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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复仇家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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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1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复仇家谱》
高玉宝
   引子
  孔仇出生的时候,父亲孔秀被关云长在东岭关斩于马下已经两天了。也就是说,孔仇来到这个世上的身份就是个遗腹子、是个没了爹的苦命的孩。同时,随之而来的在他幼小的生命里便有了一个重如泰山的责任:为父报仇!小孔仇的诞生同时也标志着关羽的重生:从孔仇来到这个世上以后,关羽的身份也就变成了一个孩子的杀父仇人。

  孔仇刚刚出生,接生婆流着泪把他抱给他的母亲,母亲挣扎而起,俯下身子仔细地看了这个孩子一眼,是个男孩。孔氏的泪水下来了。顺势狠狠地就掐住他细嫩的小屁股不放,母亲咬着牙全然不管他哭得背过气去,接生婆赶紧把她的手搬开。孔氏恨恨地说:“父债子还,父仇子报!就叫他孔仇吧。”说完便闭上了眼,泪水无声滑落。其实,这一年他的杀父仇人关羽已经40岁了。孔氏在心里咬着牙念叨着莫要让关羽死得太早,只待我儿孔仇长大成人,习得高超武艺,取尔性命,定千刀万剐!亦不解心头之恨……

  窗外的风儿呜咽而来,拍打着窗棂儿呼突呼突地响,家人们皆在为孔秀守灵,有烧纸与焚香气传过来。灵堂内的烛火正滋滋燃烧,有血红的泪流下……孔仇此时已经睡着了,小脸儿粉乎乎的,泪水挂在腮上如一串晶莹的露。
 
  孔秀为公而亡,但是,他的死并未得到应有的厚待。一个不起眼的人,他当初若是不拦关羽,曹操定不会怪罪于他。如果乖巧,说不定的还会向曹操请功。道:“丞相盖世英豪。放一个关羽小儿,教世人皆知丞相之鸿鹄之志也!”曹操不会责怪于他,但是,骨子里,曹操定恨极此人,日后,必找了借口杀他。(曹操的确很不喜欢自作聪明的人,例如杨修。可是杨修的那点小聪明从一定意义上倒证明了中国文人的命运取向问题。想想,就中国现在活着的“杨修”难道还少么?政治和一切的关系是太微妙了!)孔秀或许是真的聪明。他或许知道,战亦死,不战亦死。同时,战死了,倒可换来全家老少的安宁,丞相不会亏待了家人的。当然,孔秀虽然为公而亡,由于曹操铁了心要卖给关羽这个厚厚的人情,铁了心的想放长线钓大鱼的。所以,想毕,孔秀的葬礼不会太隆重了。但是,家人怎么能草草送走他呢?哎,一个人,一个活蹦乱跳的人,说死,就……这个家从此由谁来支撑?妻儿老小该怎么活呀!孔秀啊孔秀,你怎么就不小心点。他关羽是什么人物你不会不知道呀。温酒之间的砍华雄于马下、斩严良诛文丑……他是个狠角色哩!哎,关羽啊,你这个虎狼之人,你怎么就忍心一刀下去顷刻之间就把一个活生生的人……

  孔仇忽然放声大哭起来,响亮如荒野之兽,哭声划破夜的沉寂带着悠长的悲切。孔氏一惊,母性的神经被不经意地触摸了一下。刚要唤下人,但是,马上的想起什么。长叹一口气,默默地闭了眼,睡去。奶妈本早就说好了的。一进门就解了怀,把紫红的一颗乳、胀得如牛的一个乳递了过去,孔仇早噘着小嘴凑过来。是啊,打生下来到现在还没喝上一口奶呢。小孔仇饿坏了。

  “啪!”一只青瓷碗从孔氏手中飞出,直砸过来。“贱人!谁让你喂他奶的?”奶妈赶紧退到一边,泪也一滴一滴地落了下来。哎,我的奶好着呢,夫人怎么就不信我了?噢对了,定是孔大人一死,夫人早没了主心骨了,遗下这么一个孩子,怎么还不打牙含着?孔氏不快不慢地道:“从今天起,孔仇便住到马房里,和老孔一起吃一起住,别把他当成个公子哥捧着,他若饿了老孔可以给他喝马奶,以后老孔吃什么,他就跟着吃什么。但,别人,不准给他一点吃食!记住了,谁要是敢违了一条……”说完,孔氏把手一摆,就让人把小孔仇抱到马房里了。

  在假山、庭园里,有长廊回绕而过,风,便从廊的尽头无缘由地刮来。孔秀一死,夫人变了太多了。不说她对下人们比以前要严了许多,单说她对孔仇,自己亲生亲养的,怎么这样无情的对待?这不要说生在富人家的孩子,就是我们穷得揭不开锅的也从未对孩子这样过呀。哎呀,你是不知道呀,夫人……就是,夫人,跟放马的老孔……哎呀,你小心!左右看了看,没有什么人。只是一只花猫从墙上跳下来,碰翻了一只陶罐……

  老孔是夫人嫁过来后不久来到孔府的。孔家对他没的说,好吃好穿的不说,还把一个女佣许给了他。虽然,第二年女人便因为难产和孩子一起命丧黄泉了。但是,在外人的眼中,对,老孔--孔家的一个最下等的放马人来说,这些已经足够了。已经足够用一辈子,甚至几辈子做牛做马来还孔家的大恩大德了。如今,小主人又托付给了他,他还不豁上这条老命也不能负了夫人的厚望?

  老孔把一张自己铺在身子底下多年的狗皮,用马尾巴为孔仇缝了一个褡裢。他赶着马出去,把小主人挂在脖子底下,一扬鞭,马儿们便跑开来,扬起一阵阵黄褐的土。老孔一个胡哨,坐下之骑便载着他爷俩,扬蹄狂奔而去了。

