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水如空 于 2015-6-22 08:26 编辑
一些往事之——反腐遗事
十几年前,我在一所村办小学工作,那时,学校有十几名教师,二百余名学生。在本乡,除了乡中心小学外,这样的村办小学有十二所,规模小的只有八九名教师百余名学生。
那时,《义务教育法》似乎刚刚施行不久(各种“学习”活动中笔记抄过许多遍,但这个年份却从没记得),由于本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所以,学费是一定不许收的,改为每生每学期五十元的“杂费”,此外,还有“书本费”、“印题费”、“电影费”等等不一而足,大概有十来项,总共七十多元。可别小看这七十多元,对于许多农民家庭来说却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我们那时的月工资也不过三百元左右,而这在当地也是一个叫人羡慕的数字,因为数目虽小,却是“旱涝保收”的。而农民们就没有这样的保障,除去农业税、各种“提留款”,所剩无几。在村中,有一大半是如果不贷款春天就没钱买种子化肥的,更有一大半是在小卖店赊了一年的东西只有到年底卖了粮食才能还上的(当然也有卖了粮后也还不上的)。我们甚至遇见过有因为孩子小学毕业要交三元钱的毕业证工本费而求老师垫付的。可见,那时的七十多元是怎样的一个概念。
照此计算,我校近二百名学生,每人七十元,每学期就有一万四千元的收入,每年则有二万八千元之多,加上校田地出租,总可以有三万元左右。而这,在众村小学中大概处于中等水平,各校学生数虽然差别不大,但校田地各有不同,如我校只有一晌半,算是比较少的;其他校则有多达三晌的,承包费就可以多出一两千元,这又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那么,这么多钱,该怎么花呢?这倒不用担心,自来赚钱困难花钱易,不要说三万,如果没人管,三十万也能花光的。这个道理自不必多说。
只说这三万,其中有一部分是属于“专款专用”要上缴的,比如“印题费”,尽管并不一定真的会“印题”或并不一定会“印”多少,但钱却总是要如数上缴的。而收“电影费”的结果也只是用电视机给学生放两场 “百部爱国影片”的录像,但钱却是不能少的……但即便如此,除去购买教参及领导们的差旅、招待费,也还会有不少的结余,这笔钱又怎么花呢?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不只在学校,甚至在乡里,在农民的“提留款”还有“教育提留”这一条时,乡里分管教育的“教育助理”办公室,在每年年底,也曾是各部门领导们报销条子的首选。因为那个时代各个部门都穷,所以这么大一块肥肉放在那,搁谁看着都眼馋。于是就有人打起村小学这些钱的主意来了。
当然,普通老师如我等是没有这个机会,自然也就没有这个奢望的。但当官者就有,因为其有这样的条件。有了条件也就有了机会,有了机会也就有了奢望,有了奢望也就有了行动。而最先行动的就是各村小学的领导。
由于各村小学都归乡中心校统一领导,所以中心校的校长才叫校长,各村小学的村长则称之为“(教导)主任”,主任下面管理帐目和资金的“二领导”(由于不属于领导,但却拥有领导的某些权力,故如此称呼)也不叫会计或出纳,而称之为“事务”。动了这个心思的就是各村小学的主任和事务。
也不知道是从哪位主任或事务开始,每到年底,总会有那么几个人会开着车或骑着摩托车往各村小学送邻省生产的苹果或鸭梨之类的水果,作为老师们的过年福利。当然,送来的东西可不是无偿的社会捐助,钱是一定要收的,只是不用老师们个人掏腰包。而且,既然是公家拿钱,自然就不能按市价,总要高一些。就如村里谁家死了马牛等大牲口,由于承担不起这么大的损失,所以就靠面子往各家强行分摊牛马肉一样,这种事叫“撒(sā)脸”,也即豁出面子的意思。无论是哪个学校的主任,或是事务,既然撒脸来了,作为同僚,其他学校的领导这个面子总是要给的。所以,买卖就这么做成了,而且是以远远高于市价,甚至达到市价二倍的价格做成的。以我们学校为例,按人头计算,十余名老师每人若赚五十元,那就是五百元,十二所村小学(中心校不敢送),那就是六千元。在那个年代,我们一年的工资不过只有三千元左右。而某个村里如果出了一个“万元户”,那都会成为十里八村羡慕甚至忌妒的对象。可以想像,六千元是怎样的一个数字。
