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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两周热点之郑州非法批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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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3 0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郑州非法批地案背后

  9月27日晚,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严肃处理郑州非法批准征占土地建设龙子湖高校园区问题。这是国土资源部建部8年来,中央因为非法批准征占土地问题查处政府官员级别最高的案件。

  龙子湖园区是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规划的组成部分。但该规划因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相衔接,未获得国家批准。2002年12月,河南省省长办公会议原则确定在龙子湖地区建设高校园区。此后,河南省和郑州市先后批准12所院校入驻该园区。在省、市两级批准有关院校进驻的过程中,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在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从2003年3月起先后与郑州市金水区政府签订征地协议24份,共征收土地14877亩。在金水区按协议进行征地拆迁后,有关高校相继入场平整土地或开工建设,配套基础设施陆续开工。

  自2003年2月起,全国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大力整治乱占滥用土地、严重破坏耕地等违法现象。然而,就在一个月后的3月份,龙子湖园区开始实施非法征地拆迁。随后的一年多时间,中央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力度逐步加大,但郑州市对此置若罔闻,继续其违法行为。2004年下半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委组织全国基本农田大检查,检查组到郑州后,要求去龙子湖园区,但被河南省、郑州市有关部门以种种借口阻挠。2005年3月份,国土资源部将调查情况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批示,同意在有关院校占地2700亩的总规模不扩大、修改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相应核减郑州市用地指标的条件下,依法办理先期开工的6所院校的用地手续。但是,郑州市竟然置中央决策于不顾,不但不停止、不查处,反而继续实施非法征收占用土地行为,并且征占势头比以前更凶更猛,想进一步造成既成事实。 
 
  其实,综观全国,非法占地批地又何止郑州一地,规划、建设、批地热最近几年在大范围蔓延。2005年中国耕地净减少36.16万公顷(542.4万亩):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3.87万公顷(208.1万亩),被查出往年已经建设但未变更上报的建设占用耕地面积7.34万公顷(110.1万亩);去年43.2万公顷新增建设用地中,新增独立工矿(包括各类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15.11万公顷,位居首位。这推动中国经济走向过热边缘——今年第二季度,中国经济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1.3%,远远超出政府制定的全年增长8%的目标,土地被滥用导致投资规模迅速膨胀。尽管国家一直试图对此加以控制,每年几乎都会出台一个系列法规,但很多时候遭到地方保护势力和滥权主体的漠视。政府决策的核心精神是希望对此加以扼制,缓解过度投资对持续增长的整体经济造成威胁,与此同时,进一步提升决策权威。

  如果控制力度不加强,土地将被许多地方当成印钞机而过度透支,在无休止的投入和扩张过程中,投资膨胀,地价飙升,通过土地买卖获得的收入将促使一些地方官员更加大胆。就此而言,对一些官员予以警告和降职处理是不够的。在推动土地执法风暴的过程中,重要的不是卫星监测,而在于政府需要启动更为严厉的问责机制以昭示决心,其中包括应该适时提高处置效率,如果像郑州那起征地事件一样,拖几年也没有任何实际裁决,事后再行惩处已很难挽回损失。遏制地方政府主导下的非法用地,要靠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综合治理。但最根本的是要让非法占地的“冲动”受到严厉的惩罚。加大惩处力度,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让其付出惨痛代价,使其不敢轻易越雷池,踏上违法之路。国土资源部要求,对非法批地和暗中支持导致土地被违法占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必须引入群众监督机制。在这方面,浙江省国土厅已经率先作出了有益的尝试。2006年5月11日,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转载了张国斌等人撰写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试点挂牌施工减少违法用地》。据该文介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在全省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园区)内,包括经省政府批准的拟保留的开发区规划范围内,2006年1月1日后经依法批准的用地项目(线性工程除外),要在建设用地施工现场挂贴项目用地批准情况公示牌,实行挂牌施工,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减少违法用地的发生。在土地执法过程中应该积极通过群众举报,通过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土地违法现象,制止违法行为,使土地避免遭到破坏,这既能提高执法效率,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

  另外,针对目前出台的土地管理办法,更进一步加快税制改革,让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相平衡,为地方留下“办事的钱”,让囊中羞涩的地方政府逐渐摆脱“靠地生财、卖地发工资”的窘境,逐步退出土地的具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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