  风儿裹着黄沙滚滚而过,掠过老孔的须发,甚至灌进褡裢中小孔仇的嘴里、鼻中。北风把枯黄的草儿也鼓动起来,瑟瑟抖动如清瘦的歌者。老孔双手抱紧怀里的小孔仇从马背上跳下来。又是一声胡哨,马群便在初冬的原野上,竖着一根根鬃毛,甩着尾巴儿啃干枯的野草。马儿摇摇头,从胸腔到鼻翼喷出一团团白茫茫的雾气,马儿用前蹄把草根从黄土里踢踏出来,用牙齿“嘎嘣”地咬断了,慢慢嚼动。远远的城郭在褐黄的城墙的包围下浮现出一片虚幻的静谧,甚至,更像一只埋葬了千年的坟冢。漫漫舞舞的黄沙在这冢丘之上,投下一个悲怆的影。老孔长叹一声,这实乃是兵戈之象呵,在这样的一个动荡时代,一座小小的城池的墙基之下,早已不知埋葬了多少具尸首白骨。老孔忽然觉得浑身发冷,仰头看了看青黄的天。雪的味道正弥漫在那里。他捡了几根枯枝,然后,在山坡上一棵光秃秃的老槐下坐了下来,老槐已经不知生长了多少个年月,只有泛着灰淡的光的枝桠曲曲折折地指问苍天。而,苍天无语!老孔把枯枝点燃了。小孔仇却在怀里哭闹起来,一只小脚蹬着老孔的胸口,竟有些闷闷地痛。这小家伙,天生是块学武的料!老孔把皮囊中的马奶递进孔仇的嘴中,泪珠儿在孔仇浓黑如玉的眸里流动,如黑夜里的烛火,远远地忽闪着整个黑暗的光明。悠忽忽,一片冬天的最后一枚枯叶翻飞而落,那姿态凄美而恰到动感的好处,老孔忍不住一抬手,一条黑色的闪电划破空气,丝溜溜,枯叶便被镖串到百步以外的另一棵槐树上,竟直刺进黑皱的树皮,只贴一张纸一般的枯叶在树干上……老孔摇了摇头,他觉得很不满意。哎,也许是抱着小孔仇的原因吧,出手太明显了点。镖应该是能把树旋出一洞才对的。看来,近来倒生疏了哩!老孔张开口,让风灌进腹中,深吸一口,凉凉的。“风--风--风雪,黄--黄--黄沙,军角,战马,故乡--天涯望……”苍凉的古调把黄沙感染了,忽然间便服服贴贴地顺着原始的地面上匍匐而过。吃草的马儿,昂首“咴溜溜”长啸一声,雪,便如沙粒子般夹在风中下来了。

  昨夜撩帘而入的她,静静地站在门口时就说,天冷了,要下雪……老孔看了一眼孔氏,把手里的一根木柴投进火里,火盆里冒起一阵青烟,噼啪噼啪地响。老孔把腰间的酒囊解下来,仰头,一大口。她默默地走过去,坐在了他的身旁。一股陌生而又再熟悉不过的清香便在这样有风的夜晚缕缕飘来。老孔的心一紧,几欲脱口而出。但是,他的表情更加冷漠了,如冬夜里的一只僵死的蛇,竟透着铁青的霜气。他习惯用这种表情来面对这个女人,这个让他伤心了整个收获季节的女人。女人把木柴向火盆里插了插。一支如烛的青蓝色的暗火幽然升起在马房里。忽然,燃烧着的木棍呼地转向正低头沉思的老孔的面上,老孔只是一甩手,木棍的顶端便齐刷刷地断了下来,只剩一个小小的火球在地上滚出老远的。老孔的手里早多了一把钢亮的小刀。孔氏一下子扑到他的怀里,这次,他没有躲闪。孔氏的泪早已流了下来。英哥……老孔浑身一抖,闭了眼。英哥,英哥?她是在叫我么?

  孔氏是在叫他。英哥,这孩子的功夫得你教他,当年你就说过,什么吕布、关羽、张飞的功夫在你面前都算不得什么。现在,孔家的仇人就是关羽,你要是肯教仇儿武功,一定可以报了大仇!即使,你不想杀人,更不想当将军打仗。可是,孔家的仇却不能不报!上次为了我,你没有做出牺牲。这回,英哥,我求你!这孩子要想成人,就,必须报仇。

  孔英轻轻地摇了摇头,不。我已经想好了,我早已就是一个马夫了。我已经不会功夫了……甚至,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英哥,又是谁?孔氏忽然地站起身来,你不会武功?那,你手里的刀是怎么回事?还有,这是什么?孔氏把一把镖扔在地上,一个不会武功的人怀里总是揣着一堆的飞镖,你这不是自欺其人么?说完,冷笑两声,过去如果可以轻易忘记……哎!她转身出帐,帐外的风声呜咽而过,庭院里黑得不见几丝光亮。冬天,说来就来了。

  孔英当然知道过去不可忘记,尽管他太想忘了过去的那段回忆。

  这是一个初恋的故事……(哼,哼!这,太可笑了。)

  一、

  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就把刚买的这一本小说扔出老远。嘁!只不过是一篇乏味的小说。关羽是谁杀的,有几个人不知道?你写得再好,写得再离奇,寓意再深刻,仇是肯定报不了。孔仇是个什么人?无名鼠辈!我知道,关羽死的时候已经五十九岁了,尽管《三国演义》上记载的关羽死于建安二十四年冬十二月。关公亡年五十八岁。但我知道,这是不对的。不用查什么《三国志》我就知道关羽是怎么死的死于什么时候,甚至,比这还要多得多。因为,我说过,我看过一本家谱。请原谅我不能太详细地描述这本家谱的内容。总之,我曾经看过一本孔氏家谱,而这个家谱绝不象“孔、孟、颜、曾”的例如“凡”字辈、“庆”字辈、“德”字辈什么什么的,他们的祖谱是自孔秀而始,然后是孔仇,然后好象是孔二、孔三、孔四……而且,也有“关”姓在每一代孔秀的后人后面对应着,如孔仇对应着关羽、关兴、关平、关索……哎呀,你们可千万别说我对你们说过这些呀,千万千万……当初,她把这本家谱搬到我面前时说,看看孔五百零三后面对应的是谁?我飞快地往下看:关思!我问,孔五百零三是谁?她“啪”地把家谱盍上,不再理我了。
 
  要知道,我可是一个失忆的人。而且,这个失忆的人的最大愿望就是成为一名歌唱家,就像帕瓦罗帝。甚至,比他都高明得多。帕瓦罗帝号称世界“高音之王”,他的音域是高音C,而我的高音比高音C还高一个小2度。我的嗓音是最好的,没有我拔不起的音也没有我唱不出来的曲。往往一首歌我听不上两遍,准唱得一是一二是二的。听过我唱歌的人就不会认为我是在吹牛。而且,他们比我自己都坚定地认为,我定是块唱歌的料,而且,肯定能成名。我的父母曾经给一个据说当时在中国非常有名的一所北京的音乐学院中的一个在中国非常有名的教授去了一封信,肯请她能听我唱唱歌,并非常张狂地说,如果她把我认为是一个中国几亿青少年学生中的泛泛之辈中相对拔尖中的一员来对待的话,她不光会悔恨终生,甚至会成为中国音乐艺术发展史上的千古罪人!而且,会因此,不出几年就影响到她今后在音乐界的现在看来还是不可动摇的地位。

