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原创] 杀人的少女
[打印本页]
作者:
许也
时间:
2005-12-7 12:12
标题:
[原创] 杀人的少女
杀人的少女
这是一条永远留在倍倍心中的小巷,如一条深沉的伤疤。那里有倍倍的老屋和童年许许多多的记忆。倍倍已经告别这条小巷两年多了。
现在倍倍就站在巷口,看着这条幽深幽深的小巷伸延着进去,她身上的法国香水迷漫着,混合着小巷里那种亲切的气味,她深情地最后看一眼巷子深处的昔日故居,留下一串高跟鞋叩击鹅卵石的清脆跫音,好象是给这条小巷的某种纪念。
倍倍小跑着,冲出小巷,微风撩起倍倍的花裙……
倍倍是和她的母亲一起搬出小巷的,母亲在倍倍殁了爹三年之后就有了男人。
原来倍倍的亲爹是拉车的,拉砖拉沙拉石头。倍倍的爹在一次拉石头时板车翻掉,石头压在身上,伤太重,“牺牲”了,那年倍倍才十一岁。
倍倍的后爹也是拉车的,倍倍就那样被后爹连娘一起带了过去。
开始娘是不愿意再嫁的,倍倍的爹爹去世后,娘守寡守了三年。但后来娘就认识了那个也是拉车的男人。
那个男人和娘相好后,走进了倍倍的家,娘那道三年苦苦筑起的防线在一夜之间便全面崩溃了。那男人常常上门来找娘,带来一些跑车在外买的水果饼干糖果。
那时倍倍还小,才十四岁,她刚刚初次来潮。她经不起那些零食的诱惑,只知道吃。那男人用积累的钱买了部货车,不再一车一车的像牛样的拉石子沙子,屁股冒烟的疯跑生意,赚了一把,盖了三层的楼房,很有钱。
倍倍自小一直跟娘睡的,爹死后倍倍一点也离不开娘。有一夜,倍倍突然被一阵吱吱呀呀的声音弄醒。倍倍发现娘的那个男人晚上并没走,说走只是哄倍倍的。倍倍发现娘被压在底下发出似哭非哭的喘息,使她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与快感,仿佛那个沉甸甸的身胚也压在自己身上。倍倍蜷缩着一点不敢动,怕动了被娘发现。倍倍把手捂住双耳,紧紧的。倍倍后来还听见了娘和那个男人的共同喘息,闻到那个男人浑身的酒气。倍倍想逃离,可是她家里没有第二张床……
倍倍实在不愿意去翻开那段不堪回首的回忆,想到那,倍倍就咬牙切齿。那个男人后来也使倍倍变为凋零的另一个倍倍了。那个晚上,倍倍已经熟睡,根本没能防备。那个男人是半夜摸黑溜进屋的。倍倍跟娘还是同睡一张床,那条畜牲当着娘沉睡的时候,把一样沉睡的倍倍糟蹋了。
那男人有了娘交给他的钥匙,什么时候上床的倍倍一点也不知道。娘睡着,倍倍也睡着,男人却扑向了倍倍……
倍倍想到过死,死了干净,可她不知如何才能死,死,需要承受巨痛,她很难做到。倍倍想到告状,如果告了,今后就没脸在这个世上活下去了。倍倍在矛盾和极度的抑郁中熬了过来。
那男人居然还有脸要倍倍叫他爹,倍倍恨死了!
