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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应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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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9 2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读《高西沟调查——中国新农村启示录》


  这段日子天气凉爽,真是天凉好个秋。我重新捧读报告文学《高西沟调查——中国新农村启示录》,心里仍然有着初读时的激动,更多了内心感想。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可惜历史在大寨和高西沟做选择时,曾经舍弃了高西沟,要是当年不是学大寨,而是学高西沟,中国的生态环境肯定会不一般。高西沟本来可以成为中国农业学习的榜样,历史却当初却选择了大寨,中国一度朝另一个岔路口走去,而如今中国又折回来,走向这一个岔路口,代价是沉重的,可是历史总要拨乱反正。

  《高西沟调查——中国新农村启示录》原载《北京文学》2006年第8期,后由太白文艺出版社出版,为女作家冷梦多次深入高西沟采访后撰写出来的力作。我重读它时,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正在召开,这次会议的主题正是研究和部署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我想不管如何,新农村建设必须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础和前提。

  “一泓占地4000多平方米的水库波光潋滟,岸边垂柳,路旁白杨,人在岸上走,鱼在水中游,跟进入图画一样。再放眼一望,左岸连绵几座山头绿森森一片,仔细听听,隐隐约约像是有松涛。”“属于高西沟的40架山、21条沟,4平方公里土地,全部被绿色所覆盖,远远近近,近山远水,但见林木茂盛,草地葱茏,果林滴翠……”

  作品描写的景象真让人怀疑是南方山区,可是它反映的实实在在是陕北高原上米脂县高西沟村的情景。米脂是个自然环境恶劣、人们生存艰难的国家级贫困县,高西沟怎么会有江南美景?是不是作者搞错了。事实是作者没有错,高西沟自上世纪50年代就走上了一条和谐发展、生态发展之路,并创造了人与自然发展的奇迹。

  从前,高西沟也与陕北其他地方一样自然生态状况恶劣,可是自1958年开始,他们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在合适的地方修梯田,拦沟筑坝造平地,并开始退耕还林还草。“1958年到1965年,共修起梯田、坝地620亩,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也随之扩大到1200亩,粮田面积则由原来的3000亩减少到9000亩。到1972年,基本农田增加到900亩,林划也就扩大到2000多亩,粮田面积减少到1000亩。”他们基本上是按筑坝增修一亩基本农田,就增加一亩林、一亩草。最终形成了“三三制”,即:用1/3的土地植树,用1/3的土地种草养牧,用1/3的土地种粮。粮田总面积虽然减少了,但由于增修的基本农田质量好,亩产为坡地的4倍,粮食总产量大大提高,1964年达60多万斤,“从1964年到1966年,连续3年高西沟每年上次国家公购粮12万斤-14万斤”,为应交公购粮的12-14倍。1965年整个陕北大旱,米脂产粮仅为平常年景的1/7,持续三个月每天有100辆上车从十几个省区调粮食进米脂,高西沟仍然上交12万斤粮食!交如此多的粮食,这当然要有一种高尚的奉献精神,但也要有自然条件产出这么多粮食,这足以说明高西沟有着多好的生态条件。

  1962年1月18日,《人民日报》以《山区生产的生命线——米脂县高庙乡高西沟生产大队水土保持工作调查》,并配发社论《群众自办水土保持的范例》。当它作为全国典型推出的时候,大寨出现了,1964年2月,《人民日报》发表长篇通讯《大寨之路》,也配发社论《用革命精神建设山区的好榜样》。一个是顺应自然规律办农业,一个是人定胜天办农业,中央选择了后者作为全国的农业典型。而全国农业学大寨运动,给中国农业和中国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在全国推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时,高西沟按照“宜分则分,宜留则留” 的原则,保留了1660亩生态林,其中660亩是松林,这让高西沟保持了它的土地是绿色的。

  冷梦写道:苍穹中仿佛有人在说话——你让自然裸露,我就让人类裸露。整整50年过去了,当我们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时,面对这一教训人们才发觉高西沟的路子是正确的。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虽位列《福布斯》中文版“第三届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排行榜”第四名,在全国所有地级市中排名第一,但无锡市副市长麻建国坦承,曾开“苏南模式”的无锡,其未来五年规划,都建立在对过去发展所导致的严重污染的“痛定思痛”的基础上。麻建国称,20年来,无锡开创了“苏南模式”,但“去过无锡的人也许会发现,无锡太湖水已污染得不成样。自然环境的恶化是我们发展导致的后遗症”。这应当给全国各地的发展一个警示。

  建设新农村要把握的问题有很多个方面,我想要始终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恐怕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报告文学《高西沟调查——中国新农村启示录》没有明确把启示说出来,但以我的阅读来看,这正是它所给的启示。



200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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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0 14:20 | 只看该作者
是啊,环境污染已到了很严重的程度了。
应该敬“天”畏“天”,再不能愚蠢地“胜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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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1 14:37 | 只看该作者
谢版主!久求来了,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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