她的母亲和哥哥们回来。通过交谈我了解到:原来这户人家没有男主人,高娃的父亲在她三岁时就去世了,母亲将他们抚养成人确实很艰辛。不过他们一家人都很热情,听说我被狗咬了都一个劲儿地道歉,并坚决地留我们吃了晚饭,才肯放我们走,临走时还一再地邀请我们下次再来。
4、七月的大漠,除了正午能够感受到夏的炎热,其余的时候都很凉爽。清晨,我们六点坐车出发,我们要去的地方没有铺好的路,我们十几个人在一辆老解放车上巅波,为了赶时间车速非常快,尽管敞篷车上固定了两条长凳,但没人敢坐,谁的屁股有那么大的承受能力呢?一天下来,最酸痛的往往不是跑了很多路的腿,却是两只紧抓车箱板的胳膊。
飞车驰骋在这宽广的大漠中,眼望处,雾在远山泛起蓝色的海洋,早晨桔红色的太阳给我希望,给我鼓舞,心也随车快乐地飞。有时我们会看到一只野兔或松鼠,但它们由于从小生活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下,都十分机警,我们的车追了几次都一无所获。但每次遇到一直小动物,总会使我们的精神振奋起来。
天并不热,但由于紫外线强度太大,一天回来之后,可以在脸上揭下一层皮,第二天,自然个个脸都通红。不过这些并不能影响我们的情绪,因为我们都还年轻。我们会在大风中大声唱歌,没有人会笑你五音不全。烈日下,骆驼草依然一丛丛地生长着,展示着生命的绿色,没走几步,就会有几只小四脚蛇受到惊吓,四下里逃窜开去。有一位女士,每遇这种状况都会高声尖叫,几次之后,我们听到她的叫声,就像听到“狼来了”一样无动于衷了。
方越是南方人,又是家中老小,从小一直成绩好,所以除了念书,并没有做过农活,自然也没有吃过苦,到了勘探队,由于是新分来的大学生,比有些工作了多年的工人工资还高,所以很受那些老资格的前辈们的排挤,第一年做学徒,他又心高气傲,不肯伏软,所以师傅们总让他干重活。那一天,几个师傅把采来的岩石标本都装到他的背包里,中午的太阳很毒,加上已是三点多了还没吃饭,他一生气,就把岩石全倒在地上自己走回来了。有个师傅就向对长打了小报告,队长硬是陪着他,去两公里外他倒岩石的地方把标本找回来了。那时全小队的人都在骄阳下等了他一个多钟头,这一下, 他可把大家都得罪了。回程中,几乎所有的人都对他冷嘲热讽,连我也没办法帮他了。
5、我们离开高娃家的第二天,一大早,高娃就来看我了,她红着脸递给我几只鸡蛋,鸡蛋用一块花布包裹着,她说:“我们这里没什么好东西,几只鸡蛋,你吃了补补吧。”我再三推辞,她却一副急得快要哭的样子,我只得收下。我知道这里的鸡蛋都是他们自己的鸡下的,平时攒着舍不得吃,却为了这件事过意不去,执意要对我表达歉意,我心里忽然有了一种很温暖的感觉。继而想到像高娃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最终也不得不嫁一个粗俗的放羊汉,心中不免为她感到惋惜。
渐渐地我和高娃熟起来,她常常在晚饭后来约我一起去散步。每次她来找我,队里的小伙子们总要在事后开很久玩笑,毕竟我们这里生活太单调了,没有更多新鲜的话题供他们谈论,而我对于他们善意的玩笑并不放在心上。我常常和高娃去散步,以至于后来回到城里后,我还总是保持着晚饭后散步的习惯,但没过多久后,我就发现,在城里散步,你根本找不到空旷幽静的地方,那里太拥挤了。
七月,真是一个美好的季节。我们总爱朝着远处的一座黑色的山走,那座山高娃说当地人叫它大黑山,据说那是当年成吉思汗屯养兵马的地方,当时草深得都有半人高,可如今随着自然环境的改变,这里的荒漠化很厉害,草地越来越稀疏了,根本不能养活他们的羊和牛,所以到了这个季节,高娃的哥哥们,就会把牛羊赶到很远的草场去放牧。尽管牧草稀少,但在夕阳的映照下,这片草原还是显得很美。高娃喜欢听我讲一些我们大学校园里的故事,或是城里女孩子的生活习惯,她总是说:“有一天,我要离开这里,去很远的大城市。”可我总试图说服她,告诉她城市并不适合像她这么单纯的女孩子。
关于这个问题的分歧,并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我们还是常常在一起散步,一起欣赏大漠的落日和繁星。在那些月凉如水的夜晚,我们会赤足踩在柔软的细纱上,高娃会为我唱祖辈流传下来的蒙古民歌,那音调高亢激昂,有时悠扬凄凉,令我仿佛置身于远古的战场上。我时常会想象自己是一个身披铠甲的蒙古武士,在保卫家乡的战斗中,英勇奋战,直到流干最后一滴血。每想起这个场景,我就会热血沸腾,我对高娃说这个想象,她先是笑得东倒西歪,接着又很神秘地说:“也许你前世真的就是一个蒙古人,老辈人说轮回转世,你常常想到的一定是你前世经历过的。”在这寂静的夜空下,我望着头顶永恒不变的星空,有那么一瞬间,我相信了她的话。
6、暴雨有时会在你意想不到时候,袭击这片常年干旱的土地。那一天,我们跑完线正驱车返回,忽然起风了,几分钟之后大滴的雨点砸下来,环顾四周,渺无人烟,司机只得把车停下,我们实际个人讯速钻到车底下,不一会儿,狂风夹着暴雨和冰雹,铺天盖地地砸下来,但十几分钟之后居然雨过天晴了,这就是大漠的天气,和大漠男人的性格一样暴烈,有时我在想:也许气候和人的性格有很大关系,不然为什么南方的男人大多温存呢?
