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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12-4 0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几天因是俗事俗事未来,这里已弥漫起如此硝烟。实在不该!
  现把有关帖子看了一遍,说几句。
  此事原本因为碧天一首诗之格律引起,本是一点不大的学术问题,到现在发展成一场战争。偏激之词已属不当,攻讦之语更属不该。个人认为,在诗文上,应就文章谈得失,应具学者风范,就事论事,就诗论诗,决不可把文章中的点滴瑕疵作为人身攻击的借口。
  对于我加精诗文中的一些问题,我自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里我不袒护。但是作为诗文,虽说格律不可偏废,还是要以意为主。意陋,格律再精,不能成为好诗,意胜,用字稍微有拗,也不失为佳作。一首词为何有那么多格?盖古人不愿以词害意之故,故有破格之例也!但这是学术问题,在此不想论述,也不想争论,更不想为我某首诗词的出律作依据。
  现在我想说的是,这里是发格律诗词的专版,与此无关的一些东西都应该打住!个人有什么问题、意见、申诉,请发到论坛管理那里,不要发在这里。另外希望大家重新看待这个问题,把有关东西拿到学术方面来研究,不要专门发什么声明和理论文章,对某首诗词的看法和意见,可以在诗词下面发帖子评论。主帖下面为什么设那么多格子?就是让大家发言点评的么!需要说明的是点评一定要端正态度,被点评的也不要不自在,加精不是主要的,学习东西才是我们的目的。
  现在我声明,将所有的于诗词无关的主帖全部删除,希望大家今后不要再发如此帖子。我这个声明,数日后也行删除,今后有什么问题,请到“论坛管理”去反映,不要发在此处。
  希望大家理解,谢谢!
2#
发表于 2005-12-4 10:53 |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12-4 11:0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简然 发表
再说一件事

昨天我在深圳诗歌网上看到一为诗人说:现代人写诗词应该抛弃平仄韵的牢笼。我觉得这也是现代中国的蚊子瞎了眼(文盲)的体现。

玫瑰,下届总理我决定推举你上任,然后请你一定要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
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4 13:01 | 只看该作者
剑指无心 朋友:

  作为学术,个人都有发表看法的权利,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更不要扣帽子,打棍子,这样做会有伤和气。我并没有说不要格律,更没有对格律有什么“侮辱”,这是我的看法,曹雪芹在红楼梦里也说过此类话,古人也不乏此类论述,更有不少例证。这里不是辩论这些问题的地方,不必要多说。如果不是寻衅而来,希望朋友不必如此上火,我的东西但任存照,亦可拿到各论坛去批评、批判。但是这里不行。

  你的所谓“存照”,我已删除,这里已经立了,不必再另立存照了。

  希望朋友多写好的作品,为光大中华诗词作出自己的贡献,亟待看到你的佳作,到时候难保会为你喝声采!

  谢谢。
5#
发表于 2005-12-4 22:59 | 只看该作者
 多谢剑斑把那些龃龉的帖子删除了!古韵清风本来是一池清水,偏有人不写诗词,却以高人韵士的姿态,来论坛指手划脚,首先想扳倒两位斑竹,好镇住其他诗友,才显示他们的手段。生生搅得你清清莲塘无风三尺浪,直到引起众人愤怒,被扫出论坛尚不知耻字如何写成。碧斑量大,不于理会,倒也清净。哈!如今又盯上你剑斑了,这种人不会理解剑斑坦荡真诚、息事宁人的胸怀,他们就是来惹事生非的,看你奈他何?对这种闹事马甲的方法就要如冰河先生建议的,坚决删除他们的帖子!
我这个帖子也应删除,但只要这两个人还胡搅,我也不会作罢。
6#
发表于 2005-12-5 00:0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南天兄删除!谢谢白鸽鼎力支持!我不会作无聊争辩,为了对中财论坛负责,再有惹是非的帖子我将坚决删除。除非我不做斑竹。
7#
发表于 2005-12-5 01:5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剑指无心 发表
[QUOTE]最初由 简然 发表
再说一件事

昨天我在深圳诗歌网上看到一为诗人说:现代人写诗词应该抛弃平仄韵的牢笼。我觉得这也是现代中国的蚊子瞎了眼(文盲)的体现。

玫瑰,下届总理我决定推举你上?..