  我父母也是孤注一掷,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反正净挑了些让人看了不得不考虑考虑的激将的措辞。但是,他们忽略了一点:像这样的来信,在那个教授的废纸缕里,还有这所大学的垃圾堆里是成捆成堆地住废品收购那卖的。

  但是,我就是这样幸运。这位女教授看到我父母的来信后,正好第二天要来我们地区采风。而且,她来到我们这里的时候得到了我们地区领导的盛情款待。这使她挺受感动,从来没有过一个地方的官员会有这么长远的目光会对一个艺人表示过这么高的敬意。当然,我们的这个官员当时并没有亮出他的底牌,就是他的闺女明年即将高考,而且,非常喜欢音乐,而且,学习成绩又相当不好,而且五音不全。等等原因吧,尽管,还没到了第二年他闺女的志愿早由音乐转变成了影视名星--艺术表演。但是,当时的我们的这位领导还是挺认真对待了儿女的前途问题的。当然,幸好当时我们地区的这位领导卖了卖关子,埋了埋伏笔。从这一点来看,当官的毕竟是当官的。有城府。要不然,这位受了感动的女教授万一大发慈悲一挥手,再真把那位千金送进那所大学的校门,想必她现在定会死缠烂打地再追着她的老爸给自己调专业的。

  就是这样,这个女教授便把我的这件事想起来了。

  当然,事实上我这一辈子是不用想成名了,也就是说,我这一辈子是别想成为歌唱家了。因为什么?因为我的嗓子废了。而且,我由此得了失忆症。你们知道一个人失去记忆是什么滋味么?当然,你们太聪明了,你们肯定会说,失忆啊?失忆就是知道了也得说不知道,想起来了也得装作什么也没想起来。而且,还得装傻,就是那种傻B一样,眼睛一眨不眨地,耷拉着半截眼皮半张着大嘴,时不时地,嘿嘿……就是这样傻笑。就是这样就是这样!我说,哎呀,太他妈的对了!总之,我可告诉你们了,我马上把脸拉下来,一副傻B样地说,我,就是个失了记忆的人。

  二、

  当然,我看了那么一本叫《复仇》的破小说,我也不能说我看过了,你想呀,一个失忆的人,看过什么他能记得住么?不能!现在,走到街上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了。我身后的门有些心虚地悄然关上了,我本想回过头来说点什么的,我向后扬了扬手,身子一扭,头却碰到了湿漉漉的水泥地上。我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火辣辣地。我对着路灯骂了一句:都死吧!路灯却一闪,熄灭了。我看了看在建设银行门前的那盏路灯却依然通明着。嘿嘿!路灯真死了!我的斯哑着的破锣嗓子让我觉得高兴,真是爽得彻底。身子刚想倚到一辆黑色的小汽车上点根烟,它却在这样的黑夜“贼噢,贼噢……”地叫起来。我撒腿就跑,跑进一个更黑的胡同深处了我才喘了几口气。气流从我的胸腔里喷发出来,“吼吼”有声,很像是一个先天痨病。由于刚才的跑动,我的嗓子开始发甜,是血的味道,嗓子又破了。

  我掏了掏兜儿,还好,口袋里还有两块钱和多半包烟。我扶着墙走了几步就看到了一处亮着灯的网吧。我推门进去,戴着耳幔的一个个奇怪的头并没有一个看我。我咳嗽了一声,点了根烟,喊了一声:还有位置没?我的声音是苍老得不能再苍老的韵味,很有点饱经沧桑的厚重感。对于我自己的这种语调,我早已经习惯了,有的时候,我甚至挺喜欢我的这种嗓音。

  但是,当我说完这一句时,我竟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哆嗦。

  首先,我得向大家声明一点,我这个人特别单纯,如果你不知道我的年龄,你会被我感动。如果,你知道了,那么,不用你骂,我自己会说的,是的,我就是个傻B,二百五!而且,还失忆了,种种迹像表明,这一辈子我都可能不会恢复记忆。想想,这也真爽。

  跟一切自以为只有自己的初恋最感人的情节一样,那次雨下得在记忆里从未有过的大。(当然,请大家千万不要忘了,我可是个十足的失忆症患者。)那次的雨甚至有几分过瘾与凄美,连同注定的心伤。我在她的教室窗前站成一个坚定的如雕塑般的姿势,越过一个个头颅,透过玻璃我把我的爱意传发过去。我知道她肯定看到我了,因为除了她坐在教室里的都抬起了头,他们表情严肃得让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原来如此让人尊敬。连上课的老师都停了下来。他从讲台上走下来,马上他又回到了讲台上。这时,下课铃响了。雨仍旧如瀑般倾注而下,我眯着眼让雨彻底地浸泡着我。一只手遮住另一只手里的玫瑰,溅满了水珠的深红的一朵花儿,在我的手中轻轻抖动。打着伞的老师默默地走过来时,他的手在我的玫瑰前停了一下,然后,他有点逃跑似的垂下手来,表情复杂地走掉了。同学陆继地出来了。我的朋友撑着伞站在我的身旁,只是一会儿便感觉到了这样对我简直就是对我的一种污辱。他把伞收起来,雨一下就把他也淋得透湿。他抹了一把脸,笑了笑,慢慢地低着头走开了。其他从我身边走过的人开始用力地拍我的肩膀。女同学则眼里有含着柔软的美丽得让人动心的光,也有嫉妒后的乞求。而,教室里空荡荡地只剩下一个把头埋在书桌上的她的时候,我大步走进教室:还有位置没?那一刻我觉得我真的酷必了!当然,我们那时不叫“酷”而叫潇洒。是的,我觉得我那一刻足已让“梦露”也情不自禁、为我动容。

  我喊完了这句的时候,手里的玫瑰竟掉到了地上,我赶紧弯腰去捡,由于激动,一只脚不听使唤地正踩在上面。我听到冰河一寸一寸地在我的脚下崩裂了……

  我是想送给孔孔一枝玫瑰,一个向她述说我的爱情,一个也是向她告别的。因为,不久以后,我就要走了,就要去北京的一所音乐大学上学了。我希望,她等着我。

  是的,那个音乐学院的女教授接见了我。是我爸陪我去的。我们被地区的领导的秘书叫到了女教授下蹋的地区招待所里。

  女教授正中坐在客厅的绒线沙发上看书。阳光从窗外射进来,桌子上的茶水丝丝冒着蒸汽。女教授的脸色很白,皮肤很光滑,猜不出什么年纪。表情非常严肃,她指了指门口的一溜沙发示意让我们坐。我爸刚伸出去的手,满脸堆着的笑,便凝结在那里。但是,毕竟,我爸也是个大厂的工会主席。他马上笑了笑说,教授,这,是我儿子。他唱得……教授点点头,然后,眼也不抬地说,开始吧。

