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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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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4 18:11 | 只看该作者

[原创] 远方

  天阴得不像话,像块破搌布,昨天还好好的。昨天我租辆劳斯莱斯开了一天,一次艳遇也没有,还差点把保险杠撞了。还是阴天好,哪儿也别去,省了。

  我来到阳台上,好像下雪了,空气还不错,真想纵身跳下去,可是三楼摔不死,落个残废反而罗嗦。不过想死也不难,离这儿不远就有一座三十多层的大楼,叫什么都市花园,在我看来完全是都市凶器,谁想死找它就行。
  
  我目睹过两次自杀。第一次是十三岁,我放学回家,看见有个人从我们家楼顶上一头栽下来,是我爸爸。那时没有高楼,但他练过跳水,所以能保证头朝下的姿势。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往没有水的干地上跳,后来听说他是畏罪自杀,似乎他在外面弄出个私生子。那年头这的确是闯了大祸,有负家人亲友,愧对列祖列宗。不过,因为羞耻和罪责而结束自己生命,总算还有一份勇气吧。

  啊——

  我大喊一声,无聊已极。我想起朱朱,他现在肯定比我更无聊。我俩一起开公司,不知怎么搞的他就进去了,判了六年,罚没所有财产;我却安然无事,还白落了八万块钱。

  天不亡我。

  我不打算再找事做,八万块花光算完,然后,我可以学我爸爸,反正都市凶器到处都是,容易得很。当然,我也可能变卦,谁知道呢,不过到现在还没人来救我。
 
  有个人走出街边小店,朝这边来。穿着白色长大衣,高跟皮靴,半米长的卷发染成栗色。她是我的邻居,长得还不错。我总觉得她眼熟,也许在哪儿做过导购。她昼伏夜出,每晚八点多撞上门出去,第二天一早回来。野猫。

  她的嘴有点像林熙蕾,眼睛像我第三个女友,眨眼时眉心会动。那是我最后一个女友,当我失去她时我这么想。

  她的猫步穿过我的视线,手里举着一根糖葫芦,好像吃得很香。我们没打过招呼,除了长相她没给我别的什么好印象。一个念头忽然攫住了我,右手中指兴奋得一抖。太妙了!虽然有点冒险可我不在乎。我两眼放光搓了搓手,不必迟疑,今晚就干!

  我坐回沙发里,一会儿又到了床上。时间过得更慢了。我总看表。秒针疲于奔命,分针虚与委蛇,时针不动声色。多有象征意义!朱朱死活不信十几年前我写过诗,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我读了三遍。我本该搞艺术,起码也该是个诗人,可惜我生活在一个没有诗意的年代。

  晚九点,高跟皮靴的鼓点在楼道里响起,很匆忙。我站在窗前,目送她步入路灯的独眼,然后拐出街口,像一只小白羊掉进无底洞。

  又等了二十分钟,确定她不会回来取东西我才开始行动。我的阳台距她的阳台五六米远,(此处删去23字,4个符号,休想知道我的妙招。)我站到了她的阳台上,这比我想像的简单。从这里看我的阳台,感觉自己不是自己了。我笑了,向“换位思考”致敬。
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不过是座黑洞洞的空房子,可我就是想闯进去。也许我离死还远着呢。

  阳台门是别住的,意料之中的,但那种插销很好对付。拨开插销拉开门,我很小心,先用手电照了照,水泥地,不错,不会留下痕迹。我迈进去。胆怯而欣喜的光束窥探着每一个未知角落,熟悉了环境之后我才开灯。

  真是个懒蛋,一个把文胸丢在电视机上的女人完全配得上这一称号。我盯着它,玫瑰色的,带荷叶边,一半悬在空中,摇摇欲坠。我想由它看出她的秘密。不爱整洁,不讲卫生,粗心大意,有点神经质,至少换过十个男朋友——她不像搞同的。

  再看看别处吧。所有抽屉都被撑得半张着嘴,只有衣柜还规整些,因为是锁住的,但各种颜色的衣物还是叛逆地从缝隙里探头探脑,让人担心一旦打开柜门它们会决堤般一涌而出。一个女人会有多少件衣服呢?床上椅子上全都是。我刨个窝坐下来,托着下巴欣赏着整个房间。被子没叠,肯定的,如果有可能,它会永远那样瘫痪在床;桌上有一片水,映着灯光,那光叫人昏昏欲睡……如果把这房间画下来,不妨就叫“倒悬的文胸”。

