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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范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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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由“学生弑师”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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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17: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舄兢 于 2013-7-9 12:47 发表
国家学校老师家庭都有责任。
孩子的心是可塑之器,可现在社会和家庭都在往里面装什么。
学校不好,责任在管理部门。现在学校的老师们,一般要面对五六十个学生,有时候这幸福也不会有,要面对七八十的学生,这样的 ...
盛世中国,乱象教育。

[ 本帖最后由 范廷伟 于 2013-7-9 17:11 编辑 ]
17#
发表于 2013-7-9 17:14 | 只看该作者
文章末尾的疾声呼喊,代表了多少心怀正直的公民的声音!
18#
发表于 2013-7-9 17:54 | 只看该作者
很沉痛。冰山一角暴露出的病根令人警醒。
1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6: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南山菊 于 2013-7-9 17:54 发表
很沉痛。冰山一角暴露出的病根令人警醒。
媒体曝光的教育乱象,才是冰山一角呢。谢谢你来阅读!
20#
发表于 2013-7-10 15:23 | 只看该作者
教育腐败的无力拯救,最终导致教师走入歧路,这已不仅是教育界的问题了。育人者,自己先做了杀人者,真是可悲可叹啊。
2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15: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柳藏 于 2013-7-9 17:14 发表
文章末尾的疾声呼喊,代表了多少心怀正直的公民的声音!
谢谢您的阅评,教育乱象层出不穷,受到伤害的终究是孩子。
22#
发表于 2013-7-10 18:40 | 只看该作者
变态的教师,扭曲的教育。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
23#
发表于 2013-7-10 18:47 | 只看该作者
教育乱象的根源在哪里?人性颠覆,师德沦丧……等让人不齿的怪相搅乱了教师队伍的纯洁性。救救孩子不能是口头上的,让孩子从应试教育的体制下解放出来,让人渣教师清理出教师队伍,刻不容缓。
24#
发表于 2013-7-11 09: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玉清 于 2013-7-10 18:40 发表
变态的教师,扭曲的教育。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
更多的不良现象是收取学生家长红包,不然就给学生小鞋穿。 :@
25#
发表于 2013-7-11 11: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高迎春 于 2013-7-11 09:15 发表
更多的不良现象是收取学生家长红包,不然就给学生小鞋穿。 :@

每逢节假日,有的老师还给学生家长发诸如“中秋快乐”等的手机信息呢!意在提醒家长过节了。:@
26#
发表于 2013-7-11 13:18 | 只看该作者

转个帖子

我是韩店新世纪中学的一名学生家长,上年我的孩子因家庭变故没钱参加他们老师开设的辅导班,而遭受不公正待遇,严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这不前两天孩子回家说他老师今年又要办辅导班,要求都去,并且强调都是在校老师上课,讲解的内容在开学后就不再重复了。收费更是一年高过一年,今年学习一个月竟要一千多。差不多顶我一个月的工资了。我们几个家长在一起说起这件事,都感到既郁闷又无奈。只好向你求助!为证明此事不是空穴来风我这两天联系了很多家长和学生问了问,感到问题比我想象的严重很多,在职老师办班在韩店可以说是泛滥成灾。特别是这个学期,可以说相当一部分老师都带有学生。他们为了个人蝇头小利,弃教育大业不顾,弃为人师表颜面不顾,绞尽脑汁招收学生,常用手段有:
1.老师不停歇地打电话给家长,说孩子成绩不好,暑假要加强学习,然后故意不经意的说:*辅导班都是学校老师开的,下学期就是他们给你们上课。班里的同学都来了。
2.老师间互相介绍学生,互相招收学生,几个老师联合办班,介绍老师收取介绍费。
3. 老师为逃避监督在外租房办班,找个亲戚或代课老师顶名,实际老板和上课的都是
他们,还交代学生保密(为了自身利益教学生撒谎,真是枉为人师)。
4. 老师打压不参加辅导的学生,想方设法给他们穿小鞋。我们就深受其害。
新世纪中学换校长之前是这样,换了后本以为能新官上任三把火,严格管理一下这些
不正之风,没曾想到是愈演愈烈。作为家长我们不禁要问:寒暑假国家不给老师们发工资吗?尧校长什么时候成了新世纪中学的常务校长了?我们真是叹服新世纪中学校领导的胆大,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大。而且我们还要祝贺新世纪中学培养了这么多一心两用的老师。只是难以想象他们怎么有时间用在教学,教研上。他们如何能以公平,公正的心把爱施与每位学生?难道象我们这样的就应从小接受这不平等待遇吗?《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 2008 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 号)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的要求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强调: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 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凡学校对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育主管部门将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创先评优资格,同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在职称评聘、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经调查,情节较轻的,责成其在全校范围内作出检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调离教育教学岗位,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解聘。
我们恳请教育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在校老师办班带学生这事。还校园一方净土,让纯洁,真诚,关爱,公平重返校园!
27#
发表于 2013-7-11 18:27 | 只看该作者
真心希望学校能成为一方净土,供孩子们休养生息!
28#
发表于 2013-7-11 22:22 | 只看该作者
言之有理。教师的败类为人不齿,当然任何行当都有败类。
忧患之心可敬。
29#
发表于 2013-7-12 17: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范廷伟 于 2013-7-7 18:56 发表
谢谢夏老师阅评。今天匆匆完成就发上来了,还要打磨呢!

嗯,文章直面现实,促人深思,说出了不少人的心里话。
另,范老师的认真作文,值得学习!:handshake
30#
发表于 2013-7-12 19:2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让孩子上私立学校,学费很高,没有资金做后盾,根本就上不起。现在是小学到初中,九年制义务教育,盼望孩子上大学也免学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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