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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迷失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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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9 13: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见到许朝七时,两人都是十四岁。

  当年的翘楚还是一有些自闭的小孩。她不常主动与别人说话,也不主动张扬自己。无论在哪里,她都并不是惹人注意的。这种强烈的孤独感压迫她自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高人一等的离世感。人总是在嫉妒自卑的同时,嫉妒的骄傲。在后来,这种虚妄的骄傲支撑了她的生活,让她无法逃避。

  林翘楚去见朝七之前,她们只是通电话,通信,没见过面。

  那天是盛夏时候,北方盛夏时节阳光强烈,风沙大,且干燥。偏逢上扩建道路,搞的昏天暗地,树叶因沾满了尘土而呈现出灰白色,一阵风吹过,就沉沉的摇摆。

  翘楚一个人走在人行道上,那种出离尘世般的骄傲感又渐渐的浮现出来,她与朝七通话时是问明白了要转什么车的,可是到了站却发现陌生的公路上奔驰的巴士不是自己要的车号。她没有去问问别人,自以为是的认为也许是转车的站之间原就有些距离。直到她多走了两站多的路,并看到其中一辆八十上写着原XX路时,她才自嘲的对自己笑笑。

  到了站,她站在楼下的公共电话亭给朝七打电话。接通了,听到那边说:“喂,你好。”是朝七的声音。她说:“我到了。”朝七笑着说:“你在那等着,我去接你。”

  翘楚挂了电话,给了大婶四角钱。靠在旁边望着朝七可能出现的方向。

  这个地方很繁华,车很多,来来往往的。翘楚很快看花了眼,动动眼皮,发现迷了眼睛。于是她闭着眼睛不动,让泪水把砂石冲出来。当她睁开眼,正好看见不远处楼群里转出一道蓝色人影。她眯起眼,盯着那道身影。翘楚一向会认人,总是能一眼认出她想找的人。当她在心里确定这个人就是朝七时,朝七已经在冲她笑。

  翘楚觉得,她遇见了一个天使。

  朝七是短发,有些瘦,圆圆白白的脸,卡着椭圆的浅黑色眼睛,微双眼皮,笑起来的嘴唇很好看。那阵子流行复古,朝七的蓝色衣服是纱制的对襟小褂,和有白色镶边的七分短裤,面上绣不知名的小花。

  朝七冲翘楚笑笑,“林翘楚?”她半分肯定,半分疑惑。翘楚点点头,也笑,“许朝七。”她们彼此傻笑了半天,也不知道说什么好,阳光下,噪声在慢慢淡去。许朝七拉住翘楚的手,有些俏皮,“走吧,只一遍,你记得住路么?”翘楚回握她的手,觉得自己的手心渐渐潮湿,“我认路的功夫一向不错。”

  林翘楚一直记得那天她怎样汗流浃背的站在许朝七面前,朝七怎样对她微笑。太深刻的记忆后来变成了怀念,她怀念那时朝七的微笑,弯起的十四岁纯净味道的嘴角,和混沌盛夏中单纯清凉的目光。那时候的朝七像个天使,那转瞬即逝的天使令翘楚怀念,怀念到心曾经微微疼痛过。

  带着微哑的嗓子,林翘楚与许朝七匆匆一见再别。林翘楚回带她的三流初中准备升高中,许朝七也同样。不过,结果却是,林翘楚升了重点,许朝七去了护专。



  以后翘楚想起,所谓距离,就是从那时产生的吧。

  林翘楚的适应力极差,只与来自同一初中的同学稍好些,直到这些同学也融入了新的集体,她只好一个人来去,不能一个人完成的,她就不做。而对于朝七,她们的信以一周两封,两周五封的速度来去。这种情况在后来才被翘楚意识到,原来对于她,相伴的不能长久,而长久的又不能相伴。她在同时也把对孤独的理解,渐渐地提升了一个层次。就像她某天无意中发现,她已经从害怕孤独,到享受孤独,到宁愿孤独。就像人总是忘记讨厌的事,而却在将来爱上被遗忘的讨厌。