倍倍也恨透了娘,倍倍有时想杀了后爹再逃走,可她不知怎么动手。倍倍拿了娘的两千块钱就独自跑出来了,初中不再读书就开始在社会上混。
倍倍给小饭店端盘子,有时也陪客人喝酒唱歌。倍倍是无奈的,否则老板娘要撵她走,她就没有住的地方。
一年后,让倍倍惊讶的是,那个后爹居然也几次来这家私人旅店消遣,倍倍猜想他肯定跟娘不好了,甚至吵架。
倍倍发现,今天这男人又来喝酒了。
现在,透过窗,倍倍听到男人在放荡的笑着,跟老板娘说着什么。倍倍想,肯定是老板娘给他看一些店里的女工照片。
果然,老板娘突然唤她去,每一次唤她准没好事,不是干活就是要她陪客。倍倍的泪不觉滑了下来,这次弄不好可能要她陪她的后爹了。
走进包厢,倍倍见到的果然是后爹,倍倍一阵晕眩。那男人真的是后爹,但似乎没有什么反应,没想到她会是倍倍。她想退出来,又很犹豫。她象一只受惊的兔子,借口上厕就先溜了出来。一种复仇欲突然占据了倍倍的整个心房,倍倍想,要杀了这个王八蛋。
倍倍看见过几次后爹来这里泡妞,前几次都不是倍倍陪喝酒的。倍倍特意买了一把藏式匕首藏在身上。
老板娘发现了门外的倍倍还呆着,就走出来悄悄说,客人等着呢。倍倍犹豫一下还是进去了,她早就什么都已经不是了,她只等给她机会干掉那条畜生。
昏暗的灯光,冰冷的壁画,狼藉的酒菜,麻木的心……
后爹始终没有认出倍倍,可能酒喝得不少,也可能两年来倍倍发育变化了很多。
昏暗中,胡子扎着她,酒气熏呛着她,倍倍不规矩地把手伸向自己的后腰,握住了那把藏刀,然后,悄悄的对准后爹厚实的背……
倍倍想,只要那么用力扎下去,血就会喷涌而出,开放出一朵美丽的花。
男人强壮的身子猥亵着她,倍倍就象那次在睡眠中被重重的压住。倍倍闭上了眼睛,握刀的手颤抖着,在厚实男人的背上转着圈儿,寻找最佳的要点,倍倍咬咬牙终于使尽了全部的力气扎了下去!
一声惨叫,一片红色,带着腥味的液体喷涌而出……倍倍自己也吓坏了。
发现死人了,老板娘慌忙打了110,警察带走了倍倍。
据说,倍倍被公安刑警带进局子后就疯了。大夫来会诊都说,难,刺激惊吓过度,难以一时恢复。后来倍倍又被转到精神病院去了。一年后,还是呆呆的,时笑时哭。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作者:
蓝色的小木屋
时间:
2005-12-7 15:10
读后让人为倍倍感到不幸,那个可恶的男人该杀。
作者:
清风盈袖
时间:
2005-12-7 15:15
标题:
问好
精彩的文字,看得清风潸然。
作者:
一了
时间:
2005-12-7 15:38
文章写得真切感人,朴实厚重.可读性强.
作者:
邱天
时间:
2005-12-7 16:06
可怜的孩子。
作者:
陌笛
时间:
2005-12-7 18:30
悲哀。
作者:
一瓢水
时间:
2005-12-7 18:36
时代的悲哀!也是个人不抗争的悲哀!法律对主人公来说是空白!
作者:
许也
时间:
2005-12-7 21:21
最初由 蓝色的小木屋 发表
读后让人为倍倍感到不幸,那个可恶的男人该杀。
是死有余辜,这种野蛮的摧残少女的罪行在一些阴暗的角落还可能存在。
我是在医院里看到一个八岁的女孩被奸淫后,到医院子宫动手术,才构思了这样的故事,故事里与其母亲同床被强暴的细节倒是那个女孩的真实经历。其他部分属于说故事的需要加工的。
谢谢你阅读这样一个悲伤的小说。
作者:
王纪金
时间:
2005-12-7 21:26
确实让人潸然泪下,好!
作者:
马克
时间:
2005-12-7 23:16
不幸的故事。
作者:
叶柄
时间:
2005-12-8 10:49
据说,倍倍被公安刑警带进局子后就疯了。大夫来会诊都说,难,刺激惊吓过度,难以一时恢复。后来倍倍又被转到精神病院去了。一年后,还是呆呆的,时笑时哭。
深刻的文字!
作者:
雷公子
时间:
2005-12-8 16:03
有些人确实该杀,只是由谁来杀更合适而已。
作者:
冯顺志
时间:
2005-12-8 18:33
令人同情,社会问题。。。
欢迎光临 中财论坛 (http://bbs.zhongca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