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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明镜与妖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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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7 16: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明镜与妖雾


  清代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一则故事,说的是有一少年叫健亭的,乘其外祖父外出,偷偷跑到外祖父院中纳凉,听到房间里像是有人走动,便屏住呼吸从窗缝里偷看。只见竹椅上坐着一位女子,打扮得非常漂亮。她面对大方镜,镜中映出的影子却是一只狐狸。健亭非常害怕,不敢动弹,仍在偷看。那女子见到自己的影子,急忙起身绕着镜子,从四周向镜面呵气,那镜子便昏昏然如被雾笼罩一般。这女子归坐后,镜面上的呵气也渐渐消去,这时再看那镜中影,却已是一个美女了。

  这故事看似荒涎,实则含意颇深,令人联想起封建时代衙门公堂上常挂的“明镜高悬”之类匾额,不由对晓岚公讽刺之巧妙而会心一笑。

  镜者,鉴也。欲明察秋毫,首先镜子本身质量要好。若是考场作弊、世袭荫宦、买官鬻爵之辈而为“镜”,则大都是磨砂镜、哈哈镜。此类镜一旦“高悬”起来,或朦朦胧胧,是非不分,或恍恍惚惚,走样变形,不仅误事,还要害人。即使是明镜罢,也须防“狐狸精”呵出的妖气笼罩,把“长尾巴”看成“长辫子”。如今,美元美女,古董字画、奇珠异石、别墅豪宅之类也都有可能成为惑人妖气,实在不可不防。

  明镜欲明,还需防止出现两种情况:一是“私情偏倚,先有所障”。媳妇情人小舅子、同事部下老上级,僧面佛面一看,镜面也就不免模糊起来;二是“公心亦为障”。这里“公心”,实则是不利于全局的地方保护主义。这种“公心”如果膨胀起来,那么,假冒伪劣商品、乱收费、破坏环境等等不法行为就有了保护伞。这种“公心”,说到底还是私心。如此“公心为障”,明镜同样不明。

  晓岚公说:“正心诚意,格物致知,方能明镜空空,物无遁影。”身为“镜”者,确实应当戒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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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7 18:59 | 只看该作者
精当的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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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7 21:28 | 只看该作者
很好呀老兄来!
受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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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8 08:29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朋友!
文章借他人文章开端,生发议论,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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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9 19:41 | 只看该作者
有意思!有意思!我只爱聊斋,还没见过纪的书。有时间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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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0 14:58 | 只看该作者
媳妇情人小舅子、同事部下老上级,僧面佛面一看,镜面也就不免模糊起来——世态众生相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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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10 17:01 | 只看该作者
谢楼上各位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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