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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送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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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4-8-24 23: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李兴文 于 2014-8-25 10:21 编辑

  几年前出了本《照水集》,这是笔者第一本自选集,自然格外珍爱。我出书既不图名也不图利,当然想图也不见得够格,只是为了对曾经写过的文字有个交代,好比做了一只整理箱,把凌散的东西码放整齐,看着就舒心了。在书店签售了一部分,有些朋友的单位购买了一部分,差不多够上成本就开始送人了。    
      
      送书本来是非常风雅的事情。国人向来就喜欢藏书,官方建造的几大藏书阁姑且不论,古代私家藏书也代不乏人,有的还辟出专室供众人借阅,甚至好心地代办食宿。比如晋代的范蔚。《武林藏书录》载:范蔚“有书七千余卷,远近来读者常百余人,蔚为办衣食”。迨及不远的十几年前,人们对书的感情也相当浓厚。买了三居室的房子多数要留一间做书房,即便狭仄,也要安置个书柜,否则总觉不成样子。那时候,送书是非常有品位的。朋友过生日能送,离别远行能送,孩子考上学了也可以送……自己不写书也不打紧,拣对方喜欢的买来就好。在扉页龙飞凤舞署上自己的名字,讲究的再钦上印章,写几句合时应景的话。如果你能够指着满满一架书说,啧,看这么多书,几乎都是朋友送的。应当不无炫耀的意味,也足以说明你是一个上档次的人。    

      曾几何时,送书成了一件相当有技术含量的活,处理不妥就会出现尴尬的现象。书就像作者的孩子,送了别人,纵然不及自己疼爱,总要不至于遭受白眼。你觉得贴心贴意地给人,人家未必在乎,摆在书架上任其蒙尘都是万幸——反正读书的也已寥寥无几;再不济的就随手一丢,不闻不问了。我就曾在旧书摊上遇到自己的《照水集》,印章的那抹鲜红已不再是朱砂痣,而成了蚊子血;好在没署受赠者的名号,倘若知道了,想来此后相见,纵然嘴上不说,心里也会疙疙瘩瘩的。在这件事上,父亲就很慎重。书出来后,恰逢父亲过来小住,然后让他带几本回去送人。待我回乡,也只是送出去两本。父亲说,送书就要送给能读得懂书的人,我盘算一下,咱这村子和亲戚里道真没几个文化人,送出去不凉不热的不如不送;那两本书,一本给了你弟弟,一本让你妹妹带走了,自己家人看不看得懂,总要知道事情起末。    

      首先送了母校和徐州图书馆。这是读书人荟萃的两个地方,学生不得不读,到图书馆去的肯定喜欢读。记得到老家中学的那天,正赶上傍晚放学,看着学生鱼贯而出,油然而忆自己当年发奋苦读的情景。我是这所学校第一届从初一读到初三的学生,刚搬过去时操场上还留着稻茬子,一下雨泥泞不堪,当然也不会有图书室了。20年后,校容校貌大有改观,当年的老师依然有几个在教学,一些同学也成了学校的骨干。虽然事先电话沟通过了,但当我带着书抵达的时候,他们还是赞赏不已,尤其是教了我三年语文的杨老师不胜唏嘘,说我是学校走出的第一个出版专著的学生。我想,或许有别的学生出书了,只是没有如我般高调地送给母校,但轻松创造了历史,心里自然非常受用。武汉大学遥隔千里,我就把书寄给班主任代为捐赠。后来班主任反馈说,有MPA班的学生看到书,知道是前几届的学兄之作,极为佩服。不知道老师的话有没有水分,但好说歹说总比石沉大海要好。徐州图书馆开辟了当地作家文库,我送书过去的时候已经结束征集活动,还是被格外热情地留用了,后来还隆重举行了开馆仪式,为每个捐书人发了精美的收藏证书。    

