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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最后一眼在找谁(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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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枫落吴江 于 2016-1-13 20:49 编辑

最后一眼在找谁
/雪落梅花
  1
  李莫非出事了。

  李莫非出的事并不是一般的事,而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足以让一个人从好人的类别一下子归入坏人的行列。

  李莫非出事之前,从没有人说他是坏人,甚至在当地,他还是颇受人尊敬的一个人,不光是因为他的职业,他是个受人尊重的人民教师,并且是个颇有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书教得好,人也认真负责,他带的班每次语文考试都在全年级排名第一,能够到他的班上读书,无论家长还是学生都感到是非常荣幸的事情——还因为依附于他的其他东西,如他的那些个文学才华、诗人气质、潇洒风度与坦率性情等等,加上人又有那么一点小帅,特别是那头浓密的黑发,简直如浓墨重彩的诗篇,总会让人想起罗大佑的那句歌词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还有他的眼睛,明亮,深邃,总闪烁着星星一样的光芒——这样的一个人,他想不被人尊敬都不行。

  当然,不管一个人如何出色,总不能做到让所有人喜欢。学校里也有不那么喜欢李莫非的人,比如教务处的吴主任,比如语文组的高组长。那种不喜欢大家心照不宣,连胡跃之这样单纯的人都看得出来。本来么,木秀于林,风必催之。胡跃之有时候也会想,一个人太过出色究竟不是一个好事。假如他平凡一点,自己是不是在大学期间就有胆量去做一番争取的努力?遗憾的是,事实总容不得假设。

  出事后的李莫非,成了名副其实的坏人了,人们不再称他为“老师”,仿佛这样称呼他,就是玷污了“老师”的崇高和圣洁。人们谈论他的时候,都是直呼其名,甚至有些人会在他的名字前加上“坏人”两个字,坏人李莫非如何如何。在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轻蔑的语气从嘴里吐出来,就往地上砸,就像那是一口浓痰一般,堵在自己嗓子眼不吐不快,会让自己窒息恶心。

  据说连他的妻子也恶心,出事之后一气之下带了不到两岁的儿子,回了娘家,再不见人影。

  也不能怪人心冷酷人情淡薄,李莫非犯下的事不是一般的事。

  李莫非犯的是强奸罪。

  这世上最让人鄙夷痛恨耻笑的一种犯罪行为,大约就是强奸。人们对一般强奸犯都视为衣冠禽兽,更何况,这个强奸犯还是一名人民教师呢。


  2

  炎热的暑期,学生老师们都放假了,中午的校园几乎见不到人影。李莫非的家住在学校集资修建的宿舍楼里。他家房子不大,但不影响它的温馨。李莫非的妻子沈洁如结婚时并没有固定职业,结婚后凭李莫非的能力,将她安排到一家公办幼儿园上班,虽然不是正式编制,但待遇也相当不错,而且工作孩子两不误。因此,他们的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常见小俩口出双入对,琴瑟和鸣。沈洁如是他的学生,如花似玉的一个人儿,看中了老师的人品和才华,便有了少女心事,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从此荒废了学业,没有考上大学。离开学校后,便明目张胆毅然决然地追求老师。女追男隔层纸,最终李老师娶得如花美眷。这一段美谈,曾被当作小城故事在茶余饭后被人津津乐道,当时人们都是以才子佳人的传奇来作总结的。

  现在,人们翻出当年的旧事,仿佛如梦初醒:原来他当年就是一个衣冠禽兽,对自己的女学生下手的呀,还什么女追男!