  有一个抽屉是紧闭的。我拉开它,里面有几本书:两本下三滥的言情小说,一本介绍性知识的书,封面上四个油指印。还有一个笔记本,是那种老掉牙的牛皮纸封皮的,四个斜体的美术字“工作日记”分外可笑。

  来来来,让我们拜读一下野猫小姐的工作日记吧。

  我搭上二郎腿,饶有兴味地翻开第一页。一排黑色大字撞进眼帘——某某是大王八蛋,后面涂了三个大叹号。第二页:某某某是个臭娘们儿,狼心狗肺!

  诸如此类骂人的话占了五页,但没有诅咒,也许她怕他们。
日记是从后面写起的,书页要往回翻,像翻古书。某月某日,某某某来喝酒,他没电视里帅,真够老的。他连灌了七瓶嘉士伯,然后就对某某动手动脚,要撕她衣服。一帮人连喊带叫,后来他哥们儿把他架走了。

  她是个左撇子,记的都是这些。她所在的可能是间酒吧或者夜总会什么的,而且时有明星出入。也没几篇,也许是备着日后穷途末路时卖给小报换钱用的。

  抽屉挺深,靠里还有个信封,鼓鼓的,一摸就知是什么。犹豫一下,我还是拆了封,全是百元钞票,数数,不多不少一百张。

  既然已经拆开,再放回去就不礼貌了,我决定把它们带回家。这不是盗窃,我会如数奉还的,只是换着花花。花别人的钱,感觉应该不错。有个混蛋说过,睡别人的老婆总是好的。

  怀揣一万元,我不再飞檐走壁,从大门出去回了家。我扔掉那个信封,把她的钱和我的钱放在一起。拆封,带回家,合在一起,这多有象征意义。

  再说一遍:这不是盗窃!我没有罪恶感,睡得很好。第二天一睁眼,八点半。我给必胜客打电话叫了份外卖,刚得到一笔外块,应该奖励奖励自己。然后去冲澡,还没洗完就听见敲门。必胜客是开飞机送外卖的吗?我裹上浴衣湿漉漉地出去开门,的确凉!

  “Hi~!”
 
  “你……什么事?”我把浴衣裹得更紧了些,没想到是她。

  “我还以为送外卖的呢。”

  “我家断电了,我想洗澡,你家里有电吗?”

  “有。”我本想说没有。

  “能让我进去吗?这儿冷。”她跟我穿得差不多,一件睡袍,光脚趿着拖鞋,一只手揣在腰间的衣兜里。

  我让她进了门,本想把她拒之门外。“你还没洗完吧,先去吧。”她把另一只手也插进兜里,轻微转动着上身。

  我回到卫生间又冲了一阵。莫名其妙,她为什么这身打扮来敲我的门?难道她发现丢了一万块钱然后怀疑到我?她似乎没我想像的那么蠢(或者说我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聪明),可我不信对付不了她。

  “你不是要洗澡吗?”我穿着白色汗衫和黑色紧身平角内裤走到她面前。她开了电视和影碟机,昨天看的A片还没拿出来,有点吵,我把音量调小了些。

  “你爱看这个?”她望着屏幕没有看我,但不是很专注,面带倦容。她答非所问,把洗澡的话题丢在一边,如果我再提起,那就跟直接上去扒她衣服差不多了。

  “无聊看看,就当看动物世界。你爱看吗?”

  “我不爱看动物世界。”

  哈,瞧她多聪明。有意思!

  “那你爱看什么?”

  “言情片啦,女生都爱看言情片。”她张嘴打个大呵欠,又使劲伸个懒腰,衣兜里响了一声。听出来了,里面揣的是钥匙,她料定我会让她进来,先就锁上了自家的门。

  “你刚才说有外卖?我饿了。”

  她没客气,两张PIZZA她吃掉一张。两个人都没填饱肚子,不过她应该比我满足。“你是干什么的?”她抹着嘴问,比刚才有了精神。

  “什么也不干。”

  “什么不干早餐吃PIZZA还开大奔!”

