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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孔 发表于 2015-9-12 12:00 像村志镇志这些玩意基本上是自己写自己看,作者和读者人数仿佛,实际上,有个三五百字就可以了,多了也是粉 ...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5-9-12 10:17 欢迎曹版! 占个座先,随后来读!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5-9-12 15:41 反正,我是有“志”青年,不怕等。 还等啊!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5-9-12 15:43 另,曹版可将标题稍改一下,将【逗比事】标志列前以便于辩别。。
水如空 发表于 2015-9-12 19:33 这篇最深沉,逗得最苦……
高迎春 发表于 2015-9-12 17:46 领导从来就是鞭打快驴,还信奉:小小的驴,大大的劲,不吃草儿,多拉粪儿。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5-9-13 21:26 果然有“志”,有志写“志”,功德一件,付出丢丢代价也是应该的。好好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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