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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06号作品赏析《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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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7 16:40 | 只看该作者

[原创] 06号作品赏析《五体投地》

  
                 
  我们中国人爱讲自己的国家是礼仪之邦。其实,友邦也好,交恶的国家也罢,是黄皮肤还是白皮肤,是信奉佛教还是信奉天主教或是伊斯兰教,都有各自的礼仪,只是礼节和仪式各有不同罢了。
                 
  各国的诸礼当中,最显敬重的礼节却是相同的,那就是“五体投地”。但外国人对于这“最高礼仪”,比中国人要“讲究”得多:古代中国和欧洲信奉基督教的国家,都相信在人间至高无上的君主之上,还有一个“天”,只是外国人称之为上帝。欧洲人无论是国王、皇帝还是普通臣民,都要在教堂对上帝顶礼膜拜,“五体投地”的最高礼仪,仅属“最高级别”的上帝所有,国王、皇帝们能收受的晋见之礼,至多不过是卑躬或屈膝。
                 
  而中国人对“最高礼仪”,则有滥用的嫌疑:不仅向“天”行礼时须五体投地,晋见“天的儿子”、俗世的皇帝时,也要四肢和头颅都“投”于地下。皇上既是“天的儿子”,享受与老子一样的待遇,马虎一点,也还说得过去。但中国人在“天”和“天子”之外,又弄了个“天地君亲师”的排名,“亲”和“师”虽然排在天、地、君之后,却同样能够接受后辈或学生“五体投地”的最高级礼遇,俨然与天、地、君平起平坐。若说长亲和师长好歹都算“上级”,对晋礼者有生育、教导之恩,享受五体投地之礼也还勉强糊弄得过去的话,中国人行新婚大典时,小俩口也要互相“五体投地”地对拜,说是“行大礼”,在欧洲人眼里,或许就是太“不成体统”了。中国人往时向天祈雨往往不灵,也许就是因为“天”不满于“最高礼仪”被俗世的“愚民”随便予人的结果。
                 
  说到“礼”,中国人又爱把帐算到孔夫子头上,认为孔子是种种繁文缛节的始作俑者。但大多中国人并不知道,孔子其实是反对讲“虚礼”的。他认为“礼”和“乐”是礼仪的外部形式,“仁”和“孝”才是核心内容。只要心存仁孝,形式上不妨变通一下。有人问他:为父母守丧期间为什么不能吃好东西,穿好衣服?孔子说,如果在守丧时心里面对亡故的父母有孝心,吃好东西、穿好衣服又能安心,不妨吃之、穿之。于是后世为父母守丧三年且期间只能吃斋、穿麻衣素服的礼仪,终于被“变通”掉了。
                 
  “最高”与“次高”的五体投地与卑躬屈膝礼仪,在当世也多被“变通”掉了。无论是中国人去欧洲晋见总统、女王或是个别国家仍然存有的君主,已不须再行卑躬或屈膝之礼。欧洲人到中国见国家主席或总理,与共和国最高领导人握手或拥抱作“见面礼”,也不再有国民忿忿于对方不懂规矩,非要逼人家五体投地,三拜九叩。以握手、拥抱替代五体投地、卑躬屈膝,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和互相尊重,这无疑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很奇怪的是,至今中国民间很多地方仍“完好”地保存着“最高礼仪”,年轻人认师傅要向老师五体投地;结婚时要向父母和亲戚五体投地;老人死了,后辈的子孙和近亲们行出殡大礼,又要一次次地五体投地。但认师傅只为了学一门手艺,对老师并无半个“恩”字存在心里面;新婚时迫于风俗不得不向父母“五体投地”,婚后却将父母当作家庭苦力,呼来喝去;老人生前不曾得到儿女半点实质的孝敬,死后却能享受“最高礼仪”……如此种种,皆使这“最高礼仪”沦落到了“不成体统”的地步,“变通”掉了也罢。
                 
