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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割发代首”在当代的成功实践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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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4 16: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范廷伟 于 2016-2-5 13:49 编辑

       腊月二十三这天,正值我国大多数北方的群众沉浸在旧历小年的喜悦之时,从内蒙古传来了“当地有关机关和部门依法依规对该错案负有责任的  27 人进行了追责”的这条消息, 在官方公布的 27 人追责名单中,其大多数人多为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以及行政记大过。这对于一度尘嚣其上、民意沸然的“呼格吉勒图案”当事家属来说,不啻于是一种锥心刺骨般的二次伤害。

  六月飞雪窦娥冤,腊月冰雪劲寒风。一起冤假错案耗时18 年,经过无数人的接力终得沉冤昭雪,又经历了一年时间的漫长追责之路,结果却是如此的轻描淡写,令人大跌眼镜。这样雷声大、雨点小的“追责、问责”结果,非但当事家属气得浑身发抖,表示“接受不了”,就连我等平头百姓也会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早已义愤填膺、拍案而起了。消息一经公布,就有人迅速在媒体上谴责: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这般看似“法不责众”的流于形式,非但不是我国法治、正义的伸张,而是一种甚至说明目张胆,嚣张放肆的侮辱与伤害。

  一个正值花季年龄的阳光少年,在遭受“渣滓洞集中营”式的刑讯逼供,只能但求一死。这样乱使酷刑、惨无人道的折磨方式,我们只在长篇小说《红岩》中的故事情节见识过。穷凶极恶,极端残忍,屈打成招,罄竹难书,“刑讯逼供、诱供”的情节,在呼格案纠错时的再审判决书中有过明确表示。 20  年前,就是这伙人为了邀功请赏,披红袋绿,合伙“做”掉了一条鲜活的生命;  20 年后,这伙人的处分仅是几个“挠痒痒”似的党内警告与行政记过,呼格吉勒图的家人将如何告慰儿子那屈死的冤魂?

  面对民怨沸腾,口诛笔伐的谴责,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媒体记者的追问表示“我们不接受采访”,并指出:“追责不是政法委追的,都是由公检法三机关按照程序各自进行的,另外厅级干部和呼和浩特市的处级干部,都是经过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和呼和浩特市纪委处理的。”撇开古时的“官官相护”不说,单是让抬头不见低头见,一个锅里摸勺子的自家兄弟,拿出一个像模像样的处分意见来,那还和计生办主任问老农:“近亲为什么不能结婚?”老农答曰“呵呵呵,呵呵呵,亲戚么,太熟了,不好意思下手”的那则笑话一样,如此想来,做行语言上的巨人,实行动上的矮子,追责部门肯定认为是自然而然,合情合理。

  由此,我想到小的时候,每逢有哥哥欺负了弟弟,父母总是拉过来哥哥来,象征性地在他屁屁上夸张地比划着,并使劲喊着“再让你欺负弟弟,再让你欺负弟弟”,随即还配发出“啪、啪”的击打声,弟弟看到父母这样“痛打”哥哥,给自己“报仇”,很快便停止了哭喊,破涕为笑。哥哥的屁屁没有半点委屈,弟弟的脸面找了回来。这个两全其美的小把戏,早已被与“呼格吉勒图案”有关的公权力机关运用得自然娴熟,轻松自如。如此看来,把玩舆论,戏弄百姓,对于他们,已是家常便饭。这就为他们以后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地做出侮辱、损害社会良知、司法正义、民心向善的可耻之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或许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公检法机关领导看来, 这 27 个被追责的家伙,平时素日里,有可能都是爱憎分明的好同志,对待本单位的同事,肯定就像春天般的温暖,爱同事、爱朋友“爱就爱到骨头里”,而对待像呼格吉勒图这样的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就要像寒冬一般的残酷无情,仅是“恨他恨到骨头里”不行,还必须将这种对“犯罪嫌疑人”的满腔仇恨再进一步升华到一个崭新的高度之上,那就是“餐尔肉,饮尔血”。正是有了这种对“犯罪嫌疑人”刻骨铭心的恨,他们坚信再难啃的骨头也能啃下来,再难办的案子也能办下来。

  内蒙古自治区的公检法机关在“呼格吉勒图案”追责处理上之所以这般蜻蜓点水,点到为止,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逆势而上,目的就在于企图法外施恩,对这些罪孽深重家伙们网开一面,企图以大化小,以小化了。关键是在于他们的“官本位”思想,他们认为自己上能管天,下能管地,中间还能管着空气,都是前没有古人,后无有来者的“神探”、“星探”,他们所经手的案件,都是经得时间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在他们睥睨的目光里,误杀诸如呼格吉勒图这样一个草芥百姓,如同捏死一只不值毫文的蝼蚁,谁让他们是身份卑微的草民、逆来顺受的贱民、胡搅蛮缠的刁民呢?

