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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行同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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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5 23: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失恋后我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呆在家里,调理自己的情绪,每天不是自己磨咖啡,就是挂在网上等待陌生人向我发出交谈的邀请。

    和阿杰分手是我提出的,原因是我觉得他其实并不是我值得托付终身的人,没有了感觉,我不想勉强自己的身体。阿杰怀疑我在外面有了男人,我告诉他不是,他问我那是为什么,我告诉他我爱他,一直爱他,爱了他整整三年,但是直到那一刻我发现我错了,我只能忠于我的感觉,所以我选择离开你。他失望与痛苦的表情还是不自然地流露出来,尽管我看出他已经极力掩饰,他转身出门,只留给我一句话,我会后悔的。也许吧,但既然我已经做出决定,即使后悔,我也不会反悔,因为这是我自己的感觉。

    搬出他的公寓,我找到好朋友燕妮,她男朋友出国留学,所以我可以暂时住在她那里。开始时她还在努力开导我,说这年代找到好男人很难,找到一直兢兢业业爱你的好男人更是难上加难,亏得阿杰一直对你死心塌地,你不加考虑就离开他,不会后悔吗?后来见我的回答越来越简单,越来越不以为然,她也就不再追问下去了,任我躲在自己的房间中,当然,每日三餐还是要她来供应。这段时间阿杰有来找过我,我当然不会见他,都是让燕妮替我回绝,我不会背叛自己的感觉,我是个任性的女人。

    关了自己两个月的禁闭,我决定开始释放自己,从身体,到心灵。突然接受到紫外线的关照,我觉得好温暖,好亲切,觉得这世界又变得那么美丽,自己的未来再次充满希望。我不是怀旧的女人,也许有人管这叫忘恩负义,我无所谓别人的言语,我只做真我,真实不做作的自己。我好像已经忘了自己刚刚背叛了深爱了三年的男人,也许这种单身生活才真正适合我调皮的性格。燕妮说我是个疯子,我也常骂她是情痴,放着自己的男人在外面快活,独自守着空房,还毫无怨言。她对我的猜疑嗤之以鼻,教育我爱情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的,没有了信任作为基础,爱情不会长久,就像沙粒堆砌的城堡,终究逃不过坍塌的命运。每当这个时候,我只能挥手作别,因为直到那时,我还离爱情很远。

    自从一个人生活后,我养成早起的陋习,其实并不是我想那样,而是每到五点半钟,我就会不自觉地睁开眼睛,再也没有了睡意。我选择晨跑,绕着街心花园,每天跑一圈,放松了身躯,陶冶了情致,坐在路边的早点摊旁,喝着鲜豆浆,吃着油条,无比惬意。摊主的老大爷已经认识我了,每次为我盛豆浆时总会多放一点砂糖在里面,因为他知道我不喜欢淡淡的滋味。晨跑之后我会回家,坐在电脑前面,写心灵,写随笔,偶尔赚来的稿费还可以为我增添几件像样的衣服和首饰。

    我有想起过阿杰,尽管他现在已经不来找我,但总是在我拮据的时候,因为以前我总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信用卡里总是有花不完的钞票,如今的生活,用燕妮的话来说,就是我自找的,也许,但我很满足,因为我现在没有了约束,我很自由,心情很舒适。

    有人说爱情就像是蝴蝶,当你刻意去追寻时,它总是能敏捷地逃避你的追击;但当你静静坐下时,它又会不知不觉地飞回你的身边,说不定还会落在你的肩膀上,挑逗你。我倒是还没有这种感觉,可能是我太过迟钝了,但我却注意到了一样有趣的事情,就发生在我每天晨跑的途中。

    就在街心花园中央的环形座椅上,每天都会坐着一个中年男人,只是坐在那里,其他的什么也不做。开始我以为他只是出来散步,但渐渐的我发现原来他是风雨无阻的,每天,无论刮风下雨,他总是会准时出现在那里。他的眼神很沧桑,完全不适合他这个年龄所应该有的犀利敏锐的明眸善睐。我猜他有故事,只是感觉,但一个女人的感觉通常是很准的,我相信我的直觉。我开始注意他,并试图让他注意到我,比如在他面前跑过时放慢速度,或是故意在他面前绑鞋带。令我失望的是,他却没有被我电到过,就像个木头人那样,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完全当我是空气。

    我不甘心,一天,我特意背着Discman从他面前跑过,把音量调到最大,里面放着《有故事的人》。我以为会引起他的共鸣,谁想他仍是无动于衷,这个呆子,受不了他!

