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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死在陌生人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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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1 2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死在陌生人的怀里

文/狐狸乌鸦

    陈沫在四十岁那年爱上了我的朋友高飞扬,之后她像一个初谙世事的小姑娘一样对自己的爱情充满了幻想,终日陶醉在自己的美好幢憬里不能自拨。在我看来,陈沫的行为显然是极其愚蠢的,我始终觉得她所抓紧的爱情只不过是烟花般的灿烂,终有一天她将会为自己曾经的坚持沮丧万分。我有过许多次这样的冲动:把陈沫叫到一个僻静的角落然后严肃地告诉她:“结束吧,错爱必须赶紧结束,否则接踵而至的将是无尽的伤害。”然而我又不能这么去做,因为我知道陈沫现在的状态无异于一个练功走火入魔者,在这个时候她不仅不会听从任何人的劝说,甚至她还有可能将我的一番好心当做对她爱情的不怀好意;更为重要的是,高飞扬是我的朋友,我还不至于是背着我的朋友去粉碎他的风花雪月。

    现在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陈沫和她的爱情是多么的危险,并为之担忧着,而其它人,他们要么不知道这样一个事实,要么就是等待着看一场离奇的好戏。陈沫不知道,在我的眼里她是多么的天真,而她的爱情又是多么的脆弱。或许,在她的眼里我只不过是个孩子。

    陈沫四十一岁生日那天,高飞扬在友谊饭店为她准备了晚宴。说是晚宴或是生日晚会,其实到场的只不过我、高飞扬、陈沫三个人而已,详和而且安静。那天晚上陈沫的心情非常好,在我的眼里她几乎像一个刚刚陷入初恋的小姑娘一样欢呼雀跃。

    高飞扬是我的朋友,我们的关系非常亲密,几乎像兄弟一样不分彼此,以至于我们相互之间基本上毫无隐私可言。但两个人的关系亲密并不意味着相互之间他们就能够理解并接受对方的行为,也并不意味着相互之间他们就把对方当做了完美无缺的神仙,更不意味着他们就是相同的一类人。跟高飞扬相比,我的优势在于善于思考,而他的优势在于善于交际--所以当我们两个人不分彼此的时候我们就能够完成许多个人所不能完成的事--好朋友能够长期共存并始终散发光芒的秘诀就在于优势互补却从不相互猜疑和妒忌。

    高飞扬是我的朋友,他二十五,我二十四,我比他小一岁。如果高飞扬不是我的好朋友,我根本就不愿意去考虑有关陈沫的问题:你怎么可以爱上高飞扬呢?他有哪一点值得你爱?你以为这样的爱情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陈沫四十一岁生日那天,她像一个刚刚陷入初恋的的小姑娘一样兴高采烈:吹蜡烛、切蛋糕、唱歌、跳舞……一直到最后把我们三人搞得满脸奶油。从表面上看,那天我和高飞扬也都是开心的,陪着陈沫又说又笑,但是事情的本质我和高飞扬都明白,其实真正开心的只有陈沫而已,我们两个只是逢场做戏,那份开心并不真诚。我说我们的开心并不真诚,是因为我们在开心的时候彼此各有所思。对我来说,如果陈沫与高飞扬的关系不是那么暧昧,那么她那天的天真与无邪我是可以理解的,童真并没有什么不好,然而现在她偏偏正爱着我的朋友高飞扬,所以我的心里无论如何都有些不是滋味,毕竟我还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人,暂时还接受不了一个跟我的母亲差不多年纪的人爱上我的朋友高飞扬。而对于高飞扬来说,我始终怀疑,他就真的能够那么真诚地对待陈沫?他会完全地投入那份陈沫带给他的忘年之爱?

    我和高飞扬,坦白地说,我们都是俗人。

    我跟陈沫并不熟悉,但当时的情形看上去我们却是很熟悉的样子,我喝了一口水斜过头问陈沫:“你对外国文学有没有兴趣?”陈沫极其天真地笑:“我对中国文学都没有兴趣,何谈外国文学?”我哈哈大笑。我当时之所以问陈沫那样一个问题,是因为我猜测她一定阅读了许多外国文学,否则她又怎么会爱上小她近一辈的高飞扬?而陈沫告诉我她根本没有接触过外国文学,我便有些百思不得其解,或许她真是一个极有个性的、具有天生背叛气质的女人?