  当然,更多时候,“五体投地”是从一种实际上的礼节形式,变成一个人与人之间表达钦佩至极点的用词,甚至完全成了一句客套的虚辞。真的对某人佩服到五体投地的情形,已在人与人之间,尤其是中国人之间越来越少见了。一个良性的、充满文明气息和竞争活力的社会,也不需要人与人之间动不动就钦佩得五体投地,而要多一些不服气(不是“红眼病”),多一些挑战意识(不是排挤中伤)。如果刘翔对约翰逊佩服得五体投地,而不是在起跑线上高昂头颅,虎目圆睁地盯向前方,蓄势待发,而是一开始就对约翰逊敬畏到“五体投地”,那么,在跑道上摔得“五体投地”,摔丢了奥运会金牌的,或许就不是约翰逊,而是刘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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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8 15:10 | 只看该作者
而中国人对“最高礼仪”,则有滥用的嫌疑:不仅向“天”行礼时须五体投地,晋见“天的儿子”、俗世的皇帝时,也要四肢和头颅都“投”于地下。皇上既是“天的儿子”,享受与老子一样的待遇,马虎一点,也还说得过去。但中国人在“天”和“天子”之外,又弄了个“天地君亲师”的排名,“亲”和“师”虽然排在天、地、君之后,却同样能够接受后辈或学生“五体投地”的最高级礼遇,俨然与天、地、君平起平坐。若说长亲和师长好歹都算“上级”,对晋礼者有生育、教导之恩,享受五体投地之礼也还勉强糊弄得过去的话,中国人行新婚大典时,小俩口也要互相“五体投地”地对拜,说是“行大礼”,在欧洲人眼里,或许就是太“不成体统”了。

中国的礼真的太多了,有些“礼”却又真的“无礼”,并提出了哪些礼节该被“变通”掉。文章作者有一双慧眼。
3#
发表于 2005-6-19 08:51 | 只看该作者
认真看了,感到第二段的对比很有意思.
对这一句:"中国人往时向天祈雨往往不灵,也许就是因为“天”不满于“最高礼仪”被俗世的“愚民”随便予人的结果。"有点疑惑,虽然作者用了"也许",还是觉得不妥.
最后一点,就是文章的结尾,好像与前文脱离了似的.前面所谈皆礼仪,最后却成了人与人之间的敬佩.
说得不一定对,作者可以进行反批评:)))))))
4#
发表于 2005-6-19 11:4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喜欢说礼多人不怪,有时候自己却被那些所谓的礼吓怕了
5#
发表于 2005-6-19 12:36 | 只看该作者
武兄贴子说“说得不一定对,作者可以进行反批评:)))))))”,岂不知这个活动的文章作者,是要“哑巴吃黄连”的。从前几期看,作者们对大家的批评多是保持了“沉默”的态度,大概不是不想说,而是不便于为自己辩解。
不过,批评是对是错,都是一面镜子,作者应该受益匪浅的。
我们几位版主之所以把参与活动的作者朋友称为“勇士”,原因也在于“不好辩解”和“不辩解”。其实,大家针对肯定或否定的跟贴意见进行争鸣,也是大有益的,作者也可以在不表明身份的情况下站出来争鸣一番,这样活动也可以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
一点想法。
6#
发表于 2005-6-19 14:42 | 只看该作者
礼多人不怪,礼“坏”人才怪。这篇文章有点意思。
7#
发表于 2005-6-19 16:38 | 只看该作者
就是啊,栏版说得对.争论争论,不只活跃气氛,而且还可以使学理更明晰.
我的电脑是代理上网,我要当草船的话,必须用代理机器上的IP.所以我还没当.
请畅所欲言,以利于大家共同进步.
8#
发表于 2005-6-19 18:07 | 只看该作者
对文章末一段的观点表示赞同。人的确是应该有点精神的,不该轻易“五体投地”。
武俊岭朋友说文章最后一段与前文有点脱节,我倒没觉得有这个问题,因为最后一段是与文章标题呼应的,也算是“题中应有”之义。
学着射一箭,响应争鸣号召。
9#
发表于 2005-6-19 20:3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就是啊,栏版说得对.争论争论,不只活跃气氛,而且还可以使学理更明晰.
我的电脑是代理上网,我要当草船的话,必须用代理机器上的IP.所以我还没当.
请畅所欲言,以利于大家共同进步.


武兄,当“草船”是把文章发到江天的专用邮箱里,由版主以“草船借箭”的名义发表,不是用作者另外的IP发表文章。:))
10#
发表于 2005-6-20 08:3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刘翔对约翰逊佩服得五体投地,而不是在起跑线上高昂头颅,虎目圆睁地盯向前方,蓄势待发,而是一开始就对约翰逊敬畏到“五体投地”,那么,在跑道上摔得“五体投地”,摔丢了奥运会金牌的,或许就不是约翰逊,而是刘翔了。

深刻!!
11#
发表于 2005-6-20 08:42 | 只看该作者
应为礼数过多,中国的很多人就此怕失礼。但对上级陪礼,对下级无礼的现象很普遍。中国的下级要有点刘翔的精神才好。
12#
发表于 2005-6-20 17:39 | 只看该作者
06号作品虽然又没借到“箭”,却让大家形成了共识,结尾尤其令人受启迪。精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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