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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读江天漫话“狗文”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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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6-1-9 14:35 | 只看该作者
  杂文我不懂,真的一点也不懂。但我能看懂后面的帖子,对这种“骂帖”非常失望。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如果长此以往,是一种悲哀!
  建议超版和版主采取措施,不要污染了中财这片净土!
32#
发表于 2006-1-9 14:57 | 只看该作者
各位论坛前辈是在这里探讨文学,争论学术?如果是,那确实是一个好现象。有交流才有进步,有探讨才能提高嘛。论坛确实需要这样的氛围。如何引导到这样一条道路上,我想是每一个来这里的朋友所期望的,那就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当出现问题,出现矛盾的时候,我们要去寻找原因,分析原因,寻求解决。而不是身陷入其中却找不到出口。
33#
发表于 2006-1-9 15:32 | 只看该作者
  刚刚接了一个电话,一个多小时吧。哈哈,竟有这么多帖子,好!

  电话还没完。有时间我会一个一个回复。别慌,108!
34#
发表于 2006-1-9 15:4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管理员 发表
马克先生请注意分寸,如有不同意见可以跟管理层反映,如确有其事也请以事实说话,这样的漫话于人、于已、,于论坛都是不利.人身攻击更有伤和气。


  接受管理员的批评。

  但要闭嘴都闭嘴,否则,我不会沉默。
35#
 楼主| 发表于 2006-1-9 16:25 | 只看该作者
随随便便就张口骂人,已经违犯了中财论坛的规定,并且造谣惑众,拿不出事实说话,必须承担骂人的责任,木屋写文章,没有说那个人,也没有请那个人来对号入座,随便跟在贴子里乱骂,必须了承认错误。难道骂人还有理吗?难道要逼的会员都来骂人解决问题吗?为什么就不会用事实说话呢,为什么非要搞莫须有的罪名呢?木屋在中财上一直是独来独往的,与谁也不熟悉,与谁都是朋友,是从文章中认识人,了解人。文章就能看出一个人的心态和做人的准则。

    马克必须说明为什么要骂我,我的文章哪部分说他了,请他指出来。
    中财论坛也应该给木屋一个答复,这件事不是木屋找的麻烦。是有人来攻击和谩骂我。中财应该给会员一个正义。
     而且,有什么话,可以说在桌面上,对我的文章有看法,可以指出来,不必骂人来耍疯,世界上没有被骂怕的,只有被理说怕的。劝告有些经神不冷静的人,以理服人才是上策。也劝告某些人不要造谣惑众。木屋首先声明,我与任何人都没有私交和来往的,我的文章是今天上午有感而发的,我有证人可以做证,我的领导,我的同事都看到了,我是在办公室里写的,我就觉得应该给狗儿们正正名,因为我喜欢狗,喜欢这种忠诚的伙伴。木屋也养着一条小狗,如果想看一下,木屋可以贴出来大家看一看。但马克骂人一事,必须有个交待,有个回答。
36#
发表于 2006-1-9 16:31 | 只看该作者
唉,一个文学论坛竟然能许可马克这样的人在里面变狗叫,真是论坛的耻辱!
37#
发表于 2006-1-9 16:3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一笑了之 发表
唉,一个文学论坛竟然能许可马克这样的人在里面变狗叫,真是论坛的耻辱!


  你这换衣服的虚假王八!围攻正是狗们无能与心虚的典型表现!

  我现在已经很难再上来,先打一棍再说。
38#
发表于 2006-1-9 16:3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蓝色的小木屋 发表
随随便便就张口骂人,已经违犯了中财论坛的规定,并且造谣惑众,拿不出事实说话,必须承担骂人的责任,木屋写文章,没有说那个人,也没有请那个人来对号入座,随便跟在贴子里乱骂,必须了承认错误。难道骂人还有理吗...


  如果跟狗能够交流沟通,说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还用得着一再打你这种虚伪到家的狗么?我已经很难能上来,先打你这王八狗男人一棍,如果当面,我会让你和108一枪毙命!一句真话没有的东西,还有什么真实及其他可言!

