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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评 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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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 13:41 | 只看该作者

[原创] 评 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

—— 驳“无心人”的《榜样论》


萧   军

一、导 语

  2月9日,“忆石中文·杂文大观”网上传了一篇署名“无心人”(以下简称“无心”)的《我们先给日本人做个榜样如何?》(以下简称“榜样论”)。这篇首先从文体上看似不通,又论述不严谨的文字,倒不在于写作者的文字水平高低如何,而在于它通篇提出的立论、推论、结论(以下简称“三论”)三个方面,不仅现形出一个粗劣论文写作者的基本功的表述本质,更重要的是,现形出写作者本人,在对待现今每一个中国人都基本一致清醒认识到的一段严重的历史事实面前,其作者表示出一个逆历史事实而动的反串角色:既要为日本军国主义后裔的政治风向标摇旗呐喊,助势助力,又要以一个中国人的面貌出现,给世人摆出一副他是一位学者型的、智慧型的、理智型的,以及公允的评判态度,来要求中国人民给日本当今极右势力,或者说是军国主义后裔们做出一个宽谅的大度榜样,并且在“给”字的前面,还要加上一个定语副词——“先”字。这样,才能足以表示出他“无心”一方面代表了中国人民的民族气节,一方面代表着他个人崇尚的江湖上的高风亮节(所谓的“义气”),再一个方面向东海那边摇摆出一副乞尾的美丽形象,说明他身上浓缩着 “在同样的宗教和文化薰陶下”(引“无心人”语)的佛教、禅宗之精神,在现代中国人民的身上已经是如何发扬之光大了!

  面对“无心”的这样论述,不仅本文,就是全体有正义感,有历史责任感的中国人,包括未尽熟知历史原貌的小学生们,如果读了无心的“榜样论”感受会是怎样?本文猜想,他们无论如何都是有言要发有论要评的是吧。但是,本文暂且不顾及他们的言论如何,只就个人的认知与鲜明的观点,首先将“榜样论”的伪装画皮撕裂开去,还它一个本质,然后再议其他。这,就是本文驳斥之目的!


二、 “榜样论”的三论如何

  常言道得好,“画虎先画皮”。如果画虎不成反类犬。那么“无心人”的这张虎皮画好了没有呢?我们先从它的三论开始。

   大标题既然拟定了“先给日本人做个榜样如何?”,那么它提出的论述观点必须首先确立。而这个立论则在第一自然段(本来应是)的结尾,即“别再难为日本人了,别指望他们会道歉了。”

   作者跟着立论进行了推理,推理之结尾(第四自然段),又提出了推理的结论,即“在同样的宗教和文化薰陶下的别的民族,怎么会对你进行真诚的道歉?”

   请注意,作者又开始引述了一个对比式的推论,然后在尾段说明:“所以,我们没有必要……”,“所以,我们忘记过去吧!……”,连续两个“所以”,连续几个“忘记”,它最想要说出的是什么意思呢?即“如果一定让日本人反思,我们先给他们做个榜样,如何?”

   你看,这才是“无心”的真正“有心”!这才是作者写文的真正目的!这才是一个挥舞论理大旗在论坛上来宣讲“榜样论”的“无心”的真正用意!文章余后的一段文字看来己是不重要的了,虚晃一枪,多余。为什么?下文再议。由此“榜样论”的出笼使我们清楚地看到这样一个设计程序:三个步骤,两个推理,一个中心,全部文字的主题统统都集中到了一个点面上去,即:不要再难为日本人了,别指望他们会真诚的道歉了,而我们要求日本人能做到的,首先我们自己去做到,“先给”他日本人做个榜样看看,如何?

   请看,这就是“榜样论”的三论“完美”组合!