    那天更晚一些的时候高飞扬送陈沫回家,我则一个人走在夜晚的城市街道无所事事,街道的两边时而走过一对对相互依偎的情侣,我曾经想过:不就是爱情么?我何苦对一份爱情迷茫万分呢?爱情是那么神奇的东西。我想不通的,并不一定不合理;而我能想通的,有时候却未必合理。而合理或者不合理,对于爱情来说又算得了什么?爱情是那么神奇的东西。

    有关我自己的故事:陈沫生日的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多,我打电话给高飞扬,他告诉我他还在陈沫的家里,并问我要不要早上一起吃早饭,我笑着说,不必了,我还是自己一个人想办法吧,不影响你们浪漫。之后我在小饭馆里面吃早饭的时候,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女孩的电话,她小心翼翼地问,你就是王小军么?我说,是,我是王小军。然后那个略带怯意的声音说:“我是娜日莎,你还记得我么?我爸让我来找你的。”

    娜日莎,四年前我参加“爱心工程”所救助的一位蒙古族女孩。那一年娜日莎念初三,因为家庭经济拮据面临辍学,通过“爱心工程”的点对点救助活动,她作为我的救助对象就那样被我“承包”了。那一年我二十岁,大学没有毕业便主动辍了学,来到这个东北小城居住以写小说挣稿费为生。坦白地说当初参加“爱心工程”不过是身体的善良细胞一时兴奋而已,当时根本没有想到任何有关崇高的信念,我只需要每半年给娜日莎的家里寄上六百块人民币便可以救助她读完高中--与人为善,何乐而不为呢?

    娜日莎在电话里告诉我,她已经职高毕业了,现在从家里出来想在外面找份工作,她的父亲让她来找我,说我是一个好心肠的人。我苦笑不已,我充其量只能算一个偶尔善良的人吧,哪里敢称“好心肠”?救助娜日莎这几年,我的想法其实以完成任务居多,毕竟一年才一千二百块而已,也算不上什么大数目,对自己的正常生活还构不成影响。娜日莎诚恳地赞美我是“热心肠”,这使我有些骑虎难下了,虽然我连这个女孩照片也没有见过,但这个忙不帮恐怕是不行了。

    娜日莎听我说一定会尽力而为地帮她,一时竟显得有些激动,连声说“谢谢叔叔,谢谢叔叔”,紧接着就告诉我:“我已经在海拉尔(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政府所在地,靠近黑龙江,所以我也称之为东北小城)了,叔叔你在哪儿,我去找你。”

    我匆忙吃完剩下的早饭,走出小饭馆便打了车往火车站赶,那个叫做娜日莎的女孩正在火车站等我,看来她真的把我认定成了“好心肠”的人,这一次到海拉尔来找工作她志在必得,事前竟连个招呼也不打!一路上我还在想,我到底是什么时候把电话号码告诉她家里的呢?一定是当时虚荣心太强吧,想别人打个电话来美言自己几句,却没有想到却导致现在这样一个后果。不过说一句真诚的话,对于纯朴勤劳善良热情的草原人民,我一报之以礼,所以我说尽力而为帮助娜日莎绝不是敷衍之词。

    牧区的孩子接受教育通常比较晚,所以当我初见娜日莎的时候不由得被面前的姑娘惊得倒吸一口凉气,当然这里面最主要的是暗自欢喜的成份:娜日莎比我想象的要成熟许多,且看上去也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土里土气,除了皮肤稍黑之外,我面前的“小姑娘”应该算是很有气质的漂亮女孩了。在这里我需要交待三个问题:第一,绝不要把牧区人民想象得跟内地人民就有很大的生活差距,比如有人认为他们还在吃生肉且蛮不讲理;第二,绝不以为牧区人民就只会讲蒙语不会讲普通话,其实他们之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会讲普通话的,就好象我,我既会讲江苏方言也会讲普通话;第三,蒙族女孩大致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很漂亮的,一种就是很不漂亮的,那种处于两者之间的非常少见。大凡漂亮的蒙族女孩都具备很好的气质,比如娜日莎,她个子高挑身材姣好,昂首挺胸,看我的时候使用的都是那种于大草原上看骏马的眼神。