    我再也无法压抑自己的好奇心,一天,我终于鼓足勇气,坐到他的身旁,用我能够发挥的最温柔最具磁性的声音向他问候,早上好。他微微转过僵硬的脑袋,冲我示意性地点了点头。这时我才发现,原来他有着一张俊秀的面孔,足以令很多女孩子神魂颠倒的那一种。如果他稍微修饰一下自己的头发,他绝对是个不可多见的美男子。

    这样一个男人,为什么会每天坐在这种地方呢?这更加令我好奇。但我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因为我相信来日方长,心急是办不成任何事情的。我对他说很高兴认识你,之后就跑了出去,脑海中,还是时刻浮现着,他那颓废的眼神,渴望温暖的眼睛……

    我开始和他接近,每天跑到他那里,总是要和他攀谈几句,慢慢的,我知道了原来他和我住在同一个小区,更巧的是他也是无业游民,靠写作混饭吃。我问起他的住址,他居然不假思索地告诉了我,真是个大脑简单的白痴,你不怕我是骗子吗,我问他。他只回答我,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

    我仍然没有问及他每天都坐在那里的原因,因为我怕了,怕他说出的答案会让我失望。我迷茫了,一个陌生男人给我的答案,我为什么要去失望呢?燕妮给了我解释,因为我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他,那个陌生的男人。

    我不置可否,也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去做,我只是在感觉种行事,向来这样,就如我离开阿杰一样,没有原因。

    燕妮警告我,说我并不了解他,并不了解这个世界,你一直呆在温室,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多么的险恶。我不在乎,因为我没有理由拒绝我的感觉,人生从分离那一刻萌生希望,这句话果然没错,我在开始我的新生活,只是不知起点,是不是真的就在这里……

    我仍旧每天和他相遇,和他谈人生,谈理想,谈意识。对某些事物,他有自己的见解,我洗耳恭听,不发表任何评论。我喜欢听他讲话,喜欢想象他眉飞色舞的样子,尽管他从不表露出自己的心情,好像他可以随意控制自己的面部,不去暴露他自己。

    我去过他的家,故意对他的装潢感到好奇,其实是要看遍他家里每一个角落,结果没有令我失望,我没有发现有女人居住的痕迹。有时,我会应邀去他家吃饭,他煮一手足以让任何女人羡慕的法国料理,和他共饮,有时我真的会陶醉,觉得自己业已坠入爱河,成为幸福的女人。当然,只是那种境界,还是会回到现实之中,端详着你,和你的一切。

    这样下去,我们已相处了半年,在外人眼里,我们早已是情侣,但只有我们知道,事实并不是如此的。

    一个女人的好奇心终究持续不了多久,那天,我终于耗不下去,来到他的旁边,向他询问,你为什么每天都会坐在这里呢?

    我的心悬着,等待着他的答案,他似乎早已预料到我会问起这个问题,抿了抿嘴唇,用他那暗淡却深深吸引着我的眼神告诉我,他在等人。

    虽说我之前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但那一时刻,我还是崩溃了,不敢也不愿相信他所说的一切。我问,你在等什么人呢?

    女朋友。

    他回答我,简单,却足以让我明了一切。

    三年前,我们在这里分开,也是清晨,我知道,她会来,在三年后的现在,还是这个地方,所以,我在等,等她有一天会出现。他对我说。

    我想嘲笑他,因为他至少已经等了半年,从我开始注意他那天算起。时间又是三年,我和阿杰的恋情同样截至在三年,难道这仅仅是一种巧合吗?