  都说梦想是年轻人的专利。翘楚不知道他们的年轻是来的太早了些还是太晚了些。

  当时朝七乖张不世俗,她爱着花开的季节,爱上向日葵,爱着冲动与冒险。而她所缺乏的安静与理智,则通通由翘楚来补齐。两个人总是风风火火的玩闹。朝七总笑称,如果我俩在一个班里,老师要封个 “天蓬元帅”给我们——把天棚都挑破了。

  朝七会在圣诞节给给翘楚写信,她会写:“满天的雪花都在尖叫”。

  翘楚接到信时总是在间操以后,拎着校服回到座位,就看到来自朝七的独特笔迹。她会草草读过一遍,然后收拾下节课要用的书,当一切摆放整齐,给老师做个样子。之后就在课上读信,回信。至于下节课上什么,那是另一个问题。她的字总是因为激动而潦草。在给朝七回信时,她总是会文思泉涌,朝七言语的直接与犀利仿佛能激发翘楚全部的潜能与灵感,冷静过后,又不知自己究竟写了些什么。

  很久以后一次相见时提起那时的信。朝七曾说:“翘楚,还记得你在信中写‘希望有天能有一间房子。不需要很大,要有很多的小说和漫画,要有很多电影,要有电脑,有画架,有软软的床垫与塌塌米,我们养一只狗或一只猫,然后,一起生活。’我当时很感动,也曾与你一同幻想。向来,你的梦想就是我的希望。而现在,这一切都到哪去了?”她说这话时,指尖烟灰已积的很长,她的眉眼在白雾中隐现。语毕,发出一声轻叹,烟灰抖落,掉在地上,碎成粉末。翘楚木然与她相对,刹那无语,一时伤感。

  翘楚一直觉得朝七有些疯狂,她总希望朝七多少能安分些。虽不需要到安分守己这种地步,但也不要像这样的令人担心。

  她挂掉手中电话,看了看墙上的音符型铁艺钟,颤巍巍的指针显示20:35分。翘楚换上外套,准备出门。母亲在浴室探出头来,“这么晚你去哪里?”翘楚一边穿鞋一边回答:“去看看朝七,她妈妈打的电话,说找不着她。”

  当时朝七就在翘楚楼下的那间网吧。朝七得知那里包宿时间长而且便宜,晚八到早八只五块钱,就来这里通宵。

  翘楚穿过排排黑色机子,找到朝七,把手搭在她肩上:“你妈找你呢,你怎的也不和她说声。”朝七没回头,“和她说了我还能出来么?最近看我看的紧。”她刷刷的翻着QQ记录,“你看这里。”她指给朝七一段聊天记录。

  她说:“我不懂他到底在躲什么,我只不过对他说爱他。”

  翘楚拍拍朝七的脸:“那已经足够他逃跑的了。对有些人来说,太过激烈的爱情是沉重的负担。”翘楚看看朝七有些苍白的脸,“吃饭了么?”

  “没呢。”

  “我买点什么给你?”

  “不用。我一会儿让吧台泡面。”

  “那我回去了,你给你妈打个电话。”

  “好。”

  翘楚走出网吧,想着还在里面沉浮的朝七。翘楚从不谈爱,她不信任爱情。虽然也在网上有些交好的,不过是各取所需,毫不相欠,彼此也都清醒。可是朝七,爱上了,哪怕不真实,也可以把命拼上。这种率性,让翘楚叹气,也让翘楚羡慕,以至后来翘楚迷惘时,总会想起朝七。如果她能像朝七一样勇敢,是否能够不一样。可最终翘楚还是否决这种想法,翘楚一开始就懂得,林翘楚是林翘楚,许朝七是许朝七,原本就是不一样的人,如何比较。于是,放弃得越发干脆。