这场暴雨打碎了我们的老解放车的倒车镜,好在人员无一受损,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后来高娃告诉我说她家的一只羊被砸断了腿,当然我和方越被邀请去饱餐了一顿羊肉,不幸的是,我们两个都被灌多了酒,在回队的路上原封不动地到在了地上,唉!可惜了那些羊肉。
蒙古人敬酒的方式很特别, 唱着祝酒歌向我们敬酒,我们不喝,他就一遍一遍的唱。对我们说,进了蒙古包哪里有不喝醉的道理,不喝醉就是看不起他们。我们只好闭着眼睛一口气喝下,他们看了以后哈哈大笑,然后互相唱着祝酒歌敬酒。直到所有在场的人都东倒西歪。
八月是牧民们丰收的季节,一些体质不是特别优秀的牛羊被宰杀,因为这里的冬天是非常严酷的。牲畜们将面临的是寒冷和饲料的短缺,所以有一大批被淘汰,这当然也会给他们的主人带来丰厚的收入。这种时候,镇上的小卖铺旁边,经常会躺着一两个喝醉的,人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而我们也时常被邀请,但我们只有在休息日才敢接受邀请,否则,第二天是绝对上不了山的。方越很乐意去,因为这些蒙古朋友对他非常友好,并不歧视他,所以他便甩开了南方人的温柔,也和当地人一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那张白皙的南方人的脸,渐渐变得黑红起来。而我因为想看到高娃,所以非常愿意去,所以我们就成了高娃家的常客。每次我们喝酒的时候,她总是静静地在一旁看着,每当我和她四目相对时,她就会露出小贝克一般的牙齿,对我粲然一笑,我的心忽然就变得快乐起来。
7、随着日子一天天的溜走,我知道离收队的日子不远了,高娃也知道,但她什么也不说,只是每天傍晚都来找我一起散步, 而且每当我说天晚了,该回去了,她就会说:“还早呢,再走一会儿吧。”她这样说的时候,总是扬起脸,月光下,她的眼睛闪着期盼的光,令我不忍拒绝她的要求。于是,我们会走很久才往回返。
有时候我也会想,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如果能够娶她为妻,也是一件美事。可转念又一想,她没什么文化,如果离开了牧场,她又能做什么呢?她会成为一个整日无所事事的家庭妇女,而凭我的那一点工资,只能让她过着贫困的日子,那么我们剩下的也许只有相互埋怨了。基于这些想法,我一直压抑着对她的好感,但是我们的生活实在太单调了,以至于我实在无力抗拒每天的散步。
有一天傍晚,我们出去的时候天还很晴,走了大约两三里路,远处的云忽然黑了起来,我说:“赶紧往回走吧,好像要起风了。”高娃凝神一看,很惊慌地说:“来不及了。”然后她拉起我的手,往前面二百米左右的一间土屋跑去,我们还没跑几步,就已经听到了呼呼的风声,等我们跑到小屋门前,高娃拉着我推开门就进去了。一进屋,她就赶紧把门插上,不一会儿,只听见外面的风天翻地覆一般地刮过来了,高娃用手拂着胸口说:“好险呀,我们差一点就没命了。”风声越来越大,真有点惊天地泣鬼神的气势,甚至能听到打石头翻滚的声音。我回过神来,问:“你怎么知道要刮大风的?”
高娃淡淡一笑:“从小在草原上长大,连这都看不出来,那不早死了多少回了。”“你进门时连门也没敲,你怎么知道这是一间空屋子呢?”