  喜欢风花雪月的人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也有人如此酸溜溜地一棍子打死了一大片文人。

  要说事情就出在风花雪月上。即将放暑假时,有个叫熊玲的爱好文学的女学生要求李老师在暑期为自己补习,李老师推说忙,没有答应。那女学生不气馁,又拉了校文学社的几个同学,一起要求李老师利用假期辛苦一下,为他们讲讲文学写作。学生们买了水果牛奶饮料往老师家里搬,李莫非拒也不是收也不是,只得答应给他们补一个星期的课。

  家里一下子来了这么多大孩子,大热天的,屋子更显得狭窄逼仄,年轻的师母非常懂事的带了儿子回娘家消暑,将空间让出来,给学生们学习,说好补习结束后他去接他们回来。

  最后一天李莫非在上午就将所有要讲的内容全部讲完了,他准备中午好好休息一下,下午晚些时候再去丈母娘家接妻儿。然而,在他正在午睡的时候,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敲门。

  打开门一看,门口站着的是熊玲,手里拿着一卷稿纸,红着脸说想请老师看看习作。

  他发现自己还穿着短裤背心,说声等会,想把她拦在门外,然而,她还是像一条鱼,从他伸着的胳膊下溜了进来。

  他有些尴尬。随手关上门,反身又将门拉开,只虚掩着。然后一边往卧室走,一边说,你坐,我去穿件衣服。

  然而正在他往身上套T恤衫的时候,两只温润白净的臂膀从背后搂住了他。他的后背感受到少女特有的柔软和温热,心中一颤,人便僵硬着不能动了。时间仿佛凝固了一瞬,好一会之后,他才开始感觉到时间的走动,人也渐渐清醒过来,本能地想将她的手瓣开,摆脱那两条柔蛇一般纠缠的手臂,摆脱那令人窒息的捆绑。然而他越是想挣脱,那两条柔蛇越是箍得紧。她将脸贴在他的背上,炽热的火一下燃烧了他的后背,他本能地想逃离那团炎的炙烤,力量用得有些失衡,两个人不由自主都歪倒在了床上,他看到她的眼泪里满是泪水,却又像是火焰,烧得她的脸也红扑扑的,他一下子呆住了,喉咙发紧,眼睛也发热,一个正常男人应有的本能一时间显露出来,让他一时乱了方寸。下面还没来得及穿上长裤呢,紧身的短裤已经使他原形毕露。

  这时候,语文组的高组长正好经过李莫非家大门。大热的天,高老师本来不想出门,老婆非让他去街上买个西瓜回来。他不情不愿地下楼,路过李莫非家时,发现门虚掩着,就推门进来,想借他家的摩托车快去快回。听到卧室里的声响,探头一看,不禁面红耳赤。

  李莫非与女学生正在卧室的床上纠缠不清,说不清是拉拉扯扯还是推推搡搡。看到高老师探进来的头,两个人一瞬间僵住了,忽然都从床上弹起来。女学生熊玲薄薄的上衣纽扣已经扯开,胸衣倒还穿着,只是胸下露出白花花亮晶晶的肚皮,耀得高老师的眼睛都不敢多看。她的裙子皱巴巴的,头发零乱,脸颊绯红,看上去有一种异常的娇艳;李莫非身上的衣服很奇怪,身上穿着背心,脖子上套了T恤,袖子却没有穿上。女学生慌忙背过身去,扣着纽扣。

  李莫非!你,你,你一个人民教师怎么能这样做!因为太过激动,高老师话都说不顺畅了。

  李莫非被这突如其来义正词严的声音吓住了。不是的,不是的。李莫非平时伶牙俐齿,这时候却吱吱唔唔,只会说这三个字,说不出其它的话来。

  你这样让人家姑娘再怎么做人!高老师又补充了一句。

  熊玲忽然哭起来,披散着头发,跑出了李莫非的家。高老师忘了自己来的目的,也气呼呼地离开了李莫非的家。

  李莫非站在那里,仿佛做了一场梦,有些莫明其妙。慢慢地明白过来,那不是一场梦。他心里叫糟糕,感觉出事了,后背就冷嗖嗖地冒冷气,心里却窝火,有些恼羞成怒,却又找不到出气的对象。

  他想找高老师说说当时的经过,说自己并没有做什么,事情的责任也不在自己,可是他说得清吗?说出来恐怕也没人会相信,更别说高老师了,一定更让人觉得卑鄙恶心,将责任推到女学生身上,算什么男人算什么老师!而且这样主动去找人解释辩驳,岂不更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