三、 “榜样论”的排律性

   凡会写论说文章的人,都程度或深或浅的学会使用逻辑法。即便一个思维正常或有一定生活阅历的人,也都会或多或少或明或解地在讲话或写文章中应用逻辑。在“逻辑”这个范畴里,有一个词条叫“形式逻辑”。形式逻辑的诠释文字很多,但本文只扼要将它概述为:①思想的同议性,即论说过程的同一律性;②思想的非矛盾性,即论断和分析过程中不能存在的自我诠解的矛盾性;③论述过程中的排律性,即肯定一个问题而排他另个思想或论述的不同一性;④论述思想前后的连贯性,即合理的统一性(引自《简明哲学辞典》 罗森尔著,三联书店,1978年版,第196页)。这4点概括起来,简言之称其“排律性”。

   既然如此,本文就尝试应用形式逻辑的排律性来判定一下,“榜样论”究竟符合不符合普通人常言的那种“逻辑”?如果符合,那么它就通篇立论与结论成立;如果不符合,那么它的立论和结论就是胡扯;要么,它就属于另类(逻辑)!

   首先我们从它的推论中找到推理依据。它的推理依据建立在两个立点上:第①点是:“永远不要指望日本首相会像德国总理那样……”;第②点是:“在同样的宗教和文化薰陶下……”。

  我们先来分析第①点。

  如果通读过欧洲史的人应当基本知道,德国历史上是一个怎样的国家?为什么它会成为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首魁?为什么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它由原来的受害国到侵略国再到战败国和耻辱国?为什么施罗德总理敢在德国二战平息后的四十六之年后,主动在以色列国的土地上,跪地反省?并代表整个国家和民族利益向全世界犹太人,以及整个欧洲受害者给予现金赔偿与书面道歉?难道就仅仅因为“欧美大部分国家的民族都信仰基督教”是么?难道就仅仅因为是信徒们“临终前要请神父来作弥撒以宽恕他们”“原罪的灵魂能上天堂”,所以西方人才“提倡忏悔和反思”是么?所以德国人民才会委托他们的总理当代表去跪地道歉,送金送银是么?简直一派呓语!从作者的这段文字中本文可以看到,作者对西方的历史进程根本不了解,要么了解太浮,对西方社会的思想演变,哲学发展,理论体系乃至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作用于社会宗教、民族信仰、文化体系和国民素质教育的影响与地位,究竟是一条什么主线,看来是知之甚少,或根本没有系统地研读过。所以,作者才会笔下生风,得出个自以为是的所谓的“忏悔”和“宽恕”的精神解脱之说,从而替德国战后赔礼道歉的表面认知,给予了如此不负责任的肤浅的诠注。这说明作者的知识阅读面与政治的理解力度完全是幼稚的,甚至脑子里依然停留在对欧洲中世纪传统忏悔的理解上,所以才会用简单的拿来主义套用。建议作者有机会重返今日之欧洲,与那里的人民实地交流几次,以便充实个人的实践知识。

  其实,作者根本地不了解现行的欧洲,根本地脱离了对德国与欧洲现行关系的实际了解。本文提示一句,为什么有话说:法兰克福咳嗽一下,整个欧洲经济都会感冒?为什么德国自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起,一直能成为欧洲的经济火车头?成为迅速崛起的世界四小龙之一?为什么欧元霸主的地位是德国而不是法国或瑞士?为什么德国经济是整个欧洲经济发展的动能与中心?等等这一切为什么,就因为德国的工业强盛和坚实的经济实力,而强盛与实力,又得利于德国战后制定的严格的限制性的从事军工与国防事业的法律条文,从而使经济实力的迅速提升为它在欧洲奠定经济大国的地位,有了政治上的基础,从而也获得了日后在国际上更多的话语权。所以德国人十分清晰地意识到,如果他们不在当年历史问题上再次事实求是的向受略国与受害人赔礼道歉,拿出诚意,拿出真金白银,取信于欧洲与世界人民,那么它是不会得到欧洲乃至世界人民的宽恕与谅解的,那么它既回不到欧洲人的大家庭里去,也不可能在全世界范围内继续它的经济市场的有利开拓,以及得到加强政治对话对等的获得权利(比如2005年入常申请的四国提案权)。所以德国总理的道歉,完全是从政治角度出发,从经济市场以及从整体国民整体素质业己提升的方位上,做出的战略国策,而非“无心”用来作为他的“榜样论”推理成立的论说依据。如此看来,作者实在迂腐,而在政治上却又犯下了一种幼稚病!

