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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利剑”何时闪寒光 [打印本页]

作者: 冰冰    时间: 2004-12-27 09:56
标题: [原创]  “利剑”何时闪寒光
  河南省宜阳县农民王幸福,历时九个月,秘密调查了13个乡镇的230户农民在征收农业税中被殴打、非法拘禁、被抢粮抢物的情况,“在王幸福洋洋万言的调查报告上面,回良玉副总理和河南省省长已分别做出了批示。农业部近日发出制止向农民乱收税费的紧急通知,向随意扣人、扒粮、牵牲口再悬利剑。”(《半月谈内部版》第8期)

  是的,是该悬把利剑了,十几年来,农民利益被侵害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道听途说的不算,《中国农民调查》中大量的事实不提,单就王幸福调查材料中所反映的情况就够让人惊心动魄的了。

  “2002年11月13日,村民叶新超到收税点去交税,但他发现乡政府账上的亩数与自己家的实际亩数不符,叶新超实种8亩地,乡里却让他按16.2亩纳税,在询问和反驳中,叶被乡干部用警车拉到乡派出所。在派出所,叶被脱掉大衣和棉鞋,跪在水泥地上,后经村干部说情,罚了300元才算完事(没开收据)。”       

  “丰李镇农妇潘胡玲向王幸福反映:2002年12月4日,200余人的突击队分8个小分队到村里征收农业税。5日下午,我在街上碰到突击队员。他们先问我丈夫,“你们的税交了没有?”我接口说:“人家交俺也交。”这帮人上来抓住我的胳膊说:“你现在就是交我们也不要了。” 他们连打带骂把我往车上扭,我挣扎着不上车,4个人揪住我把我抬上车。我丈夫不愿意,他们又把他揪上车。我的几个亲戚来劝阻,也被抓走。我们 5 人被游街示众,在西军屯学校门口被罚了跪,然后被拉到派出所打一顿。我丈夫等 4 人被打得鼻青脸肿。他们让我们写悔过书,我说不会写,派出所民警说:“不会,我们替你写。” 他们写好,让我按指印,然后把我们拘留 7 天。”

  “张坞乡苏羊村农民刘公超向王幸福反映:由于旱情严重,家里两季只打了6 袋麦,12 袋玉米,全家 5 口全靠这些过活。12 月 19 日,听说今年全县武力强收农业税,我忙用架子车拉了4 袋玉米去洛宁县赶集卖粮。回来走到村边,乡亲说你家出事了。原来突击队到我家,我闺女正在做饭,听到有人说:“就是这个门,用脚跺!” 跺几下门没开,他们从院里抄起斧头,几下将门砍开。这伙人打了我闺女几下,进屋就抢粮食、自行车、缝纫机。我妻子拦挡,有4 个人扭住胳膊将她摔到地上。我儿子护他妈,被拳打脚踢揪上车抓到派出所。他们抢粮食时把粮袋撕烂,粮食撒得满街都是。我四处求人借钱,送去香烟,又交了420元,才将儿子赎回。”

  “白杨镇农民李胜仁告诉王幸福,他家实有耕地1.93 亩,2003 年发的《土地经营权证书》记录的是2.038 亩,1998 年《土地承包证》记录的是 2.28 亩,但去年《纳税通知书》写明计税面积 2.6 亩,村里纳税登记册也是2.6 亩。问其原因,村干部回答:村里有260 亩耕地不对账,上边让按人口分摊这260 亩地,每人多算一分多地。”

  不但如此,“就是那些多年的交税纳粮模范户,仅仅因为不实的诬告也能被当成‘打击对象’。”
       
  如果不是出自一个农民秘密调查,我们怎么也不能相信,中国农民的日子过到了这步田地。不管你种多少亩地,让你交多少钱你就得交多少钱,不准询问,不准反驳,不交就拉到所里罚你的跪,罚你的钱,不仅可以随意砍你的门,抢你的粮食及你的家产,而且说打你就打你,说罚你的跪就罚你的跪,说游街示众就游街示众,说拘留你就拘留你。在那些“执法人员”的头脑里,哪还有一点点起码的法律意识和起码的人性。

  农业部是专管全国农业生产的职能部门,是全国农民的当家人,面对农民被无故殴打,抢粮,无故受到人身侮辱的情况,让我们看看农业部近期发出的《关于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制止向农民乱收税费的紧急通知》这把利剑,到底有多少寒光。

  紧急通知中说:“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农村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造成了严重后果。”

  “最近一个时期”到底是个什么概念,远的不说,就王幸福所反映的情况就是2002年11月到2003年8月之间发生的事情,这还属于“最近一个时期”的范畴吗?《中国农民调查》中淮北平原利辛县的丁作明,因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被活活打死,是1993年2月份的事,这还属于“最近一个时期”的范畴吗?