  翘楚在二十一岁时又翻过曾经的信件,丢弃的遗失的,撕毁的都已不存在,剩下的,已不只是信件这样的简单。虽然她已经不记得那时都是如何回的信,可那份激动,喜悦,痛苦,绝望,失落,寂寞等等些许心情,莫名的从手指传递过来,记忆不在,却感同身受。她开始觉得,在那一年里,朝七找到杨柳,她遇到杰,像是命定的重复的过程。不管后来朝七与杨柳的想见与相忘,还是杰留给她的遗憾与烙印,都如大雁飞过天际,身影犹在,踪迹不寻。



  杰是在翘楚死缠烂打下认识的人。翘楚就爱和不爱说话的人说话,觉得这样会更有乐趣。翘楚,也是个乐趣至上的孩子。

  杰是个很霸道的人,有很霸道的温柔。他叫翘楚“孩子”,他总是对翘楚说:“你这个孩子真是挺有趣的。”那话的语气在翘楚听来,像温厚的手掌抚摩自己的头,慈祥如严父,爱怜如情人。

  林翘楚坐在屏幕前,像一个教唆犯。她问杨柳,“你为什么不见她。朝七那样好的女孩。”在翘楚的不赞成彻底被否决之后,她便尽力帮忙,像个有点三八的媒婆一样纠缠着杨柳。

  杨柳的反应是:“你怎么不阻止她?”

  翘楚说:“我阻止不了,所以尽力而为。”

  翘楚觉得杨柳应该是个充满苍桑的人,懦弱,且情路艰辛。她忘记了自己还年轻,忘记了世上那不可能中的些些可能。

  杨柳说:“有些事情没办法改变。”

  翘楚咄咄逼人的:“你是无力改变,还是不想改变。“

  “你不需要怀疑我。“

  “我不知你这样究竟是试探你自己还是试探朝七,两个我都不喜欢。“

  “我只想我能否给她幸福。”

  “那么远的事你想她作什么,你现在正在毁灭她的幸福。”

  “翘楚,你们都太难为我。”

  然后那个一直闪动的小头像灭掉了,杨柳隐身。

  翘楚唇边泛着冷笑,她在事情无法掌握的时候就爱冷笑,这样就有些藐视的意思,让她的心里平静。她关了机子,到总台付钱,天色很暗了,她还要赶回学校去上晚课。她心里想:“你们,好自为之。”

  翘楚那时候也还是个孩子,带着奶腥味儿。她与朝七以不同的方式生长生存在不同的环境中。她那时固执的对杰说喜欢,潜意识也许是要争个高低吧。她那时真觉得是喜欢他的,她知道她已经陷入一场自以为是的爱情里,可是她对自己说要全身而退。



  她给他写信,言辞夸张,语气暧昧,她不自然的张扬,然后一封信写下来,艰涩而尴尬。杰说:“你总是把死亡啊,绝望什么的挂在嘴上,把文字渲染的很灰暗,是不是文过饰非了些。”她不以为然,觉得这样才不同。只是压抑太久才找到一个可能的出口,谁能忍心责怪。

  她依旧述说着对生活的绝望,不甘心又总是失望。这种时候,杰会像一个兄长,完全相信并且疼惜,他会对她说:“个性是生命的倒刺,你被扎的还少么?”

  翘楚就觉得一种安慰滑过心头,温暖平和。

  许朝七在十一月认识杨柳,十二月知道杨柳叫做杨柳。在来年五月,许朝七打电话给翘楚。“翘楚,”朝七的声音清朗,“杨柳给我打电话了。他说生日过来看我。”

  “那很好啊。”翘楚坐在自家阳台的落地窗边,阳光暖暖的撒在身上。窗外柳树下一群玩耍的孩子。翘楚想,杨柳,真取得是好名字。

  “翘楚。”朝七那边欲言又止。

  “怎么了?”一个穿红衣孩子爬上滑梯,笑声尖锐。孩子的声音总是因为直接而更显锋利,翘楚的心脏一阵阵紧缩。看着那孩子安全滑到地面,她嘴角也跟着滑出一丝浅笑。

  “杨柳,是女的。”

  “是么?你的决定没改变吧。”翘楚浅笑依然,杨柳,以前听说江南三月维杨柳,杨柳,杨柳,真是二月为杨,三月柳吧。

  “没有。”那边短短的声音,坚定的。

  “我说什么有用么?”