  我站起来就唱开了,是《晚上》。

  教授腾地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三、

  忽然的就在今夜,就在这样的一个深夜的网吧门口,我再次问了“还有位置没?”这样意味完全不同的话时,我竟莫名地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宛如历史重现般赶紧向后退了一步。但是,此时,我的手里并没有一朵花儿,更不要说玫瑰。我觉得我今天真是喝得够多的了,头一阵阵地发大。我想不起来花儿在我的脚下的那一刻我的表情是怎样的了,而且,我的故事中的主角我的初恋我也越来越少地想起了。毕竟,现在看来这是一件可笑而幼稚得可以的一件蠢事儿。而且,相当不值。因为,我正是因此而失去了我原本是天才的嗓音,甚至现在说话都略显困难。我,为我的成长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现在,坐在酒吧里,我面对着这个小狐狸一样的女人竟开始和她说起我的那个凌晨三点多的一段可笑经历,我觉得我真的是无药可救了。小狐狸一样的女人的眼泪还真流了出来,我一阵气愤,好像我的恋情和她的恋情是如此的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一样。现在,我又有点喝大了,我觉得我的勇气也在随着酒精的吸取量的增加而增加着。于是,我说,你哭个屁?你快走吧,这儿没你什么事。再说了,这样的故事有什么特别?而且,我,我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继续说,我,是一个失忆的人。如果,我没有丧失记忆,嘁!精彩的更多呢!我挥了挥手,快走,快走,我还得喝酒呢。她用纸巾擦完了泪后,并用纸巾擤鼻子,把纸巾扔进了靠门口的垃圾筒里。然后,她又拿出一张纸巾,很轻巧地在眼圈周围扑了扑,很像扑粉。我又发现,(不对,不对,各位千万别误会,要知道,我真不认识她,一个失忆的人说忘掉什么事就忘掉什么事的,那可不是说着玩的。)是啊是啊,我发现她又没化妆,连眉都是没描没纹的,彻底的一个素面朝天的样子。我端起酒杯来,白酒味冲得我一阵目眩,我一仰头,干了。我问她,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小狐狸一样的女人,又开始了她无休无止了,我是干什么的你是知道的,我来的目的你也是知道的,我只负责交货,你提了货我就走,要不,我是不会走的。我说,好了好了,你把钱还给我吧,这样你不是不用交货,我也不用提货了么?快点快点,我正好没钱了。说实话,你一定是遇见鬼了,或者干脆地说,你不会是个鬼吧?我用眼睛盯着她,她的目光真的开始飘渺不定起来,如幽灵或鬼魅。但我的手还是向她伸过去,我觉得我有点要钱不要命的可怜像。我的手有点苍白,跟死人的手没有分别的白。我把它抬起来,对着阳光看了看,还是没有血色。我一阵心慌,我问她,你看,你看我的脸……白不?她很正经地看了我一眼说,白!而且,你长得还不丑哩!我又把她的手拿到我的额头上,你试试,我是不是很,很凉?她郑重地试了试,对!像一个死人。我赶紧用手去找自己的心跳,找了很长时间,我竟没找到。她白了我一眼,行了行了,你装得挺像,有心脏长在右面的?我拿起手来很认真地看了看,你没病吧?你竟连左右都不分?我把我的左手伸给她让她看。她却打了个响指,服务员,再来一瓶“二锅头”!

  我喝下这口酒的时候觉得挺辣的,而且,身子开始暖暖的了。我笑了,嘿!没事,我现在感觉很好,没事……我又喝了一大口。她也笑着抿了那么一小口。她点了点头说,是没事,你挺好的。对了,你进了网吧看到了什么?我好像听你说过的,结果,在路上的时候,我只想快点交货好回去睡个好觉的,我没听到。现在,我真的想从头到尾地听一听,甚至,认真地听下去。我不会再打断你了。行不?我白了她一眼,点上一根烟。很深很深地吸了一口,然后,如解释重地吐出去。她便在我的烟雾里氤氲着了。我说,这很好。很有点做梦的味道……梦?对了,你到底是干什么的?我又一次问这个小狐狸一样的女人。这已经是我第五次问她了,我想如果她再不说实话,那么我立刻起身就走!

  她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说,什么是梦?你看,那个服务员一会儿准会给你送来一张名片,是一个女人的,她正在这间屋子里盯着你,她看上你了。她对着空气说这些的时候,服务员已经走到我的身边并向我弯下了身子,先生,那边的小姐让你过去一下,当然,也可以给她去个电话……他把一张素色的卡片交给我。我赶紧转过身来用我的目光去搜寻这个叫“孔孔”的女人,一个独自坐在角落里的穿了件藏青色的背心的女人吸引了我。我把酒倒满端了杯子走过去。还有位置没?

  四、

  可笑的是我也是问完了这样一句后,从网吧的内门里才慢慢地伸出一个不耐烦的疲惫的头颅。此时,作为一名失忆症患者,我认出来,这个头颅正是多年在教室里,那个让我淋了一个季节的雨的人的---我的初恋人的头颅。我张了张嘴,腹中的酒精开始打了几个滚儿,我赶紧用手捂住嘴,穿过一排排的椅橙,我的眼睛的余光看到了一页页闪动着的肉一样一团团的东西、深深的黑色的深渊、白色的粘稠物……它们从电脑的平页里冲了出来,流动得满地满眼。我从网吧里逃了出来,天空中的星星救了我,我趴在网吧门口的时候,胃里的酒竟一点也没吐出来,我觉得我应该是呕吐了的。可是后来她说,没有,你没呕吐。你,只是昏倒在门口了。你吓了我一跳!真没想到……你怎么会昏倒。你经常喝这么多酒么?

