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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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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中财论坛版主管理条例(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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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6-1-13 08:3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邱天 发表
  细读了《条例》,深感肩上的重任。一定严格按照《条例》职责与义务,做好版内工作。请大家监督。
17#
发表于 2006-1-27 22:11 | 只看该作者
已遵照执行。
18#
发表于 2006-6-11 14:52 | 只看该作者
渭水河认真学习了。
19#
 楼主| 发表于 2006-6-12 15:27 | 只看该作者
经论坛管理团队讨论决定,同意蓝色小木屋出任小说版版主!
希三位版主能协手打理好版面,进一步繁荣小说版。
20#
发表于 2006-6-12 16:2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管理员 发表
经论坛管理团队讨论决定,同意蓝色小木屋出任小说版版主!
希三位版主能协手打理好版面,进一步繁荣小说版。



邱天第一时间祝贺木屋老师!
21#
发表于 2006-6-13 11:57 | 只看该作者

管理员你好:

我还没有见到通知,请回答并指示……

                 问好!

                                   吴兰保
22#
发表于 2006-6-14 09: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管理员你好:

最初由 吴兰保 发表
我还没有见到通知,请回答并指示……

                 问好!

                                   吴兰保

查看一下163的邮箱,新浪邮箱经常出问题的.同时告知新注册的会员,注册邮箱最好不要用新浪,因为大凡未收到论坛发的计酬通知函的都是新浪用户.
23#
发表于 2006-6-21 08:0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管理条例,坚决遵照执行!
24#
发表于 2006-6-27 16:12 | 只看该作者
认真学习,愿为中财尽自己所能!
25#
发表于 2006-7-20 22:14 | 只看该作者

给管理者的建议

初来贵坛,本来凭自己的感想提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没有想到遭受贵坛版主的礼遇与厚爱,风气这样,可叹!如此下去……
希望管理者到论坛去看一下。
下面是贵坛版主的跟贴:
许也
江天漫话兼理念创新版主
  
注册日期: Jun 2004
性  别:
来  自: 汽车保修厂
发贴数量: 4398
  
首先,这个发帖者就是违规的,因为你使用了“马甲”。你既然去年冬天就来了中财,怎么不见你的主题帖子?

还是亮出身份来,老实做人为好。

其二,你对我怎么评都可以,只要言之有据。没有证据就是诬陷,而且使用了马甲这就更加低劣卑鄙了。

请回复,否则属于恶意攻击,造谣生事,管理层会采取行动的。是谁的马甲?不要表演了!


__________________
文学。人学。



太阳神
屈原版主
  
注册日期: May 2003
性  别:
来  自: 太阳神殿
发贴数量: 11425
  回复: 关于“江天漫话”专栏的一些感想

引用:
--------------------------------------------------------------------------------
最初由 波澜不惊 发表
关于“江天漫话”专栏的一些感想
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正确,不惜以贬损别人的观点,有时甚至连最朴素的道理经过一番云遮雾罩的演绎诡辩成谬误。拿理论家的大棒来挥舞,为理论而文章,此其一。

  为了显示自己的学识渊博,不惜搜坏百度搜狗的中文搜索引擎,剪贴出abc、甲乙丙丁,罗列一堆华丽的辞藻,把做爱叫做嘿咻。用学界泰斗的口气作文,为文章而文章,此其二。

  还有一些可能思路有问题,或者说是不可多得的浪漫主义天才,或东或西,或白或黑,或鹿或马,反正怎么说也是自己有理,不容别人置喙。

  说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了论坛里的跟贴评论了。

  文章贴上来就是要人看的,阅历不同,才学不齐,观点各异,见仁见智,思想发生碰撞,本来是很正常的事,百家争鸣才能百花齐放。但是现在这里就非常热闹,讨论也有些不太正常。先是文章有些纰漏(当然,任何文章不是法典,都有纰漏),然后有人跟贴指瑕,作者解释,抗辩,一来二往,语言有些冲撞,有帮有派(从一些跟贴看出的,可能不准确)地推波助澜,此时,文卫变成了武攻,与写文章、评文章的初衷相去甚远了。

--------------------------------------------------------------------------------

这些特点不也正是这位不惜披着马甲而赤膊上阵的所谓看客的特点么?杂文版自从某些唯恐天下不乱的混混儿故意捣蛋以来,长达一年多都总是处在这种混乱状态中。
本来,杂文版本身并不需要多少“一团和气”。这里原本就是观点思想和意气碰撞的地方,火爆也好,打哈哈也好。这才是正常的。可偏偏就有一帮小人,总想披着一团和气的洋外衣阴阳怪气,煽风点火。此贴子正是其集中表现。

我有幸被列进了你的大名单,真是得感谢你。不过,我早已辞了版主了。你还把我当成版主责之为越位,看来你实在太官僚了,难怪自封政治局来的,是否政治局来的都是这般水平,竟连杂文版要干什么都忘了。
26#
发表于 2007-1-4 10:25 | 只看该作者
再读~
27#
发表于 2007-3-30 11:29 | 只看该作者
  好的,照此执行!不过我有一点建议,关于没有注册成会员的也应该允许他们留言和评论文章,没有必要要求他们必须是会员。
28#
发表于 2007-6-5 11:3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这是一个很不错的论坛,内容都学习了,祝愿论坛越办越好。
29#
发表于 2008-5-26 20:22 | 只看该作者
请有能力删除帖子的朋友帮忙,把我的帖子给删除!我要退出,谢谢!
30#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9:14 | 只看该作者
  郝少青朋友,请您放心,我们会将您的所有帖子删除,我们从来没有强迫哪个会员一定要待在论坛,您是自由的。既然您要求论坛将您的帖子删除,那么也请您别到处发一些无意义的帖子。祝您一切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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