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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特权车更不能横行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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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3 15: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31日,一辆金龙客车在大道上七拐八拐,结果和一位骑摩托车大爷相撞。十余名不依不饶的车上乘客,满嘴酒气地追进大爷所在的水岸隔邻小区,暴打毫无还手之力的大爷。乘客的野蛮行径最终引起过往群众的强烈愤慨,不少市民筑成人墙将大巴拦下,更有市民掏出电话向警方报案。(四川新闻网)

  此事之所以激起民愤,一是因为车上的乘客非常霸道,他们恃强凌弱,车辆相撞以后,十几名乘客暴打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人,看到老人脸上流着血,一股茫然的表情,非常让人们同情,二是因为打人者乘坐的车号是川O,这样的车一般是省府机关的车辆,也许这帮人一直是高高在上的衙内或者是某一省级机关的公务员。省政府的人有什么了不起?总不能不讲道理,总不能欺负普通百姓吧。

  打人者本来准备打了以后一走了之,没有想到路见不平的群众看不下去了,他们自发组织起来,把车拦了下来,看到了激起了公愤,车上的人关紧车门,拒不接受记者的采访,后来在警察的劝导和疏散下,围观的群众才慢慢散去,警察也把双方当事人带往派出所备案。

  前一段时间媒体曾报道过,重庆一个自称公务员,并标谤是某局副局长的人,因为和民工发生争执,动手狠狠地打了民工,旁边老百姓看不下去,纷纷指责其言行,而该人牛气十足,反而自报家门,以当官者自居,没想到这一下更激起了民愤,在群众的意愤之下,最后这个所谓的副局长只能灰溜溜地躲了起来。后来在警察的干预下事情才得到了解决。

  人们都生活在社会之中,本来发生矛盾或者产生碰撞都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在发生矛盾和碰撞以后,自以为身份高人一等,或者倚仗着人多势众,欺负平民百姓,只会激起路人的愤慨,路见不平有人铲。无论是谁遇事讲道理或者报警都可以,自以为高人一等动手打人是不对的,如果再以公务员或者机关人员动手打人那就更不对了,从这个方面来说,当时旁边群众的激情可以理解。

  川人正义感比较强,成都张德军见义勇为反被人告到法庭,当法庭宣布张德军无罪的时候,我们看到旁边的群众把张德军抛了起来,因为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

  民意不可违,百姓不可欺。特权车更不能横行霸道。在当前党和政府号召建设和谐社会的大目标之下,作为政府公务人员更应该作出表率,拿出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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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3 17:10 | 只看该作者
封建社会,一些人得势后"横甚",但结果,往往并不好.
现在还有横甚的人,一旦群众有了不平,他们立马成了孙子.
老树文章,取材现实,正义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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