  我把眼睛重新闭上,再睁开。阳光从窗子洒进来,我才知道我躺在医院的阳台上,我想起床,却发现我的初恋情人,也就是现在的网吧老板正背对着我脸朝窗外地站在那里。头闷得几欲崩裂,看了看挂的吊瓶,还有不多就要滴完了。我小声哼了一声,她转过头来的时候,我又一次看见了她的下巴上一条很长很长的半圆形的白色刀疤。我的心便抖动了一下……

  五、

  月亮很白,是青淡色的。没有云,因为也没有风。我站在柴门外,鬼才知道我现在站在的柴门外是不是一如孔仇当初住在孔英的马房外的柴门。当然,此时孔孔家的屋里正透得白炽灯昏黄的光。屋里没有一丝声响。我看见远处的山很是鬼魅,在夜气里,飘飘欲动。我吸了吸鼻子,拢起手来“呜”再次吹响了我们的联络暗号。然后,我终于听到孔孔从后窗跳出来的声音。她猫着小腰,整个就是一只小猫一样,“喵”地她叫了一声。我早等在篱笆外面,伸手搂住了她。她用双臂紧紧地勾着我的脖子,一旋,便从篱笆里转了出来。她爸爸的咳嗽声正响起来,他爸爸说,老二给我拿药来,老二!老二!你姐姐呢?谁知道她,谁知道她去哪了。哎呀,我刚刚把洗发精抹了头上……妈,妈!我姐不在家光知道支使我干这干那的。哎呀,洗发精都流了我的眼睛里去了,烦死了……一只杯子被摔碎了的声音。她爸爸吼了句什么,后来我听清楚了。他喊,妈的老关家,我和你们不共戴天!我拉起孔孔就向河边跑。脚下一滑,我搂着她就滑到山坡下面去了。青草的味道很浓,天上的星星深沉着就在我们眼前……

  孔孔说,你就要去北京上大学了,到时候我考不上大学,你肯定不要我了,再说,你也肯定会出名。

  我发誓!不会的,永远不会的。我对孔孔说,我跑了一二百里路好不容易给你从沙南才给你买回来一朵玫瑰花来,结果还是被我,嘿嘿,不小心踩粘了。你不怨恨我吧?不,一点也不。反而,我倒觉得一切美丽的东西都是短命的,玫瑰花的命最短。孔孔闪着眼睛说,其实,你踩不踩烂结果都是一样的。对了,你肯定是用上次你偷的铜块买的玫瑰吧?我使劲握着孔孔的小手,手心里全是汗了。其实,孔孔说得没错,我就是用偷来的铜块卖了的钱去沙南给她买的玫瑰。我回来的时候已经身无分文了,我把玫瑰花用汗衫包了,非常小心地捏在手里。然后,甩开大步,我从沙南走回来。整整走了一夜。我搂着孔孔,用嘴去吻她,一只手早伸向她薄薄的衣衫里,她竟戴着夹手的乳罩!我费了挺大的劲也没把它解开,孔孔还一个劲地掰我的手指,我一边吻她一边努力把她的乳罩往上推。最后,她的两个小小的坚挺的乳就彻底在我的手里了,那感觉真他妈的好。

  我浑身燥热,总觉得不得劲,开始气喘如牛。不知怎么的一只手开始滑向她的裙子底,她立刻坐直了身子,用手捂住她的小屁股。这,这可不行!我说什么不行?她站起身来,转身就走。后来我知道女人真是虚伪透顶的一种动物。她们的思想远没有我们少男单纯。她都想哪去了,我又干什么了?不就是把我的好奇的手伸向她的所谓的禁区了么?其实,那时,我真把她脱光了,我恐怕也不懂接下来该干什么。

  我们经常并肩躺在西山的小河边的草地上。那一阶段,我们对夏夜里的星星、青白色的月亮充满了兴趣。我越来越痛恨自己的天文知识的浅薄。躺在星空下整个宇宙都向我发着神秘的幽光,幽光里,我莫名地阵阵惆怅。我对孔孔说,我爸领着他们工会的干部去6514化工厂开会,晚上各大厂的在一起喝了一个酒,所以,我爸就回来晚了。喝得也有点多,趁着夜色赶路回来时,就是走到上次我和你一起去过的那个崖壁上时,忽然,从树后面窜出一个人来,很轻易地就把我爸推到崖下面去了。幸亏崖下的废品堆前几天刚清除了,要不,我爸准就没命了……孔孔说,你爸喝醉了摔断了根腿,反而编出一套有人推他掉到山崖下,大厂不是给你爸一个“以厂为家,见义勇为”的光荣战士称号么?什么呀,你想想,我对孔孔说,肯是那个人到厂后去偷废钢铁,忽然发现有人,他还不狗急跳墙,杀人灭口?……你才狗急跳墙呢,你才是狗……孔孔忽地坐起来。我说,你急个屁?又不是你……哎,不对呀,孔孔,这事不会是你爸干的吧?孔孔站起来气得直跺脚,怎么不把你爸摔死,活该,活该!我赶紧陪了笑脸把她搂住。青草的味道很浓,有露水的潮汽。大厂机器的轰鸣声、黑色的高大的厂房在月光底团团静卧,苍老而陌生,让人心生悲凉。我开始轻声唱起《晚上》,我是我最喜欢也是我唱得最好的一首歌。唱着唱着,我就心生激动了,血液都悲伤起来。躺在我身边的孔孔的手在我的手里冒着汗,我逐渐用我的美声,高声咏唱,歌声在山谷里来回萦绕,流星拖着闪亮的辉光一头钻进更深沉的静谧里。这,竟是我最后一次唱歌。