    我非常开心,因为接受教育比较晚的缘故,事实上娜日莎只比我小两岁,如果说她今后会成为我的女朋友,也不是没有可能。在回去的路上,我对娜日莎说,以后别叫我叔叔了,叫哥哥就行,我还真把你当成小孩子呢。娜日莎很活泼,开心地点点头,“我也以为你是个很大的人呢。”

    坦白地说,就第一感觉来讲,我还是比较喜欢娜日莎的,她突然出现我的生活之中,无异于一股从茫茫草原吹入城市的充满灵性的空气。我租的平房面积比较大,两室一厅还带个小院子,娜日莎过来之后我便告诉她我想把那间小房间收拾出来给她住,问她有没有意见。小姑姑非常单纯,不过也幸好我不是坏人,她很高兴地说,好啊好啊,你这里如果没有地方给我住,我才惨呢。我微笑,“你太天真了,太容易轻信别人,以后可不许这么轻易答应男人什么事,如果遇到什么事情一定要先告诉我。”娜日莎也笑,“我爸说你不是坏人,那你是不是坏人啊?”我哈哈大笑:“你看我是不是坏人?”娜日莎摇摇头,“不是。”

    初春的呼伦贝尔,积雪融化,天气渐渐地暖和了起来,所有的一切都是新鲜的,而我感觉,更新鲜的还在后面。

    下午我打电话给高飞扬,告诉他我捡了一个蒙族姑娘,很漂亮,相信能够让他大吃一惊。高飞扬在电话那头笑,似乎并不相信我的话:你小子又做美梦了吧,怎么好事全让你给摊上了?

    那天晚上我、高飞扬还有娜日莎一块儿吃晚饭,当高飞扬知道了事情的大概情况之后不由地窃笑不已,“想不到王小军还是一个善人。”我说:“其实我本来就挺善良,你没有发现而已。你赶紧想办法看看能不能联系一份工作给娜日莎,也给你一个做善人的机会,洗清你从前的一部分罪恶。”高飞扬笑着喝掉一杯酒:“我哪有什么罪恶了,不过没有像你这样做好事而已,她想要什么样的工作?”

    那天晚上我、高飞扬还有娜日莎一块儿吃晚饭,高飞扬觉得娜日莎可以到友谊商店去做迎宾小姐,虽然只是站着,有点累,但工资还说得过去。娜日莎点头说,好,随便什么工作都可以。我说,不行,我不能让你站在那里,跟展览似的。高飞扬说,那就到饭店做服务员吧,不过工资很低。娜日莎转过头来看我,我说,不行,她还不懂事,遇到那帮无聊的客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对付。高飞扬转过头问娜日莎,那你会开车么?娜日莎说,不会,会骑马。高飞扬又问,那你会什么?娜日莎说,我在职高学过画画。

    娜日莎的出现,在起初的那些日子曾让我大伤脑筋,我第一次意识到帮别人找工作是一件多么头疼的事情,尤其是你帮助的对象几乎什么要求都没有,把所有的事情都交待给你去做,而你去必须对她承担责任。高飞扬所有的建议我几乎都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我绝对不能让娜日莎在我的手上有任何三长两短,高飞扬所有的建议只有一条我觉得可以勉强考虑,那就是让娜日莎到金帐汉去当导游。金帐汉是呼伦贝尔最有名的草原旅游景点之一,每年都有大量的游人从远方过来到那里去看草原,若是娜日莎到那里去做导游,倒也确实可以考虑。更主要的,据高飞扬说,陈沫跟金帐汉的老板很熟,估计打声招呼就可以过去。