“这种不带院子的单间小屋,都是为了牲畜转场时方便而盖的。现在我们这一带的牧草已经不够本地的牛羊吃了,哪里还会有人把牲畜往这里赶呢?,所以我断定这是一间空屋。”其实我刚来时,也听师傅说过,有一回大风把小队的一辆解放车都刮出了很远。但没有亲身经历过,是无法想象的。
大风不停地刮了很久,我们开始慢慢放松下来,因为我们已经明白我们脱离危险了。屋子里漆黑一片,我们摸到了炕,然后一起在炕沿坐下。这时刻仿佛整个宇宙间只有我们两个人,但窗外的风声提醒我世界的存在。当我感觉到手心渗出的汗打湿了另一只手时,才意识到原来我一直都握着高娃的手。我想赶快抽回自己的手,却发现她的手也紧紧握着我的手。
8、夜很长,风似乎想一直刮下去。我感觉到高娃的手开始颤抖,我有一种想拥她入怀的欲望,可是我不敢动一下,我怕她会误以为我是一个轻薄狂徒。也许高娃和我一样紧张,所以我们停止了交谈,只是这样静静地坐着。在这样一个狂风呼啸的夜晚,我身边的女孩子身上开始散发女性的体香,那种化学物质不停地诱惑着我,令我的体内热血沸腾。汗不停地从我手心渗出,过了很久高娃轻轻地把头靠在我肩上,我想她大概有些困了。她在我耳边均匀地呼吸着,那种温暖的气息令我沉醉。于是我开始幻想:如果时间能够就此停住,我会是多么地幸福。
黑暗中,我开始回想我们从前在一起的每个镜头,仔仔细细,一点一滴。然后我想到,不久后我就要离开这里,也许是永远地离开,因为有些地方,如果矿的含量低,来年我们就不会再去那里勘测了。如果是这样,那就意味着我将不再有机会见到高娃了。想到这里,我的心就像被谁拧了一把,很痛也很难受。该怎么办呢?我一边又一遍地问着自己。毫无疑问,眼前这个女孩子是喜欢我的,如果我对她说我爱她,也许她会跟我走的,可是将来我该拿她怎么办呢?我曾见过很多同事娶了没工作的女人为妻,结果单位分房是没希望的,因为单位房紧张,所以首先是满足那些双职工家庭,而那些收入本来就很低的单职工家庭,只能租住单位附近的低矮潮湿的小平房,至于生活,当然过得很清苦,而且由于女方没有城市户口,子女也都成了黑户,孩子入托、上学都很困难。这样的结局就算高娃能承受,我又如何能够心安理得呢?与其这样,不如让她在这个天高地阔的草原上,做一个无忧无虑的牧人的妻子。城市对有些人来说是天堂,但对既没文化,又没钱的人来说,只能是无尽的苦难。
靠在我肩上的这个女孩子,她把无限的信任给了我,而我既然不能给她爱情,那么就只有站在她的情感之外,默默地给她祝福了。我在心里悄悄地说:“别了,我可爱的好姑娘,今生我不能照顾你,但愿来世我们相逢在一个有缘的空间。”
风还在刮,但风势已经慢慢减弱了,天色渐渐地有些发白,这一夜对我来说是那么地漫长,又那么地短暂,我发觉自己在这一夜中,忽然成熟了。在我肩头熟睡的女孩子醒了,她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摸了摸我的头颈,然后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来说:“天亮了,风也停了,我们可以回去了。”
回程中我们都沉默不语,不知不觉中小镇已经在我们眼前了,这是高娃忽然对我说:“你是个好人,我永远都会记得你。”然后她飞快地在我面颊上吻了一下,转身跑开了。我回味着她的话,回味着她的吻,一遍又一遍骂自己是个懦夫。我站在原地,很久以后才走开。
9、那天之后,高娃再也没有来找过我散步,队里人在我背后议论纷纷,都说我和高娃那天一起避风时一定对她做了什么不该做的,而我也懒得去解释,有些事情只能越描越黑,好在当地人并不把这些事看得太重要,所以不会跟着瞎议论。
过了不到一个月,我们收队了,整体开拔。我和方越去高娃家告别时,她不在家,她的家人都很真诚地祝我们一路顺风,并盼望着我们明年再来,可我知道我们不会再来了,因为送回队部化验的样品据说矿含量很低,不值得开采,所以明年我们会选择其他的地方。
我们坐在共交车上等待车开时,我看到了高娃,她一个人站在离车很远的地方,我下车走到她身边,她一直低着头,我说:“车马上就要开了。”她只问了一句:“你们还会再来吗?”我想告诉她我不会再回来了,可是一低头,看到她的脚下有一些水滴在地上的痕迹,我实在不忍心,就说:“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回来看你的。”说完了这句话,我觉得自己实在没有勇气在站在她身旁了,我怕我会忍不住眼泪,更怕自己会一冲动就将她带走。