  “没用。”依旧是那么肯定。

  “那么好,朝七,你要请我吃饭。”

  “好,等她来了我们去找你。”朝七笑嘻嘻的,挂了电话。

  翘楚喝了一杯冰水,凉凉的直透心底。她翻看着一张物理试卷。她在心里说,朝七,什么时候你会懂,爱情不过是对自己的一种安慰,与其说你爱上杨柳,不如说是你爱上爱情。是你先爱上爱情那种令你喜,令你悲,令你甜蜜,令你疯狂的感觉。杨柳只是在恰时出现,满足你对爱情的旖旎幻想。而所有的幻想,都不过是你的一相情愿。

  翘楚在想着这些的时候,意外的忘记了杰的存在,她刻意的把他忽略。
  
  空闲时,翘楚会给杰打电话,一分钟五角钱的IC电话。那时电话机不多,等了好久才有一台,而且需要爬到四楼。翘楚捧电话在耳边,一扫信中的忧郁,嘻嘻笑着,谈天说地,好不愉快,一副小女儿娇态,脸庞因为快乐而微微潮红。

  隔天她收到朝七的信,朝七说:“我觉得你是个不懂表达的人。看你的信再看你的人。我感觉像是你要努力将激情抽象成单单的形容词而已。”


  终于见到杨柳。

  下午第一节下课,翘楚看见朝七晃啊晃的走进教室,她赶紧拉她出去,看见杨柳。杨柳长的一点也不像杨柳。有些高瘦,长发黑裙半眯着眼,像有些近视,笑起来,温柔甜美。“翘楚。”她低低叫到,走过来请请抱了抱她,手臂间,生涩的热情。翘楚回抱了她,问:“什么时候来的。”“昨晚的火车,今早到的。”杨柳微笑着回答,转过脸去看朝七,“今天小七生日。”朝七走过去,握住杨柳的手。

  于是翘楚回去简单的与同桌交代了一下,逃了下午的课,大家一起去吃饭。

  路边的饭店,卫生不是很好,生意也不是很兴隆。小小的门脸,刚粉刷的白色墙壁,一台老式电风扇在墙头缓慢的转动,有轻微的杂音。两间屋,她们坐在里间,外间几个男人在喝啤酒。

  四人做的长方形木桌子,朝七和杨柳坐在一起,一人一瓶啤酒,翘楚喝可乐。杨柳问翘楚喝不喝酒,翘楚摇头说不会喝。

  朝七和翘楚一向有话,如今却碍着杨柳,便有些寡言,而杨柳一向少语,大多是听她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添酒,加菜。朝七开心,喝多了些,拉着杨柳一直杨柳说她的好。

  饭虽然吃的简单冷清,倒也像某种仪式,吃了饭,似乎就定了什么。翘楚默默的看着杨柳,不知道,朝七有几分真心,杨柳有几分狠心。

  在巴士站与她们道别。翘楚仅仅冲朝七点了个头,对杨柳说:“杨柳,再见。”

  翘楚跳上开来的巴士,在车窗里看见朝七靠着杨柳,脸色微红,看来是有些醉了。杨柳神色宠溺。随着这处风景越来越远,翘楚深知,她与杨柳,朝七与杨柳,全都是唯一相见,此后,一切便再无关系。

  回到学校,上次模拟考试揭榜,翘楚成绩一落千丈。翘楚笑笑,本是意料中事,她的成绩向来一高一低,错落不定。好时是极好的,坏时便三六九等全都占齐。她知是她的不够努力,一向缺乏恒心。她的心,因为少了某样东西,沉浮不定,喜好全看心情,一直空虚,一直飘零,到了后来习惯,也还是毫无办法。

  翘楚问杰:“死亡和遗忘哪个更好。”

  杰说:“如果遗忘,在死亡之前,那二者都是幸福的,如果死亡在遗忘之前,则二者都是悲哀的。世界上没有完整的幸福,也没有毫无希望的悲哀。”

