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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06-3-29 18:54 | 只看该作者
  感谢以上各位朋友的评点。恕不一一回复了!祝各位好;)
32#
发表于 2006-3-30 07:39 | 只看该作者
很不错的小说哈!学习了。

阿瓦寨的主婚人庄重地喊到:二拜父母……   “到”应是“道”
33#
发表于 2006-3-30 14:22 | 只看该作者
我观诸兄诸妹评三零之此篇,好评如潮,掩卷思之,但觉米老汉对心上人变成植物人后,虽不知其是否能复活,一守十年,真痴人也,此其第一个不容易;心上人苏醒之后,因为自己老迈,伊人年轻,不忍与其成婚,为伊人之幸福,忍痛割爱,嫁之于他人,真善人也,此其第二个不容易。只此两个不容易,米老汉便跃然于纸上矣!然则,孰不知佃推敲之,小说漏洞显矣:鄙人虽然愚钝,然则依稀记得上小学时自然课老师说过,人要长生不老或返老还儿童,除非两种情况,其一,身处光速环境之中,其二,速冻以后复活,除此以外,另无他法。人成植物人之后,虽则无意识无感觉,然而其细胞照常分裂生长,故,荞麦虽然躺了10年,亦和米老汉长了10年,不可能还是青春依旧;其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荞麦“死”而复生,是人间奇事,她醒来后,众多乡邻之中必有好事者,不可能对此事都守口如瓶。由此两点,此作一是有点“太虚”了,写世上根本不存在的事;二是“太玄”了,写依规律不会成立的事;故作者在此间不是“以我观物”,而是以我“造”物,要米老汉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要米老汉怎么样他就得怎么样,这样写是不是很主观啊!
34#
发表于 2006-3-30 14:26 | 只看该作者
正误:1、不忍与其成姓婚--------应为:不忍与其成婚。
       2、然则依稀赢得上小学时自然老师说过-----应为:然则依稀记得上小学时自然课老师说过
35#
 楼主| 发表于 2006-3-31 20:0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邱天 发表
很不错的小说哈!学习了。

阿瓦寨的主婚人庄重地喊到:二拜父母……   “到”应是“道”

  谢谢指正:)
36#
 楼主| 发表于 2006-3-31 20:1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斗米折 发表
我观诸兄诸妹评000大版主之此篇,好评如潮,掩卷思之,但觉米老汉对心上人变成植物人后,虽不知其是否能复活,一守十年,真痴人也,此其第一个不容易;心上人苏醒之后,因为自己老迈,伊人年轻,不忍与其成婚,为伊?..