  正因为政治上的幼稚,作者才把这种同一解说的方法又应用到日本人的东方佛教观念中来。这就是本文要分析的第②点。

  请问“无心”,你明白东方佛教的由来吗?佛教和中国本土原有的儒教、道教本有冲突吗?日本人是什么时候接受佛教的?道教在前?还是佛教在后?明治维新之后,佛教在日本还盛行吗?今天的日本国度里,还继续讲究佛教与布教施道吗?日本人对中国文化的接受始自明治之后,还继续推崇与施实吗?对于今天的中国与日本,还可以再说出“在同样的宗教和文化薰陶下”这样有悖事实的话语吗?请不要再望文生意了!建议作者去读两本书:《日本战国史》与《日本通史》。

  针对作者在第二自然段里借用这种论据来推理认知,其实作者是用了两者根本不相关的宗教信仰与社会发展背景,来阐述同为一桩真实的、并且十分关联的、又曾历史上叫做“法西斯同盟”的历史事实来为日本历史的军国主义进行辩解,并且用这种辩解又来为日本现代的极右政治势力及复活军国主义的后裔治国方略谋服务。作者这种地地道道的违反思维法则的诡辩论,说轻了,是哲学上的“排律性”;说重了,不是汉奸论的翻版论又能是什么?!因此,作者的两个依据是非同义性的,也是排律性的,根本没有合理性的统一。四个定理中有三个不符,便证实了“榜样论”的诡辩;而唯有符合的余下一条,便是“榜样论”的非矛盾性。也就是作者好不容易从两个宗教区别的原理中,找到了德国人为什么赔礼道歉是公正的,合理的;而日本人的不赔礼、不道歉(应当是正式的,不是反来复去式的道歉)是合理的,有条件的。所以才会在作者的思维逻辑中,将两个推理联系一起成立。但是,稍懂哲学,而又能应用形式逻辑的定义去辨证它们的时候,这种推理的伪装画皮就被剥去了,露出的就是本文前面提到的“它就属于另类(逻辑)!”—— 什么逻辑?涂脂抹粉的逻辑;豢养犬的逻辑;民族败类与汉奸为主子摇尾乞好的逻辑!这样的逻辑,怎么能登中国的正义大讲堂上呢!

四、 “榜样论”的三段式的违律性

  什么叫“违律性”?依然从哲学的角度出发,依然用形式逻辑的范畴尺度来验证“榜样论”。所谓的排律性,即是“违律性”。两者说法看上去从文字上似乎没有差异,但实质上,“排律性”系指内容而言,“违律性”指形式而言。那么“榜样论”在论述形式上有什么“违律”的呢?

  依据三段式的创立鼻祖黑格尔哲学论述公式,三段式的论述模式是:正题(肯定)→反题(否定)→合题(之否定)。这是一个完整推论认识的思维过程。然而,“榜样论”的作者有无遵循这个法则呢?没有。虽然有的旧式法则在今天可以推倒,并赋予新的内容与创意,但思维的基本法则和认识论的法则无论怎么变,它们都不会改正原有认识论的本质和以认识特质的表象出现的。所以我们看到,作者在他的第一道正题里(第一自然段),提出了 “别再难为日本人了……”的正题观点,到了第三个自然段本应该是提出反题的立论观点,但作者没有这样做,而是继论据后得出:“在同样的宗教和文化熏陶下……”等等,如果它的论据恰是符合事实的话,那倒也罢了,可是,偏偏不是!所以让这个违背认识论法则的结论观点,在承上之后,又启出了下文新的立论,并直至第五、六、第七自然段里,终于做出了全文纲领性的总结:“如果一定让日本人反思,我们先……”。这样的推理模式和认知模式,哪有不违背黑格尔批判哲学核心中的三段式的“违律性”呢?所以本文才会提出一个:“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所以才会提出“这篇从文体上看似不通,又论述不严谨的”“榜样论”,如何经过本文的“排律性”与“违律性”的辨析,看出它是一篇诡辩论!并且还是一篇地地道道的御用汉奸文字论。作者所炮制出笼的“榜样论”,不仅仅严重地强奸于中国人民的感情,尤其是老一辈人的感情,同时也在严重地传播与污染中国人民后代的纯净心灵,但也同时企图在大多数日本爱好和平,真诚欲与中国人民睦邻相处的有识人士中间,实施间离关系。这绝对不是一名普通中国学士人物所能作为的。所以要问“无心人”——何方血缘民族是也?


