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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暮夏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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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1-26 13: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暮夏总是穿一身土灰色衣服,一副木讷的样子。我第一次见但他时,作为理科生的他正津津有味地读着李白“八月蝴蝶黄”的诗句。

  我不是那种安静的女生,尽管时常写一些温柔的字,但这并不能改变我的假小子性格。我在认识暮夏的那年冬天开始发表作品。我拿着刚收到的样书先是找班主任,接着再去找系教导主任,直到学校为我加了分,又在校园的宣传栏占了一大块版面。

  那天我很是得意,晚上去上自习的时候甚至还带上了糖果,我觉得若是暮夏知道我会写东西,肯定会对我刮目相看。可是我的握着糖的手一直没有掏出来,我所期许的一直没有机会表白——那天晚上暮夏一直没有看我,我有些气,我夺了他手里的书,我说暮夏,你一个理科生经常搬着诗啊词啊的看来看去的你烦不烦。他从我怀里把书轻轻抽走,甚至他都没有抬头看我,他说我也只是换换脑筋,你可以说我不务正业啊。

  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这真让人沮丧。那天晚上我一直没和他搭话,其实我多么想他可以分享我的小快乐。因为那篇青涩的故事里,多多少少有着他的影子。

  倒是临走的时候。他说小羊是不是发表了文章特想找人炫耀一下?说实话,我讨厌极了他那一刻的表情,我说暮夏,你可别欺人太甚了!说完我就走了,觉得自己委屈极了。

  天气很冷,外面滴水成冰,并且有湿重的雾气,我听见后面呼呼的风声,但是暮夏一直没有追上来,我抱抱自己的肩,再哈一哈手,心里空落落的。

2、

  第二天晚上我没有去文科自习室,而是鬼使神差地跑到了理科的自习室里。说起来怪,暮夏是个理科生却经常坐在文科的自习室里,安之若素。而我在理科的自习室坐了短短片刻就觉得不舒服极了,尤其那些理科男,一律的铁框塑料框眼镜,仿佛都是一个模子里走出来的,乱蓬蓬的头发永远埋在书本间,嘴巴嘟得老高,好象随时会吐出几个计算公式。

  我受不了这种气氛,呆了半节课就灰溜溜地逃了出来,我忐忑地走到文科的自习室,向我惯常的座位扫去,暮夏果然坐在那里,神色安然。我踮着脚尖轻轻地走过去,心扑扑地跳,仿佛是做了什么错事一般。

  刚一坐稳,就听见暮夏说,怎么小羊,理科自习室里感觉还好吧?

  我简直要气昏过去,真想拿书狠狠砸在他头上。这个该死的暮夏,木讷的暮夏,说什么话都那么刺耳。

  那天晚上可能是受了凉,我不断打嗝,想忍也忍不住,令我尴尬极了。暮夏突然转过来,一脸认真地看着我说,小羊,你说,我们恋爱好不好?

  我被他的话一下子惊在那里,我不知道如何是好,我看着他的样子,脸颊发热。我说,暮夏,你说……什么?

  暮夏忽然哈哈笑起来,说怎么样,好了吧,不再打嗝了吧。我姑妈的话总是很准。

3、

  暮夏总是频繁地给家乡的一个女孩子写信,我看到过他给她写信,他在信的最顶端,很用心地,轻轻写下她的名,单单一个字,却足以碾碎我的心。

  我说暮夏,要是有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你也会这样给我写信吗?暮夏说,哈哈,你眼馋了吧。

  其实我那时是经常收到信的,那些信都是小雨写来的。小雨写字的时候很用力,力透纸背的样子,把我的名字写得又大又难看。

  他总在信里这样说。我还记得你的头发上生虱子的事,沈畅,你的头老是和我抵在一起,害我也生了虱子。

  他还说沈畅,小时候我抢了你一块糖橡皮,你哭得天昏地暗的,哭得鼻涕泡泡都出来了,你是不是还记得?

