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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041)【微篇小说大赛】《幸好差一点》《凭啥我就不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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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20: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熊荟蓉 于 2016-3-9 20:36 编辑

《幸好差一点儿》(596字)
文/刘晓斌
        
        军和川是邻居。从小学到初中,军是学习委员,川就是副班长;军是副班长,川就是班长。军考第五,川肯定在前四;军考第二,第一肯定是川。所以,川母和军母说起儿子学习的事总会说,其实你们家军已经非常不错了,就比我们家川差一点点儿。唯一的例外发生在初二下学期:半期考试中,军考了第一,川第二。但下来通过川父母的努力,川还是第一。听说是川的作文分打错了。军母想找老师理论,却被军父拦住,说,人家父母是咱领导呢,两家又是邻居,何必过于较真儿,孩子尽力就行了。
        高中,军和川虽然不在一个班,但川妈还是很关心军的情况,甚至每个单元测验情况,她都打听得清清楚楚。所以,只要川的哪科成绩有所下降,她就会立即请名师辅导。高中毕业,军考上同济,川考进清华。八月底,军父母送军走时,川母还热情地说,军这孩子还真不错,就比我们小川差了十几分。
        大学毕业,军和川又应聘到同一单位。第五年,川就当上了科长。看到闺蜜的老公当了科长,军的妻子对军说,我们还是去运作运作吧。运作啥,干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了。但没过几天,军还是成了他们那个组的组长。第十年,川升为副总。过了几天,他找到军,你看,我们从小就是邻居,老婆又是闺蜜,为啥不一条心干出一番事业呢……第二天,军成了川原来那个科的副科长。晚上回去,妻子问他,今天有啥好消息?单位宣布我当副科长。怎么会差一点儿?是不是你昨天……
        两年后,川因受贿问题进去了,军老婆对军说,幸好当初差那一点儿。
        
        
        
《凭啥我就不能上》(591字)
文/刘晓斌
        
        单位的办公室主任退了,本以为我这个副主任会上,没想到领导却决定搞竞聘。
        下来,我请好友亮喝酒,表达了势在必得的决心。演讲,由于驾轻就熟和准备充分,我获第一。笔试,尽管熟悉公文写作,甚至私下还找了单位有关人物意思意思,但我还是只考了第三。还好,面试取前三。
        第二天,市场部张主任悄悄对我说,你知道前两名后面都是谁吗?一个是副县长的妹夫,一个是招商局局长的小舅子,你争不赢的,不如放弃吧。凭啥要放弃?凭啥我就不能上?我似笑非笑地告诉他。
        第三天,会计核算部主任小贺来到我的办公室,对我说,你知道你那两名竞争对手都是谁吗?知道。知道还和他们竞争?凭啥要放弃?凭啥我就不能上?我似笑非笑地告诉他。
        尽管不断有人泼冷水,但我还是在面试前,又找了亮喝酒,并再一次表达了我势在必得的决心。
        面试那天。前两名进去,都不到二十分钟,就春风满面地出来了。各位评委好!我进去时,边说边给各位评委鞠了个躬。
        老刘啊,你是老办公室了,就请你先谈谈如何才能更好地搞好办公室工作吧?一评委提问。
        办公室工作……我站在,烈烈风中……我刚开头,手机音乐就响了。对不起!我接个电话。喂,王叔啊,我现在正在参加竞聘面试呢。您说什么?需不需打个招呼?不太好吧,王叔。那,那我晚上过去再给您说。好,再见!晚上见!
        老刘啊,你刚才叫的王叔是哪位?一评委问。王洪涛。县委书记王洪涛?对!……
        第二天,我收到上任通知。
        其实,那个电话是我朋友亮打的。
        
        
        通联:四川省简阳市简城镇南街31号  刘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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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20:39 | 只看该作者
两篇不错的微小说。第二篇的金点子更好。欢迎新朋友!
杨通刚 该用户已被删除
3#
发表于 2016-3-9 20:5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4#
 楼主| 发表于 2016-3-9 21:21 | 只看该作者
熊荟蓉 发表于 2016-3-9 20:39
两篇不错的微小说。第二篇的金点子更好。欢迎新朋友!

谢谢熊版主!我是刚入蔡老师门的弟子,以后还请多指导!祝好!
5#
 楼主| 发表于 2016-3-9 21:23 | 只看该作者
杨通刚 发表于 2016-3-9 20:51
更喜欢第二篇,学习!

谢谢闪友!远握!
6#
发表于 2016-3-9 21:57 | 只看该作者
第二篇有意思。以彼之道还治彼身!
第一篇刻意的成分多了点!
7#
发表于 2016-3-9 21:57 | 只看该作者
第二篇有意思。以彼之道还治彼身!
第一篇刻意的成分多了点!
8#
发表于 2016-3-9 22:11 | 只看该作者
第一篇是有点幸灾乐祸。第二篇是以毒攻毒。都不应该提倡。
9#
发表于 2016-3-10 14:56 | 只看该作者
一、幸好差一点,寓意深刻。
二、不太现实,难道一评委智商有问题?我说是县委书记的电话他就信?
10#
 楼主| 发表于 2016-3-10 16:14 | 只看该作者
一楠 发表于 2016-3-9 21:57
第二篇有意思。以彼之道还治彼身!
第一篇刻意的成分多了点!

感谢一楠老师!祝好!
11#
 楼主| 发表于 2016-3-10 16:21 | 只看该作者
不亦乐乎 发表于 2016-3-9 22:11
第一篇是有点幸灾乐祸。第二篇是以毒攻毒。都不应该提倡。

第一篇应该包含从小父母的言传身教在里面。家教很重要!第二篇不是为了提倡,而是一种揭露。也许表达或其他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谢谢闪友!祝好!
12#
 楼主| 发表于 2016-3-10 16:27 | 只看该作者
瑞雪洪荒 发表于 2016-3-10 14:56
一、幸好差一点,寓意深刻。
二、不太现实,难道一评委智商有问题?我说是县委书记的电话他就信?

刚进蔡老师师门,学艺不精。谢谢瑞雪洪荒老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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