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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质疑“以校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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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1 0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质 疑 “以 校 为 家 ”

                       张 会 军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是国内诸多行业所倡导的敬业精神。高举这面大旗,少数地方的学校领导似乎是有恃无恐,大力推行“以校为家”的教师管理方式。也就是要求教师把学校当作自己的家,没特殊事就好好的呆在“家”里,否则将受到经济惩罚。然而,此举是否妥当和有效,着实令人疑问重重。

  其一,学校、家庭各有分工。校就是校,家就是家。学校是教师工作的场所,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家庭是心灵的港湾,休闲的居所。二者各司其职,性质、意义相差甚远,为何要牵强附会地“合并同类项”呢?

  其二,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家庭的和谐稳定为基础。以校为家,置家庭于漠不关心的地位,家庭能否和谐稳定?如果家庭鸡犬不宁,教师又能否安心工作?

  其三,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校为家,这不明摆着与“常回家看看”相冲突吗?对老人不孝敬,对小孩不照管,在学校里搞遥控指挥,美德何在?亲情何依?

  其四,以校为家有侵犯人权之嫌。工作时间是教师的职责和义务,休息时间是教师们法定的权利。下班后还要将教师束缚在校内,到底是根据国家法律的哪条哪款?

  其五,学校准备就绪了吗?既然要求以校为家、家校合一,那么教师们全家老小的住处,鸡鸭鹅的笼养处,小孩尿布晾挂处……哦,还有哪些小猫小狗的放养处,难道学校已经为他们准备好了?

  综上所述,爱岗敬业理所当然,以校为家方式欠妥。笔者殷切地希望,在学校管理方面,多做些人性关怀之事,少搞些形式主义之举。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5-12-11 14:46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新朋友,你得先学会排版,看看别人,段首都空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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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1 15:42 | 只看该作者
多谢,下不为例。
4#
发表于 2005-12-12 14:43 | 只看该作者
简短精悍,是这道理!
5#
发表于 2005-12-12 20:08 | 只看该作者
只要不是形式主义就好~~~~~~~~~`
6#
发表于 2005-12-13 08:50 | 只看该作者
形式主义,私利所在。
7#
发表于 2005-12-13 17:03 | 只看该作者
多谢各位关注拙文,关心教育事业!
8#
发表于 2005-12-13 18:25 | 只看该作者
确实形式主义
问好,学习
9#
发表于 2005-12-13 20:11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支持。
10#
发表于 2005-12-14 06:1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梦里春秋 发表
简短精悍,是这道理!
11#
发表于 2005-12-15 17:43 | 只看该作者
请教诸位电脑高手,段首已空两格,为何发送后又变了?
12#
发表于 2005-12-15 19:5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形式主义,私利所在。
13#
发表于 2005-12-17 09:0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丫丫小鱼 发表
只要不是形式主义就好~~~~~~~~~`
14#
发表于 2005-12-18 14:5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王纪金 发表
确实形式主义
问好,学习
15#
发表于 2005-12-22 19:15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全角状态下,白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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