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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宋祖德,一个"炒男"和一个超女的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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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3-20 19: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这个眼球经济时代,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依靠自身资源来创造回头率和点击率,然后兑换成银行卡上成串的阿拉伯数据。在这个全民娱乐的时代,商业炒作似乎成为”成功人士“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登龙程序,在法律的范畴以内,他们的动作合法与否应该由法律来裁决,但是在现代经济生活的秩序上,他们的做法无疑有其内在合理性。在这个酒香也怕巷子深的年代,炒作能力直接决定一个人的知名度和话语霸权的成立。由此而来,炒作大王宋祖德的出现就不足为奇了。

  目前,有关宋祖德的新闻在网上已经达到铺天盖地无以复加的地步,他的目的自然是达到了,但却不能逃脱被妖魔化的命运,加上他的自身形象以及先前著名的炒作事件(买下杨玉莹的保时捷),使得很多人的眼球关注的是他的下一个目标是谁。口无遮拦的他使时下的明星都难逃厄运,谢廷锋、李亚鹏、刘亦菲等都被他骂了个遍,最火的可能要算李宇春了。

  事因是宋祖德对媒体说“李宇春吃了壮阳药”,惹来李的那些崇拜者们唾沫四溅的臭骂,后来又传出宋祖德收集李参赛”超女“舞弊行为的证据,号称要将李“送进牢房”,导致天娱以“诽谤和人身攻击”起诉宋祖德,这也将宋祖德推向了自我炒作的顶峰,但他对媒体依然是以一副“说真话”的面孔出现。这里有两个值得玩味的问题,一是所谓的诽谤和人身攻击,个人觉得这两个词汇很扯淡,这样的两个特殊的词汇需要它的特定对象才能成立,比如张三跟李四是邻居,某天吵架了,于是互相对骂,当然骂得也没宋祖德这般“文明”和“有学问”,但是骂完就没事了,也没听说谁要告谁人身攻击或者诽谤,但李宇春就不同了,人家现在是名人,骂了名人就是“人身攻击和诽谤”,这就是一种权利和霸权的显露,福柯早有发现,权力塑造着我们的身体。他所说的权力,不是狭义上的政治权力,而是微观政治学意义上的无所不在的文化。所以说,法律上的某些条文是专门为名人设置的,与凡人没什么关系,法盲就更不用说了。二是宋祖德所谓的“说真话”,就目前来看,他的这个提法非常的搞笑,什么叫说真话?揭露真相或者揭示真理?那宋祖德在干什么?当时看他在新浪的一个采访视频,主持人问他为什么要调查李宇春,他冠冕堂皇地说“我是诗人、作家,我不允许人间丑恶的出现,我想让人们看到真善美的一面”(大意),看他说得酣畅淋漓的,揭露名人一些不为人知而大众都非常感兴趣的隐私就是“说真话”,这么算来,我家邻村的那个男接生医生大可以将经他手术接生过的女人的隐私都说出来,那也叫说真话了?所以,炒作就是炒作,拿一些词汇来掩饰只是对它们的一种侮辱。并且从他的言论很难让人想象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作家和诗人,听说天娱起诉他,他又对媒体说“我宋祖德是有文化的,是见过不少世面的,只要天娱撤消起诉,这件事就倒此为止,否则我将坚持到底。”,这算什么啊?这就是作家和诗人的德行,这就是“说真话”,既然你已经感觉到丑恶的存在,但为了一场官司就可以把真相拿来抵押作等价交换?这样的情形出现恐怕怀疑的不是我一个人吧,起码他的炒作手段不够高明。

  听说李宇春过生日各地粉丝蜂拥前往,宋祖德又放出风声“李宇春,你的生日能快乐吗?”,显然他的那些“真话”并没有阻止愚昧和丑恶的蔓延,只是因为他的出现,娱乐记者的收入增加了,各大网站的点击率增加了广告费用升级了,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写道:处江湖之远则忧其民,居庙堂之高则忧其君。所以宋祖德在这句话下明显显得猥琐不堪,你一脚踏在娱乐圈,一脚又插在真理的下身,这样毕竟难以平衡,娱乐圈是没有真善美的。所以你只需要管好自己就可以了,就算你要宣扬真理也不需要总拿别人的隐私说事,也不要借助一些明星的陈年旧事来超渡众生。于是,宋祖德故做矜持地掉进了自己精心设计的阴沟。

  芙蓉姐姐因为忸怩作态而闻名网络,流氓燕因为善于脱衣而走俏天涯,以及之后前仆后继的菊花姐姐、红衣妹妹、天仙妹妹,现在终于出现了一个“缺德哥哥”了,可以肯定的是象宋祖德这样的“炒男”绝对不会就此善罢甘休,或许无数的“炒男”正在整装待发,炒男与炒女的PK应该是网络炒作的最高形式,余下的就是怎样的炒的问题。
     对于宋李这场互惠互利的炒作运动,我敢说,到最后绝对是一个不了了之的结果,他们只是借助看客的眼球和影响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楼主| 发表于 2006-3-20 19:36 | 只看该作者

请斑竹帮忙:)

对不起
刚才发贴不记得加"原创作品"的声明了
请斑竹帮忙加一下
谢谢
3#
发表于 2006-3-20 23: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请斑竹帮忙:)

最初由 唐叛 发表
对不起
刚才发贴不记得加"原创作品"的声明了
请斑竹帮忙加一下
谢谢


你自己可以点“编辑”进入添加,不用劳烦斑竹。:))
4#
发表于 2006-3-21 08:1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就俩字,炒作。
5#
发表于 2006-3-21 15:10 | 只看该作者
炒作也可以成名的,原来的炒作大王邓建国就是这样。
6#
 楼主| 发表于 2006-3-22 11:2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朋友
7#
发表于 2006-3-22 11:26 | 只看该作者
宋祖德,"炒男"名字起的好贴切啊。
网络炒作何时休?
8#
发表于 2006-3-22 13:08 | 只看该作者
一时虚名,昙花一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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