    娜日莎是个勤快的姑娘,那几天她帮我把那些小平房打扫得涣然一新,甚至连小院子里面的砖头石块她都替我重新铺了一遍。由此而导致的一个后果是,我开始对她很是怜惜,从内心有一种想她一直存在于我身边的愿望,毕竟,像娜日莎这样勤快、单纯、漂亮的姑娘在城市里面确实是很难找到的。娜日莎的存在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她可以跟我讲许多有关草原的故事,给我描述一些我从未听过的草原生活以及美丽景色,要知道,娜日莎从小在最自然的草原之中长大,从她嘴里所描述出的草原跟我们这些后来才接触到草原的人想比,那味道和意境的差别实在是很大。那几天我觉得,虽然我也算在草原生活了几年,但跟娜日莎相比,我对草原几乎仍然是一无所知。我写小说需要一些素材,那几天娜日莎告诉了我许多东西,我很是感激。

    陈沫带着我和娜日莎到金帐汉熟悉情况,那位老板见到我们很是客气,看上去他对娜日莎是很满意的,有这样的一位漂亮蒙族姑娘做导游,定会给外地游人对草原的印象增色不少。陈沫跟那位老板让我们到处随便看看,如果娜日莎觉得可以的话,熟悉的情况她很快就可以过来工作了。娜日莎似乎对这份即将得到的工作也很是满意,所以我的心情一时便变得愉快,如果说我那时也存在某种伤感的话,那就是如果将娜日莎安排到金帐汉做导游,那么我将再也照顾不了她--金帐汉离市区有很远的路程,说不准我跟娜日莎几个月才能见上一次面,而且如果她一旦在金帐汉发生什么意外情况,我则会因为一时鞭长莫及根本帮不了她。还有,虽然只有几天跟娜日莎相处的时间,我对这个蒙族颇具好感,真有些舍不得她离去。

    我说过我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随后在金帐汉“随便转转”的过程之中,我便找到了一个近似于完美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为我的智慧激动不已。

    之后我的生活便彻底变了样:娜日莎在我的“游说”下跟我生活在了一起并开始了她的绘画生涯,而且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学会了上网--学会了在网络里面看其他人的画作以提高自己的创作灵感。起初娜日莎对自己的绘画技巧并没有足够的信心,她总不相信自己的涂鸦之作竟然也会有人肯画钱买,其实我的做法很简单,让娜日莎将头脑之中的草原用画笔画出来,然后送到金帐汉去卖,事实证明了我的构思一点也没有错,那些并不高明的画作在那些游人看来总比一些简单的旅游纪念品有意义得多。偶尔有时间的时候,我还和娜日莎一起到金帐汉去,让她架起画夹现场作业,更是引得那些游人惊奇的目光--其一因为有漂亮蒙族姑娘画画,其二因为漂亮蒙族姑娘本身。我则仍然依靠写作谋生,所不同的是在我的作品之中越来越多的展露草原情怀--娜日莎不画画、我不写作的时候,她便给我讲那些永远也讲不完的草原故事。我的生活较之从前变得井然有序,因为有娜日莎的存在所以我不可能将房间搞得太过随便,而且她还总乐意替我收拾房间。

    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我和娜日莎绝非同居,比较恰当的说法应该是合住--尽管我对娜日莎有着无限的好感,但我还未曾对之产生任何邪恶的非分之想,我还没有准备好从一个“好心肠”的叔叔降级成为“一个偷心的贼”。但有一点不可否认,我和娜日莎合住在一起已经让我们的一些朋友产生了误会,他们无意之中已经将我这份“天赐的浪漫”定义为“早有图谋。”我不置可否,这种事情越是解释越是会显得自己心虚。

