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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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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关于近期论坛问题的总结、重申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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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6-5-23 11:52 | 只看该作者
很好的决定!
坚决支持!
17#
发表于 2006-5-23 12:27 | 只看该作者
  凡事都是在不断的规整中走向完善。有人喜欢无事生非,但招来的只能是自食起辱,而我一直在论坛中享受着一种人文的和谐,这才是莫大的收益!!
18#
发表于 2006-5-23 12:44 | 只看该作者
真是及时雨,是该发此通告了。坚决拥护,支持!
19#
发表于 2006-5-23 16:17 |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论坛的决定!
20#
发表于 2006-5-23 16:38 | 只看该作者
  整顿论坛,木屋双手支持!
  再者,看到太虚目前需要一名斑主,木屋觉得自己有论坛管理经验,而且十分喜欢太虚这块阵地,愿意和大家共同探讨文学,振兴小说版,也为论坛做一点贡献。因此,特申请担任太虚斑主,请审批。
21#
发表于 2006-5-23 16:45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来支持一下! 也支持木屋去梦游太虚当版主!
22#
发表于 2006-5-23 17:3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蓝色的小木屋 发表
  整顿论坛,木屋双手支持!
  再者,看到太虚目前需要一名斑主,木屋觉得自己有论坛管理经验,而且十分喜欢太虚这块阵地,愿意和大家共同探讨文学,振兴小说版,也为论坛做一点贡献。因此,特申请担任太虚斑主...


支持木屋担任太虚斑竹!
23#
发表于 2006-5-23 18:4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蓝色的小木屋 发表
  整顿论坛,木屋双手支持!
  再者,看到太虚目前需要一名斑主,木屋觉得自己有论坛管理经验,而且十分喜欢太虚这块阵地,愿意和大家共同探讨文学,振兴小说版,也为论坛做一点贡献。因此,特申请担任太虚斑主...


支持木屋老斑竹归队。
24#
发表于 2006-5-23 18:53 | 只看该作者
木屋对于小说经营多年,有自得,支持他重返小说版版主岗位。
25#
发表于 2006-5-23 19:3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蓝色的小木屋 发表
  整顿论坛,木屋双手支持!
  再者,看到太虚目前需要一名斑主,木屋觉得自己有论坛管理经验,而且十分喜欢太虚这块阵地,愿意和大家共同探讨文学,振兴小说版,也为论坛做一点贡献。因此,特申请担任太虚斑主...

木屋要再度出山啊。我为此提三点意见吧,一是支持,二是很支持,三是非常支持。意见没了。哈哈。
26#
发表于 2006-5-23 21:1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蓝色的小木屋 发表
  整顿论坛,木屋双手支持!
  再者,看到太虚目前需要一名斑主,木屋觉得自己有论坛管理经验,而且十分喜欢太虚这块阵地,愿意和大家共同探讨文学,振兴小说版,也为论坛做一点贡献。因此,特申请担任太虚斑主...
欢迎木屋兄回来!也希望尽快得到论坛管理层的批复!
27#
发表于 2006-5-24 07:0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蓝色的小木屋 发表
  整顿论坛,木屋双手支持!
  再者,看到太虚目前需要一名斑主,木屋觉得自己有论坛管理经验,而且十分喜欢太虚这块阵地,愿意和大家共同探讨文学,振兴小说版,也为论坛做一点贡献。因此,特申请担任太虚斑主...


我这里网速不好。刚看到木屋老师申请斑竹。支持一个!呵呵。
28#
发表于 2006-5-24 16:16 | 只看该作者
管理层重申管理条例是不错的,但是,如果大家都当老好人,明明知道有人违反论坛规定却睁只眼闭只眼,我看重申也只是给老实人看的,呵呵~~~

多嘴了,见谅!
29#
发表于 2006-5-24 16:2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木屋对于小说经营多年,有自得,支持他重返论坛。


武斑竹这句话有语病哦,难道不当斑竹就不能上论坛?哈哈!

我也表态支持一下木屋,希望你能持之以恒,别干个半拉子又辞职了哟!:)))
30#
发表于 2006-5-24 22:0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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