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为什么要借石头说事 曹宗国
《红楼梦》的书名,虽然有《情僧录》、《风月宝鉴》 、《金陵十二钗》等改易,但曹雪芹最后属意的还是《石头记》,所以甲戌本有“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一说。直到乾隆四十九年甲辰(1784年)梦觉主人序本才题为《红楼梦》,取代《石头记》而成为后来通行的书名。而且《红楼梦》第一回正文中,也是明确将作者归之为“石头”,说这些文字本是青埂峰下一块石头上的自述,曹雪芹只是“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这说明曹雪芹是有意要借石头说事的。
如果就书名而言,很明显,“石头记”这个名字虽然比什么《情僧录》、《风月宝鉴》 、《金陵十二钗》强一点,但实在既无多大的新意,也不足以概括这部书的实体内容和意旨,远不如“红楼梦”贴切大气。就文意而言,石头也只在书中起了一个串联作用,实际上并无关情节发展和人物性格,那么曹雪芹为什么要属意以石头为名、借石头说事呢?我想他可能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曹雪芹以石头自譬。甲戌本《石头记》“凡例”中云:“《石头记》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红楼梦》第一回就介绍说:“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练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这就是说,这石头是无材补天、不为世用、为世所弃,所以曹雪芹以此自譬,认为这可以代表自己的身份地位和人生遭遇。
二是借这石头的经历,将一个现实的故事披上玄幻的外衣。曹雪芹将自家的传记说成是一块石头“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是“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这样全书就笼罩在一种‘通灵’的氛围中,增强了佛道仙踪的神秘感和宿命感叹的色彩。
第三,披上玄幻的外衣除了艺术上的考虑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规避政治风险。因为曹家的事虽然在乾隆年间已经得到宽大处理,但在雍正时期可是一件震动朝野的政治大案,离曹雪芹写书的时候还为期不远。他作为曹家的后人要挽歌自己的家世还是很敏感的,搞的不好难免有翻案之嫌,所以要尽量“将真事隐去”,弄得虚虚实实,让人真假莫辩。《红楼梦》开宗明义就反复强调“无朝代年纪可考”,“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 眷眷无穷……毫不干涉时世”,可见其避嫌之心是多么良苦。这应该说是曹雪芹托石头之名,借石头说事的最主要用心。
第四,借石头暗示南京,寄托乡愁哀思。南京是曹家先后历任江宁织造六十多年的地方,是曹雪芹童年生活的地方,也是他的梦魂伤心之地。《红楼梦》中南京的印记应是很深的,连贾府楼堂庭院生活起居也是南北夹杂,还点名甄宝玉就在南京。南京的别名金陵在《红楼梦》中也多次直接出现。《红楼梦》第二回写道:“去岁我(贾雨村)到金陵世界,因欲游览六朝遗迹,那日进了石头城(脂旁批:点睛神妙),从他老宅门前经过,街东是宁国府,街西是荣国府,二宅相连,竟将大半条街占了。”这里更直接点出宁、荣二府是在金陵石头城内的。曹雪芹属意借石头说事,以“石头记”做书名,也是使用了烟云模糊法,暗表乡愁,寄托对自己家族的哀思。
写于甲午七月初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