  但在众多正义之士的努力下,“呼格吉勒图案”这张已经被烙煳了的饼终于翻了过来。曾经,内蒙古当地政府在纠正了呼格吉勒图案以后率先启动的问责,引得一篇舆论叫好之声。但网民们还是太天真了一些,过早地被他们表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的问责追究所迷惑,殊不知,这正是公权力机关惯用的缓兵之计,这些听上去、看上去似是“铿锵有力”、“义正词严”、“绝不护短”的铮铮誓言,恰是一颗“烟雾弹”、一张“挡箭牌”,或是一块“遮羞布”,蒙蔽了凡俗世间一双双善良的眼睛。一旦等到风头一过,时过境迁,他们照样相聚在一起,灯红酒绿,觥筹交错,弹冠相庆,歌舞升平。

  众所周知,当地政法委及部分党政领导肆意干预案件,才是造成这一冤案的“元凶”,造成呼格吉勒图被冤杀的“刽子手”,如果追责过重的话,就是“狗咬狗,一撮毛”,当年这些人为了个人政绩、个人仕途,罔顾事实真相,蓄意制造了这起冤假错案,重刑逼供,草菅人命,其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可谓罪大恶极,罪不可恕。而这种罪恶所换来的处分,简直是薄如蝉翼,轻如鸿毛,软如轻烟。博客作家崔成浩对此事的言论,称得上一针见血:呼格冤案,  27 人被追责,可翻开处分结果一看,却几乎都是不痛不痒的党纪警告和行政记过,这时候,我仿佛看见一大腹便便者举杯说到:“来来来,罚酒三杯!”一团和气,无关痛痒的所谓追责,不但起不到任何的警示、警醒作用,反而会助长他们漠视法律,滥用权力的歪风。

  记得有则故事说,三国时期,曹操发兵宛城时规定:“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这样,骑马的士卒都下马,仔细地扶麦而过。可曹操的马匹,却因受惊而践踏了麦田,砍头的事情落到了曹操的身上,他觉得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却率先违反了,作为军中统帅,怎样才能取信于军?故此,他拿起手中剑来,割掉了自己的一缕头发,立即传示三军将领:丞相踏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代之。”目前,类似这种“割发代首”的变通方式大行其道,有相当数量的官员相继玩起了“割发代首”的古老游戏,当违反了纪律、法律时,只是象征性地道个歉,以内部处分的形式代替法律的惩罚,极个别被免职的倒霉蛋呢,等着风头一过即立马官复原职,走马上任。
            
  上行下效,群起效仿。内蒙古自治区政法机关这一招并不是多么高明,只是“割发代首”故事的另一个翻版而已,这个虎头蛇尾,漏洞百出的追责结果,在令人民群众极度失望的同时,再次暴露出了某些领域的官僚作风根深蒂固,固若金汤。他们的立功受奖,居功至伟,很多是呼格吉勒图这样的卑微灵魂而铸就,并在如此的累累白骨之上继续耀武扬威,颐指气使,前呼后拥,作威作福。这些以党纪代替国法的追责,想一想都会令人不寒而栗,说轻了,他们是在“偷梁换柱”抑或说“混淆是非”;说得直白一些,就是为肆意作恶者开脱责任,为肆意作恶者助纣为虐,甚至是摇旗呐喊,擂鼓助威。这种对社会的侮辱和损害,则会成几何倍数继续增长。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从“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上,我们不能看出,这是为老百姓开出的一张“空头支票”,呼格母亲尚女士说:“现在有人偷几只鸟都有可能被判刑,为什么我的儿子被错误地枪毙了,至今都没有一个人撤职或者判刑呢?”呼格家人的怀疑不无道理,当年因为处理呼格案,多位办案人员获得嘉奖或提拔,他们一个个升官晋爵,显尽风光。他们在夜深人静之时,是否真的扪心自问,想象过呼格家人撕心裂肺,痛不欲生的惨相吗?“呼格吉勒图案”的冤情,结结实实地压在呼格家人心上近二十年,曙光初现时,这些公权力的掌控者,还给呼格家人稍要复苏的心上,再狠狠地扎上一刀。

  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结果,给即将在春节期间走亲访友的老百姓提供了茶余饭后的谈资,网络媒体上“追责过轻”、“走过场”的质疑鞭辟入里,直击要害,却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人站出来解释如此追责的法规和依据,恐怕惹火烧身,都在扯皮打绞,推卸责任。国家行政学院的汪玉凯教授指出,追责的27人,公安、检察院、法院三个系统都有涉及,这暴露出公检法系统相互制约的机制失效,不断完善追责制度,核心就在于冤假错案中暴露出的司法制度本身的缺陷,必须及时地进行修补改进,避免以后冤假错案的悲剧重演。呼格案追责的不透明、不解释、不回应;是一种消极应对,是一种心虚表现,如此这般说来,他不外乎就是一种为了平息舆论热议的权宜之计,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走秀”表演。