  他就那样坐在床沿一遍遍回想发生的一切,然后就想该怎么办。他觉得简直就是撞见鬼了,那个熊玲真是凶铃啊,就那么一刻钟,一切都变得诡秘异常凶险莫测。照他平时对熊玲的了解,这女孩子是够开放够大胆,但他怎么也想不到会开放大胆到如此程度。

  他在屋子呆坐了半天,又站起来在屋子里转来转去,像一匹困兽找不到出路。后来,他忽然发现卧室的地上有一卷纸,拿起来展开一看,是熊玲写的情诗,当然是写给他的——其中就有那么一句: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

  李莫非三下两下撕碎了稿子,扔进了字纸篓中。

  他被这事搞得头昏脑涨,于是打算不再想它,他也想不清楚,静观事态发展吧。他穿好衣服,骑上摩托车去接妻儿。

  妻子灿烂的笑容让他的心暂时得到安宁。一个星期没见,小别胜新婚。在激情即将喷发之际,耳边熊玲忽然的号啕声象凶铃一般在黑夜中响起,让他在盛夏的高温中也不寒而栗,忽然就觉得不行了。

  妻子问,怎么了?

  他黯然地翻身下来,一言不发。过了好一会,才说,累了,早点睡吧。

  但他睡不着,却不敢翻动身体。他直挺挺地躺着,越是不敢动就越是想动,但又得忍着。总算火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忽然刺耳的电话声响起来。李莫非倏地坐起来,伸手开了床头灯,恐惧地盯着电话,迟迟不敢去接。沈洁如推推他,他才迟疑着接了。是熊玲的母亲,她打着哭腔,问他是否知道熊玲的下落。熊玲从昨天中午离开家后,到现在还没回家。

  李莫非的脑袋嗡地一下大了,他张口结舌,不知道怎么说,不知道说什么。放下电话,沈洁如问,谁的电话?他摇摇头,忽然,他搂过妻子,将头埋在她的胸前,呜呜地哭起来。
  
  3

  熊玲的尸体从河里打捞起来已经是好几天之后。正是涨水季节,由于河水的冲刷浸泡及岸边岩石的摩擦,她已完全面目全非。没有谁会相信那就是那个热情开朗的女生熊玲。她的身体比活着时大了不止一倍,而且一丝不挂,肚子隆起像一座小山。熊玲的父母来到河边,一看到那种情景,就晕死过去。

  李莫非没有料到,第二天一早,一辆警车开进了学校宿舍楼院子里。李莫非被公安局的同志带走了。虽然学校早已放了假,带他走的时候,却有很多的围观者。

  李莫非的妻子沈洁如拉着民警的衣服不让走,嘴里一连串地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呀?

  民警说,你还是问你丈夫吧,他没告诉你吗?强奸害死人家女学生!

  沈洁如一下子如遭雷击一样,呆了,忽然就跌坐在地上。

  我没有!我没有!李莫非大声吼叫着,挣扎着。

  民警说,请你老实一点,配合我们的工作!

  李莫非被他们强行带上了手铐,推搡着塞进了警车里。

  车一溜烟就驶远了,扬起的尘土早已散去,围观的人却还不愿解散,在那里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没有人上去扶起地上那呆若木鸡的可怜的女人。

  李莫非的出事,让沈洁如几乎崩溃。在什么方面出问题都没有丈夫出这种事对一个女人的打击大。她想,难怪他昨晚那样失常的,他一定真的做过了……他为什么要那样做,难道自己不能够满足他的需求吗?自己对他已经不再有吸引力而让他色胆包天肆意妄为?她百思不得其解。她不能呆在这个校园里,她感觉各种各样的目光像一枚枚毒箭,只要她走出家门来到室外,便会让她万箭穿心。一气之下,她带着儿子又回到了娘家。

  胡跃之听到李莫非出事的消息时,已经远在千里之外。她正和陈良外出旅游,正是刚到海南的第二天。教务处的吴主任在电话中问她现在在哪里,能不能提前赶回来。他说,李莫非出事了,他指定要你担任他的辩护人。

  胡跃之愣住了,他出了什么事?