  “我坐吃山空。”她把劳斯莱斯当成了奔驰。
 
  “嗨嗨别怕,我可不会谋财害命。”她站起来,“这样吧,明天我请你K歌。”

  “不会。”

  “陪陪人家嘛,好不好?不让你出一分钱。”

  她有个特点,变语气特别快。



  雪早停了,窗上结了冰柱,一道一道,像巨树,峭楞楞令人生畏。火车穿过树林驶向远方。远方河流蜿蜒,河水半明半暗,平缓而克制地流淌,发出轻微的细响。河滩亮闪闪的,晨昏莫辨。一只无名的鸟飞过,划出一道虹。

  我睁开眼,又是一个早晨,光芒刺眼。快九点了。她会约我吗?她想干吗?莫非只是无聊玩玩,和我一样?希望如此。

  我的精神还委顿在床上,她就来了。哒哒哒,还是高跟皮靴,上面是棕色皮裙,在这个季节里显得短了点;换了一件带风帽的短外套,为的是秀双腿。她握着手机,把它平端在胸前,以使胳膊保持一个优雅的弯曲角度。跟她比,我可不够体面,尽管已经洗漱了一遍,还是乱糟糟昏昏然的。我说我没车,你这样不冷吗?她说歌厅不远,走一会儿就到。

  没什么可说的,我不想没话找话。我跟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虽说也不远,但在这个年代,一尺之距已经足够疏离两个人了。

  身边经过一个戴墨镜的男子,皮夹克内外挂满铁器,走起来钉铛乱响,腰间还垂着一条铁链。我说:“我拉住链子,他不就成了一条狗?”

  “他挺帅的。”

  “没看见。”

  她抬手一指:“看看他的屁股,多有形!”

  “屁股也有帅的?”

  “老土!”她眉毛不屑地一挑,“我说,你怎么不找点事做?一个大男人这么游手好闲的多没出息。”

  “为什么要做事?”

  “填饱肚子,过得好点儿,为了生存呀。”

  “为什么要生存?”

  “算了不跟你说了!”她加快脚步。

  我还是不由自主找话说了,却闹得不愉快。我们的距离拉得更远了,不像一路的。

  前面有个人拦住她。“小姐对不起打扰一下,能抽空做一个问卷调查吗?”他递上一张单子——《生活质量调查表》,印得很难看,我不屑一顾,可她挺有兴趣:“我没笔,怎么填?”“我有我有,您说,我给您填。”那人殷勤得过分。

  “一,您对自己的生活满意吗?A,非常满意;B,比较满意;C,满意;D,一般;E,不满意;F,比较不满意;G,非常不满意。您选?”“一般。”“一般,好的。二,您认为幸福是什么? A,身体健康;B,衣食无忧;C,家庭和美;D,梦想成真;E,拥有充分的自由;F,突然得到意想不到的大礼;G,和爱人在一起。(可多选)”“A、B、D、E、F。”“三,您喜欢用何种方式排遣不良情绪?A,吃喜欢吃的食物;B,疯狂购物;C,娱乐狂欢;D,发脾气;E,找人倾诉;F,找给自己造成不快的人论理;G,睡觉。(可多选)”

  我想点支烟,可忘带了。我把冰凉的手揣起来。我想起早上那个梦,那地方似曾相识,有树有河,还有铁路通过,但又荒无人烟,是哪里呢?很怪,我做梦总是醒来就忘,可这个梦境却异常清晰,如画印在脑子里。

  歌厅是不远,可我没来过。我快三年没进过歌厅了,不喜欢这种地方。空间很小,四壁很厚,还有穿制服的人在门外巡视,从门上的小窗口窥视你,像牢房。

  她订的是最小的包间,一进去就把住点歌机,我坐在她对面,中间隔着茶几。

  “你想听什么?”她挥着麦克风,兴致颇高。

  “随便。”

  “两只蝴蝶吧。”

  “不喜欢。”

  “为什么?好多人都喜欢啊,我唱两只蝴蝶可好听啦。”
随她的便,我开始翻歌本。

  “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亲爱的你张张嘴/风中花香会让你沉醉/亲爱的你跟我飞/穿过丛林去看小溪水/亲爱的来跳个舞/爱的春天不会有天黑/我和你缠缠绵绵翩翩飞/飞越这红尘永相随……”

  她突然不唱了,我抬眼看她。

  “我挺招你烦的吧?”