    娜日莎说:高飞扬不是好人。我便告诉她:所有的男人都不是好人。娜日莎说:你是好人。我便告诉他:你最好连我也不要完全相信。娜日莎说:不。我说:你好可爱。

    我曾经跟娜日莎去过一次她的家,同时去的还有高飞扬,本来不打算让他一起去的,但他能搞到车还能做我们的司机。娜日莎的父亲见到我这位“好心肠”的人异常的热情,以至于我整整在酒中醉了一天,甚至在第二天也没有能领略那一片蒙古包以及那一片茫茫的绿所能给人带来的心灵悸动。我对娜日莎的父亲说,如果有机会,我想到他家里生活一些日子,吃羊肉、喝烈酒,还有奶茶。老父亲听了之后恨不能当场就让我留下,娜日莎在一边看着我娇笑不已。

    在娜日莎出现之后的日子里,陈沫与高飞扬的关系似乎仍然没有什么变化,她仍然像从前一样死心塌地爱着高飞扬,而高飞扬,我的朋友,我能感觉到他正心不在焉。事实上高飞扬一直就是心不在焉的,虽然我从没有当面问出他真实的想法,但我绝对能够感觉到,因为我也是男人,我只用一个眼神就能感觉到另外一个男人心里面正在想什么。我有一种预感,陈沫就要大难临头了,她所幢憬的海市蜃楼或是昙花一现的美丽烟花马上就要化为灰烬,一切都将比她所想象的变得糟糕得多。

    我们都是生活中的棋子,所不同的只是我身处不同的棋局,我们不一定能够看清自己的局势,却总能够看清楚别人。

    陈沫仍然跟我不是很熟,但在偶尔相聚的时候陈沫对我总是十分的热情,我分析这其中原因有二:一是因为我是高飞扬的好朋友,二是因为我看上去或者真的不像坏人。陈沫悄悄地对我说:娜日莎跟你到底是什么关系?我回答:我们就是住在一起的朋友,没有什么。陈沫笑:那你爱不爱她?我也笑:我确实是有些喜欢她的。陈沫接着说:你以为喜欢与爱有什么区别?我无言以对。

    我仔细想过陈沫对我说的话,或许有些爱情真的就是上天注定的,如果我们真的可以从虚伪的圈套中逃脱出来,如果我们真的可以对自己的感情完全诚实,那么属于我们的便谁也不能拿走。是的,我爱娜日莎,但这份爱我又怎么可以说得出口?万一说出这份爱之后结果会让我尴尬不已呢?我是个懦夫--如果跟陈沫相比的话。陈沫爱高飞扬,这样离奇的爱情她都可以说出来,而我这并不离奇的爱情我却难以启齿。我安慰自己说,现在就这样成天跟娜日莎生活在一起其实不也挺好的么?爱情这层纱捅不捅破又有什么区别?只要我们并不陌生,我就满足了。

    我不想跟娜日莎将最后一层纱捅破,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觉得完全纯洁的合住比起同居要浪漫得多。我自以为也算是性情中人,所以我想我在这浪漫的生活之中必然更容易具备创作的灵感,事实也是如此,自从娜日莎进入我的生活之后,我的文字较之从前越是具有灵性了。当然这种浪漫对于别人来说或许是可有可无的,同居比起纯洁的合住对于男人来说显然更加具有诱惑力和实效性,但我是一个做文字的人,当我既拥有浪漫又拥有灵感,还有什么比这对我来说更具有诱惑力和实效性?

    请记住这句话:只要我们并不陌生,我就满足了。

    娜日莎是个聪明的女孩,比我想象的还要聪明得多。许多时候我是能够感觉到她也是喜欢我的,或者说爱,但她始终又也是跟我一样小心翼翼的,她对我一直存在着某种敬畏,我是那个“好心肠”的叔叔,而不是一个与她平起平做的人。虽然我无数次告诉她,我们都是一样的,我充其量只是你的一个大哥哥,你绝不要把我当成你的长辈。娜日莎的绘画技巧越来越进步了,超出我的期望,她将西方的某种抽象思维溶于了真实的草原之中,有些作品都是令我惊诧不已爱不释手的,我甚至不忍心将那些画拿出去卖掉。

