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孔 于 2015-4-13 08:09 编辑
“桃花井”这个名字有点艳俗,像个涂脂抹粉的中年妇人,磕着瓜子摇着小扇还时不时挤出三两声轻蔑的语气。我拿下这本书,不知道是不是与这个联想有关。
人们习惯于过高地推崇文字的力量,以为只要有一支生花的妙笔自然可以描摹一切的。然而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对文字包括一切所谓的文化手段颇感怀疑。比如,意念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还不固定,飘忽发散,自己都不太清楚,何况描摹出来。
意识流手段能经久不衰,想必还是在于人们对于内心窥视的欲望和这种欲望表达的乏力有关,乔伊斯、普鲁斯特、福克纳、伍尔夫也不可能将准确地表示出各自的意念。福克纳近乎棱镜般的表现手法也是对于单一描述的不够自信,所以以其余的角度来补充——反正我是这样认为的。比如,我买书而且买《桃花井》,动机是什么?仅仅是因为那一刻想买一本书还是因为这本书有个艳俗的名字?是因为其中内容的性质,抑或是推介者对于作者的高度肯定?自己说不清楚,唯一能确定的事实是我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桃花井》,写的是台胞回乡的故事,作者叫蒋晓云,女的。
想必与上述因素都有关,想必比重稍微大一点的是因为故事。
这个故事架构本身就值得期待,这是不得不发生的故事,这个故事普遍的就像漫山遍野的桃花盛开。只是,我们一来主观上比较漠视,二来客观上我们距离较远,出生于内陆并且成长在六零七零的我们哪能揣测那般的生离死别?写作这个活儿多半只能挑自己熟络的东西下手,纯粹意义上的瞎编连自己都糊弄不了,自然不会糊弄别人。但是,正因为如此,又滋生了另外一种现象,就是老是在自己的圈子里转悠,不是门前的水井就是屋后的竹林,要不就是隐隐的未果情感挠来挠去,第一人称打天下,然后别人不买账觉得像是受了多大委屈似的,其实,这样很傻,别人凭什么需要关系你那么一点反反复复絮叨的破事呢?
在写实和虚构之间讲故事,在小我与大众之间游弋,似乎是不得已的选择。这是时下非虚构文学市场繁荣的主要原因所在。
《桃花井》看起来像虚构,但是完全依托于真实的背景;看起来围绕着那么几个人,但是依然能触动人心,这些品质决定了看完之后,我得给自己留点什么。
我看完合上之后,蹦到脑海里的居然是这样的词语——担当,文字的成型之后,要让人多多少少能感觉到作者的责任感,这样的责任感在于做到了你读完之后,会静心梳理一下自己的思绪,会认真审视一下自己以及周边,甚至会调整一下自己哪怕是微小的局部的生活方式。
这本薄薄的小书讲了一前一后两个故事,这两个故事都与一个叫桃花井的地方有关。作者三十年前写了第一个故事,三十年后接上来了第二个故事,两个故事既有关联,又相互独立,所以也可以看做是一个故事。人们喜欢用“几十年磨一剑”这样的固定短语来吹嘘这本书,而我认为这就是简简单单地将放下的故事重新续上,不是刻意的安排,也不至于苦大仇深地怎样怎样打磨的,没那么玄乎。事实上,作者三十年前写个小说,后来就丢了,现在退休了,又重新拾起了笔,就这么简单。
我相当喜欢看一些台湾的文字,比如白先勇,比如林海音,比如吴念真,也比如蒋晓云(当然我读得很少)。他们的文字至少给自己的束缚很少,月白风清的,鲜有渲染点缀,写得很放松,读得也很轻松。而我们很多的人找不准自己的定位,材料整了一箩筐,然后驾驭的火候又不到,自己累得气喘吁吁,最后连自己都理不清头绪,渐而非常浅薄地觉得没有遇到知音,连情绪都很激烈——这样的人能整好东西怕只有他自己相信。
举一个例子,杨敬远离开的时候,做的最后一件事是给还是睡梦中的孩子端一泡尿,孩子没醒,解不出来,他就慢慢地吹着口哨,居然嘘出了几滴,慢慢地砸到了尿盆里,那声音携着口哨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声声惊悚,粗犷如我者大约都快流泪了。
同样是分别,我们一贯是撕心裂肺,一贯是一步三回首,一贯是泪雨纷飞,然而,我居然为这低到尘埃里的行为而深深震撼。我们时常探讨真实,这样的真实我们留意过吗?