  “没有啊,怎么了?”

  “从出门到现在你就没笑过,你要是讨厌和我在一起可以马上离开。”

  若在以往,我抬腿就走,可现在……拿人家钱是不好。我合上歌本,笑了笑:“我听你唱。”

  她不出声,直勾勾盯着屏幕,眼圈开始泛红。哭的确是个好法子,我顿时失措。难道要我也唱首歌?还是过去搂住她?不至于吧。也许我真该抬屁股走人。

  “知道吗,”她开口了,声音哽咽,“就在去年的今天,我失恋了。”

  我暗自舒了一口气。她不再说什么,掏出纸巾擦眼睛,低着头。

  “三年前的今天,”我说,是时候张嘴了,“我的女朋友出车祸死了。”

  “这么巧!”她看着我,眼睛藏在头发后面,“你爱她吗?”
一个小女生的问题。我点点头。

  她又擦了擦眼睛。“我送你一首歌吧。”她在点歌机上按了几下。“这一刻突然觉得好熟悉/像昨天今天同时在放映/我这句语气原来好像你/不就是我们爱过的证据/差一点骗了自己骗了你/爱与被爱不一定成正比/我知道被疼是一种运气/但我无法完全交出自己/努力为你改变却变不了预留的伏线/以为在你身边那也算永远/仿佛还是昨天可是昨天已非常遥远/但闭上我双眼我还看得见/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感谢那是你牵过我的手/还能感受那温柔……”

  那天我们在大街上拌嘴,她说信不信我死给你看,然后就朝马路中间走去。她不想死,可运气不好。如果那算自杀的话,对我来说是第二次了。是三年前,可不在今天,是夏天。她穿了一条红裙子,血红的。

  她唱着唱着又哭了。她这么爱哭,应该把钱还给她。“待会儿我们去看电影吧,我请你。”我说。她点头笑了:“好啊!然后呢?”然后?这是暗示吗?“你说吧。”我看着她。她捋了捋头发:“陪我去逛商场。”我哦了一声。

  “又不乐意了?”她坐过来,“跟你说吧,我心情不好。我心情一不好就想疯狂购物,买几件好看的衣服就好了。”

  我又哦一声,怪不得她有那么多衣服。“怎么心情不好了?”我试探着问。

  “刚丢了一笔钱。”

  “多少钱?”

  “一万呢!是入室盗窃。那个人肯定是熟人,别的东西都没碰,就把钱拿走了。可我没告诉过谁呀,邪门儿!告诉你吧,我现在看谁都像贼。”

  不知道她白嫩的脸上是什么表情,我没有去看,也许她说这话时正在留意观察我。但八成她还没把不翼而飞的一万元和我联系起来。我不能再把钱放回原处去了,那等于不打自招。买一份万元大礼送给她?那也够滑稽的,好像向她求婚似的。

  “我们合唱一首吧,明明白白我的心,怎么样?最好唱了。”她把麦克风递过来。

  跟她唱歌,和她看电影,陪她购物,让她做我的第四个女朋友,然后甩了她,给她一万元分手费,这总可以吧。

  唱歌加看电影加购物也许还是小于女友,再加上床也没用。她力气不小却缺乏柔韧性和协调感,但我能满足她,她的迷离眼神证明了这一点。我们经常约会——如果每周见一两次算是经常的话,可左右不过是唱歌电影购物吃饭睡觉,这种乏味感觉对我来说倒也久违了。和我想像的不同,她讲卫生,也爱整洁,每天都要洗澡。她爱哭,可不算神经质,她很会自我排遣。比如,难过时买衣服,开心了买零食,总之花销不少。但她的一大优点是自己买东西自己付帐,从不打我的主意。我曾问她一个月挣多少钱,她晃着手指头对我说:女生有两样不能问,一个是年纪,一个是收入,记住哦。
可以同枕共眠却不许了解收入,她还真讲原则。除此以外,她从没带我进过她的房子,而且禁止我去她工作的地方。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女友,或许根本不该去定义,这个词已经过时。反正是两个暂时在一起的陌生人,随便是什么吧。