  不远处的青草沙沙作响,如一只惊窜的蛇,一扭头的。眼前只见一道青蓝色的光。颈间一凉。嗓子一甜,血便从嘴里流了出来。孔孔尖叫一声:爸……

  一切统统静下来,我失去了知觉。宛如一场无休无止的梦境。博尔赫斯说,有的时候,现实并不比梦境真实。

  六、

  现在,在这样一个酒吧里,这样一个穿了藏青色背心的女人抬起头来的时候,我发现泪正挂在她的腮上,很好看!我坐下来的时候,《水边的阿蒂丽娜》正响起。我说:孔孔,你怎么跟过来了?
我一说出这样一句话的时候我觉得我真他妈的不是人了。想想,孔孔也就是我的初恋情人她哭了。她为什么哭?还有关云长在三十岁以前是一边种地一边练武的。那他的武师父是谁?至于什么梦中师从白猿,那都是好事之徒们的所谓的宿命观的骗人假话,没几个人会真的相信。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想到这儿来。有些事真的找不到根源,尽管,根源一直藏匿在某个角落里静候着你的找寻。如同那个雨季我的脚为什么不偏不斜地正踩在那朵意义重大的花上,难道我的脚 就不能向左一点或右一点,哪怕只是一点么?我知道,这不能。而那朵花象征的结果真的就那么明显么?我开始怀疑,尽管这些事还在我的心里犯嘀咕。就好像今天早上我醒过来看到孔孔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原来在我的内心里,是有些东西并没有被我舍弃的。尽管,我的确已经失去了记忆,尽管我知道我不能想起什么事来。而,这又毫无道理可言。孔孔从窗口处转过身来,她的眼睛里满是忧郁。这个表情我理解成对我的担心。我说,没事,没事。我又叹了一口气。很有点曾经沧海的味道,我感觉恰到好处。于是,我说,我只是喝多了……我在这里停顿了一下,然后,我用一家人的亲密不客气的口气说,去结了账吧,我得出院。要知道,我正在为一份有可能,而且是非常可能让我发了家的一项“事业”而做准备工作。对了,在我还未发家之前你再给我点钱……我现在是身无分文,我得出去吃点什么。我说得天经地义毫不脸红从容不迫,甚至,我自己都觉得现在我就应该身无分文。不出所料,她真的给了我一张百无大钞。我的直觉告诉我,感情,有的时候真的就是金钱。这,简直就是真理。尽管我失去了一段记忆,而这段记忆很有可能对我来说,甚至对孔孔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当她把钱送到我的手里的时候,我甚至有一种冲动想问问她是不是还独身一人。可是,我没问。我宁愿不知道,也可以说,我知道这些对于一个失忆的人来说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孔孔一走出门去,我就自己把输液器的针头拨了出来。走到街上阳光正好从晨雾中挣脱出来。不知为什么我忽然开始琢磨,孔英在土坡上唱古调的时候,他在想什么。而,孔夫人和他到底有什么样的感情瓜葛?自从喝醉了以后,我的脑海里一直有一块真正的空白的地方让我跳跃着沿着某个时间走下去。而,这个时间中间的一段距离使我心惊胆跳。我觉得一切的开始很有可能与我扔掉的那本叫《复仇》的小说有着直接的关系。我拍着脑门子想,我不会真的失忆了吧?(这真的太他妈的可笑了)我开始后悔把那本书扔掉了,我知道在我房租三十块一个月的大筒子一样的集体宿舍里,我把一本小说扔出我的床意味着什么,哪怕只是一不小心掉到床下去,也意味着我只要离开一会儿,它就再也不属于我的了。为此,我感到一阵气恼。我不管不顾地横穿过马路去,一辆汽车擦着我的屁股跑远了。路边卖糖炒粟子的看了我一眼,他张了张嘴,并没有发出一声,眼皮向上翻了翻,做贼一样飞快地把目光投向别处。我知道他本想冲着一个路人也就是说他可能的每一个顾客喊一句:“糖粟子,热的!”我也知道他为什么看了我一眼没喊出来,而且,很有可能是生生地把这句机械了的“糖粟子,热的!”给憋回去了。我径直走向他抓起一把粟子说,给我称两斤!他一愣,笑便从他的脸上“流”了下来,这是个拉幕式的笑,从眼到鼻到嘴,然后才是下巴。真的如流水般顺着上就流了下来。他赶紧仔细地称粟子的时候,我把粟子一粒一粒地撒进他黑亮的生铁锅里。你这粟子不是炒熟的。你看,颜色不对!这是你先煮熟了又放进锅里炒的,这裂口,喏,是你用刀划的。哟,你的刀功可真不错,没有划破里面的瓤。说完我把刚掏出来的一百块钱又装回了口袋仰头就走。他伸了手来抓我,别走,别走!你他妈的吃过糖粟子没?我甩开他的手不去理他。他可能是向身后招了招手,其他的卖切糕的、卖葡萄干的竟三三两两地向我包抄过来。我开始害怕了,因为一个家伙手里竟操着一把明晃晃的切糕的刀。卖炒粟子的说,你他妈的逗我玩是不?我说,你的粟子就是不新鲜了……你不能强买强卖吧?可是,我知道,我可不能傻站着等着他们来揍我,对待我这样的一个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的穷小子,我知道他们的手脚将是肆无忌惮的。我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想,我现在要是有手机,我肯定掏出来,一边跑一边拨110,然后,我大声喊:“卖粟子的在白云路中川大厦门口打人啦!再不来,那个人就被他们打死个屁地了……”我这样想的时候,早已勾着脖子弯着腰如同真的打着手机一样喊了出来。我甚至坏笑着回头去看了看追赶着我的这帮家伙。他们显然听到了我的“报警电话”忽然急刹车般都停了下来。相互使了个眼色,返回去,推起自己的车子就拐进胡同深处了。我从容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们急匆匆地走掉了,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街角卖报纸的老太向我神秘地眨了眨眼,抿着嘴笑,然后她拍拍自己的报纸搭裢,嘴里不知所云地嘀嘀咕咕地走了。我反而一阵怅然,觉得没挨揍反而白得了一场虚空。想叹口气,只深吸了一口,还未吐出来,小狐狸一样的女人便从我的身后跳了出来。

  七、

  我记得十分清楚,她就是跳出来的,因为,在这之前我真的一点也没注意她就在我的左右。甚至,给我一种她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鬼一样让人惊讶的感觉。

  她朝我媚眼儿笑着,眼睛里忽闪忽闪的,让我直发毛,这由不得我不发毛。如此入时的一个姑娘家的大庭广众之下拉着你的手撒娇一样地说,我可找到你了。你知道么,整个早上我都在找你呢。哎呀,这回好了,我可找到你了……怎么,你不认识我了?哎呀,你怎么这样?她气极败坏地推了我一把,小嘴儿撅得老高。我定了定神儿,还是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她,可是,偏偏觉得她的某个地方,或者说某一种神态很像一个人,我又一时半会儿地说不出她像谁来。于是,我必须重新重视一下我的失忆症了。我不好意思地说,我……真想不起来。小狐狸一样的女人不相信似的盯着我,你昨天看来真喝多了,嗬,你那酒量,真了不得!她看我仍是一头雾水不明不白的。干脆拖起我就走,一边走一边说,你真他妈的没意思,跟这么漂亮的美女喝了一晚上酒第二天竟不认识她了。走,走,走!非得让你这猪头想起来不行。她伸手拦了辆出租车。坐定了还在那儿唠叨,你真忘了,昨天?……你在哪儿喝的酒?我使劲想也没想起来。我说,白搭,我想不起来了,我昨天……昨天晚上,我上网吧了呀,对了,我还遇见我的初恋情人了哩!对了,就是那个网吧的老板。她说,行了行了,我是说的你上网吧之前你干什么去了?我说,我喝醉了,我想不起来我在哪儿喝的酒跟谁喝的了。

  车很快在一家酒吧门口停下来,我觉得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了,你想想,像我这样一个穷小子能到这样一家一看就让人不敢进的地方来喝酒么?除非我中了大奖了。可是,我没有呀。我赶紧回过头来说,对不起,对不起,你真的认错人了。……她推了我一把,我看你一定是连你昨天喝了什么酒你都忘了!我说不是忘了是我真的没来过。她白了我一眼,是啊是啊,你也会说你昨天晚上喝的的确是二锅头,可,就不是在这儿喝的,对不?那你想想你昨天在哪儿喝的酒,你总不会说你没喝酒吧?我又想了想,就是想不起来了。可是,你也别逗我玩了,你看看这家象卖“二锅头”的地方?气得她脸都绿了,她拖起我就往里走。走,走,到底让你看看卖不卖“二锅头”!