车已经走了很远,她的孤单的身影还在风中矗立着。那景象总让我想起茫茫戈壁中一株孤零零的骆驼草,多年后,当她的面容已渐渐模糊,有关她的记忆也一点点褪色,而她在风中的身影却总是那么清晰,就像一张幻灯片,只要打开,就能清楚地看到。
回程中我再也没有了来时的兴奋与惊喜,我知道我失掉了我最珍爱的女孩,当我把她独自留在小镇的风中,就像是把我心中最美的花给摘了下来,而她开得正鲜艳明媚,忽然间我就觉得胸腔里很痛,仿佛我和她已经血肉相连。
10、回到队部一个月之后,一天,正在办公室整理资料,传达室打来电话,说大门口有人找。我很纳闷,不知是谁会找我。
远远地,就看到大门外站着个女孩,身影是那么地熟悉。我的心跳开始慢慢加速,一边慌乱地对自己说:“不会是她吧。”然后我就看到了高娃的笑脸,带着风尘,却依旧生机勃勃。
我带她到招待所住下。她说她只是路过这里,顺便来看看我。她说她有朋友在西安,她要去那边打工。可我知道,她真的不该到大城市去,她太纯真,而这个世界处处都充满了陷阱和诱惑。
我们一起吃晚饭。她换上了一条碎花长裙,显得那么地婀娜多姿。远离了她那空气干燥的故乡,她的皮肤也变得滋润起来。空气里飘过一阵阵夜来香的芬芳,我被她的纯真和美丽诱惑着,很艰难地同自己的欲望作战,我想逃走,但是她说:“多陪我一会儿吧,明天我就走了,或许以后我们都不能见面了。”然后她就那么温柔地望着我,夜空中,她的眼里闪着皎洁的光,我被那光吸引着,一点点沉醉,我终于忍不住用她入怀。
我们吻了很久,任激情泛滥。我感觉自己已到了另一个世界,是天堂?还是彼岸?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一刻我忽然有了面对一切的勇气,今后不论为我们的爱付出多大代价,我都不会后悔。
我的勇敢美丽的女孩,像一株风中的花朵,颤抖着接受我的温柔和风暴。我想包围她,用我的全部,用我的一生。我更想为她付出,付出所有的热情,所有的爱恋。
我知道我是真的爱了。一个二十岁的男人,终于迎来了他今生第一次爱情。但是我却不知该对她说些什么,或许在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时,爱情突然地袭击了我。我只是深情地望着她,直到她在我的身边熟睡。
昏黄的灯下,她的样子美极了。小巧的红唇,因为长久的吻,变得鲜艳湿润,闭着的双眼,使长长的睫毛显得更黑更亮,平静而满足的表情,充满了幸福。我就这么看着她,一刻也不肯闭眼,怕明天当我醒来时,发现这一切只是一场梦。直到天快亮时,才迷迷糊糊睡着了。
11、我醒来的时候,高娃已不在身边,我拼命地揉眼睛,只看到太阳光透过窗帘很刺眼地照进窗子,直把我刺得双眼都流出泪来。
高娃在我的枕边留了一封信。她的汉字写得不好,几乎是歪歪扭扭的。她说:
我知道我留在你身边,会给你添很多麻烦。我也知道我没什么文化,根本配不上你。但是我真得很爱你,所以我一定要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你,这样我这辈子就没什么可后悔的了。以后,你会忘记我,你会找一个配得上你的女孩,然后你们会过得很幸福。不要找我,我会去很远的地方,我不想永远呆在那个小镇,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有多大。
我一千遍地骂着自己。骂自己是一个懦夫,没有给心爱的女孩一个承诺,没给他一个可以看得见的希望和未来,所以她只能选择离开。是我自己亲手扼杀了我和高娃的幸福,我不配拥有爱情。
我的初恋就这样结束了。尽管朋友们都说人的一生最少能够有三次爱情,但是我知道我今生最纯最真的爱情只此一次,不会再有了。我甚至都没有勇气去寻找她,因为我没有把握给她幸福,所以我知道她的离开是正确的,像我这样一个男人的确不值得女人托付终生的。从此,我再也没有得到过关于高娃的一点消息。
二十年后的今天, 当我耳边不经意地响起草原的歌声时, 突然感到恍然隔世, 荒漠的风常常这样袭卷我的心,令我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随着它飘向远方,飘向我魂牵梦萦的小镇,飘向走在小镇的石子路上的那个年轻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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