  就像彩票的中奖号码,她约我的时间毫无规律可循。她很忙,我知道,只是不知道我是她的第几个玩伴,我指的是共时性的。我很好奇,我在她心里能排第几。我得采取行动,这很重要,如果她不把我当回事,那钱也不必还了。



  我对那个梦念念不忘。那地方我从没见过,它在哪儿?不像南方,南方没有那种冷峭的平阔;也不像西北,西北少有那般润泽的静谧。应该在东北吧。我买了张地图,在最北的黑龙江拨开峡谷和密林找到一个叫红山的地方,铁路的紫线穿过它,淡蓝的河流曲折而过。

  红山。

  情人节到了,在正月初六。我不喜欢情人节,浪漫应该是温暖甚至火热的,和这个月份极不谐调,我总怀疑这个节是南半球的人发明的。

  年三十我给她发短信,一直显示发送暂缓,从那天到初五她都没回家。给她拨过两次电话,不通,关机了。我盯着手机好一会儿,好像想从那上面看出她的行踪。突然间恍然大悟,这时候开着手机对她来说当然很危险,张三李四王五赵六都来约她,那是很容易穿帮的。天知道她正在哪儿逍遥,看我还挺惦记,小可怜儿!
初六一大早,我去不远的一家肯德基。满街的爆竹纸屑,被风吹得到处都是。忽然想起我爸带我放爆竹,他走后我就没再放过。又是个阴天,真冷。我缩头缩脑地走着。

  走到肯德基门口,我向里一望,哈,看见她了!就坐在靠窗的一把橘色椅子上,一边喝着饮料一边摆弄手机,在给狐朋狗友们发短信吧。我一摸兜,没带手机。

  进去吗?不,我可不想让她以为我在找她还装作不期而遇。我转身想走,可是晚了,她一抬头看见了我,还冲我招手。

  我买了份套餐,跟她一起出来。里面人越来越多,嗡嗡的震耳朵。

  “你这几天去哪儿了?”

  “回家。每年回家过年。”

  我倒没想到这个。也许是真的,可听不出她有一点外地口音;也许是早编好的托辞。管它呢!她掏出手机,手指又开始跳舞。她不怕我发现她的秘密吗?我才不会看呢,我看看表,八点五十。我把塑料袋在腕上多绾了一绕,背在身后。

  经过一花店,店主很讨厌地探出头来嬉皮笑脸地说:“买花儿吧,今天情人节。”

  我身上只剩两块钱了,一朵都买不起;就算有两百块,我也不会给她买,那很可笑;而且,我不信任她。

  “今天是情人节吗,我都忘了。”我不理店主,可还是得说点什么。

  “我也是。”她说。

  “一过年只记阴历,几号礼拜几全不记得了。”

  “我也是。”她说。

  一过初五,放炮的少多了,给情人节让出一片清静。老实说,我从没送过花,对花一窍不通。我看看周围,街上忽然冒出一大群结伴而行的男女,连老头老太太都挽着手。我才发现自己是孤独的,她呢?身边没有,往后找,也没有,她不见了。

  等她,找她,还是不管她?犹豫了一下,我接着往家走,我饿了。

  把汉堡和鸡腿放进微波炉翻热,我去找手机,它还在枕头底下。有一条新信息,是她发来的,她很少给我发短信,看看写了什么——

  “送我一束花吧,今天是情人节”。发送于八点四十八分五十一秒。



  朱朱曾经抱怨,和我搭档做生意他是自讨苦吃,他说我那该死的同情心总是忍不住发作。现在我又开始琢磨还钱的事了。当分手费给她不是好主意。其实,还有个法子,不用还钱也能解决问题。
她二十多天没理我。三八节那天一早我就去买了一大捧玫瑰,用胶布粘在她门上。九点多,她回来了,我从窗口看到,接着是上楼的声音。我去门边听着动静,竟有一点点紧张。

  她在门口停了大概半分钟,也许更久,没有进去。然后,砰砰砰——

  “这花儿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是我送给你的,喜欢吗?”

