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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豪华衙门凸显建立社会主义礼仪制度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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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6-21 19: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
发表于 2006-6-25 10:38 | 只看该作者

一语中的

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取决于其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效率,而与政府的办公楼豪华与否毫不相干。
3#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1: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一语中的

最初由 莫明 发表
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取决于其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效率,而与政府的办公楼豪华与否毫不相干。


谢谢阅读,请多赐教。
4#
发表于 2006-6-26 11:1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区政府这是要干什么?惠济区一位副区长在接受采访时说,原先的办公场所使用几十年后,已破损不堪,‘严重影响了我区的外部形象’,很不顺心。也就是说,原来的办公场所让惠济区的官员们觉得对内对外都很没面子,所以他们要修一个‘争气楼’。正是惠济区的官员们这股不服气、不服输的精神头,使他们修建了一个‘30年最好、50年不过时”的政府办公大楼,并荣膺‘世界第一区政府’。”
  ——依卑职之见,这样的办公大楼是应该面向社会拍卖,并对该区的官员给予草职查办的。:)
5#
发表于 2006-6-26 14:56 | 只看该作者
封建时代才有衙门。你说衙门,再加上豪华,是说现在不是社会主义么?
封建主义,一下子与社会主义绑到一起,只有让我狂晕,晕!!!
6#
发表于 2006-6-27 10:48 | 只看该作者

倒也错了

不是说了衙门就是否定社会主义!此衙门是彼衙门吗?
7#
发表于 2006-6-27 15:07 | 只看该作者

还有就是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比如,对领导的配车标准,应该说是有严格规定的,但真正落实的,又有多少?
如何能让制度成为铁的东西,而不只是写在纸上的一句话,在现在的情形看来,也是刻不容缓的。
8#
发表于 2006-6-27 15:13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事情宪法规定的都落不到实处,礼仪能顶什么用处.
9#
发表于 2006-6-27 17: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倒也错了

最初由 莫明 发表
不是说了衙门就是否定社会主义!此衙门是彼衙门吗?

莫明的不凡我能看出,但有时候自称老夫自称一些什么,就可以让人猜测莫明伙计的心态如何了。
如果年龄不大,说大也不很好。你的文字,能教读者看出你的水平,就没有多说的必要了。
另外,动辄说一些骂人的方言,也不好。语言不是说话,你明白的。
至于镇铎的现实文章,我的想法是题目上把衙门与社会主义绑在一起,有点不妥。我的观点是这样的,莫明以为错,看到后还是坚持我的——说是此衙门不是彼衙门,但要是说某地市府区府办公大楼,大家那不就不用争了吗?
平等的争点问题,心里倒没有不舒服的。你说呢。
10#
发表于 2006-6-27 17:5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海凹 发表
中国的事情宪法规定的都落不到实处,礼仪能顶什么用处.

此言极有理,法律、制度都不管用,礼仪更是不管用。“刻不容缓”,大概要人家官官们要是看见,大概要笑掉大牙镶金牙的。
11#
发表于 2006-6-27 21:5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莫明的不凡我能看出,但有时候自称老夫自称一些什么,就可以让人猜测莫明伙计的心态如何了。”老朽不才,戏谑之言耳,不恭之处,尚请见谅!
“动辄说一些骂人的方言,也不好。”性情中人,间或粗俗,非为恶意,谨改。
“平等地争点问题”我一向的主张,谢谢。
12#
发表于 2006-6-27 22:01 | 只看该作者

海凹和倒也再错

镇铎的落脚点是“制度”!
13#
 楼主| 发表于 2006-6-27 22:0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莫明网友理解与高义。

顺答海凹:

一、有法不依和无法可依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

二、正如莫明网友所言,本文谈的是制度问题。
14#
发表于 2006-6-28 1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海凹和倒也再错

最初由 莫明 发表
镇铎的落脚点是“制度”!

  到底是制度大,还是法律大?中国似乎是擅长搞社会制度的,但又能搞给谁呀?无非是"只准高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空谈也!!
15#
发表于 2006-6-28 10:0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我是镇铎 发表
谢谢莫明网友理解与高义。

顺答海凹:

一、有法不依和无法可依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

二、正如莫明网友所言,本文谈的是制度问题。


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都执行不力,制度又能奈何?更何况你说的是礼仪制度,有点封建儒家的味道,我觉得从五四中国人争斗一番后,我们还需要奋斗,就算什么礼仪制度建立了又能解决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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