五、从“榜样论”看作者的写作及其他

    通过以上辨析,本文看到“榜样论”经过验证,不仅荒诞毫无思维法则,而且历史知识严重贪乏,论述手段严重或缺。不仅从理论上撑不住脚,从论述形式上也没有将虎皮画好,现在一看,嘿,究竟是虎是犬?读者心里辨知!因此,这里究竟是一条什么样的犬?中国犬?东洋犬?答案当然是昭然若揭!

    于此同时,本文再次从作者的文字表述上,揭开它写作技巧的伪装性,还原它是一个怎样披着中国学者合法外衣的东洋术士,又是如何假惺惺地痛责日本主子的几句不关痛痒的话音之外,却是在如何真正地向善良的中国后人去兜售他的那套赤裸裸的“榜样论”的!

  例举一。文章开场即说,“中日关系空前紧张”、“中日关系再次陷入低谷”。然而五十余字功夫不到,便马上搬出了作者的全文立论观点:“别再……”。巧妙的是,作者先来个无罪自辩,说自己的立论观点“不是为了给日本人开脱。”那么欲问:作者又究竟是不是在给日本人开脱呢?他开脱的依据是什么呢?除了本文前面提到过的作者在论述中,已犯了“排律性”的错误而旧话不提的话,那么作者的“何其相似“论本文在此却要必须给予严肃地揭示!

  什么“何其相似”?就是“我们把‘文革’称之工作上的错误和失误,和日本人把侵略战争称为历史上的‘问题’何其相似!”(引自“无心人”语)

  试问作者,不同国度,不同范畴,不同民族与事发地点,不同性质的东西,可以拿来用同一种定义的限制去评判它们吗?那为什么不拿日本人的“明治维新“和“中国改革开放”两者同属改革范畴的内容去做比照一下呢?那不是更趋合理性吗?因面前者的确不仑不类,后者才真有道理。如果“榜样论”的作者,连哲学上的这点同律论述方法都弄不明白,可想而知本文面对的是一位怎样重量级的“拳击手”了。

  例举二。既然作者提到了“文革”,就不免要拿文革的“惨忍”与日本侵华战争的大东亚共荣进行比照。这一比照比,出了个什么结论呢?

  “回忆一下我们‘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千百万人死于非命 ”,好一个“千百万人死于非命”!试问作者的统计数字依据何来?是事实?还是夸张?是假替文革中的冤魂鸣不平?还是真的替日本侵华战争戮杀中国无数军民的真实数据以作减轻罪状之对比?然而,本文依据目前权威的文革数据库编辑 —— 来自美国诺曼德尔学院丁抒教授的初步统计,文革死亡人数约在200万,最高不出300万,即使批斗、挨整的人数也只限在1000万。请作者看清楚了,后者还不是死亡!而日本侵华战争呢?依据中国社科院院报2006年2月15日统计数字:1937~1945年,中国战争直接人口损失2062万,最低军民伤亡3480万;如果包括被俘、失踪、劳工、慰安妇等人口在内的损失人数,应在4500万左右。而美国与台湾的统计数据提供中国军队的死亡是148万,平民死亡1800万,两者数据不包括有伤、残、失踪与怀孕8个月以上未及时生下的生命在内。作者既然要比,就应该拿出个写论说文的求实态度去比,而非应用小说的文学夸张笔法去比。显得既不严肃,也可见其治学求证之一斑的能耐了!

  例举三。作者为了假道公正,扮出一副同情达理的摸样,跟中国人说:“如果大家对日本……还耿耿于怀的话(请注意作者这里的‘耿耿于怀’四个字,其暗藏着别有用心),还想跟日本人讨个说法的话(再请注意一个‘讨’字),那么只有……”。瞧这一副假圣人的假面具!