  八、

  我近来的心情糟糕透了,我辛辛苦苦准备了几个月的一个“生财方案”没想到的是在最没想到也最不起眼一个环节上搁浅了。

  想想我的现状真的让我无奈。一天天站在机床前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到头来一个月只能拿到三百现大洋。这意味着我只有吃饭睡觉工作工作吃饭睡觉的权利。你们想想,其他的所有欲望,就我这三百块,我还欲个屁,望个屌呀!我也真是受不了了。如果说可以留恋的除了这个厂子还能给我提供一个月只要三十块钱的单人床外,我真的想不出来还会有什么值得我欣慰。毕竟,在这样的一个城市,一个床位一个月花三十块钱,你再也找不到第二家。这样看来,我倒好象不是为了那一个月的三百块,倒更象为了三十块钱的房租。(当然,房子并不是我一个人住。)

  所以,当我躺在这个城市里唯一现在属于我的天地里四面垂着布帘子的床铺上,我抬手扭灭了头顶上挂在上铺铺板上的台灯时,我的天地里昏暗一片,我开始策划着我的未来了。于是,在一个灰白的清晨,我很有点顿悟一样的忽然找到了自己的坐标。也可以说,我的一个梦,让我忽然对自己的能力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昨夜的梦,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指引。尽管,在梦里充满了污气冲天的垃圾。红红绿绿的垃圾,尽管,有人说,梦是没有颜色的,只有黑白两色的,这是不对的。而且现在,我为我能做出如此英明的梦来感到自豪。甚至,我都觉得这是某个神明终于发现了我这样一个非凡的人物的一个征兆。我知道,我必须得干点什么了。

  接下来的日子对我来说是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充实。也可以说,我太忙了。工厂的活我早让它在那一个清晨醒来后见鬼去了,我说,去他妈的吧!老子不干啦!车间主任惊得嘴都闭不上。没说一句话的,我就转身走出了那间吵得让人发疯的车间。

  然后,我走到街上,我不去想被我炒了的厂子,我只用眼搜索旮旯角落里的垃圾,红红绿绿的方便袋,还有或瘪或鼓的“一拉罐”瓶。我第一次发现:呀,这个城市的垃圾可真多得可以了。我觉得,这个城市太需要我这样的青年人了。我甚至第一次觉得自己原来有这么高大。我认为,我正在从事着一项非我莫属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于是,我说,我对自己说,好了好了,以后,你们就是我的了。

  过了几天我夹着一个借来的文件夹,嘴里含着一支铅笔,手里提着一杆称,开始了我的“调研”工作。当然,我不是一个捡破烂的,尽管,我还是要做一个捡破烂的,可是,捡破烂的与捡破烂的可不同。我知道,单靠一个捡,捡到死也不会有什么建树。也就是说永远也别想着发家致富。但是,这些破烂可处处闪动着金光。就看你有没有慧眼。我只转了两天,我用我手中的称和铅笔就把这个城市大概有多少可以回收的垃圾,也就是说没人管的垃圾,变成一张一张的钞票。我一算,差一点昏死过去。我甚至想学学别人的口气说上句:乖乖!但是,我没说。我太兴奋了。

  当然,我没费多大劲就把我们大筒子一样的集体宿舍的舍友们说动了,我们躺在床上通宵达旦地设想着种种细节,从分工到送货,从谁是正头谁是副头谁是业务员谁是财物主管谁是司机谁是攻关到正头的工资副头的工资业务员的工资财物主管的工资司机的工资是多少多少我们都分配了一遍。我们把床拍得咚咚地响,我们说,天他妈的怎么还不亮?真他妈的,一亮天,我们便行动……

  我们浩浩荡荡地推着铁车杠着铁锹戴着口罩走到街上的时候,我们便被街口的警察拦住了。警察问我们,你们叮啷当啷地干什么去?谁说,捡破烂!又有谁说,学习雷锋。又有谁说,美化我们的城市去。警察就笑了,行了行了。我看你们是一群乌鸦。有你们这样捡垃圾学雷锋的么?看看你们五花八门的衣服,看看你们五花八门的工具。一大群子人如一群散兵流勇,成何体统?接着他板下脸来,我可跟你们说,学习雷锋,美化环境,这是好事。可是,不要忘了你们这种精神风貌除了给这个城市丢脸,你们什么也做不了!都给我回去。他向我们挥了挥手,走走走。谁说,你不能阻挡我们学习雷锋,不能阻挡我们青年人奉献。他说,我不阻挡,但是,我也不能放任比垃圾还难看的一群人到马路上去。

  我们不得不换上了统一的“制服”,甚至,我们推着一模一样的小铁车,车上贴着“为人民服务”的字样。我们戴着白手套走进大街小巷。问题是我们不收真正的垃圾,我们知道,那样,我们可真就成了“为人民服务”了。我们只能收,或者说目前为止我们只能收可以回收的垃圾。这样一来,我们拿着铁勾子来回不耐其烦地翻动垃圾堆的时候,就有人给市长打了电话,他说,市长呀市长,现在的人真是……哎呀,真是世风日下呀!您快看看,好好的一群小青年,打着为人民服务的门旗号,净干些自私自利的勾当。他们把原本还看得过眼的垃圾翻得面目全非,面目全非呀市长……

  九、

  唉!孔孔,你说,我能不烦么?而且,我还他妈的得了该死的失忆症……现在,我对着孔孔,把我的烦心事,我的现状向孔孔做了一下我自认为还算得当的描述。我说,真他妈的,现在干点事真他妈的难!我又喝了一口酒。孔孔说,你还记得我咬了你妈的屁股那事么?我说,你还提这事呢,你不知道我爸我妈回去是怎么骂我的。他们说,你算什么大小子?一个男孩,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小子,连一个姑娘都不如……他们气得说不出,我倒没觉得怎么丢人,也许换成别的女孩,我会感到丢人吧。说不定我还能上去就给她一个大耳刮子。唉,偏偏,咬我妈的是你……

  孔孔长叹了一口气说,想想那时候真的可笑,不就是吃一顿饭占个位置么,值当的打一架?你爸和你妈也是,有点太那个了。我说,就是就是。不说了不说了。她好像意犹未尽一样地说,那个位置是我早占好了的,我坐在那里,妹妹坐在对面,我们又一人手里捂着一个凳子,你爸和你妈就走过来了,你爸先把我的手拨到一边一屁股就坐上去……他真不讲理,连问问,有没有人都不问,那气势好像“大厂”就是你们家开的。嘁,你爸不就是个破工会主席么……“大厂”的全名叫“6614化工厂”其实就是一个国家保密厂,我不说你也知道生产什么东西的。那时父母上班忙得很,所以中午饭一般都到食堂吃的。因为抢位置而大打出手的事简直多得数不清。