  官方公布的呼格案追责结果,使该案的追责部门处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大家都懂得,这样"割发代首"般的处理结果,根本起不到任何警示、警醒社会的作用,“最严重的处理,都只是行政记过,你让它怎样去警示他人?”呼格母亲尚女士表示,他们一家还要继续寻求相关部门,继续了解调查的过程,追责的依据。我们试看这些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挂在嘴边的公仆们,是如何地向他们的“主人们”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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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4 17:5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党纪国法中有对冤假错案的制造者的的相关处罚条文,而处理者没按照条文处理,应该追究处理者的渎职罪,如果没有相关条文,我们应该反思党纪国法是否应该增加相关条文,如果量刑标准过轻,我们应该呼吁修改条文。但舆论不能绑架法律,否则法治社会就是空谈。
呼格母亲尚女士说:“现在有人偷几只鸟都有可能被判刑,为什么我的儿子被错误地枪毙了,至今都没有一个人撤职或者判刑呢?”我想这更多地是在质疑党纪国法的公正性。如果面前的法律或纪律处罚条文中没有对冤假错案的制造者的处罚条例或量刑过轻,而因为舆论的压力加重了对他们的处罚,这也是对法律的亵渎。通过呼格案,我们更多地应该呼吁健全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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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4 19:12 | 只看该作者
一千八百年前的曹操,能够做到割发权代首,严于执法,已经很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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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5 05:50 | 只看该作者
深痛十八男孩冤魂不散。正义之剑能为百姓举起才大快人心。写到人心坎里了。学习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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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5 09: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范廷伟 于 2016-2-5 09:25 编辑
一介草民 发表于 2016-2-4 19:12
一千八百年前的曹操,能够做到割发权代首,严于执法,已经很不容易了。

追责不力,处分偏轻,致使为非作歹,草菅人命者付出的成本太低,造成冤假错案的不断发生。但愿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日益推进,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少。问好草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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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5 09: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范廷伟 于 2016-2-5 09:25 编辑
一介草民 发表于 2016-2-4 19:12
一千八百年前的曹操,能够做到割发权代首,严于执法,已经很不容易了。

追责不力,处分偏轻,致使为非作歹,草菅人命者付出的成本太低,造成冤假错案的不断发生。但愿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日益推进,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少。问好草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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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5 10:01 | 只看该作者
刑不上大夫,似乎千古依然。有些重权者覆灭只是威胁到了他们的统治,仅此而已。
文笔犀利,击中社会痛处,赞了!
8#
发表于 2016-2-5 10:10 | 只看该作者
常看到国外某某人物引咎辞职,而国内听闻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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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5 13:45 | 只看该作者
温柔的药 发表于 2016-2-5 10:10
常看到国外某某人物引咎辞职,而国内听闻甚少

许多的冤假错案,问责结果都是这样轻描淡写,不痛不痒!问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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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5 17:07 | 只看该作者
对事件表示深切关注。
不痛不痒的处理,暴露了某种虚伪和无能。当然,一切应该建立在法制基础之上。
11#
发表于 2016-2-5 17:24 | 只看该作者
曹操的“割发代首”可谓变通文化的巅峰之作。这样的“变通”,实际上破坏了法令的权威,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破坏了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精神。既然领导可以变通,“割发代首”逃避法令惩处,那些深谙变通之道的各级领导同样可以通过瞒报,贿赂等手段重罪轻罚,甚至逍遥法外,从而让法令成为“一纸空文”。现如今,随着我国社会在各个领域突飞猛进的发展,相应地我国的法治建设正在不断地完善之中,但是冤假错案的频发也说明了我国在司法执行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漏洞,因此需要花大力气去改善这种丑陋现象。而造成冤假错案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刑讯逼供行为的存在,它扰乱了法治系统的正常秩序,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也都曾出台措施对该行为进行专项整顿和重点打击,但效果并不明显。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深刻地反思。范老师以“呼格案”作为重点探讨对象,深入研究该案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深刻、透彻。向范老师问好了!也希望此案件最终能给公众一个合理的答案!
12#
发表于 2016-2-5 20:10 | 只看该作者
世事只关注,不谈,祝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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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5 20:17 | 只看该作者
姬宇 发表于 2016-2-5 20:10
世事只关注,不谈,祝新年快乐!

关注也是一种态度!
问好了!
14#
发表于 2016-2-5 21:44 | 只看该作者
这一连串的发问,问得好,问得正,掷地有声,不知道能否砸起茫茫大地上一抔尘土?若每一个文人都有良知,关注社会,关注民生,也有胆量,不沉默,该出手时就出手,路见不平,大吼一声,也许会形成一种舆论的力量。范老师文笔犀利,直戳社会痛处。敬佩,点赞!
15#
 楼主| 发表于 2016-2-6 07:50 | 只看该作者
文字闪耀生活 发表于 2016-2-5 05:50
深痛十八男孩冤魂不散。正义之剑能为百姓举起才大快人心。写到人心坎里了。学习您。

谢谢您的阅读。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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