  通知中说:“各地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农业税收征管的规范。严禁违反税收法律……严禁多征,重征……严禁收税打“白条”……严禁非农……严禁随意扣人、扒粮、扒物、牵……严禁采用……”同时,通知中要求;各种政策补贴款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抵顶各种涉农收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恢复收取,已经免征的收费项目不得继续收取,已有的收费项目,不得随意……不得强行服务和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不得……不得……

  这些“严禁”和“不得”都是对的,但这些“严禁”和“不得”对伤害农民现象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据说,每年中央的一号文都是关于农民的,中央下发的每一个关于农民的文件,对那些伤害农民的行为,不都是一把利剑吗?但这些高悬的利剑,都产生了哪些作用呢?2002 年 11 月 8 日,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出通知 ( 国税发 [2002]139 号 ),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尊重纳税人权利,体恤农民群众,依法征税,文明征税,坚持“十不准”。但时隔不足一月的2002年12月4日,丰李镇潘胡玲一家,不照样是5 人被游街示众,在学校门口被罚了跪,不照样是4 人被打得鼻青脸肿吗?对那些“执法人员”来说,税务总局的通知不也是一把利剑吗?

  细看了农业部的紧急通知,越看越觉得这“利剑”没有一点寒光,完全是在哄孩子,这样的利剑,对愈演愈烈的侵害农民利益现象能有多大的遏制作用呢?这样的利剑,就是再悬上几把能有多大的成效?通知中对那些违法乱纪行为的如何处理只字未提,那些被打,被罚了跪,被没有依据罚款,被受到人身侮辱而游街示众的农民就算完了?对那些伤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就不该有个说法?作为全国农民的当家人,农业部为什么不能站出来,以法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王幸福的调查报告,因受到了国家总理及省长的重视,大部分乡镇把去年的罚款及扣押物资返还给了农民。但他请求县里,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 ( 事 ) 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 ( 中办发 [2002]19 号 ) 处理相关责任人、对被打伤的农民按国家伤残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对虚假数字进行纠正、对个别拒不退赔款物的乡镇领导给予必要处分的要求,县里一直没有正面答复。这不能不令他心有块垒。

  王幸福对记者说:中央的政策在哪里落实得好,哪里的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就高、干群关系就和谐、工作就好办、信访、上访就减少、就会有水到渠成的稳定和发展势头。反之,人民群众对政府和领导就会丧失信心、误解逐步加深、就会用上访或信访去寻求解决、最终可能连中央的政策也不相信了。因为政策再好,无人落实等于没有。

  如果我们的“利剑”没有一点寒光,如果我们不及时的遏制住伤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不切实的维护好农民的合法利益,到了农民连中央政策也不相信了,那可是个严重的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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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毕四军    时间: 2004-12-27 10:20
哈,太有意思了,我刚刚在谈“引用”问题,您倒开始重量级的引用了。另,文章还没细读,回看再说。
作者: 但是    时间: 2004-12-27 11:51
最初由 毕四军 发表
哈,太有意思了,我刚刚在谈“引用”问题,您倒开始重量级的引用了。另,文章还没细读,回看再说。



哈,我觉得这个引用是必要的,可以借力打力。四两拨千斤,需要这样的引用。

王幸福不幸福,显然有着背后隐藏着的这些纠结。

深刻,有力度。
作者: 挑灯看剑    时间: 2004-12-27 15:59
如果什么事情都得到总理那里,真是社会的悲哀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12-27 19:59
:))先不说这篇文章的好坏,还是请楼主把标点符号统一一下才好,不要英文中文一把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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