      给个人赠书就颇费脑筋了。我的基本原则是,主动索要的尽量满足,人家不开口的就没必要捧着热脸去偎冷屁股,除非彼此知根知底。在5460的诗友中,我只主动送过两个人,一个是浙江宁波的蓝烟,另一个山东沂河边的露盈叶稍,都是诗词精妙、住进大观园也不逊色的女子。第一次给蓝烟寄的书,不知在哪个环节出了差错,竟然没能到她手上;紧接着又邮了一本。蓝烟为此专门填了首《鹧鸪天•感紫筠两赠<照水集>有寄》:“纵在官衙类转蓬,青衿照水也从容。感君心上千秋雪,到我身前三月风。诗少作,笔还封,梦魂惜取待相逢。来年走马徐州路,放鹤亭边尽一盅。”露盈叶稍则在全部读完书后,洋洋洒洒写了三千多字的读后感,对我性格的分析有些是我自己都未曾想到的,仔细想想却又恰如其分。她还特意提到:“有许多东西,别人主动给的,和我们讨来的不一样,虽然有时候结果无异。很喜欢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理所应当地一定要对我们好,如果有人对我们好,一定要加倍珍惜。”当然,都是喜欢诗词的人,自然少不了赠词,她填的是一个相对冷僻的词牌《石湖仙》,尽如她“宅”的性情:“鱼书遥寄。正欣记初逢,眸澈如水。斯夜曲轻轻,向灯前、轻拈小字。花曾纷绽,渐却是、雁鸣残翠。凉指,为尔呵、那抹微紫。时光黯平犄角,念君心、唯真不弃。漫道寻常,尽递箫音千里。几度回肠,淡香滋味。此情堪记。拼一醉,赊窗月影相兑。”千万人中,有一个懂你,就是幸运;这是真正可以心意相通的朋友,若再出书还要第一时间奉上。    

      也遇到坚决不要赠书的。有一个成天天南海北跑的朋友,某日忽然在QQ上蹦出一句话:恭喜大作问世,哪里可以买得到?我笑道:你有空带着酒过来,我赏赐你一本。他不同意:对我来说,买朋友的书是对朋友最大的支持。我只好对他说:那要快点,新华书店三楼文学专柜应该还有,去晚了抢不到就别怪我了。过几日,他还真拍了张《照水集》的图片发过来说:谢谢,如愿以偿!    

      谢谢?我是要谢谢他的。    
2#
发表于 2014-8-25 10: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李兴文 于 2014-8-25 10:39 编辑

不论怎么说,让自己的文字变成书本毕竟是好事,赠书与人也是好事,毕竟是赠人以美善而非邪恶。至于接受程度与接受态度,倒也不完全是作者的事情,那根本就是对受赠者人格层次的一次检验,赠出去了,也就不必为怀,施赠者首先应有足够的胸怀,受人冷遇被人唾弃的可能性总是有的,把自己看做一个柔弱的传教士有何不可。
一点建议:文题有令生歧义之嫌,只取“送书”或“赠书”何如?供参考尔。
若为原创作品,请在文末加注“版权声明".
欣赏新作,即颂秋祺!
3#
发表于 2014-8-25 15:40 | 只看该作者
文章一定要原创首发,一周之内未审核过关的文章才能转发他处。问好朋友。期待新作。
4#
发表于 2014-8-25 21:43 | 只看该作者
字里行间见真性情。
5#
 楼主| 发表于 2014-8-26 08: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木门长子


    我从不要论坛任何稿费的
6#
发表于 2014-8-26 10: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木门长子


    我从不要论坛任何稿费的
紫筠紫筠 发表于 2014-8-26 08:55



    很大度的回答,不过计酬版面文章一定要原创首发。非计酬文章可发于非计酬版面。谢过!
7#
 楼主| 发表于 2014-8-26 13:36 | 只看该作者
不太清楚什么是计酬什么是不计酬
8#
发表于 2014-8-26 14:50 | 只看该作者
欣赏紫筠紫筠送书记。因为还没有出过书,没有这方面的感受。读过这篇,方了解原来送书也有有这么多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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