  于是翘楚决定选择遗忘。



  朝七依旧来信,不过渐渐的稀了,偶尔一封,字总不太多,却总能见“好好学习”之类。原来友情也和爱情一样,有热烈有平淡,像六月里的最后一场情雪,虚幻而又真实。翘楚心中寂寞失落,但也知朝七一番好意。朝七终究是有些懂她的,知道她已经选择了这条决然的路,并以自己的方式,自己的信念坚持着。朝七在信里写:“翘楚,我总觉得你越来越远,越来越隐约。是不是,有一天你会消失不见。”合上信,翘楚无奈,当初在一个水平线上的朋友,已经越走越远,只是不知,是谁偏离了起点。

  翘楚身边,一直难有亲近的同伴。只是在某一个阶段里,有个稍好些的,下课一起去厕所,一起去吃饭,借东西优先些,仅此而已。学生的生活,好似老僧入定,毫无波澜。她常常感恩,世界上只有一个朝七,她的债实在不能算多了。翘楚怪一个待她极好的同学心里没有她。那个同学会给翘楚削苹果,剥橘子,打饭。可是翘楚要的不是一个女佣,她总想追求一种近乎完美的感情。于是她被朝七伤害,于是她伤害她。翘楚不道朝七心中的自己占多大分量,不过,总不会太多吧。

  翘楚试着和朝七说:“我爱上一个人。”朝七说:“是么?”然后和别人闲聊去了。下次见翘楚泡泡堂的ID是个男人的名字,说:“你老头啊。”翘楚说:“我借的号。”朝七问翘楚借QQ的号挂着,翘楚告诉她密码,翘楚的密码是杰的名字,朝七接过了,也不问什么。朝七总是不问什么,朝七的心里,什么人也没有。
渐渐看到临近的高考的脸。翘楚心中有些焦虑,扳着手指算着胜出的几率。在这场没有战场的战争,没有敌人的战争,翘楚想学西楚霸王破釜沉舟,到了最后,却发现无舟可沉。

  杰的信里也慢慢的提到高考。毕竟这是个现实的东西。他总的意思是,一定要选好专业,这样的大学生活才不会无聊。他告诉翘楚恩格尔的话:“无知者不是无谓的。”

  杰学的是物流,可他总是看哲学的书,他在大学毕业后,考的是哲学系的研究生。

  翘楚见信展颜。却不能在第一时间回信。她想,心中若是想念,早些迟些是没所谓的。她想念杰,毫无疑问的。她不想生活因为他而凌乱,因为他而改变。虽然她想念,但这些想念,与他无关。



  再见到朝七,身边站了一个男人。

  朝七依在翘楚家的窗口,抽了一跟烟,姿势熟练。然后,对翘楚说:“你看楼下那个人,长的怎么样?”翘楚近视,看不清楚,只是笑笑,“你的眼光,我是信的过的。”朝七熄了烟,抛出窗外。伸手拽翘楚出去,“走吧,吃饭去,他请。”手伸过来时,翘楚清晰的看到朝七腕上淡粉色的圆形疤痕。“这是什么?”“烟头。”朝七做了一个把烟头按到手臂上的动作。翘楚没再问,朝七也没再说。

  又是三个人一起吃饭。主角不同。

  翘楚喝着橙汁,看男人与邻座的一群男孩子拼酒。想这男人是有些傻气的。朝七的眼光痴痴的看着他。男人有英挺的鼻子,好看的眉眼唇角。穿橙色贸易,浅色牛仔裤,却是极好看干净的男人。他拼过一轮酒回来烤肉,申请专注视的看着帘子上的肉,眼皮半垂,长睫毛盖住了瞳孔。

  翘楚看着这男人,没去问朝七:“杨柳怎么样了。”

  男人还在拼酒,一遍遍去厕所。朝七已经醉倒在翘楚怀里,她低低呻吟,“我爱他,翘楚,我爱他。”

