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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尴尬的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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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6 2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事情得从那年暑假说起。

  那年暑假里的一天(准确地说是2003年7月22日),本来心情不错,可是因为发生了一件小事,闹得心里颇不痛快。

  事情起源于某编辑部给我寄来了一个包裹。在以前,包裹一般是由邮局的投递员送到收件人门上的,但不知为何,那一段时间却只送包裹单来,收件人要亲自拿着包裹单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之类所谓“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邮局”去领。我就是在这样去领包裹的时候遇到了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麻烦。

  我到“指定邮局”的距离,说远不远,可说近也不近,总有几里路吧。邮局里在信件包裹柜台上值班的是一位小伙子。他接过了包裹单,验看了身份证,又让我签了字,转身去为我拿包裹,并且一边掰着指头一边嘴里嘟囔着计算天数。就在他走到凌乱地堆放着包裹的地方的时候,转过脸来对我说超了一天,须交一元钱“罚款”。

  说心里话,我不认为小伙子冒犯了我,我相信他不至于在这点小事上自找麻烦。也就是说,他是在执行一种叫做“制度”的东西。

  而我偏偏是一个较真的人。说实话,我还没穷到或无赖到交不出一元钱的地步。我对小伙子提出的问题是:“限七天之内到指定邮局领取”应从什么时候算起?因为在包裹单上并没写明白。我的理解是:应该从包裹单送到收件人手里的时候算起,而不是从邮局工作人员将日戳盖到包裹单上的时候算起,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收件人都能在邮局工作人员将日戳盖上包裹单的当日收到包裹单的,大多数情况下,还要经过中间环节,比如单位收发室什么的,如果在偏远山村,情况可能就更复杂一些。这个问题不可小看,而且我认为不单是我个人利益的问题。

  小伙子支支唔唔说不明白。我只好去找他的上级理论。我找到了投递公司经理。投递公司经理是我的一位熟人,因为彼此相熟,说话就有些随便。我把情况大体上说了一下,并特别说明我不是对工作人员有意见,而是觉得这种要收件人到“指定邮局”领取和超过“规定时间”收费的所谓“制度”,既含义模糊又不适应现在买方市场顾客是上帝的经济形势,且不大符合“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伟大教导,希望他能向上司反映一下,最好能由邮递员送到家或单位。这位朋友哈哈一笑,一面说包裹业务不归他管,一面又拿起手机给柜台上值班的小伙子打电话,要他把包裹给我,大意是由于放假,信件包裹单投递不及时,希望灵活一点之类,同时又鼓励小伙子执行规章制度没错。

  我在一边越听越不是滋味,就好像是我无理取闹,好像是我舍不得交一元钱罚款而托人走后门省了一元钱,就好像我人格很卑下很小人似的。我马上对这位经理朋友说你这一打电话全变了味了,一,电话费大于一元,反倒不如我交上一元罚款把包裹领出来;二,这一个电话打过去,不论我自己主观上怎么想,客观上都成了我为了一元钱请人说情,让人觉得下作;三,我来反映情况既是为了我自己,又不全是为了我自己,我主要是觉得这个制度不合理,想请你们通过正常的渠道逐级向上反映一下,因为这关系到包括我在内的“广大人民”的利益。

  朋友听了又是一笑,说走遍全国都是这样,说有关部门作过统计,包裹和平信投递根本不挣钱,是赔本买卖,以本县为例,原先包裹是投递到户的(这是事实),结果算下来一年赔两万多,所以就不送了,让收件人自己来拿。

  朋友的本意大约是向我解释解释,但经他这一解释,我反而更不明白了。第一我不明白的是既然走遍全国都是这样为什么竟然没有人站出来反映或呼吁——当然也许早有人反映了呼吁了但人家“有关部门”根本就没把那草民百姓的反应和呼吁当回子事儿;第二我不明白的是邮局在收寄件人的钱的时候为什么不把投递到户的钱收够,最起码我在给我的亲戚朋友寄包裹的时候不会为了省下块儿八毛的钱让对方再跑一趟邮局,即使有投递到户和投递到对方邮局两种方式让我选择的话,我想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一种方式,尽管我的生活并不富裕;难道“有关部门”连这点心理学常识都不懂吗?说穿了还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一些高高在上唯我独尊的落后观念在有些人特别是在有些“说了算”的人头脑里作怪。第三我想不明白的是一个赔钱的单位为什么办公条件和职工生活却明显好于许多据说赢利还可以的单位,什么样的单位敢于一边赔钱一边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职工生活呢?

  朋友听了还是一笑,说要改变一种制度很难。我多少明白一些“难”的意思,无非是说普通百姓反映问题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反映上去后一头半年甚至三年五载不见动静,闹不好还有让人穿小鞋的危险,所以聪明人都懒得反映。但是如果没人反映,高高在上的“有关部门”怎么才能觉察自己良好的自我感觉其实早已不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的路了呢?

  时间转眼过去了快2年了,我惊讶地发现“有关部门”还是一派衙门老爷作风,根本就没有“改弦更张”的样子,真真让人不可思议。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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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6 22:21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邮局没有引入竞争机制,还是霸王一个!好比电霸、气霸、水霸一样,这些与人民生活休戚相关的服务行业被垄断了,不打破这种格局,草民们把嗓门儿吼哑了也没用!

欢迎楼主常来江天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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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7 05:3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关键是,邮局没有引入竞争机制,还是霸王一个!好比电霸、气霸、水霸一样,这些与人民生活休戚相关的服务行业被垄断了,不打破这种格局,草民们把嗓门儿吼哑了也没用!

欢迎楼主常来江天发帖:))

是的版主,到现在还是这样呢。
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0 06:28 | 只看该作者
修改了一下,让时间准确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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