  吴主任在电话中将大致经过简述了一遍。胡跃之不自觉叫起来,强奸?这怎么可能!不可能啊!他不是这种人!

  吴主任冷冷地说,他是不是这种人你回来再说——你什么时候回来?

  胡跃之觉得吴主任说的简直就是一个蹩脚的笑话,但显然这并不是一个笑话,让人既笑不出来,又感到别扭。她听到吴主任在电话中说,教育局高度重视这个事情,你好好考虑考虑,如果接受,就早点回来……

  好,我马上回来!没等吴主任的话落音,吴跃之马上说。

  放下电话,胡跃之看到陈良奇怪地看着自己,她忽然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

  怎么回事?

  李莫非出事了!

  强奸?

  肯定是搞错了!

  你很了解他?

  我和他是同学。

  我知道。他莫明其妙地微微笑了一下,那微笑让她很有些反感。

  胡跃之和李莫非实际上只是大学的校友。那时,他是中文系的高才生,是校刊的知名人物,又是校篮球队的主力,他的诗人气质与才子风范让他身边美女如云。而她,只是一个平凡女孩,相貌平平,才艺平平,家境也平平。同校几年,他并不认识她,他们甚至没有任何交集,但她却远远地关注着他,欣赏着他,单纯而苦涩地崇拜着他,暗恋着他。他的眼睛里有一种神奇的光,像宝蓝色的夜空里闪烁的星星一样,总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让她晕眩。但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并不存非分之想,她也从没有对他人吐露过自己的暗恋。记得第一次听到周峰唱那首《眼之魅》时,她内心的悲凉和哀伤一下子就被击中,忍不住泪流满面,让当时一起听歌的同伴都笑她感情太过丰富:

  你的眼睛看穿未来和过去
  你的眼睛让昙花看了也哭泣
  你的眼睛绽放着烟花的雨
  是你,看一眼不能忘
  在那茫茫人海里,你的踪影像个迷
  为了再看你一眼,我走过多少里
  想要看到我自己,在你深凹双目里
  那怕是短短一刹,我愿意
  ……

  没想到上帝有时候也会眷顾一个平凡的人。毕业后,他居然和她来到了同一所中学。她们的校友关系(后来干脆就说成是同学)使他对她比对其他同事更为亲近,他有什么事喜欢和她说,别人也因为她们的同学关系而开开善意的玩笑。但玩笑并没有成为改变他们关系的催化剂。他们之间仍然只是纯洁而没有暧昧,那是一种类似于哥们情谊的异性朋友关系,它比一般朋友近,比恋人远。实际上,这种纯粹的异性朋友关系让胡跃之很是纠结,她既期待着它被破坏,也害怕它被破坏。于是,她所能做的,只是等待,等待丘比特之箭在某一个时刻能射中他。后来有一天,他告诉她,他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了!那一刻,她的心跳得厉害,面红耳赤地等待着他说出让她惊心动魄的话来。结果他说,他爱上了沈洁如——他曾教过的一个女学生——那女学生数理化成绩一塌糊涂,但有文学天赋,作文写得好,人也灵气。那女孩高考落榜,干脆专门在家里写作,立志要成为一个作家,而他则是她的第一个读者兼指导老师——他对她说这些的时候,眼睛里闪动着的亮光跟平时不一样,那是一种直逼人心的晶亮的光,她一看就知道他是真正的动心了。她一下子从发烧的状态清醒过来,飘荡在半空的心一下子落到了坚实的地面上,沉静得让自己都感到惊奇。