剑指无心您好:

这里的纷争我一直有看,但是觉得没什么值得关注的!因为我搜索了提出建议的晓风的所有发贴,很遗憾没有原创!于是我觉得索然无味!我明白你把我这个和玫瑰聊天的贴引到此处的意思,于是我又搜索了你的所有发贴,很失望还是没有原创!所以我还是不想说什么!既然承蒙先生您赞同引用我的那点愚见,说明我们是一样热爱我们汉语言文化的。如果你确实在捍卫和秉承我们祖宗的文化财富,就大大方方出来说,我会支持你!如果不是,那么请再请看我下面两点:

1.我以为既然是在讨论诗词就针对作品来说话,也可以用自己的原创出来说,不怕自己的作品是不是曲高和寡还是一无是处!

2.中财论坛是文学原创论坛,在交流中提高自身的文学修养是上上之任务!其它的算什么?

以上只是作为我对先生引我贴的一点看法,如再有朋友因意见不同而产生和诗词无关的无稽之争,我一概不参与!

顺祝先生快乐!欢迎多来交流:)


原贴引于这里:
http://bbs.zhongcai.com/showthread.php?threadid=55525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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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剑指无心 发表
[ [重要]  声明
  几天因是俗事俗事未来,这里已弥漫起如此硝烟。实在不该!
  现把有关帖子看了一遍,说几句。
  此事原本因为碧天一首诗之格律引起,本是一点不大的学术问题,到现在发展成一场战争。偏激之词已属不当,攻讦之语更属不该。个人认为,在诗文上,应就文章谈得失,应具学者风范,就事论事,就诗论诗,决不可把文章中的点滴瑕疵作为人身攻击的借口。
  对于我加精诗文中的一些问题,我自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里我不袒护。但是作为诗文,虽说格律不可偏废,还是要以意为主。意陋,格律再精,不能成为好诗,意胜,用字稍微有拗,也不失为佳作。一首词为何有那么多格?盖古人不愿以词害意之故,故有破格之例也!但这是学术问题,在此不想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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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回帖的下方红字着重的那一段观点我基本是赞同的!

但强调最后一句的不同看法:
只能说————出律诗词严格来说是算不得好格律诗词!不算格律似言之过激了:)
8#
发表于 2005-12-5 09:3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白鸽 发表
 多谢剑斑把那些龃龉的帖子删除了!古韵清风本来是一池清水,偏有人不写诗词,却以高人韵士的姿态,来论坛指手划脚,首先想扳倒两位斑竹,好镇住其他诗友,才显示他们的手段。生生搅得你清清莲塘无风三尺浪,直到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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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一些长者和朋友的相劝,我已不再作无谓争斗,但奉劝白鸽、碧天,休息吧,拙劣的表演只会损害你们自己。

若单独删除我这贴,那可是引火上身,别怪我不听朋友的劝止,那将是你们的责任。

停止吧。

9#
发表于 2005-12-5 10:13 | 只看该作者
唉~~可悲!螳臂焉能挡车?晓风想威胁谁?
10#
发表于 2005-12-5 12:19 | 只看该作者
类似的讨论帖子我们全转到雁过留声了,这样就不必删除了,大家讨论起来也方便。
以后欢迎大家到雁过留声里讨论一些论坛上有争议的问题,但大家在讨论时需把握分寸,只对事不对人,言词不可过激。
11#
发表于 2005-12-6 22:0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剑版~~~~~~~~~~~
12#
发表于 2005-12-7 09:4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杨艳玲 发表
类似的讨论帖子我们全转到雁过留声了,这样就不必删除了,大家讨论起来也方便。
以后欢迎大家到雁过留声里讨论一些论坛上有争议的问题,但大家在讨论时需把握分寸,只对事不对人,言词不可过激。

同意这样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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