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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别再以这种方式检验人性的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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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9 1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所在的地方报纸,报导了一则这样的新闻;标题是“一个重病患者的遭遇,检验人性的善恶。”看这标题,大致可以明白其中的内容;那就是一个病人,缺医少药,等待善心人士的援手,而其中,有人捐助,有人不闻不问。

  人心是本善,还是本恶,是争论了几千年的话题。现实的新闻中,也常常有“阴暗面”等类似的词汇,那么这就说明,人的光明一面和阴暗一面,是共存的,它都是人的本性。个人觉得,以某种非常态的行为,来检验人性的善恶,本身就是残酷的。

  不可否论,社会慈善捐助活动,是帮助他人的一个渠道。这种渠道,也是建立和谐人际社会的一种表现。可是慈善捐助行动,是一种长期的行为,如果总是以短期的,非常态的现象发生,以此来检验人性的善恶。并非公允的评判。

  经济社会,既然是以商品交换为交流渠道的,它充分尊重人对私有财产的权利,那么,它捐助与否,完全是一种个人行为,要充分考虑捐助者的个人状况,所以单纯以捐助与否来评定人的善恶,并非公正的标准。许多时候,人的生活,都是以一家一户来运行的,都要遵循一定的家庭规律,以突如其来的,超出家庭预期的捐助来打乱人正常生活,这也是一种强人所难的行为。捐助本身,应该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之上。

  帮助他人,救护他人,应该有其正常的渠道。我所在的城市,在旧中国,曾经有这样的医院,名字叫“普爱医院”,它是由当时的教会主办的,目的是救助那些没有能力就医的患者。在我看来,这就是帮助他人一种可靠的形式,因为它是长期性的行为。

  教会自己本身没有主办慈善医院的资本,那么它的资金是怎样来的?我想应该来自于教民的贡献,这就是社会的捐助,这些捐助,是善男信女们对主对人的一种善举,这是发自内心的善行。

  那么当今社会,就没有这样的善心人士吗?我想绝对不会,现代的社会,应该比当时更有条件有能力救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除了用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来保证人们正常的就医渠道,建立另一种形式的慈善保障制度,应该是可行的。

  建立这样的慈善医院,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是确实可行的,建立这样医院的资金,采取国家,社会团体,个人共同集资的方式,以社会捐助为其发展的中坚。这对社会来说,并不会造成很大的压力,相反,通过这样的医院救助无能力就医的患者更为可靠。

  这类慈善医院的医疗人员,可以采取募集志愿者的方式,当今社会就业压力非常之大,每年医学院毕业的大学生,可以用低薪的形式来召集,这样就可以解决部分医疗工作者,医院其他的工作人员,也可以通过做义工的形式来解决,这样,医院的成本就可以降低,总之,这类似医院真正要做到以慈善为目的,以帮助他人为宗旨。国家可以在政策上给它以扶持,医务人员应该是有爱心的义务工作者。资金来源可以利用社会善意的捐助。相信类似的长设机构,才会真正解决缺乏治疗条件的患者疾苦。

  当然,我并不是反对善心捐助,只是觉得,许多时候,这种捐助会流入形式,而对真正需要捐助的患者没实质性帮助。有时这样的捐助,在特定的环境内,会成为某些人士并非善意的功利手段。

  事实上,人的心理都会有审美疲劳,善心对于人性来说,在某些时候,也会产生疲劳,经常性的募捐活动,也会造成这样的疲劳,与其以这种非长期性的短视行为,来检验人性的善恶,不如建立长期的慈善机构,以更为有效的方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样,更符合人性。

  说实话,报纸以这种言论来检验人性善恶,是很残忍的事。对于等待治疗的患者,让他们在等待中忍受疼痛,是残忍的,对于非自愿捐助的人们,给他们造成人性心理上的恶的压力,也是种残忍的行为。

  真的,给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更为有效,更为直接的帮助吧!别再以游戏的方式,短期的行为,来检验人性的善恶。别让人性的火花,更暗淡,更脆弱!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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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9 14:28 | 只看该作者
欢迎多来热闹。老会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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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0 08:44 | 只看该作者
赞同作者的观点,报纸的那提法实在发昏。
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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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0 14:52 | 只看该作者
简约,有力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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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0 18:10 | 只看该作者
报纸以这种言论来检验人性善恶,是很残忍的事,但如果在一个前提下,就是都是富人的群体里去检验。还是可以看出点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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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0 19:57 | 只看该作者
赞同观点。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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