  首先谢谢斗米折朋友对小文的关注及感兴趣!
  第一,荞麦沉睡前不过十六七岁这个年龄,何以见得?(我是为人师表的老师,而她还只是个孩子。)(某年某月某日:真想不到会是这样,麦子醒来后一看到我,便叫了声“爸爸”……这也不能怪她,我们相差二十几岁呢。更何况,我又经过了十年的乡村劳动。)不知朋友看清楚没有?在沉睡前米老汉就比荞麦大二十几岁!
  第二,十年过去了,荞麦亦在生长,老化。当她醒来时应该是二十六七岁。难道二十六七岁的女孩不算“年轻”?!荞麦在“沉睡”之前就比米老汉小二十几岁,即使她在沉睡中仍然老化,也还是比米老汉小二十几岁,这是不变的事实。(我已年近半百,该何去何从?)
  第三,米老汉带着一个沉睡的年轻姑娘跑到落后、陈旧的村庄,一个为了避嫌,二个因为伤心。所以不与人言真情是顺理成章的。所以,尽管住了十年,也不一定会有人知道他俩的真实关系。的确,荞麦一醒来便会轰动。可是,这与文章有何处不符呢?因为她一醒来就叫米老汉为“爸爸”,所以,他们的关系就这样确定了呀!
  至于说到此文的“理想化”,的确,这可能是每个人的一种心理安慰,因为在现实中基本上得不到这样“出奇”的爱,所以才以想象的情况使它满足人类幻想中的天堂。 
  最后,希望说的是,叫我三零便可。如果真要尊称,称我为“版主”也行,不必加一个“大”字,我心眼不算小,只是这样一加容易使人产生误会,因为你是在评论我的文章。谢谢!
  此文这些有可能造成的“漏子”我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开始缝制的。当然,小小说这件“天衣”并不好缝制。所以在过程中可能太难做到“天衣无缝”!呵呵:)
  论坛就应该有百家争鸣的现象,只要就文论文,不言其他,便是好现象。欢迎继续指正。谢谢各位:)
37#
发表于 2006-4-1 20:57 | 只看该作者
看了上面三零版和斗米折文兄的贴子,成仁想说几句!
首先,我敬佩斗米折文兄严谨的阅读态度,能看到来论坛就只是为了凑个贴数的游民不能看到的“纰漏”之处(是不是纰漏且先不论),单就这一点来说,成仁表示发自内的敬意,就算我,我自认为看文友的文章时,一般都是不看完不回贴,有的连续看几遍,都不敢乱言。我见到斗米折文兄对三零版的文章读得如此仔细,敬意由此而生,只是,成仁来论坛也有两年多了,一直看着这个论坛的发展,进步,而且,我发自内心地认为,中财论坛并没有因为它是一个计酬的论坛而渗进了一些个不良的因素,相反,我认为,在这个论坛里,大家都彬彬有礼,撇开虚假不说,至少,这几年来,论坛里还没有出现过文友之间脸红得不可收拾的局面。当然,既然是论坛,每个人都可以畅所欲言,但是,我们每人都是人,不管是在全国知名的作家,还是正在学写的小虾,在这里,大家都是平等的。确实,可能存在有的会员的资历,能力,写作水平都比版主更好的情况,但大家来这里,交流是第一目的,如果是想赚稿费,这里也不是理想的场所,大家应该把论坛当成是学习交流的地方,网络太大,能遇到真诚和笑容不容易,能遇到爱文的友人,能相惜应是一种福。
我觉得版主也是人,我觉得斗米折文友在称呼三零版时,“大”字尽可免矣,:),这或许是儒家的中庸之见  :)
小说中有“虚”的成分,这应是可以原谅的,我们不因为《红楼梦》中有女娲,一僧一道,就说《红》是不值得读的,也不能说古时能有神话的环境,现代就不能有猜想成分。一篇小说,即使一篇优秀的小说,恐怕也不能说半个漏洞都没有,大家就文论文,一旦涉及作者,味道就不一样了,这仅是一管之见:)
38#
发表于 2006-4-2 17:06 | 只看该作者
“曾经的美好被遗失掉了,现在大概能找回来,还会美好吗?”
曾经的美好有多少又能找的回来呢?文章的主题让我想到了张爱玲的《十八春》。
39#
发表于 2006-4-2 17:41 | 只看该作者