  若后面不回复,说明我已无法回复。但不会就此罢休。记住喽,杂种们!
39#
发表于 2006-1-9 16:42 | 只看该作者
  也让你们的小团伙集中或慢慢地一个个暴露出来。
40#
发表于 2006-1-9 17:1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马克 发表
[QUOTE]最初由 蓝色的小木屋 发表
随随便便就张口骂人,已经违犯了中财论坛的规定,并且造谣惑众,拿不出事实说话,必须承担骂人的责任,木屋写文章,没有说那个人,也没有请那个人来对号入座,随便跟在?..


  噢!马克先生私藏枪支弹药吗?要搞谋杀吗?我看还不至于吧?把你的证据拿上桌面来吧,让中财的会员们都来看看你这是为什么想到要杀人的?让管理员也来看看你这个文到底与我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以至于要动枪杀我的?我自进中财到现在自认并没有和你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好言相劝你却恶言相骂,继而到现在要枪杀我。你来发表文章就是为了与人为敌的吗?你的真面目此刻暴露得是那么的狰狞可怕!你那些文章只是为了骗人的吧!
41#
发表于 2006-1-9 17:30 | 只看该作者
此事已到此为止,希望大家不要再将这一话题继续。

论坛需要融洽的气氛才能健康的成长,希望大家在以后的讨论中都能引以为戒,对事不对人,尽量公平、公正、心平气和。如有再犯一律封ID。
42#
发表于 2006-1-9 17:3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10868739 发表
[QUOTE]最初由 马克 发表
[QUOTE]最初由 蓝色的小木屋 发表
随随便便就张口骂人,已经违犯了中财论坛的规定,并且造谣惑众,拿不出事实说话,必须承担骂人的责任,木屋写文章,没有说那个人,...


  收起你这套挑拨离间、危言耸听的把戏吧。我不会鬼鬼祟祟上来说话。离开就是离开,去也堂堂正正。“一枪毙命”,就像一剑封喉之类一样,是指如果不封帖子,我一句话会让你哑口无言,事实也一再表明就是那样。算了,解释清楚。不再多说,没用。想骂马克的可以放开骂,我没有再说的权力。作为男人,说到做到,这一网名也不会再用。

 
43#
发表于 2006-1-9 18:20 | 只看该作者
 马克:我与你宿世无怨、今世无仇,来到中财只是想从一些优秀的文章中吸收点滴能启开心灵的思想,从来不曾想过要与谁结怨。也没想过要搞什么阴谋诡计坑人害人。我不是文人,我深知自己的浅陋无知,但是我愿意虚心学习,向一切有知识、有思想的人们学习。在文章中学,从人品中学,为的是努力提高自己不在这个知识大爆炸的时代被时代的洪流所湮没。对生活中一些假、恶、丑的东西也在苦苦地思索如何去尽自己的一份力改变它,还生活一点阳光。说句实在话,没来中财之前我也和你一样的脾气不好,动不动就想骂人。但是读了雪笑的《天堂之门》开始我就慢慢学着改变自己,认识到自己之前的粗俗和浅陋。你的小说也让我从中感受一点正义的力量,还有很多很多一时不能展开一一细说了。

  我也没别的意思,我想说的是:山不转水转,说不定有一天我们还能在某地相遇,相逢一笑泯恩仇。人生何其短暂,相遇是缘份更是几万分之一的福份,有不同的观点是正常的,是可以通过对话、交流来沟通的,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一时解决不了的,放下来让时间去评说也不是不可以的。何苦把人心想得那么坏呢!你的小说写得确实不错,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可是你处理矛盾的胸怀却让人难以接受。一个成名的作家太不容易,让那么多双期待的眼睛看着你这样为一点小事大骂他人而惋惜不已,你又于心何忍?你已经是一个具有社会价值的人了,你的一举一动都连着一个群体的心,当然也包括我在内。因为你代表的不仅仅是你自己,而是中国人!

  我知道这时说什么也不能让你平静下来,但我尽己所能说了。目的只有一个,片言只语送给你,惜你的才情!如果你离开了中财,我也祝你一路走好。倘若你有一天要回来,我没死还会欢迎一个富含包容之心的马克。谨此支持你,也支持中财。
  
44#
发表于 2006-1-9 20:30 | 只看该作者
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颜常笑笑世上可笑之人。(小人,别以为就自己聪明)
45#
发表于 2006-1-9 20:36 | 只看该作者
哇!硝烟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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