  翘楚垂头看她,许朝七你肆无忌惮挥霍的是你所剩不多的爱情。你为了你所谓的爱情已经快要榨干你所有爱的能力。往后,你究竟还能把爱情怎么样。翘楚心里虽然一句句全是责备的话,可是全说不出口。对朝七这样的人,责备和全说都是没用的。翘楚只能轻轻叹气,默默观赏。

  回过神,男人已经带着朝七坐到了邻桌,男男女女七八个人。女生个个大方,举杯就敬朝七:“姐,我敬你一杯。”朝七也不推辞,仰头干了。又敬翘楚,翘楚说不会。女生叫嚣着:“姐你不给面子。”朝七伸手接了,对着翘楚耳语:“她们嫉妒我男朋友比她们的帅。”

  翘楚拉她出去,“朝七你要是醉了就快回去。”

  “永远别对我说再见,翘楚,你答应我。”朝七冷不丁的抱住翘楚,失声痛哭。翘楚抱紧了她,感受她呼吸时带给肩头的温度,闷热潮湿。

  朝七,我不会先对你说再见。可从什么时候起,你已经对我说了再见。

  男人追了出来,揽了朝七过去,两人相拥甚紧,良久不分。周围灯光阴韵,萦绕着几只飞蛾。人影憧憧,车声,脚步声,叫卖声,风吹炭火的“噼啪”声彼此夹杂在一起,好一幅乱世景象。

  翘楚远远的回头看依旧在男人怀里的朝七,从此,这女子的爱情,之离乱,之重生,全都与她没有关系。


  
  翘楚为团支书画了一幅宣传稿,三国将领威风凛凛的身躯,只需要再贴上一张大头相片,立刻就英姿飒爽。班主任看过后,惊喜的进来问一群男生是谁画的。翘楚安静的在座位上看政治书。他们说话声不大,可翘楚偏偏听见了,男生回答说是林翘楚,然后一切寂然,此事再没提起。

  这样的事情翘楚不是没经历过,一次的伤害之后,就学会了躲避,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翘楚知道,自己想要飞的更高。

  领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翘楚已经没太大的感觉了,等待的太久,久的忘记了等待的滋味。

  杰终于说:“翘楚,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翘楚沉默许久然后拒绝。虽然他们的感情只能用爱情来形容,可她知道,其实与爱情无关。

  翘楚回想起他给她的第一封信:“0点的鬼/走路非常小心/它怕会摔跤/变成了人”

  她和他终于,无疾而终。

  在翘楚刚上大学那一年,朝七在只剩两个月的时候终止了实习。

  朝七打电话约翘楚出去,她说:“去见几个朋友。”翘楚并不情愿,在那么长时间过去以后,朝七你终于想起我了么。于是她说:“我有课。”朝七软语请求,她要求:“逃了算了。”朝七的哀求想是没几人能置之不理的,翘楚向来不懂得拒绝别人,反正也没课,还是答应了。

  翘楚风尘仆仆向朝七走去,两人挨的近,朝七就笑说“我刚从结核病房出来。”翘楚睁大眼睛,“是么?那我可得离你远点。”朝七指着快进站的巴士,“我爸说小七你把口罩戴上,好好消消毒,杀杀菌。”两人上了车。翘楚完全不知道要去哪里,在某些时候她更偏向被动。

  到了地方,一共有六个人,在一个稍长年纪的男人家里。男人是外地的,在这里租的房子,人长的往好了说是不帅,中肯点是一般往下。家里摆设简单,完全是单身男人的生活。同来的有一个男孩,比翘楚和朝七小些,高瘦,乍看有点文学少年的忧郁。还有一个姐姐,说是学美术的,传说经常给幼儿园画围墙。还有一个朋友,是早已熟识的。

  男人看起来很欢迎他们,骑一辆三六女车来接站,还特地买了只白条鸡,买了各种青菜,说要亲自下厨。大家在小小的卧室里聊天,男人在厨房做饭。朝七有一会儿没一会儿的就往厨房跑。翘楚知道她多少有些顾虑,也同她一起去。

