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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傀儡“市场”能奈“电话月租费”何? [打印本页]

作者: 舒圣祥    时间: 2005-3-5 12:43
标题: [原创] 傀儡“市场”能奈“电话月租费”何?
傀儡“市场”能奈“电话月租费”何?

  就在“电话月租费”之争快要淡出公众视野之际,在近日信产部主办的“2005年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上,信产部清算司彭晓芳副司长表示,电信运营商和消费者的这次博弈关键并非要作为电信监管机构的信产部一纸行政命令来解决,而是要通过市场竞争的途径来解决。这是自今年1月北京人大代表李铁军递交“电话月租费理应取消”议案以来,国家主管部门首次对这一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主管部门的此次表态几乎“无懈可击”:一方面给了公众一个说法,维护了自身形象;另一方面又推脱了自身责任,巧妙的把自己从关注中心挪开。从此以后,“电话月租费”虽然依然会收,消费者却只能找“市场”去理论了。

  然而,找“市场”不找“部长”那是有前提的,即:这个“市场”是一个可资信赖的自由竞争的“市场”,自由交易、公平竞争是其必备的基本特征。否则,在垄断之下的“市场”充其量只能是一个傀儡“市场”。扪心自问,我们目前的电信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没有垄断的市场吗?

  在人们的记忆中,虽然有几个各自资产上千亿的国有大型控股电信企业合合分分,但他们永远都是“国”字打头的“兄弟”,“相煎”哪会太急?所谓竞争无非是他们“兄弟”之间的内部竞争罢了,像铁通那样更为弱小的电信运营商在竞争对手制造的苦难面前永远只能是无奈的等待。

  所谓电信运营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实际上是一个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双向选择的过程。运营商选择他的顾客,顾客也选择他的运营商。只有当这两种选择都相对发达,选择的可能性有较大余地时,才谈得上真正的“博弈”。现在的情况却是,运营商尽可以选择他的顾客,以至于不知“服务”为何物;而消费者却只能选择特定的服务提供者,否则就将享受不到类似服务。如此明显不对等的“博弈”,其结果会如何,简直不问可知。

  更何况,为了防止“兄弟”间因大打价格战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目前大多数电信业务的定价权还掌握在政府手里,这本身就是一种“非市场”。权力保证的“非市场”打的头,权利支撑的“市场”又如何结得了尾?傀儡“市场”能奈“电话月租费”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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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也    时间: 2005-3-5 13:31
久不见你了,欢迎到来。
所反映的蛮实在的。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5-3-5 23:37
楼主的消息是真的吗?我一直盼着这次两会开了,电话月租费跟着就免了呢,看来又没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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