  想想真是混帐透顶,要知道我已经说我是个失忆的症患者了,也可以说,我是个神经病,不管怎么说,反正我是个不大正常的那类人。可是,我倒总要想起那朵玫瑰花。说了不怕你笑话,我从前是不知道玫瑰花是长什么样的。孔孔对我说,谁要是送她一杂玫瑰,她就一定嫁给他。甚至还说,连头也不回地,眼也不眨,死心踏地跟他过一辈子。我问她想没想过恋爱。她就这么着回答我的。我们就是在西山的那个崖顶上的一棵大橡树底下,橡树刚刚开始结橡子,青青地如一颗颗看不清楚的很有些近视的小女孩的眼睛。其实,我是想到崖壁底下弄几斤破铜烂铁之类的卖几个钱的。从崖壁上看下去,厂里的废品堆一览无余。以前我从未干过这种事,我挺害怕的。正好孔孔从厂子的宣传栏那对着她爸爸的照片臭美呢。我装的挺没什么事地说:“孔孔,老师让我们写一篇记叙文,我已经想好了,题目就叫《记一次爬山》怎么样?”孔孔说:“土,土得掉渣!我想起个题目叫《橡树》,一个女诗人就写过《致橡树》的。你肯定不知道是谁……”“我,我怎么不知道?不就是……不就是,秋什么吗?那个字挺生的,我不知道怎么念了。反正就是她。”“秋?……秋瑾?”“对!就是她!嘿嘿,还是你的学问大。”孔孔哼了一声扭头就走,我赶紧拉住她,“别走,别走呀,你不是要写橡树么?正好,我写爬山你写橡树,我们一起上山吧。你应该实地观察观察才行。老师就这么说的。”

  其实,我就想叫孔孔给我站站岗。等到了崖顶上,孔孔扬着小脸看树叶,问我,你说橡树的叶子象什么?我想都没想地说,象大象的脚印呗!她咯咯地笑了,你好象见过大象似的。“怎么没见过?去年,我爸带我去沙南,动物园里多得是,一排一排的。可不象书上画得那样。大象的嘴比书上画还长得多。而且,还有牙,一根一根地长得像耗子的牙。听说专咬小孩胳膊,一口就能咬去半截。你不信?”“去一边吧,那是鼻子。”“鼻子不长了嘴上?”我挺不屑地问她。她早叹了一口气不说什么了。她那样子真是让人心里痒痒的,怎么说呢,反正挺不好说的,那滋味可不一般,我让这滋味弄得哭又哭不出来,甚至脸还莫名其妙地烧得难受。我想这绝对就是爱情了。一想到这让人心惊肉跳的词语,我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于是,我想知道她是不是也有了和我一样的心思。她说她想要一朵玫瑰。我觉得这得需要钱,而且,玫瑰一定只有沙南那样的大城市才能有卖的。我从崖上轻轻一跳便跳到了一块凸起的山石上。吓了孔孔一跳。

  孔孔忽然地说,不说了不说了,说这些没意思。对了,你怎么和她在一起?她向独坐在那里并向我们笑的小狐狸一样的女人看了看问我。我说,我怎么知道呢?今天早上我从医院里跑了出来,一出门就遇见她了,她非说,昨天晚上我和她一起喝的酒。还说喝完了酒我给了她五百块钱,说……说是跟她开房间的。真是可笑,五百块,我怎么会有?再说了,我一点也记不得我认识她。她非说她收了我的钱就得让我睡,这叫“交货”。哈哈,还说,这是她的原则!真他妈的。可我看她怎么也不像一只“鸡”呀……

  孔孔说,她的确不是一只“鸡”,她是我妹妹。我早惊得合不拢嘴,我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孔孔说,是的。当年关羽在东岭关斩了孔秀以后,孔秀的老婆生了一个男孩,取名,孔仇。意思就是为孔秀报仇……当然,仇怎么会是孔仇报的呢?关羽死了,而孔家的仇并未随着关羽的死而终结。从那以后,孔家与关家的仇日积日深……我的胸口一阵发闷,我喘不动气了,并且眼睛好像要冒出来一样地胀痛。孔孔也成了两个人,不对,是四个。此时,小狐狸一样的女人也站在了她的身旁。有梦一样飘忽不定的话语从孔孔的口中发出来,她说,是的,我就是孔五百零三!小狐狸一样的女人接着说,我,是孔五百零四……孔孔激动得浑身发抖,用手使劲地拍着桌子。她,疯了!她喊,你喝了我给你下了毒的酒。你活不了了,关思!她对我说,关思呀关思,我们孔家与你们关家注定有解不开的仇疙瘩了。我……她的泪哗哗地往下淌。孔孔说,我本以为爱是自由的。我本以为爱可以战胜一切。所以,我挨了父亲一刀……那一刻,我不后悔。直至和你私奔到这个城市,我,我还不后悔!孔孔喊,可是,你不该……孔孔指了指孔五百零四继续哭喊,你以为,你能,在我们俩个人中间周旋到死么?嗯?关思你以为你真的失忆了么?……

  我张了张嘴,浓黑的血便从我的嘴里流了出来。我伸手去抓孔孔的手,我竟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我说不出一句话。本来,最后,我想说,对不起……

  当然,孔孔并未给我下毒,他给我下了双倍的“迷幻药”,就是那种七彩色的可爱小药丸。我嘴里流出的血,是,我的嗓子,再一次破了。这,是常有的事……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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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19:55 | 只看该作者
好长!细读了一遍,果然了得,文笔老道,语言张驰有力。学习了,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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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22:06 | 只看该作者
出乎意外的结局使整体熠熠生辉,完全一个欧亨利式的处理。把人物的这段宿命般的命运立体乃至穿越时空的凸现出来。看得出,作者是在用脑子写作、用思想铸造艺术,而不是仅仅是编造一个荒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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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0 07:54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上二位,玉宝汗颜,并向大家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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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0 18:12 | 只看该作者
故事很好,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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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0 21:11 | 只看该作者
很厚实的一篇小说,耐读!精华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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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 10:17 | 只看该作者
哈,《致橡树》是秋~让舒婷看了准会笑了。
8#
发表于 2005-1-21 18:47 | 只看该作者
在外地。匆匆看了一遍,感觉果然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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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 22:46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收到邮件

玉宝,我怎么没有收到论坛寄来的邮件。八月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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