  饭桌上大家差不多只喝酒,出于礼貌动动筷子,聊些关于办工作室的问题。吵吵嚷嚷的,不时转了话题,不时争吵。后来大家都喝的有些高了,吵的越发认真起来。翘楚扯着朝七和那个年长姐姐出去,商量一下,就都告辞离开了,男人眼神复杂,可能觉得被欺骗了。翘楚他们逃也似的离开,也觉得被欺骗了。

  朝七有些兴奋,说:“大家真够意思,都陪我来,还有逃课来的。这顿咱没吃好,我请大家烧烤。”

  翘楚顿时觉得愧疚,自己的欺骗成了别人的感激,在自诩清高的她心理,莫不是良心上的一个污点,与自己的完美不符,可是却很快被朝七的薄情掩盖过去,不见了。于是开心的和大家在一起,直到天黑才回学校。马路上灯光闪闪烁烁的,翘楚在嘈杂的人群中行走,心中有些温暖,有些冷清。她想,她与朝七终于渐行渐远,只是相交太久,生生扯断,难免皮骨相连,怎不血肉模糊,痛不欲生。



  那一年里翘楚写了好多文字,东西不丰腴,看起来瘦瘦的,但都异常华丽。她写一些在爱情中女子的侧身,只是形容,没有深入。她把这些残缺的东西发给朋友看,也许喜欢,也许不喜欢,看懂的少。又些人说,心理描写太少,情节单薄。她笑笑,她只是力图写一幅有淡淡悲哀的风景画,她把她的文字当成图画。她是骄傲的,她的东西,从无修改,就像她做事,无论对错。

  朝七又失踪了,久无联系。翘楚已经习惯了,在朝七的友情范畴里,友情就是需要,她总在有需要时出现。但这次,她突然冒出来,她给翘楚留言:“你不过只是想写一个在爱情中的女子,一个孤独的女子,她单调的,重复的行为。”翘楚觉得心又开始跳动。朝七总是这样,她会在某个时候出现,让人措手不及,却恰到好处。翘楚看着荧屏,手心里有凉凉的汗水流出来。

  翘楚在第一学期末评上了最末一等的最后一名奖学金,她欣喜若狂,用这笔钱买了个MP3。她想她多少算是胜利者,却觉得有欠公平。

  听同寝室的姐妹说系里有个同学在补考过程中撕掉了自己那张卷纸,以示激愤。他觉得大家都因为抄得到而及格,而他抄不到而挂科,这世界真不公平。同学都知道这个人最瞧不起不努力学习却能及格能拿奖学金的人。翘楚想那么她是他瞧不起的第一人了。她一边下MP3,一边打游戏。她想起那时朝七打传奇时说:“因为我玩的比别人投入,所以我比别人悲伤。”

  班里组织春游,七七八八吵个不休。翘楚索性不去了。去做什么呢,人家一双双一对对,有对象的一起,有朋友的一起,翘楚什么都没有,她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放逐了。

  朝七总有绯闻传来,形形色色男人的名字。翘楚总记不住。她觉得朝七想在就像一个装了一半水的空瓶子,晃一下,就发出巨大的相声。于是,翘楚以为,朝七已经把杨柳忘记了。

  翘楚有时候会想念杰。她用一个陌生的号码加了他。知道他过的很好,已经考了研究生。那个“你做我女朋友吧。”的微热夏天已经过去了,取代的是“四川的女孩子都很漂亮。”她同他聊天,他对她说:“你这个丫头真是挺有趣的。”朝七不知道他对多少个女孩子说过这句话,在这一场没有结果的游戏里,究竟谁是赢家,大概已无从知晓。

  一个搞临床的讲师举一些病例,患者十之八九都已经死亡。翘楚听的背后凉凉的,想着总算见识了各种死法。想起开学时辅导员让大家面壁三分钟默哀,一个同学在假期骑摩托撞死了。
  
  她在晚上给母亲打电话:“我们放假去云南吧。”

  一个朋友说:“你疯了,南方正在发水。”