  我懒得回信,有谁会喜欢这样的男孩子啊,总是提及一些龌龊的事。

  那天我和暮夏去老北京的铺子吃糖葫芦。我说那天我得了稿费,其实是我撒了谎。我和暮夏并排走在大街上,正吃着的时候,我看见了小雨,那个小雨穿着黑色的毛衣,浅红的裤子,远远看起来,多么像是一个猎人。我忽然觉得有些尴尬,一个大大的冰糖葫芦含在嘴里不知道是该吐出来还是该咽下去,最后我支支吾吾地对走到我面前的小雨说,你怎么来了?

  小雨拍拍我的头说我来看看你啊。然后他看着暮夏,脸色有片刻的尴尬。我说这个是暮夏,是我最好的哥们。

  小雨就傻呵呵地笑,说沈畅,你还是老样子。

  小雨只呆了一天就走了,回到了南方去,他的衣服太单薄了,在站台上,在北方的风里不住地打着哆嗦。

4、 

  小雨走后紧接着我就收到了他的信,信折得厚厚的,让我想到他折信时笨手笨脚的样子,内容依然是云里雾里,没有什么主旨的,乱说一通。我笑笑,随手把信折好,准备放到信封里,然后我看见在信的背面还写着一行小字,是小雨的笔迹,字体小小的,好象写的时候很不自信的样子,小雨说沈畅,你是不是和那个“暮夏”好上了?

  我忽然觉得该回一封信给小雨,我把信写的很婉约,末了,我说小雨,你一定要注意身体啊,天气很冷了。我的脑海里一直闪现着小雨瑟瑟发抖的样子,我觉得他像我一样在这个冬天显得有些无助。

  有时候我问自己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暮夏,若是有天看他不见,心便缺了一角似的,而我每天都会跑到自习室去,像是急赶着一场约会。甚至我每天都在细数着和暮夏在一起的日子,每溜走一天,我的心就变得莫名地惶恐。

  暮夏还是不停地往老家写信,写给那个令她念念不忘的女孩,但我很少见他收到回信,这又让我想起小雨,他写了那么多的信给我,甚至我从来就没有认真读过。我知道他很用心,甚至为了给我写信竟然学会了措辞造句。

5、

  后来我病了,一个人躺在病房里,四面白墙,我扬着脸想起小雨来,以前他总是在我生病的时候送百合给我,因为我说送病人百合她就会很快的好起来,其实是我喜欢百合这种花。只是现在小雨是无论如何不会送百合给我的,他在南方读他的大学。我常常想起记忆里小雨的样子,穿着卡其色高领毛衣,蓝色的牛仔裤,在操场跑来跑去,象只矫健的羚羊。我真的搞不明白,那时一帮狂蜂浪蝶般的女生削尖了脑袋喜欢小雨的时候我却是对他不屑一顾的。我经常笑小雨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小雨也不嗔怪,说只要给他时间,他总会变得冰雪聪明起来。

  我在晚上的时候看到了暮夏,我从小雨的回忆里走出来,他就来了,他拿着一束香水百合,花香馥郁,暖暖的,让人觉得很舒服。我说暮夏你怎么知道我生病了,暮夏说你都三天没有去自习室上课了,身边的座位空着,很冷清。我就笑起来,我说我总会很快好起来的。暮夏,我总会坐到你的身边去。

  后来我真的很快就病愈了,第一天去上学的时候我收到了小雨的电话,我说你怎么想起打电话给我了小雨(他一直都是只写信给我的)。小雨说给你写信总是心里空空的,我总怕你收不到我的信,沈畅,这么些年了,你应该明白我的心。

  我终于答应了做小雨的女朋友,他又从南方跑来看我,这次穿得厚厚的,像只白色的鸟。他第一次牵我的手,他的手掌很温暖。我觉得,暮夏只应该存在在我的回忆里吧。

  我喜欢小雨开心的样子,他笑起来眼睛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小雨说,沈畅,你知道吗?我在南方每次看天气预报都会留意我们的城市,每次这里下雨我的心里也会湿湿的。

  我说小雨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婆婆妈妈。小雨还从他随身带的书包里拿出Cranberries 和Courtney Love的打口CD,他举到我的面前,说我知道你喜欢这样的歌。他总是这样了解我,体贴我。我要的幸福真的来了么?