  不到两年,李莫非就和沈洁如结了婚。结婚以后的李莫非成了家喻户晓的模范丈夫。他有如花美眷红袖添香,自然不需要自己这样一个所谓的红颜知己。胡跃之很识趣地开始慢慢地疏远他了,并且开始答应家里安排的一次次相亲。老大不小的胡跃之最终选择了陈良。虽然胡跃之无意将陈良与李莫非相比,但相对其他相亲者,陈良还是蛮不错的,起码自己内心对他是稍稍有点感觉的。前不久两家开始谈婚论嫁,为了进一步培养感情,陈良特意在暑假里请了年休假,陪她出来旅游。可刚才他的微笑让她对自己的所谓感觉产生了怀疑。

  我们真的要马上回去吗?陈良靠在门框上看着她清理行李,一幅事不关己的模样。

  不应该吗?她白他一眼。李莫非出事了,无论从个人情感上,还是从他要求自己担任辩护人的角度来说,她都觉得自己应该马上回去,去为他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不再考虑考虑?

  有什么好考虑的?

  你不觉得最好还是不要冒险去接受这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吗?他还是一种轻描淡写的口吻。

  为什么不接?

  他呵呵一笑,你傻啊?你怎么帮?强奸案本来取证就难,现在当事人已经死了,人命关天,在严打的大形势下,你一个小小兼职律师,能保证胜诉?假如你尽了力而仍然得不到满意的结果,你又将如何面对他呢?何况……

  何况什么?

  你一个未婚姑娘,强奸案中那些无法避开的问题你怎么去面对?你跟他什么关系?你站出来为他说话,不怕引火烧身,自取其辱?

  这才是重点吧?胡跃之心中冷笑一声,将手中的衣服往箱子里一扔,一下子坐在床沿。她心里恨恨的,却又不知道恨什么。冷静下来一想,觉得他说的也有道理。另请一个资深望重的律师也许对他更有利,不是吗?她劝说着自己。闷坐良久,最终有气无力地对他说,也是对自己说,好吧,让他另请他人吧。

  胡跃之当着陈良的面,拨通了吴主任的电话。她听到一个喑哑的声音对着电话重复了上面那句话。她结结巴巴地表达完自己的意思。她听到吴主任说,喔,喔,那也好,那更好。她猜度着吴主任的表情,他的脸上一定浮现出一层笑容,那笑容让人恶心,让人厌[size=18.6667px]恶,让她的脸不自觉地发烧。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表情,她相信自己的那张脸也一定让自己痛恨和鄙夷。

  她发现自己并不适合从事律师职业。事实上,从李莫非事件之后,她再也没有出庭参与过诉讼活动,她短暂的兼职律师生涯就此结束。旅行回来不多久,她与陈良的关系也莫名其妙地结束。这让胡跃之的母亲大为头疼,总想弄出个所以然,但胡跃之始终三缄其口。

  说起来,李莫非不仅影响了吴跃之,而且还改变了另两个人的人生,一个是高老师,一个是熊玲。

  高老师在李莫非被处决后没多久,就申请病退回家了。他将家搬回了农村老家,不再与原来的同事来往,每天伺弄着田里的庄稼,明显地变成了一个老气横秋的农民。在闲下来的时候,他嘴里会嘀嘀咕咕重复一句话,你仔细听,会听到他在说,真的不是我告的……

  关于熊玲,多年后人们曾听到了另一种版本的故事。有人曾在南方的一个城市见到过她,当然那个神似熊玲的人人并不承认自己是熊玲,沈洁如听说后曾立马赶过去找过她,但她已经离开了那里,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她真的就像一记凶铃,忽然敲响在李莫非生命里,然后又忽然消散在空气中,再也找不到蛛丝马迹。


  4
  听说李莫非没有再请辩护人,也拒绝了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按严打的要求,对李莫非这类影响恶劣、民愤极大的案件,皆要从重从快处理。不到两个月,强奸犯李莫非就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按布告中所说的,不杀不足以正风气,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行刑的那天,人们从家中涌出,奔赴刑场,可以说是万人空巷。

  胡跃之的母亲也随着人群去了刑场。胡跃之独自窝在家里,不敢出门,书桌上铺着书本杂志,她却坐不下来,不停地从这个房间转到另一个房间。假如当时答应做他的辩护人,会不会有另外的结果?她知道这种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但它折磨着她,使她反反复复地想来想去。