  翘楚静静的说:“这次,我死也要去。”



  临走前些天,和一个与她和朝七都熟悉的朋友在无意中提起杨柳说让朝七把头发留长,五年之后来接她。翘楚脑海中闪过朝七的翩翩长发,沉默许久,说:“杨柳是朝七心中的一根刺。”

  翘楚站在大理古城的苍青色石板路上,抬头看着清朗的天空,一直看,一直看,直到天眩地转,眼前映出了朝七的笔迹:“我让她飞,放她去飞,不管她飞多高,最后还是要回到我怀里。”翘楚买了一个烤奶皮放在嘴里很费劲的嚼着,龋齿开始持续的疼痛。

  在丽江大门口,翘楚看见一个银发老外,穿摩梭民族服装,背上用布兜背着个婴儿,带子在胸前打个漂亮的结,水蓝色的裤子真是好看。翘楚忍着饥饿跟着人群往前走,却跟导游走散了。她和母亲围着大大的印花披肩,漫无目的的闲晃。丽江的夜晚很美,美到看不清酒吧和饭店的名字。看着人们都在昏黄的灯光下吃饭真的是很有气氛。可对于翘楚这样的外乡人,那美丽的灯光就像是一道无形的屏障。翘楚走不进去,别人走不出来。翘楚站在有名的樱花屋门口,翘楚看不清楚菜单,看不清楚价格,只能看清楚里面的温馨和闲适,而这温馨和闲适随着翘楚的凄凉越显遥远。

  翘楚意识到在这里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外乡人,而丽江的美就在于这种隔离的情感。像那口三眼井,他们自成一脉,他们自给自足,他们遗世独立。

  翘楚回想着和朝七相识的这些年,多少友谊和爱情都不见了,只剩她和她,一如固执的野草杂乱生长。

  翘楚打电话给朝七:“我在丽江。”

  朝七说:“好远啊。”

  翘楚回头望过去,在古城中心的四方街上,来来往往的小径蜿蜒而出,巷子里散发着酒香人笑语,多少小桥灯火,多少流水笙歌。翘楚却只看到远处黑漆漆的玉龙雪山,心里冷如冰川。

  那天晚上,翘楚没有吃饭。

  她在心里写下了一个故事,她是故事的起点,却不是终点,她若隐若现,她毫无必要,她时刻存在,她最终湮灭。

  她的心如一片荒野。

  她终于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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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4-19 17:50 | 只看该作者
  一篇长文,但也能吸引人读下去。青晦的色调,懵懂的青春期爱情。也许似懂非懂,但却是绝对的投入与真心。有些人用迷茫来掩盖迷茫,永远循环在这个怪圈,有的人坚守了自己,只为心底的纯净……这可能就是“年轻”这个名词的多彩与多故事。
  个人感觉情节上还可以再梳理一下,有点散。
  精华鼓励!
3#
发表于 2006-4-19 18:04 | 只看该作者
有个很好的人,叫“一瓢水”,很就不见了。
半瓢水,你好。
文章挺好的。
4#
发表于 2006-4-19 20:08 | 只看该作者
确是厚重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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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1 09:3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马碧静 发表
  一篇长文,但也能吸引人读下去。青晦的色调,懵懂的青春期爱情。也许似懂非懂,但却是绝对的投入与真心。有些人用迷茫来掩盖迷茫,永远循环在这个怪圈,有的人坚守了自己,只为心底的纯净……这可能就是“年轻”...


   谢谢碧静版主的指点和精华鼓励!
6#
 楼主| 发表于 2006-4-21 09:3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天姝 发表
有个很好的人,叫“一瓢水”,很就不见了。
半瓢水,你好。
文章挺好的。


谢谢天姝阅读!  问好!
7#
 楼主| 发表于 2006-4-21 09:3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一楠 发表
确是厚重之作!


谢谢一楠版主的鼓励!  问好!
8#
发表于 2006-4-21 17:44 | 只看该作者
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情,所以我们更容易爱上爱情,一篇带着青春苦涩情感之作,欣赏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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