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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发表于 2005-4-8 13:48 | 只看该作者
小车不倒尽管推!:)
752#
发表于 2005-4-8 16:18 | 只看该作者

申请明月清风版主

  本人论坛ID:杨志广;
  申请版块:明月清风;
  日均在线时间:3小时以上;
  申请理由:本人爱好文学特别是诗歌创作,责任心较强,且取得一定成就:1983年起开始业余创作,迄今已在中央和省市级报刊发表诗歌、散文、小说、杂文、歌词等各类体裁文艺作品700余篇(首),先后出版了《七彩的歌吟》、《心弦五重奏》2部个人诗集,获多项省级以上文学奖,并于2001年加入辽宁省作家协会。注册论坛一个月来发贴近千个,并有多个作品帖子被评为精华,目前已是论坛的高级会员。
  版块管理设想:每天认真阅读和回帖,注重鼓励新人新作,与广大会员交朋友,多交流,营造团结活泼的论坛氛围。

  希望能为中财论坛发展尽绵薄之力。
753#
 楼主| 发表于 2005-4-8 16:19 | 只看该作者
  补充说明1:天籁之声版版主剪剪风和古韵清风版版主碧天目前还处于试用阶段,故没有公布在内.满一个月之后将正式公布任命.
  
  补充说明2:要申请版主的必须在本版发帖,在其他任何地方发帖申请将无效,管理员不再给予回复.特此申明!
754#
发表于 2005-4-8 16:4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杨老师。
755#
发表于 2005-4-8 17:02 | 只看该作者

第一个支持你!

第一个支持你!

本来我也有此意
可是想想自己的条件还是欠缺
空有其意而无余力
所以一直在犹豫

现在看到你的贴子
我愿意支持你!
全力支持你!

愿你能象冰雨by版主一样
在上任后能够尽心尽力为大家服务
相信你

所以,第一个支持你.
祝你成功.
756#
发表于 2005-4-8 18:1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chengle和微风的鼓励!如承蒙中财管理层的厚爱,本人自当尽心竭力,为会员做好服务工作,为论坛发展多做贡献!
757#
发表于 2005-4-8 18:17 | 只看该作者
申请人:栏杆拍遍
申请版块:江天漫话
申请理由:本人一向喜爱杂文写作,曾在《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报刊发表杂文近百篇,有一定杂文写作经验和水准,近来发在江天漫话的杂文也有多篇受到好评和计酬鼓励,与杂文版版主和其他会员相处也较为融洽。同时,本人的在线时间也有保证,每天能够在线五小时左右,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与其他版主共同管理好杂文版。
如能应聘成功,本人一定与其他版主精诚合作,共同为杂文版和中财论坛的发展群策群力,多做贡献!
  
758#
发表于 2005-4-8 18:32 | 只看该作者

打破斑竹的"铁饭碗"

早就想建议:每位斑竹只当一个月,不然这里边就搞人情关系了.这样中财的活动才刺激!以免有些斑竹老是呆在上面拉关系,送人情,搞斗争.还有老是那种独断单一的文学气息,那样论坛就太枯燥乏味了!
审美疲劳!乱说一气了.
759#
发表于 2005-4-8 18:33 | 只看该作者
怎么?我的帖子不在了?
760#
发表于 2005-4-8 18:38 | 只看该作者
本人格桑,申请梦游太虚版版主。
本人可保证日均登录中财论坛4小时左右。同时,本人敬业精神较强,如在其位,必兢兢业业谋其政。本人已有近十年的业余创作经历,曾在数十家报纸、杂志发表小说、散文等作品,对做好梦游太虚版主有充足信心。
希望有机会为中财论坛的繁荣昌盛出点力!
761#
发表于 2005-4-8 18:38 | 只看该作者
我怎么就贴不上贴字?哦,可能这里不允许提意见,只许说好听的吧.
762#
发表于 2005-4-8 19:57 | 只看该作者
来迟了,才看到这个通知。

谢谢论坛对我的信任,希望朋友们多多支持江天!
763#
发表于 2005-4-8 20:37 | 只看该作者
忠实履行职责!
764#
发表于 2005-4-8 21:16 | 只看该作者

[原创] 小谭申请小说版<梦游太虚>斑竹。

  刚刚看到中财的新通知,其实希望重新申请小说版斑竹的想法已经有些时日了,之所以没有说出来的原因是因为05年度的斑竹最初公布的时候是说任期一年,所以打算等过几个季节再说的。既然论坛公开的再次招聘斑竹,我不妨自荐一下。

 理由简单陈述如下,如果论坛觉得不合适,我会继续成长一段时间再申请。

  1、曾经任过梦游太虚版面的斑竹。
  上次离职原因是因为工作变换上网时间无法保证,致使无法正常履行斑竹责任。
  这次申请原因,工作已经稳定,合同两年,办公室和宿舍都有电脑,上网时间可以保证。

  2、中财老会员,注册时间03年5月份,熟悉论坛的相关管理。
   
  3、具备相关的小说写作、评论知识。
  目前在另外两个论坛作vip小说板块写手、评论员。
   
  4、成长在中财,希望服务于中财。
   
  5、和中财的支柱会员们有良好的关系。

  简单陈述如下,说多了也没有用处,有的时候说得多没用。
  小谭特此申请。
  如果论坛觉得可以我十分荣幸,不可以就把帖子删除了吧。呵呵~~~~
765#
发表于 2005-4-8 21:17 | 只看该作者
杨大哥,我支持~~
勇敢的站出来申请已经成功了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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