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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是谁给了他们的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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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2 1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雪莲花

  北京市丰台区城管大队和义分队的两名协管员在和义南苑北里小区执行任务时,看见一名黑摩的司机在“逃跑”时,两名城管协管员紧追不舍,突然在摩的中途转弯时,被早有准备的两名协管员,一人手上拿着一块砖头,在摩的经过的瞬间朝司机打过去,一块砖头正好击中司机的右前额。车失去控制后,先撞倒了路边一根铁栏杆,又侧翻出了近10米才停下,造成摩的司机头部凹陷骨折。随后,在围观群众的要求下,城管队员将受伤司机送入南苑医院包扎。( 《京华时报》 2006-05-07 )

  我们暂不说这名摩的司机开的车是违章拉客,是否合法,也是否是黑车。让我说说这两名协管员鲁莽行动吧。但不管怎样,我们执法人员要用自己的工作方法去说服,去劝导他,而不是采取暴力的方法去解决问题,现在都是什么社会了,还是打砸抢的老一套,老百姓也是人,黑车司机也是人,只不过他是采取了不符合城市规定的一种方法去养家糊口。我们不能用这种方法去对待人民内部矛盾,摩的司机是我们人民群众的一分子,他们属于弱势群体,是社会阶层的最下层。他却要忍受开颅手术的痛苦,伴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和玻璃破碎声,横躺在路面上的种种难堪。这就是受伤司机袁小宝,33岁,河北邯郸人。

  就这两名协管员的一次执行公务的小小动作,让袁小宝身上插着很多输液管,说话双唇哆嗦,并不时出现发呆的样子,一直处于半昏迷状态,偶尔清醒也大喊看不清东西。主治医生说,袁小宝右侧头骨出现多处凹陷,且裂缝很多,最长的裂缝从其头顶一直延展到了其右眼。虽然他已脱离生命危险,但产生后遗症的可能性很大。多么狠毒的协管员,你是在执行公务吗?还是在进行防恐演习?还是在重演文化大革命的一套本领?

  让人看到的是,在事发后一名肇事协管员被警方刑事拘留,城管队也与另一名协管员解除了劳动关系。

  这种处理方法或许是对其它队员杀鸡给猴看而已,难道他们以后就不会这样做了吗?君不见我们这个小小的城市,综合执法队满城市都是,可他们就爱欺软怕硬,对一些领导或有头有脸的人不去管,而是净找下苦人找刺,说你放东西不到位了,违犯城市管理法了,该罚款了等等不一而足。每年这时候是农村草莓成熟的时候,农村人为了给自己的草莓找一个好销路,于是担着草莓来城里卖,可这些人不告诉你到什么地方该摆,什么地方不该摆,只是看到农村人放下担的时候一哄而上,采取暴力手段死拉硬夺把草莓抢了去,然后交了罚款才能让你去卖。但我不妨要问问,是谁给了他们这样执法权?这种执法人员,咱就不知道以人为本的理念啊?难道我们执法时没有一点人性化的理念吗?不知道建立和谐社会的根本之所在吗?你别说他们天天接受领导的教训,可执行公务时就想办法能多捞就多捞,罚款落在自己腰包里了,真是即当婊子又立牌坊。

  说白了城管大队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只能配合有关部门执法,更不能在执法中伤人或以暴力手段执行公务。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些协管员素质较低,而应该加大教育力度,对其进行执行公务和工作方法教育,让他们懂得以人为本的治理方法和理念,执行公务时多一点人性化手段少一些暴力。别让他们借城管执法队的执法权去任意执法,还去伤害群众,也败坏了执法队伍的形象。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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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2 14:22 | 只看该作者
愤激之情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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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2 14:22 | 只看该作者
这种吏滑如油吏恶如虎的现象很普遍,他们的“横甚”又岂是教育二字所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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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2 20:18 |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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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2 21:48 | 只看该作者
始终如一的关注现实,致敬
6#
发表于 2006-5-12 22:4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一辆横冲直撞的官方高级轿车呢?
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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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14 17:33 | 只看该作者
看来各位对此文章还感兴趣,那我就多写了,写的不好,只是自己把看到的经过自己的思考而进行评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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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21:24 | 只看该作者
最近看了本地一刚新闻说是法外有情的报道,药监督局去一个乡里执行公务,就一位老乡为了给母亲和妻子治病靠卖草药种钱,可村子里人给举报了,本身这是违法经营。可药监督局在收缴药村的同时,组织局里的干部职工为其捐款,很快捐款两千多元。为其给母亲治病解决了燃眉之急。这在教育这位经营药材的农村人的同时也教育了群众,执法和救人是两回事,真是法外有情人有情。是倡导以人为本的的科学发展观的一种很好体现。
9#
发表于 2006-5-16 20:0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雪莲花 发表
看来各位对此文章还感兴趣,那我就多写了,写的不好,只是自己把看到的经过自己的思考而进行评论而已。


有一位颇有政绩的官儿在介绍缀时说过一句话:宁可用有能力的坏人,也不用没有能力的好人。这是许多劣等公民竟然会成为管理者,以至于执法者的原因之一了。是否还有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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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16 21:48 | 只看该作者
  说白了城管大队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只能配合有关部门执法,更不能在执法中伤人或以暴力手段执行公务。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些协管员素质较低,而应该加大教育力度,对其进行执行公务和工作方法教育,让他们懂得以人为本的治理方法和理念,执行公务时多一点人性化手段少一些暴力。别让他们借城管执法队的执法权去任意执法,还去伤害群众,也败坏了执法队伍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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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16 21:5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黑雪 发表
始终如一的关注现实,致敬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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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7 16:11 | 只看该作者
  为雪莲花的好文章喝彩.
  吏制的腐败只能导致为权者和执法者素质更低,似乎他们永远只看到老百姓的不对,而自己永远是正确的.
13#
 楼主| 发表于 2006-5-17 17:4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雪香村客 发表
  为雪莲花的好文章喝彩.
  吏制的腐败只能导致为权者和执法者素质更低,似乎他们永远只看到老百姓的不对,而自己永远是正确的.



谢谢雪香村客 问好
14#
发表于 2006-5-18 21:15 | 只看该作者
面对现实即面对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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