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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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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杂侃:不须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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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10-26 18:29 | 只看该作者
咱也步个韵,凑成个“四俗”:
腹内有心下有脚,
可恨为人不为草。
为草尚得阳光照,
为人未照身先老。
17#
发表于 2014-10-26 18:33 | 只看该作者
我脚得,所谓禁只能是相对意义上的说法。而且有些东西,你越是禁,它影响越是大。
18#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6 18:39 | 只看该作者
我脚得,所谓禁只能是相对意义上的说法。而且有些东西,你越是禁,它影响越是大。
夏冰 发表于 2014-10-26 18:33


哈哈,都让安然带坏了,咋都用脚思考问题了,连夏版都未能幸免,笑死我了
19#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6 18:49 | 只看该作者
咱也步个韵,凑成个“四俗”:
腹内有心下有脚,
可恨为人不为草。
为草尚得阳光照,
为人未照身先老。
水如空 发表于 2014-10-26 18:29



江天都是诗坛高手啊,才发现,你们都是有尖不露啊,啧啧。
余先生写给张充和的七绝韵脚是下平十二侵,这让三变给二拐了,不过,拐得挺好,“忧国忧民柳有脚”“可恨为人不为草”,话说,你们拐得都很有想法,两位兄弟,这很难能可贵,难能可贵。
20#
发表于 2014-10-26 1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一水
有时候吧,脚比脑聪明得多。
21#
发表于 2014-10-26 20:23 | 只看该作者
何处有心何处脚。
斜风细雨生野草。
偶得两屡阳光照。
无奈生死无谓老。
22#
发表于 2014-10-26 20:24 | 只看该作者
我倒是整了编辑,还是不能把你这个首行空出两格来,怎么别的就行呢?是不是该禁一禁?
23#
发表于 2014-10-26 2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 一孔
报告,把正文前放标题什么的一行字,就可以使正文正常了。我就是这样干的。
2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6 20:44 | 只看该作者
何处有心何处脚。
斜风细雨生野草。
偶得两屡阳光照。
无奈生死无谓老。
一孔 发表于 2014-10-26 20:23


无奈生死无畏老——还是你坦然。
25#
发表于 2014-10-27 21:10 | 只看该作者
遗憾,遗憾,我下手晚了。读好文字过过瘾先。
26#
发表于 2014-10-27 22:29 | 只看该作者
看了一遍半《呼兰河传》,终于明白跳跃感的由来。这大慈悲的对岸,也许就是萧红永远也到不了的彼岸。

钱钟书的诗说“不妨风雨了重阳”,确乎如此。
27#
发表于 2014-10-28 09:23 | 只看该作者
禁书是正常的,哪朝哪代不禁书,不过禁得了一时禁不了一世,禁得了一域禁不了全域。所以,禁书者,往往不过是掩耳盗铃而已。余英时的书是迟早要禁的,因为他的朋友们如刘再复、李劼以及已经过世的李慎之们都在彼岸的美国望着满天云霞忧国忧民,说知识分子应该说却只有在那种地方才能说出的真话。
28#
发表于 2014-10-28 10:46 | 只看该作者
前不久看张贤亮,他说的一些话对我还是颇为有引导性的。他说那个时期,很多人架不过严酷现实,死了。因为他们觉得只有寻死,才是解脱。他评价此类现象时是这样说的,死的那些人,是缘于对历史的不了解。如果翻看一下历史,就不难发现,那些所有反人类的东西,终究架不住时代的潮流,都是要灭亡的。只不过那需要一个过程,允许它们存在。
29#
发表于 2014-10-28 15:55 | 只看该作者
一水版的文早就拜读,只有学习的份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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