  她疲惫不堪地倒在床上,刚闭上眼,又忽然从恶梦中惊醒,出了一身冷汗。她感觉自己并没有睡着,可奇怪的是她又像是在醒着做恶梦。

  傍晚时分,胡跃之的母亲才从刑场回来,一进门,就对她说起了李莫非行刑时的表现。当他被拖下囚车带到刑场时,他还在拼命喊,我没有!我没有!但刑警们不允许他再叫喊,警察们将他的头摁下去——他一头浓密的黑发已经被剃成青皮的光头,在太阳下闪着油光——他拼命想仰起头来,但却被两双强有力的手死死地摁住,以至于看热闹的人都感觉到他的头在用力地抵抗那两双手的力量,因为他脸上的肌肉抽动着,眼睛望向围观的人群,一双眼睛如死鱼一般向上翻着,白多黑少。他这种拒不低头死不认罪的姿态,让看热闹的人们无比兴奋而又无比愤怒。人群中有人喊,打死他,毙了他!毙了他!

  可怜的人,他一定是想最后能看看他的老婆儿子,可惜最后都没有见一面,他一定死不瞑目!老人这样感叹,那是一种真实的怜悯的叹息声。

  胡跃之不能再听下去。她浑身哆嗦,抓了件长衫就转身向外走。她在外面转了很久,直到将自己累得筋疲力尽。她站在空旷的操场上,抬头望着天空。空中一无所有,幽暗而深邃,竟然没有一颗星星。

  他拼命仰起头来的样子不断在她眼前晃动。站在黑暗中,她将他在刑场的情景又想了一遍。虽然不是亲眼所见,但她几乎就像亲自到过现场一般,对当时的情景一目了然,甚至于每一个细节,都仿佛尽在眼底。她看见他背后插着牌子,挣扎着昂起头站立着,他的头一次次倔强地向上仰起,一双深邃无比的眼睛闪烁着冷的光焰,如探照灯一般在从群中搜寻,围观的那些汹涌的叫喊似潮水一般淹没了他,但他绝对听不见那些声音。在行刑那一刻,他脸上甚至展现出似笑非笑的诡异的表情,一双眼睛拼了命也要望向人群。

  他似乎是在寻找着什么。在最后的时刻,他寻找着什么呢?

  胡跃之常常会想起这个问题。他的妻子?儿子?熊玲?高老师?或者……会是我?这样一想,她浑身冷汗淋漓,毛骨悚然。




加精理由:主题深刻,语言娴熟,情节跌宕起伏,读之痛感强烈,呼唤正义,是一篇很具有震撼力的作品。
2#
发表于 2016-1-9 18:49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梅花老师几个月以后重返太虚。
仔仔细细的读了一遍,文章感人也能警醒世人,虽是故事,但似乎就在身边,
情节不枝不蔓,语言纯净洒脱,笔转处顺畅自然,结局令人遗憾,这种遗憾的效果反而让小说更具震撼力。
3#
发表于 2016-1-9 19:06 | 只看该作者
粗读了一遍,明天再细读一遍后写感想。
4#
发表于 2016-1-9 22:25 | 只看该作者
非常精彩的故事,非常娴熟的语言。这篇小说足以加精!
5#
发表于 2016-1-10 06:48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好端端的人突然间就变成了坏人,怎么坏的?好奇的读者还没醒过神来就随着作者的文字走进了情节,那生动的细节一目了然,偏偏让一个不相干的人偷窥到,事情就这么巧,影像定了格,便走了样,无巧不成书吗?情节跌宕起伏着前行,男主就成了罪人,成了一个死囚犯,冤不冤呀?刑前那瞬间,“一双眼睛拼了命也要望向人群。”作者在这里点题亦呼应题目,恰到好处的揭明了题旨,让读者寻味,引人深思,现代版千古疑案,作者极巧妙地揭示了作品的警示意义。
  好小说,点赞。


