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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由“彭水诗案”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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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20: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由“彭水诗案”说开去

  “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胞。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官民冲突,不可开交。城建打人,公安辱尸,竟向百姓放空炮。更哪堪,痛移民难移,徒增苦恼。

  官场月黑风高,抓人权财权有绝招。叹白云中学,空中楼阁,生源痛失,老师外跑。虎口宾馆,竟落虎口,留得沙沱彩虹桥。俱往矣,当痛定思痛,不要骚搞。”

  这首《沁园春·彭水》的讽喻诗,是彭水县教委的一位公务员秦中飞针砭时弊的一条讥讽短信。但就是这条仅在几十人范围内传播的手机短信,却因涉嫌诽谤罪把秦中飞送进看守所关押了一个月,而且“至少有40多人受到牵连”,以致搞得小小县城“人人自危,不敢谈论政治。”最后又因属于错案,彭水县公安局对给秦中飞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并给予其2125.7元的国家赔偿金,一场由文字而获“罪”的闹剧就着样收场了。

  由《沁园春·彭水》的遭遇,不由使我想起了“文字狱”。古代的文字狱折射出的是文化专制和愚民政策。历代统治者都对文化爱恨有加:一方面他们需要文化为其提供歌舞升平、声色犬马的精神享受,另一方面又要提防文化启人心智、促人觉醒的教化作用。因此,在文化方面,他们必然要采取专制形式,使文化依附于政治,从而达到奴化的目的。

  文字狱之灾难,大概当首推秦之“焚书坑儒”事件。武功显赫,不可一世的嬴政,企图通过消灭文化,利用愚民政策来达到巩固统治地位的目的。其结果不仅没有达到万世,反而仅传至二世便邦分崩离析,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短命王朝,当是一个巨大的讽刺。然而对于中国文化来说,那是一场灾难,是中华民族永远的伤痛。

  文字狱之惨烈,当以“康乾盛世”为最。康熙时代的“明史狱”和“南山集狱”,则开清朝文字狱惨烈之风。据史书记载:因庄廷鑨的《明史》和戴名世的《南山集》,被判死刑的有七十多人,戴名世祖孙三代直系、旁系亲属,年龄在十六岁以上的都被斩首,其他受株连的人多达几百人。到了乾隆时代,文字狱比其祖父有过之而无不及。仅举“字贯案”便可说明其荒唐之极。乾隆年间,江西举人王锡侯编了一本字典《字贯》,因其擅自删改《康熙字典》和没有避清朝皇帝的名讳而定为“大逆罪”被斩首,且江西巡抚海成也因“失察”获罪。由此观之,在一个万马齐喑的时代,清代的文人埋头于故纸堆,对古代文献的研究成果斐然,就不足为怪了,其由盛转衰,也就不足为怪了。

  建国后,十年“文革”,文化领域受到的浩劫,同样是惊心动魄的。撇开那些大师级的文化人物不谈,单就从一些未名小人物的遭遇,可见一斑。当年在我们村里的一次大会上,一个社员看见毛主席像上爬着一只虫子,便脱口而出:你们看,像上有一只毛毛虫。真是祸从口出,此人因一句大实话被认为是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而被判为“恶毒的阶级敌人”受到迫害。还有一位兰大毕业的老师,在自己的一本书《灯下漫谈》中,因一句“海底淤泥终究要崩裂”,就认为是一位阴险的阶级敌人,企图颠覆社会主义被判入狱18年之久。由文化而发动的一场史无前例的大革命,是中国文化乃至历史的一块伤口,时时让人隐隐作痛。

  时隔三十年,“彭水诗案”又一次让我们看到了飘荡在中国历史上空的文字狱的幽灵。有学者认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而“彭水诗案”中,普通民众只是对当地的政治环境批评两句就被定为犯罪,还有40多人被传讯,这是过去“文字狱”中才有的情节。而用公权粗暴对待民意,既违反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中央精神,也是政治弱智的表现。但愿在这样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伟大而又开放的时代,这仅仅是一个个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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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11-13 22:34 | 只看该作者

民主政治

从来就不是天上掉馅饼。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3#
发表于 2006-11-13 22:48 | 只看该作者
  有些可悲,有些可怕,也有些可喜,悲此事发生在当今之社会,荒唐!怕此事被公开了有些官员要吸取教训,不明整你,暗里收拾你,可怕!喜此事让人们看清了一些官员的无能和无知,可贺!
4#
发表于 2006-11-14 08:23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写得不错,结尾处结得有点不利索——但并不影响文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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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4 08:34 | 只看该作者
最后又因属于错案,彭水县公安局对给秦中飞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并给予其2125.7元的国家赔偿金,一场由文字而获“罪”的闹剧就着样收场了。
——这样我们看到后,已经很高兴了。说明社会的民主进程上了一个台阶。
6#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4 21: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民主政治

最初由 莫明 发表
从来就不是天上掉馅饼。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请多指教,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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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4 21:4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心静如水 发表
  有些可悲,有些可怕,也有些可喜,悲此事发生在当今之社会,荒唐!怕此事被公开了有些官员要吸取教训,不明整你,暗里收拾你,可怕!喜此事让人们看清了一些官员的无能和无知,可贺!


谢谢阅批,握手。
8#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4 21:4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文章写得不错,结尾处结得有点不利索——但并不影响文章质量。


谢谢武版斧正,问好。
9#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4 21:4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最后又因属于错案,彭水县公安局对给秦中飞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并给予其2125.7元的国家赔偿金,一场由文字而获“罪”的闹剧就着样收场了。
——这样我们看到后,已经很高兴了。说明社会的民主进程上了一个台阶。


谢谢许版鼓励,问好。
10#
发表于 2006-11-15 17:08 | 只看该作者
我不相信这是个案,同样的事情仍在发生着,真是平常而又平常的……
11#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5 19:2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水如空 发表
我不相信这是个案,同样的事情仍在发生着,真是平常而又平常的……

说的是,只不过不被众人知道而已。
12#
发表于 2006-11-15 20:26 | 只看该作者
电视上正在说苏东坡的乌台诗案。一千多年后还有“彭水诗案”……
13#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6 13:4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lqm407 发表
电视上正在说苏东坡的乌台诗案。一千多年后还有“彭水诗案”……


什么都根深蒂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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