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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逝去的朦胧及其朦胧诗派-兼评朦胧诗人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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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5 0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只只 于 2016-4-5 19:12 编辑

       在当代诗坛,朦胧诗及朦胧诗派无异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但是,如果追根究底一定要给”朦胧“和”朦胧诗“有个准确的定义的话,应该也是比较难的,难以用十分明确的界限来确定哪个就朦胧,哪个就不朦胧,哪个是朦胧诗,哪个就不是朦胧诗。

       ”朦胧“一词,二字皆是”月“偏旁,此”月“旁是本义之月,而非《石经》为了合并近似字形而改“肉”为”月”的俗字之”月“(通俗称月肉旁)。《说文解字》曰:”月朦胧也。“月光本就昏暗不明,月光下看不清物体,看不清路途,这就是朦胧的本义。月光下虽然朦胧不清,但是看物体看路途的人总还是要尽量分辨清楚物体,分辨清楚路途,相信这是普适的,所有的人都会有的想法,所有的人都会做的做法。月朦胧之下渴望不朦胧-这应该是朦胧的另一层含义吧。因此,就笔者的理解而言,认为”朦胧诗“的含义也是”朦胧“而生,不出其”朦胧“本义,只是是”朦胧“的诗文而已。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这是朦胧诗派代表诗人顾城的诗作《黑眼睛》中的两句诗眼,就十分精确地表达了该诗派的诉求和渴望。朦胧中寻找光明,寻找前途。朦胧诗派名曰朦胧,朦胧而并不想一直朦胧,一直朦胧下去,他们有自己的追求和渴望。

       说到朦胧诗人,食指、北岛、舒婷、芒克、多多、顾城、江河、杨炼、林莽、梁小斌、王小妮等,还有新生代的“后朦胧”时代的海子等。我这里想说的是最朦胧的顾城。

       说到顾城,即便是不怎么读诗的我也很早就知道顾城的那两句名诗: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好的诗文确实能给人带来力量,让人铭记。记着曾看到一篇文章记述一次著名的大学生辩论会,一方并不出色却在最后引用了顾城的这两句诗作警句,立刻唤起了人们的共鸣,获得了热烈的掌声,进而取得了辩论的胜利。

        顾城被称为“唯灵浪漫主义”诗人。何为”唯灵“,我的理解”灵“即人之禀性,人的自然性,进而理解即是人那种追求自由追求光明追求美好的天性。”浪漫“一词是外来语,是西方Romantic的音译,是肆意纵情和富有幻想和情调的意思,但”浪漫“一词也不全是外来语,古已有之,苏轼诗云:”年来转觉此生浮,又作三吴浪漫游“,可见是嫁接而来,却由于西学东渐西学的强势而鸠占鹊巢。也就是说,”灵“与”浪漫“意思是相通的。顾城的一生及其诗歌创作几乎就是在”朦胧“中的,在”唯灵“中,在”浪漫“中的。

       顾城生于知识分子家庭,小的时候受到良好的教育和熏陶,但还未成年”文革“开始,这样一个有自己心灵世界的少年心灵必然受到冲击,而他又未能有成人的人生观,因此,顾城早期的诗作,灵性,像是童话,少年有自己对世界的理解和渴望,空灵纯净的意境和奇异而丰富的想象是他的诗作的特点,也是他诗作的一以贯之的基调。改开后顾城参加工作,诗作的作风有所转变,虽依然保持浓郁的童话色彩,却有了深刻的内涵,内涵是他内心矛盾的折射-毕竟社会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大的变化,人的思想必然会受到影响。这一时期的诗作褒贬不一,内涵的深刻必然削弱诗的意境及灵性,已经步入社会的诗人内心必然与现实社会发生碰撞。最后一个阶段的创作,是顾城1987年之后出国入”桃花源“重新进入梦幻世界后的创作,顾城自云是他最满意的,可惜的是留下的极少,”写了就没了“。顾城是主动入”桃花源“的,那么后一阶段的诗作按说是应该更”唯灵“,更”浪漫“,更”童话“的吧。

       童话是美好的,童话是给儿童看的,并不是现实。顾城是个好诗人,是个生活在童话世界中的诗人,也如”后朦胧“的写出”面向大海,春暖花开”的诗人海子,而童话毕竟代表的是幼稚和不成熟,顾城的隐遁及其杀死爱人也昭示了他的不成熟,最后自己也上吊自杀去寻现实中没有的他的童话了,也如我轨自杀的海子去找寻他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世界(现实中“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地方开发出的酒店、公寓并不是普通百姓能消费得起的。)了。

       朦胧及朦胧诗似乎已经逝去了,可人们似乎还没有从朦胧中走出,也可以说现实已不允许人再朦胧。朦胧还是不朦胧?朦朦胧胧,分不清楚。新生的朦胧及朦胧诗还有吗?

      如果连朦胧都不允许存在,如果连朦胧都要被扼杀,这样的社会的前途又能在何方呢!


-----本文为原创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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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5 02:06 | 只看该作者
怎么发了好几个,请版主删掉多余的,留一个帖子就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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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5 07:15 | 只看该作者
问好朋友,其余几贴已经删除。
如果是“原创首发”,请加注“版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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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5 09:36 | 只看该作者
不会弄那个版权什么了。随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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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5 18:19 | 只看该作者
已经帮祢加了版权。下次在编辑发文时,在文章结尾处点好鼠标,点击编辑框第一排右上角一个图标“版”,会弹出对话框,请输入“版权”提交就可以了。
6#
 楼主| 发表于 2016-4-5 19:1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谢谢哦。像是宣誓……
7#
发表于 2016-12-7 19:13 | 只看该作者
记着曾看到一篇文章记述一次著名的大学生辩论会,

--------蒋昌健,亚洲大专辩论会。还有一女辩手相当抢眼,后来和薄案有一点牵连。都是了不起的人呢。
8#
发表于 2016-12-7 19:16 | 只看该作者
重温好文。感觉不是不许存在,或者被遗忘,而是所有相关的特征都融入了新的后续的写作,很难做出一些区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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