  她嘴角一翘:“我还以为你不屑于干这个呢。”

  她走进来,把包甩到沙发,脱掉大衣,喊了一句饿死我啦,倒在床上。“想吃什么?我做。”我俯身问。她转身冲墙,抬起胳膊遮住脸嗡嗡地说:“什么都行。”

  我摊了个鸡蛋,蒸了几片肠,夹在面包里端到她面前。她就在床上开动了,大口吃着,头发贴在脸上也不管。我伸手帮她捋:“看,手被花儿扎破了。”她小声说:“笨蛋!”这是甜蜜的娇嗔。

  刚吃完东西就接吻是不卫生的,实际上还没吃净,剩下一口,我们都忍不住了,把它撂在一边。欢愉过后她在我怀里睡了一觉,待她醒来,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嫁给我吧。”

  她没反应,我摇了摇她,问她听见没有,她让我再说一遍。我又重复了一次,她抬起脸打量着我,突然莫名其妙地笑起来,是那种捧腹大笑。
  “怎么了,笑什么?”

  “没什么,就是想笑。”

  我可是认真的,一脸严肃地问她答不答应。“结就结呗。”她说,听上去好像我们在讨论是买土豆还是买西红柿。
 
  “结了婚,我的钱就是你的了。”我猜不透她的心思,试探着。

  “好啊,我正缺钱呢。”

  “对,你丢了一万,我现在就可以给你。”我翻身下地,从柜子里掏出一沓钞票递给她。

  她愤怒地推开我的手,厉声质问:什么意思!这是我设想的,然而事实是,她躺在被窝里,伸出手接过钞票,举在半空开始一张张地点。点毕开心地说:“正好一万,谢啦!”然后坐起来摸到她的包,把钱塞进去。

  我没有说“不用谢,这钱就是你的”,忍住了。我冷,又钻回被窝里。她靠过来亲了我一下。

  “我们去红山吧。”我说。

  “哪儿?没听说过。”

  “在东北。”

  “好远!那我得请假了。去几天?”

  “三天吧。”

  “怎么去?”

  “火车。”

  “不喜欢。坐飞机吧。”

  “那儿没有机场,只通火车。”

  “那儿好玩儿吗,你去过?”

  “有树,有河,很静,很美。”

  “那还不如去温榆河呢,就在昌平。那么远的地方我恐怕去不了,没时间。”


 
  (我独自去了红山,那儿没有河流和飞鸟,火车不到,树也很少。我问了许多当地人,他们都听不懂我的描述,不知道所在何方。我花了很多钱,还是找不到那地方,就是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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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4 22:10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新朋友,请参看置顶的帖子,注意排版!
3#
 楼主| 发表于 2006-7-25 22:32 | 只看该作者
重新排版了,谢谢版主提醒!
4#
发表于 2006-7-26 06:57 | 只看该作者
先看了一半,晚上再继续看。平静的叙述,道出奇特的经历。问好。
5#
发表于 2006-7-26 15:57 |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小说,问好朋友!
6#
发表于 2006-7-26 17:34 | 只看该作者
问好。
7#
发表于 2006-7-26 18:22 | 只看该作者
此小说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文笔流畅优美!精华!
8#
发表于 2006-7-26 18:23 | 只看该作者
细读了一遍作品,感觉到作者写出了一股情绪,这种情绪是低沉、迷惘、亢奋和激扬。但是情节处理得不太算好,有的地方稍有些杂乱。不过,值得肯定的是作者的语言有自己的特色,因为这种语言,给读者了一种张力。我觉得作者在选材时,不要让思想无约束的流动,尽量围绕着主线使这篇作品有更大的信息量。不过,还是要送你一个精华鼓励。
9#
 楼主| 发表于 2006-7-26 20:2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版主们的鼓励和提点!
10#
发表于 2006-7-26 21:42 | 只看该作者
这么长的小说看起来累了些,不过还好,故事能够打动人,文笔也很独到.个人感觉还是长了些.也能减些吧?
11#
 楼主| 发表于 2006-7-26 21:4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算长了,偶还有30万字的长篇呢,呵呵
12#
发表于 2006-7-29 12:12 | 只看该作者
句式简洁   流得着青春的迷盲燥动气息  不过还能修剪的更缜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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