    我打算在二十五岁生日那天告诉娜日莎我爱她,如果她愿意的话,我就跟她立刻结婚。

    呼伦贝尔的春天很美,但也很短暂,在我看来的,这种美和这种短暂相辅相承。在我二十五岁生日到来之前,我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那就是尽可能的多挣一些钱,为我和娜日莎的婚礼做准备。我是一个很自信的人,大概也因为上天一直对我宠爱有加的缘故,我对自己构思的真实性几乎从不怀疑,这么多年来我似乎也从未失过手。

    在我二十五岁生日到来之前,我的生活里面突然出现了两件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事情:第一,高飞扬在执法部门当权的父亲因为贪污腐败东窗事发;第二,娜日莎的绘画作品在全国性的比赛之中获了大奖。

    高飞扬的父亲我曾经见过,一个从表面上看绝对刚正不阿的国家干部,在东窗事发之前他早已跟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个女人--也就是高飞扬的母亲在分得了数目可观财产之后依然跟她的前夫生活在一起,所有的一切似乎早有准备。然而东窗事发却是高飞扬全家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毕竟这可绝不是什么开心的事。在高飞扬的父亲被拘捕的同时,高飞扬以及她的母亲就从这个城市失踪了,犹如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半点消息。高飞扬的父亲被拘捕,这与我的生活几乎没有什么关系,但高飞扬的失踪,却使我丧失了一位好朋友。而对于陈沫来说,后果比我来说要严重得多,她因为丧失了自己的爱人,生活倍受打击,几乎一蹶不振。

    我到医院去看望陈沫的时候绝没有想到事情比我所想象的还要严重,这个半老徐娘的女人仿佛在一夜之间就失去了所有生活的勇气以及曾经的活力,这个半老徐娘的女人仿佛在一夜之间就从活泼的小姑娘变成了风烛残年的老人。陈沫面色苍白,甚至连说话都显得没有气力--在医院例行的身体检查中,她被意外的诊断出已经是胃癌晚期。那天下午我到医院去看陈沫的时候她已经近似于奄奄一息,因为早年就离异一直过着独身生活,所以她没有子女,而所有她的朋友在这个时刻除了表示同情之外又几乎什么也不能做。

    陈沫见我之后便问:高飞扬没有来么?我无奈地摇头:没来。陈沫自言自语:他恐怕还不知道我快要死了吧?我默不做声。陈沫又说:王小军你是知道我爱高飞扬的吧?我点点头:我知道。陈沫接着问:那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我回答:不知道。陈沫的眼睛有泪光在闪动:其实,我就想死在他的怀里。

    两天之后陈沫真的死了,高飞扬仍然没有任何消息,陈沫死的时候只有我陪着她,更为准确地说,我抱着她,她是在我的怀里死去的。

    娜日莎在听我给她讲陈沫和高飞扬的故事时阴着脸,在我讲完陈沫死去的时候的情形时,她终于忍不住哭了,“我早说过高飞扬不是好人的!”我没有再说话,高飞扬是我的好朋友,而且他的失踪是有原因的,我不可以在这个时候过早地责难他。我只是想,如果有一天高飞扬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会跟他好好地讲述陈沫死去的过程,然后让他自己责难自己。

    我已经等不及二十五岁生日了,我必须立即告诉娜日莎,我爱她,想跟她结婚。

    我对娜日莎说:如果我说我爱你,你相不相信?娜日莎十分羞涩地低下了头,两颊通红。我又问:如果我说我爱你,我们从此就不再陌生了,是不是?娜日莎没有任何反应,仍然低着头,两颊通红。我对娜日莎说:我爱你。

    两天之后娜日莎去了北京,因为她的绘画能力,她被一家美术中心特招过去进修,一年之后才能完成学业。娜日莎到了北京之后我便打电话对她说:我们结婚吧。

    我二十五岁的生日那一天,一个人在友谊饭店喝酒,因为娜日莎还在北京进修,所以我没有能够完成在那一天跟她结婚的愿望。更晚一些的时候,娜日莎打电话给我对我说:我们结婚吧。我笑着告诉她:只要我们并不陌生,我就满足了。


(完)

2003/04/09于呼伦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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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1 21:20 | 只看该作者
写的是现代人的生活,但我依然感觉到了恢弘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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