    你怎么知道她一定会来?我追问,想给他暗示。

    感觉,而且我坚信。

    我不再坚持,因为我开始发现我像一个白痴一样坐在这个男人身旁,问他的过去,问他如此愚蠢的问题。我明白,我一直在单恋,单恋一个单身男子,一个已经对别人死心塌地的单身男子。我不再幻想,我选择逃避,一鼓作气跑回了家里,对他在身后的呼唤不闻不问。

    躲在家中,外面一直下雨,我竟然还去担心他是否仍在独坐雨中,等待可能永远也不会再出现的一个人,而我,不是也独坐家中,心却已经飞到一个可能永远不属于我的男人身旁吗?一连几天,我都没有出门,看着窗外的雨,仿佛自己也淋在雨中,不知不觉地,好像心理作用一般,发现自己的头真的愈来愈痛。我找来瓶瓶罐罐的药粒,把它们摆在面前,挑选应该吃哪一种,心不在这里,连这种简单的抉择也做不出,只有每样吃一点,找不到水,我用咖啡送药。吃下去很多,我感觉心里暖洋洋的,像有火炉在烤,一种热量,从胸口涌出,直奔头部,我只记得我最后的想法,我好想睡觉。

    醒来时我躺在床上,燕妮告诉我发现我昏倒在地,面前很多药瓶,她赶忙叫救护车,把我送到医院,听医生说,幸好送得及时,不然会有生命危险。燕妮开始痛斥我,问我有什么事情想不开,非要自杀。不就是一个男人吗,我早知你会被他拒绝,你的命就那么不值钱,值得为一个臭男人去死。
我一再解释我不是自杀,可能是药物之间有反应吧。她还是不相信我,说以后一定要看好我,如果非要死就出去死,随便找个地方哪里都可以,就是不要死在她的家里!这个女人,还以为她是为了我好,原来是怕我弄脏她的屋子。

    我突然想到,她怎么会知道我是被人拒绝了,她又怎么知道那个男人?在我的逼问下,她终于肯告诉我,自从我第一次和她谈起那个男人,她就已经知道是他了。原来他叫铭起,和燕妮是老同学,和班里的一个女生从那时起就开始谈恋爱,毕业后结婚,生活幸福美满。那时他还有工作,只是经常有夜班,贤惠的妻子总会在他下班时在街心花园的长椅上等他,和他一起回去。可是有一天早上,她还是照例在那里等自己的丈夫回家的时候,一个年轻人抢走了她的耳环,那是铭起的妈妈生前留给铭起,将来送给未来的儿媳妇的定情信物。她怎么能让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被一个小偷偷走,她不甘心,一直追那个小偷,追出很远,小偷见自己被这个女人缠住,恼羞成怒,一刀刺在她的腹部,她应声倒下。铭起回来的时候,见平素冷清的花园中央聚满了人,他当即感觉出事了,立即朝长椅奔过去,他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的女人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不醒人世。

    燕妮告诉我,他从没见过一个男人有那么的痴情,这三年来,他始终坐在那里,每天清晨,之前他下班的那个时间,坐在街心花园的那个长椅上,等待自己的女人,有一天,会回到他的身旁。邻居们看他可怜,时常给他介绍女孩子认识,想让他忘记过去,但后来人们渐渐不这样做了,因为似乎他已经习惯了这样,不会再接受任何别的女人了。

    我终于明白,为何我看到他的眼神,总是那样颓废,却似乎有种坚定的力量在里面。说不清,道不明。死亡和爱情都是伟大的,但死亡却更具霸气。一个已经死去的女人,在他心里的地位,是永远不会动摇了,我太傻了,和她比,我什么都不是。

    修养了几个星期,我已经完全恢复了,从身体和心灵上都是如此。那个陋习,还是照旧,逼迫我每天还是要出去晨跑。而且,每天,路过那里,我还是会见到他,傻呆呆地,坐在那里。我会微笑地点头,他也微笑示意,熟识了许久,最终我们行同陌路一般。

    也许,这就是命运。

    我要搬走了,因为妈妈给我来信,叫我过法国那边读书,临走时,最后一个早上,我还是去了那里,留下他一封信。

    信上写道:

    “人们都说天上星星的拥挤度相当于在欧洲大陆上放三只蜜蜂?但为什么要是三只呢?如果是两只,会不会更幸福?”

    我们注定这样分离,但我相信,光阴荏苒,岁月的流逝会把我们的距离拉得更远,让我们更加陌生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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