6#
发表于 2016-1-10 07:09 | 只看该作者
     昨天就看了,一直没有回复,实在是这篇的叙述视角,让我感到很迷惑。既然选择了全知视角,又为啥要变成有限视角呢?既然文中出现了“我”,李莫非的心理活动如何真实可信?此事的真相如何证明?
    我最欣赏这个标题,最后一眼在找谁?茫茫天地,竟找不到一个人能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感喟与浩叹啊!
   问好梅花老师!
7#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1: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落梅花 于 2016-1-11 11:20 编辑
枫落吴江 发表于 2016-1-9 18:49
欢迎梅花老师几个月以后重返太虚。
仔仔细细的读了一遍,文章感人也能警醒世人,虽是故事,但似乎就在身边 ...

谢谢枫版的真诚点评和鼓励!太虚是一个非常温馨的地方,平时忙碌,写得不多,但得空就会上来会会老朋友,欣赏学习。枫版别称我老师,真不敢当,叫我梅花便好。枫版如此细心,梅花深为感动。问好,祝冬安!
8#
发表于 2016-1-11 12:00 | 只看该作者
主题很深刻,结尾很沉重,但也让人不得不去思考!
最后一眼在找谁,李莫非希望能找到正义,能找到能帮他说上一句话的人。
小说的主题一方面拷问着人性,一方面也拷问着社会!
问好梅花!
9#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4: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落梅花 于 2016-1-11 15:00 编辑
熊荟蓉 发表于 2016-1-10 07:09
昨天就看了,一直没有回复,实在是这篇的叙述视角,让我感到很迷惑。既然选择了全知视角,又为啥要变 ...

谢谢熊老师指点迷津!其实我自己也总感到哪到了这个问题,又过于迷恋第一人称的叙述气息。看了您的回复,我把第一人称改为第三人称后,感觉顺畅多了。文本已经全面修改,谢谢啊!
另,如果不是另有同名同姓的话,您是否是湖北人,与梅花是老乡呢?
10#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5:02 | 只看该作者
潭边老桑 发表于 2016-1-9 22:25
非常精彩的故事,非常娴熟的语言。这篇小说足以加精!

谢谢老桑,还请多多批评,问好
11#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5:05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6-1-10 06:48
一个好端端的人突然间就变成了坏人,怎么坏的?好奇的读者还没醒过神来就随着作者的文字走进了情节,那生动 ...

问好清风版主。一篇小文让版主两次阅读并细致点评,非常感动,谢谢!
12#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5:06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6-1-9 19:06
粗读了一遍,明天再细读一遍后写感想。

文本已做修改,还请多多指教,问好,祝冬安
13#
 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17:19 | 只看该作者
一楠 发表于 2016-1-11 12:00
主题很深刻,结尾很沉重,但也让人不得不去思考!
最后一眼在找谁,李莫非希望能找到正义,能找到能帮他说 ...

问好一楠版主。谢谢您的细致阅读和点评
1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17:19 | 只看该作者
一楠 发表于 2016-1-11 12:00
主题很深刻,结尾很沉重,但也让人不得不去思考!
最后一眼在找谁,李莫非希望能找到正义,能找到能帮他说 ...

问好一楠版主。谢谢您的细致阅读和点评
15#
发表于 2016-11-28 21: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16-11-29 07:50 编辑

现实题材的小说,没有唯一结局的大多是上乘之作。这篇无疑是这样一篇。作者只负责提出问题,而现实并没有给出解决办法。即使有对出路的思考也只是设想。
原来你是《相机》的作者啊!之前小看你了,呵呵。也怪你那篇表现的主题有点多了,篇幅容纳不下,又碰到了愚钝的我。不过表现手法让人佩服。
此文的第一句就令人不忍释卷。不仅是因为设立的悬念,给人物起的名字都比较讲究。
我读小说,除了主题外,多看重手法和逻辑、用词。读两遍仅见一错字,将她的手瓣开,应该是掰开。
谢谢你的妙文带给我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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