  “发展经济,富国强兵”需要你“无心”来指路的么?可是,“无心人”的鬼诈鬼就鬼在后面一段假设的文字里:明着看让中国人出气,报复,实则是想要中国人也跟着学日本小鬼子一样,“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然后两个民族,两个国家不就将历史上积怨扯平了是吗?历史的怨恨与仇恨不就由此化解消除了是吗?试问这是什么逻辑?简直厚颜!简直无耻!简直就是在肆意辱骂中国人!—— 潜意词:心胸狭隘,报复心重,斤斤计较的中国穷人!难道作者的真实意图不就是这样的吗?!也许作者发文之后,立刻意识到这一段文字的不妙,于是赶紧第二天发了个跟贴说:“本文后半部纯属……,请勿……。”还做出一位仙人下旨的姿态:“请提醒锦涛和家宝。切切。”

  这完全是一种什么政治态度?是幽默吗?调侃吗?还是显示出作者的至高无尚的智慧?—— 否,都不是!是地地道道的“中国通”的日本鬼子!联系到2005年12月,在“人民网”日中论坛上有一位冠名徐氏教授发表的“亲日”友善言论,在经过无数网民点击痛斥之后有人查阅,举证该徐氏假冒中国某学院教授之名,实则系日本来华之留学生。还有李登辉,过去大家都认为他是正宗台湾人,可是后来一查,才明白李某是日本与台湾人结合的杂种。看来这位‘无心人’如若不是有人知根知底赞同他来“忆石论坛”大放“榜样论”之厥词的话,那么可以断言,这位已到40岁不惑年龄的“理论者”,不是有被严重日化倾向的“国人”;便是对自己祖国明显有历史仇恨记忆的人;要么就是汉奸、败类;要么就是软骨头!其它什么都不是!如是者,才如此对中国人民这么耿耿于怀!



六、 尾 语

  文章写到此,积心中几天来的激愤怒泄而出,当然也颇具伤神。为什么?因为遇到了假道士!因为国门里头居然见到有如此丧家之犬。倘若为了学术观点争议倒也罢了,因为“无心人”还有另篇关于什么“雷锋的耻辱”这样的“理论”文章。这样的标新思想不争倒也且过。但是,偏偏让本文见到了有关如此羞辱中华民族气节的事,见到了如此有关认贼作父的事,看见了饮着国民血汗却如此卖力为东洋主子跑码头带帮办的事,甚而用偷模概念严重歪曲事实并满口胡说八道的荒诞文字企图转移矛盾,实在是叫鄙人老朽咽气不下。是不!?

  “无心人”不是在诅咒鄙人被早点送进“焚尸炉”是吗?不是说鄙人是“乏走狗”是么?没关系,人早晚一死的。死去一个无愧的良心,也好过那些存形与世却干着羞辱民族与祖国败类的行尸,而这等行尸在见阳光的时候,又怎么难保证不被有更多的有识之士去加以鞭笞、扬灰、以做示范是呢?

  做忠实于中国人民历史的“乏走狗”,总比做吃东洋鬼子狗食的丧家犬要好得多。不信?可以让后人替“榜样论”者竖字立碑!


2006年2月29日 凌晨 广州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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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 14:4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此文是原创首发,请在文章末尾像别人那样加上原创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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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 15:56 | 只看该作者
具有真正的民族道义感的人心胸是宽阔的.凡阻碍民族兴旺的一切,均为寇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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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 16:0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如果此文是原创首发,请在文章末尾像别人那样加上原创说明。


这篇文章在忆石是首发,作者可以不在文末加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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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3 18:12 | 只看该作者
感谢三位版主的鼓励与支持。得到你们的首肯,是鄙人的高兴。

另外版主的要求鄙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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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4 18:57 | 只看该作者
自诩“无心”,实则有意,正是有些人打着光明正大的幌子做见不得人勾当的一贯手段,不足为奇。说得好!批得妙!做你的同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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