《桃花井》的第一个故事就是从杨敬远开始的。
杨敬远是那个县城里的地主少爷,杨家大院很气派,就这已经昭示着面临解放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于是,他在给孩子端了一泡尿之后挤上去台湾的邮轮,留下惜别的大哥和苦扛的妻儿。到了台湾之后,因为思念自己的孩子续弦,有了个二婚的女人和继子,几年之后,几乎是莫名其妙地被关了二十五年,出来已是花甲老人,再婚的女人早已离开,倒是那个继子始终不离不弃,没有血缘关系的父子二人,分别在高墙内外,相互温暖着,并守得云开日出。接下来的好消息是原来自己在内陆的妻儿还健在,于是,他以模仿笔迹的手段(应该是违法的)迅速地积攒了一笔回乡的钱,打算叶落归根。
时间太过久远了,妻子还能接受自己这幅老态龙钟的样子吗?杨敬远忐忑着,结果见到面的妻子已然远居乡下,双目失明,让杨敬远的顾虑不复存在。失明的另一个结果是他原来可以一直非常年轻地活着盲妻的世界里。盲妻婆娑着抚摸着他的脸,只是略微惊讶地说道,有胡子!此时,杨敬远应该能怎样?太多的描述已经没有多大意义。
人生并不漫长,也很难简单地用悲剧、喜剧什么的概括。它纷繁到每一刻都无法预见,简单到不过是一个开始,一个过程,一个结束的累加而已。杨敬远颠沛了一辈子,最后虽然倒在了老家的路上,总算能紧闭双眼。
流亡是人类最悲惨的命运,但是流亡总归还有一个指向,那就是回归。
杨敬远算是踏上了故土,李谨洲则完完全全地做到了回归,可是回归给予他的是什么呢?
从杨敬远到李谨洲的转述特别像《儒林外史》的叙述方式。自然不是刻意的设计,再者两人原本也有联系,过去是一个地方的,后来在一个监狱呆过,再之后也保持着正常的联络,所以尽管过了三十年再续这个故事,并不显得生硬。但是偏要说这是什么天衣无缝的技法的话,也颇觉牵强,只是因为需要不得已为之的。
李谨洲是全书的主人公,李谨洲集中体现了外省人在台海两岸来回穿梭所有际遇,李谨洲会将你带入更为深邃的思考和——无奈。
李谨洲,受过高等教育,年轻时在自己的家乡组织人抗日,当上了国民党的县长,内战之后,看气数已尽,面对两个孩子,只能带走一个,八岁的老大不愿离开乡下,便带走了三岁的小儿子,从此与故乡相隔四十多年,妻子也没有等到可以回乡的那一天。好在老人身体还行,一直等到了可以开放探亲的时段,于是,他便开始了来来回回的飞行。
隔膜太久,以他为轴心的台海双方自始至终对存在着误会,而他自己也在这样类似于时空转换当中时常产生错觉,自己到底是台湾的落魄老人还是在大陆风光的县长,是在台湾靠养老金生活的普通老头还是在大陆庞大李氏家族的族长?
内地的亲人自然企盼着台湾亲人的回归,而刚刚开放的内陆人总感觉台湾人都是极其有钱的——当然,事实上的差距的确很大,只是李谨洲在台湾算不上富裕,还得靠二儿子和妻子的房子的出租来供养的。所以,一开始他所能做的事情就是反反复复地将台湾二儿子的钱搬到大陆,完成对大儿子和族人的布施。见面的礼品是红包,是金戒指,是不断地掏自己的钱来完成家族的公共活动,是维护他曾经老县长的体面,是捍卫他理论上的族长尊荣,尽管他在台湾的二儿子和孙女已经产生了误解,他自己也并非情愿,毕竟他也只能算计着生活的。
回归是幸福的事情,相对于其他客死异乡的人来讲,他已经非常幸运了,比杨敬远都幸运。
但是,一旦经历过最初的狂喜和感动之后,再次置身于现实生活之后,还是那样单一的现状吗?