原来只要手中有了权力,发财致富竟然这么简单!哪怕他管的只是十几名老师、二百名学生的一所村办小学。看来,学校果然是一块肥得流油的鲜肉。于是,很快地,村干部也看出门道来了。既然学校的领导们都可以用这种方法给老师们搞福利,而学校是村办的,连地带房都是村里出的(后来学校合并时,空出来的校舍和校园、校田地,就有相当一部分就被村干部卖掉了),村干部们也可以分一杯羹嘛!当然,诸如“治保主任”或“妇女主任”之类的小村干部是不行的,总要村长或村支书这样的“头头”才行。于是,很快就有人随之行动起来了,而且甚至都不用动脑筋思考一下操作流程,只需照葫芦画瓢,照着各村小学领导们的模子一扒,事情就成了。
原来这样也可以!正如阿Q说的:“和尚摸得,我摸不得?”村干部们的成功经验又给了各村“涉灰”(即属于“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挨压[即进监狱又不够条件”的村霸之流,由于够不上黑社会,故称之“涉灰”,民间称之为“社会人”。)的“社会人”以启示,他们同样不用动脑筋思考一下操作流程,只需套用现成的经验即可。而且他们送的水果价钱还要更便宜一些,只比市价高那么一点点。人家讲起来更是理直气壮:你们能花钱买那么贵的,凭啥就不能买我这便宜的?
结果便是,在校领导、村干部和“社会人”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线教师(当然也包括各校领导)的福利待遇一时间有了显著的改善,不但每年年底都可以吃到整袋或整箱味道鲜美的水果(在那个时代能自己花钱买成箱或成袋的水果简直是妄想),有时甚至还能挂上为一般人视为奢侈品的挂历(如果你知道在某个时代挂历曾有过怎样身份的话)。记得最丰盛的一年,我们学校每个人都分过五袋水果(编织袋装的,一般五六十斤)。
可惜这样的好事并没有持续多久,中心校的领导似乎也察觉到下面村小学有些领导做得实在有些过分,便召集众村小学领导开会,明令禁止这种变相贪污公款的腐败行为。为了彻底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又将财权上提一级,也即彻底剥夺了村小学的财政自主权,所有资金及账目都由中心校统一管理。于是,一线教师们在年底前可以饱食水果的“黄金时代”正式宣告结束了。从此每到元旦前夕,同事们领到三十到五十直至一百元(这个数额总体趋势是上涨的的,如果不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的新年福利时,总会不由自主地回忆起那段曾经的美好岁月。不用说,这些“新年福利”是肯定买不来那么多水果的。换句话说,就算能买来,谁又会自己花钱买那么些水果呢?毕竟水果可以不吃或少吃,但发到手的钱,无论是工资,还是“福利”,都是要用来过日子吃饭穿衣养老治病和供孩子上学的。吃水果,而且还要吃个够,还是免了吧!
然而叫人始料未及的是,不仅那样的“黄金时代”不复存在,即使是这样的“青铜时代”也没有持续多久。近年来,随着有关部门反腐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就连诸如教师节、元旦这样特定节日的一百元“福利”也取消了,而且就连七一“党的生日”那天党员们发的纪念背心也取消了,就连中秋节的必发的四斤月饼也取消了……
至此,我校的反腐斗争经过十余年的艰苦努力,终于取得了完全的、彻底的(而不是部分的、阶段性的)胜利。如今,随着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学生不仅学杂费全免,甚至连书费也免了一部分,学校的全部办公经费改由国家下拨。从此,从根源上彻底解决了各基层学校“借发福利之名行贪占公款之实”的现象。
以我们乡小学为例,尽管从来就没有见过什么“财务公开”,作为一线教师的我们,也没人知道,每年数十万的办公经费都花在了什么地方(比如,至今为止,没有一间像样的微机室或实验室),但每年上级审计部门的查帐结果我校都能顺利通过。由此可见,有理由相信:其中的每一分钱都花在了祖国的教育事业上,都花在了锋利无比的刀刃上,都花在了光辉灿烂的阳光下。
那简直是一定的!还是那句话: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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