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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三国演义》当阳之战的艺术描写手法试析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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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4 0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三)拿仁慈去易累民        

  刘备的新野、当阳之战,给人民群众带来极大的战争灾难,使新野樊城人民百姓跟刘备饱受了一场战乱之苦。但作者却瞒天过海,偷梁换柱,笔锋一歪竟魔术般地把这一事实隐去,相反,却把这次连累人民的战争变成一次爱民、救民的仁慈之举。

  当然,曹兵南下,侵城掠地,给人民带来的苦难自不必说,但居住在新野的刘备等人又怎样呢?   

  孔明曰:“前番一把火,烧了夏侯敦(音)大半人马;今番曹军又来,必教 他中这条计。我等在新野住不得了,不如早到樊城去。”  

  原来,诸葛亮又要放火了!上次不过是在山坡上放,而这次却要在新野城中放!火一烧起来,曹仁自然倒霉,可百姓又岂能幸免?上次放火所用之物不过是树木、芦苇,这次却成了百姓的草房茅舍了。原来刘备等要把新野变成一个瓦砾场!这种行径比起曹军大约也不在其次!

  因此当刘备“四门张榜,晓谕居民:‘无问老幼男女,愿从者即于今日皆跟我往樊城暂避,不可自误时’”时,谁敢不去?!君不见火烧之时,“满县火起,上下通红,是夜之火,更胜前日博望烧屯之火。”真若不去,岂不也被烧得“焦头烂额”,即使不死,也必无家可归,更兼曹兵追查下来,说不定还要落个“通贼”的罪名,这种情况下,不走岂非“自误”!

  这一把火不但把新野百姓烧得无家可归,而且也把樊城人民吓得魂飞魄散。因此当刘备再离樊城之时,樊城百姓也不得不表示“我等虽死,亦愿随使君”了。这恐怕不是怕曹军再来一旅师,倒是怕孔明再放一把火吧!

  因此说刘备“携民”而行,倒不如说是“挟民”而行。  

  其实刘备给两县人民带来的灾难远不止是抛乡背井,颠沛流离,更惨的是使他们在当阳之战中饱受了一次战火蹂躏和刀马践踏。当阳一战,曹兵掩至,一阵冲杀,“百姓不知下落”。后来赵云见“二县百姓号哭之声震动天地;中箭着枪,抛男弃女而走者,不计其数”。连刘备也不得不说:“十数万生灵,皆因恋我而遭此大难……”

  这一切完全说明,既是刘备让他们抛家出走,把他们推入战争的火坑,又是刘备让他们遭受战火洗劫,饱受战乱之苦 。

  正因为如此,作者才极力掩饰这个问题,并下力来处理这一矛盾。这也是作者笔思的缜密之处。在此之前,刘备一直身无定所,东奔西跑,以一个流亡政治家的形象出现,但作者都没写他携民、爱民之举,而这次却如此重墨浓彩地来描写刘备和百姓的关系,而这把“火”不能不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说穿了,所以“携”不过为了“烧”得更圆满一些罢了。否则,这把火是不认人的,连刘备的形象也会烧个“焦透烂额”的。可见,正是这个“烧”引出了这个“携”,也正是这个“携”掩盖了这个“烧”。为了这一掩盖,作者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处理:

  首先,作者有意把水搅浑,硬是把百姓弃家出走说成是舍不得刘备。“皆因恋我(刘备)”于是百姓离家出走的原因被偷换掉了。

  书上为了突出这点,写道:“孔明曰:‘可令人遍告百姓:有愿随者同去,不愿者留下。’”“两县之民,齐声大呼曰:‘我等随死,亦愿随使君!’即日号泣而行。”用这些字眼,把百姓抛家出走的真正原因掩盖起来。

  其次,多次让刘备“爱民”之心和百姓的“感激”之情互相映衬,来表现刘备的“仁慈”心肠。

  如离开樊城时,作者让刘备看到受难之民而大恸心悲,“欲投江而死”,而“让闻者莫不痛哭”;在路过刘表墓时,让刘备拜墓“哭告”,使“军民无不下泪”;让众将劝刘备弃百姓先走,叫刘备又说出“奈何弃之”,又令百姓“莫不伤感”,等等。就这样一映一衬,一呼一应,使刘备变成了个爱民、惜民的“仁慈之主”的形象。

  第三,作者把当阳之败写成是刘备为民而败的仁义之败。这就进一步把刘备之军写成仁义之师,使这次败仗又涂上了一层神圣的油彩,并洗刷了兵败之辱。

  书中一会写刘备不忍弃百姓先去,一会写“玄德拥着百姓缓缓而行”,一会又写“令张飞断后;赵云保护老小;其余俱管顾百姓缓缓而行,每日只走十余里便歇。”这些都是为了表明刘备这次当阳之败,皆是为了保护、管顾百姓所致。甚至在“诸葛亮舌战群儒”一节中,作者也不忘借诸葛亮之口说:“当阳之败,豫州(指刘备)见有数十万赴义之民,扶老携幼相随,不忍弃之,日行十里,不思进取江陵,甘于同败,此亦大仁大义也。”  

  这就把当阳之败的原因一下子又推到百姓头上来了。这样,既把刘备写成了仁慈爱民之主,又把战败的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可谓一箭双雕。可是,当刘豫州逃道汉津时,那些“赴义之民”又到那里去呢?恐怕多半是葬身兵火了吧?!

  写到这里,作者把事实完全颠倒了,把刘备为两县人民带来的灾难行为,一下子写成了“爱民之行动”,“救民之义举”,而刘备则“仁慈之主”美名得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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