李谨洲依次进行着一个回乡老人应该做的所有事情。家族团聚,寻找失散的大儿子,竭尽全力地用金钱弥补着缺憾的亲情和他所认为的未尽的责任。而他的所为无疑又给刚刚改革开放的大陆人产生错觉,以为他包括所有的台湾人都是摇钱树,那第二步便是不断地榨取他的钱财。
族人可以利用祭祖这个平台来修建祖屋,然后可以为他们所用;他们反复地宴请他一大半是为了虚报吃饭钱;鬼精鬼精的王小红主动送上门给他介绍自己的婆婆;大儿子李慎言在得到一套房子之后还和林友庆争夺兑换美金的活儿;大儿子希望将他接到自己家里很大的因素仅仅是想拿到住院的医疗费而不能让外姓人占便宜。结果,族人的亲情慢慢游离,两兄弟之间隔阂不断,大媳妇和孙子与他几乎形同路人,而他后来续弦的董婆的儿媳索性强行偷取他留给董婆的养老金,直到事发,他气血上涌,一直瘫痪到最后的死亡。
这样的晚年幸福吗?
这个在台湾一直靠儿子接济以及养老金过活的老人并非不清楚人性的斑斓,也没有忘记自己的经济实力,他毕竟是接受过完整的儒家教育,毕竟曾经是家乡的翘楚。他都明白每个人心里盘算着什么,所以有时也会愤怒,也会愤然离席,包括他的续弦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因为既能叶落归根,同时大陆的消费毕竟要低许多,用台湾的钱在大陆过日子怎么说都是绰绰有余的。他的选择实际上也是两个儿子都能接受的,大儿子可以摇身一变为城里人,二儿子也不需要作任何的补贴,再者,少年夫妻老来伴,真要是服侍人,还是有个老婆子要受用许多。
事实上,包括他的二儿子最后看到的董婆,都觉得董婆服侍得相当好。
他最终选择了包容,对所有的包容。他花了他能花的所有钱改善了大儿子的生活,也给自己和董婆安置了一个还能说得过去的家,安安静静地在桃花井这儿生活,只希求自己能有一个属于自己偶尔写写画画的空间,还有就是可以带回身在台湾的亡妻。在如此单一念想的支撑下,当他发现了王小红夫妇的恶行之后,他尽管愤怒到旧病复发,但是在醒来之后,并没有戳穿,把个老太婆悔恨不已,几乎是以赎罪的心态来照顾他,最后自缢身亡。
我想,老人这般的宽容可能与其经历的苦难有关,一个毕生对家乡望眼欲穿的人真正回到家乡之后,还有什么不可以忍受不可以付出的呢?
再说,他们都相当的可怜,只不过与自己的不幸不是同一回事儿。
他的大儿子原本就是因为自己幼时的一句话而放弃了跟随父母到台湾去,结果不但没有受到好的教育,而且在运动期间反复受到宗族人们的欺压,最终,不得已做了潘家的上门女婿,连孙子都只能跟在后面姓潘了。现在,看到自己的老父亲,怎么能不勾起自己的过往经历,他几乎是在用撒娇的方式在父亲面前说着自己的委屈,他完全可以有一个不一样的人生啊!包括,他们兄弟二人见面,每见一次,总有些争吵,他作为一个文盲一般的农民他始终认为兄弟的轨迹应该由他走过,他甚至可以走得更好。尽管李慎行在台湾的经历并不轻松,可他已经形成成见,因为他乞讨的经历是他所能承受到的最大的苦行。他的话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可是,这能怪谁呢?怪他父亲,怪他弟弟,怪他的族人?怕只能归结为时代的悲剧吧!