555555555555

看得心疼!
40#
 楼主| 发表于 2006-4-2 18:44 | 只看该作者
  感谢以上各位朋友阅贴。
41#
发表于 2006-4-3 09:58 | 只看该作者
三零,你好,看了你的留言,才觉出自己的错处,但起初那样称呼并无恶意,不过很不好意思,一些情节,经你一介绍,我也明白了,不要生气啊!以后还要当你的读者呢!我曾在你的博客里游历过,我感到你的文章很不错,不过此篇感觉有一些不自然的地方,比如,失去知觉10年的麦了有朝一日突然醒了,你让他自然地叫了米老汉一声“爸爸”,这从作者的愿望看,很合理。但从事理的角度看,一般人不大理解。试想麦子失忆重醒,犹如人的重生,面对一个全新的环境,一个全新的人(尽管她觉得这个寨子和家她似曾相识),她可能有这样几种比较合乎情理的反映:一是吃惊。即使米她醒来时身边是她的亲爸爸,她也不会认得,而是会吃惊地问:“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儿?”何况米老汉不是她亲爸,这样喊是人的本能。二是会本能地喊他心上人的名字。因人她作为一个不顾家庭阻挠而跟着米老汉出走的孩子,初恋是刻骨铭心的,可能出现的奇迹是其他的都忘记了,但是爱情没有忘记。而米老汉呢,对沉睡了10年、自己苦苦守候的10年麦子的以上两种(或其他合乎情理的)表现,肯定也会有本能的、强烈的反映,来不及“伪装”,许多事情就明白了,这么坦然地就当了爸爸,不大好理解是吧。诚如你所言,小说需要以想象满足人们的某些愿望,是这合乎常理的无可厚非。但是窃以为(不见得正确),写小说虽名为“创作”,但并非作者为所欲为,你一旦你确立了这个人物,情节就不由得作者“自由”地编造了,此时作者的任务,只能描述生活,而非创造生活,是作者跟着人物走,而非人物跟着作者走。小说需要新意,需要想象,但也需要合乎情理,是吧。
    当然,段成仁兄说:“小说中有“虚”的成分,这应是可以原谅的,我们不因为《红楼梦》中有女娲,一僧一道,就说《红》是不值得读的”、tom2030说:“小说虚点玄点都可以的在,比如那些武侠小说就虚得狠,玄得狠,读者也是很喜欢的”这话很有道理,实事上也应该如此。但是我以为,此“虚”非彼“虚”。窃以为,《红》中之虚,一则当时社会普遍信“有一僧一道”,二则作者通过合理的处理,创造了一种虚实相映的大氛围,“一僧一道”的出现并不突然,有期深厚的文化底蕴,符合中国人几千年的传统心理,也有其特别的思想意蕴,通篇之中,“实”压倒了“虚”,故读之不觉得“虚”,所以《红》中之“虚”,“虚”得美丽,“虚”得真实,“虚”得自然;窃以为,“武”中之“虚”有如童话,人们在读武侠小说时起始的心理状态,和读一些“现实”小说时是不一样的,一则武术本身有神奇的成份,二则人们早已料定其中必有虚假,在见到小说中虚的一些情节时,早已作好了心理准备,故,当故事中出现某大侠一掌击倒了一座山峰,抛出去的飞刀向巡航导弹一样追人,此时只觉得好玩而已,并不信其会有,在我看来,此类作品,大多为取乐而已,并无什么意思,包括电影《英雄》中身出的威力无比的箭,人们除了觉得它们荒诞不经,不会有别的思考,对此类“虚”,不必去理会它们。而此篇之中,小说绝大部分情节是写实的,突然来了这么一下,又没有经过合理化的处理,所以,让读者觉得心理上突然跌了一跤,醒来一想,只觉得不合理,不过,此情节放在《红》或“武”中,倒未偿不合理,而在此情此景此小说中,不是那么地和谐。试问,我们为了表达一个“好人好报”的理念,如果让一个穷人家院里放了几十年的玩石一夜之间突然变成了金字,我们会觉得这种情节好吗?(童话除外)当然,我在前面的谈论中多次提到了“实”,并非要说小说是生活的照搬,想像,提炼都是不可少的,不然,就没有了,作品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嘛!正如三零所说,作小小说是在缝“天衣”,缝好确实不容易,缝成后难免有漏洞,但我想,正是因为“天衣”难缝,才不是人人都能缝的,才需要包括中财论坛中所有版主、会员及社会上其他有才有识有责之士去为之顶着孤灯清影、顶着一些误会(甚至谩骂)去为之努力,漏洞在所难免,不过我们要尽量让它小一些。说话回来,我乃一读者(得在社会最低层,喜欢读而已,很平常,更没有发表过作品),你乃一作者,你写你的,我读我的,咱俩井水不犯河水,而我却要对你的作品说这说那,何苦呢,仔佃想来,可能是比较关注你的作品的原故吧(一般人我还不告诉他呢---广告语:))。谨探讨,请指教。向你学习,期待着你你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也祝你心情愉快,工作顺利!
42#
发表于 2006-4-3 10:18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对文学作品的争鸣就是要在这种和谐的氛围中进行,我看了也很受益!

对000斑竹这篇作品我首先看好并点了精华,我认识她创作的主题是明确的,内容也是感人的,至于个一些地方给人的感觉“别扭”也是情理之中,世间本无完美,更何况文学创作。

对于斗米折兄的评语我也是认可的,如果一个论坛里大家都好好好是是是的,那么它就没有发展,同时也不会活跃起来。我们太虚正需要斗米折兄这样的,对于一些不足和缺点就要说出来,大家探讨研究,这不但会带动论坛的人气,同时对我们大家在写作和鉴赏方面也是一个很大的提高!:)
43#
发表于 2006-4-3 14:0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斗米折 发表
[QUOTE]最初由 一楠 发表
[B如果一个论坛里大家都好好好是是是的,那么它就没有发展,同时也不会活跃起来。我们对于一些不足和缺点就要说出来,大家探讨研究,这不但会带动论坛的...
44#
 楼主| 发表于 2006-4-3 17:4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tom2030 发表
才看到楼上的探讨。我个人认为,小说虚点玄点都可以的在,比如那些武侠小说就虚得狠,玄得狠,读者也是很喜欢的。只是小说情节的发展需要符合生活的逻辑,这最重要,小说的包袱也是符合逻辑的包袱,不知道我说的对不...

  谢谢朋友直言相告。对于小小说我是初初学写,难免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希望以后继续能听到朋友的直言:)
45#
发表于 2006-4-3 18:0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000 发表
[QUOTE]最初由 tom2030 发表

  谢谢朋友直言相告。对于小小说我是初初学写,难免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希望以后继续能听到朋友的直言:)

------呵呵,三零版主,不要伤心哦,其实你是很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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