6、

  2003年的秋,暮夏不再往他的家乡写信。暮夏失落了很长一段日子。每天神色黯然地坐在那里,不言不语。我看见他在纸上写,暮夏蝴蝶黄,双飞西园草。那么的哀伤。

  我说你总会找得到更好的。你不会懂的,暮夏苦笑一下,然后就沉默了。我替他难过,甚至在心里憎恨那个不知好歹的女孩。

  很快我们就毕业了,来不及告别就各奔东西,而我从此再没有见过暮夏,也没有任何有关他的消息。直到有一年,我发现报亭里有一本暮夏老家出的杂志,我就买了一本。

  杂志头条写一个男孩有一次去上晚自习时看到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多么吸引他啊。一头凌乱的头发,肆无忌惮地茂盛着,大大的书包斜挎在肩膀上,手里还拿着一本他喜欢的村上春树的《好风长吟》。他便尾随着她走到了文科自习室里。仿佛是形成了一种默契,他总能在文科的自习室里看到她。他那时侯常常给他的表妹写信,他的表妹得了红斑狼疮脱掉了一头秀发,他希望她乐观地面对生活,但最终她还是被死神拉走了,21岁,多么青葱的年纪。生命总是这么无常的,他想抓住属于自己的一些东西,可是他知道那个女孩有了男朋友。与她青梅竹马的,他见过他,憨厚老实,把她交付与他,他也就放心了,他希望他们会好,而他只有留下祝福,安静地离开……

  我的眼立刻湿了,我看了看文章的署名。

  是暮夏。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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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6 22:06 | 只看该作者
非常地道的小说味道。
先问好,再见就在狗年了!:)
3#
发表于 2006-1-26 22:57 |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小说。
4#
发表于 2006-1-27 00:57 | 只看该作者
除去那个带有戏剧性的结尾,我觉得那些故事应该有一半是属于我的,看的时候有一种淡淡的忧愁隐含在其中。当满教室眼镜书呆那一画面出现的时候,我突然开始怀念我的校园生活,我不知道现在我过早地离开校园而走向社会是不是一个错误。现在感觉和人深交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我不喜欢那些俗不可奈的人,偏偏这是一个俗不可奈的世界,偏偏这是一个俗不可奈的时代。也许,我不会在任何一处停留过长的时间,那样的一个过客,不会与过多的人深入交往。
小说很好,那种干净,清新的文字,这正是我现在所要重点学习的写作内容。在金钱面前,什么口头上的狗屁友谊,狗屁文学,都见鬼去吧。
5#
 楼主| 发表于 2006-1-27 10:30 | 只看该作者
问左斑邱斑新年好!
传说中的小帅: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希望你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内容.
新年好!
6#
发表于 2006-1-27 17:22 | 只看该作者
仿佛淋湿的雨夜,品读淡淡的人,淡淡的忧,淡淡的心事;如雨夜的黑,还伤感,还留恋。

问好宋煜新年快乐!
7#
发表于 2006-1-27 20:18 | 只看该作者
新年好,呵呵
8#
发表于 2006-1-31 01:15 | 只看该作者
新年快乐!
9#
 楼主| 发表于 2006-1-31 12:4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祝大家新年快乐!
10#
发表于 2006-2-1 11:23 | 只看该作者
优点:1、真实。我感到这的小说真实地写出了人间80%的初恋,80%的爱情,特别地典型,初恋就是这样神秘、朦胧,心中有对方确轻易说不出口,到头来是面对面两列火车,大家都是各奔东西,人生之美,就在于阴差阳错,不能事事如意,这样人活着才会有感觉,才会去追求,否则,世界就是一潭死水了;2、小说的语言很自然,风无雕饰之痕迹,简洁传神;3、情节来自生活,却又不是机械地照抄生活,让人觉得这就是身边的事,但又透露出文学的美。窃以为,此篇虽没有被评为精华,而于精华相比,毫不逊色.
缺点:细节的挖掘一再细一些会更加感染人。
11#
 楼主| 发表于 2006-2-1 20:5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哥这么认真看我的文,意见与建议我都欣然接受,希望您新年快乐!!
最初由 斗米折 发表
优点:1、真实。我感到这的小说真实地写出了人间80%的初恋,80%的爱情,特别地典型,初恋就是这样神秘、朦胧,心中有对方确轻易说不出口,到头来是面对面两列火车,大家都是各奔东西,人生之美,就在于阴差阳错,不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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