他的族人做法似乎可恨,可是细想一想,在那样的年代,一个正宗的国民党“小崽子”,他们没有保护,没有包庇实在是太过寻常了,相对于夫妻反目,父子成仇的事情,这在当时实在算不了什么。
林友庆也是一个简单的人物,除了口头上骂骂咧咧之外,这个男人看不出任何强悍与可爱的地方。他所有的决策都是王小红的主意,他之于王小红的反抗不超过三秒钟,最后总是满盘皆输,包括王小红给自己的母亲做媒,他也只能妥协。而后来,看到母亲的改嫁似乎给自己无论是精神还是物质上都带来了改变之后,他相当满足。这个人从头到尾都是王小红榨取李谨洲的帮凶,然后就是将钱财再让别人骗走的二传手,他几乎是用母亲的婚姻让自己在不切实际的幻觉中生活了几年,最后,回到现实。
当然,董婆自己是愿意的。
董婆,一个幼时便卖给妓院的苦命女人,带上李谨洲一共嫁过五个男人,卑微得像秋天枯黄的野草,居然收获了这样的一个晚年,与她而言,她是极其满足的。毕竟,这个与自己年龄接近的男人要是在以前的话,她是连看一眼都未必能看到的。之前她所能服务的官场中人连钱都不会给她的,而这个老人做过县长,有学问,身体还挺好,也能尊重她,还给了她丰厚的待遇可以保她生活安逸,可以保她到死无忧,也可以保证她在那样刁钻的媳妇面前不受糟践。
但是,她免不了还是要受夹板气,王小红要的是钱,她就得为她偷钱;李老头要的是过日子,她就不能欺骗他,没有第三条路可走。最后她送走了李谨洲之后,选择了自杀与追随,还留下了想将骨灰撒在李谨洲夫妇边上的遗愿。这个遗愿突破了之前的规则,但是,却感动了李谨洲的二儿子和两个可爱的孙女。
其实,作为读者而言,对于那样的结尾,我感觉是温暖的。那个可怜的老婆婆最终没有完全麻木,她是带着愿望离去的;那个粗糙的男人竭尽全力地达成了母亲的遗愿;而李家的后人也默认了这样的结果。
这不是什么“含泪的微笑”,这也是再自然不过的结果,平凡的人有着平凡的“恶”,也会有闪光的“善”。
诚如小说结尾所写“朔风野大,纸灰飞扬,懒云躲进山后,倦鸟飞返朝中”。一切归于平静,世界安宁。
什么样的结束都是结束,什么样的人生都是人生。问题在于,我们走在路上的时候,选择了怎样的步伐,一切似乎可以重新来过的,比如,没有战争导致的生离死别,没有两地经济文化上巨大的差异,没有金钱上的势利因素只有亲情上的交融,多好啊!
很多人读过这本书之后,可能非常不喜欢王小红。当然我也不喜欢,但是我不愿意究她多说些什么,一个精明的女人,一个眼里善于寻找机会的女人,一个为达目的不惜一切的女人,说白了只有金钱作为唯一信仰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每时每刻在每个地方都有的,太多了。
说到底,她也很普通,她也只是想让自己的那个三口之家过得好点。
对于她,我没有爱恨,只是觉得这个世界上充满了王小红,这很不好。
蒋晓云也没有批判王小红,更没有批判包括董婆、李慎言、林文庆等等的所有人,只是在冷静地叙述。她不想分析、解构,形成所谓的判断,因为,很多因素是不可控制的,强加于人的判断没有多少意义。作者也是旁观者,她所能做的也只是把故事写出来,让别人有些思考。
这个文本说起来是小说,但更像是一段段口述历史,因其真实,便能感染人,因其普遍,便能感染更多的人。
回到小说的题目。桃花井是杨敬远和李谨洲故乡县城的一个地方,鱼龙混杂,也有烟花柳巷,估计作者不是刻意创造出这个名字的,它应该就存在。不过,正因为这个地方的普遍意义,使得这些故事本身更具有普遍意义,也使得我们更多的人记住那段历史、反思那段历史成为可能。这是作者的担当,也是读者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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