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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农民讨公道为何这样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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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2 23: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97年8月,重庆忠县汝溪镇马河村农民周泽桂的妻子不慎跌倒致左腿骨折,在县中医院做了一个小小的手术后却并未痊愈。次年8月,在第二家医院二次手术后,其妻左腿足足短了8厘米,生活不能自理。有好心的医生提醒周泽桂,说他妻子残疾是第一次手术过程存在的问题造成的,他遂向当地卫生局申请作医疗事故鉴定。但两次鉴定的结果,均称“不构成医疗事故”。为给妻子讨回公道,八年来,周泽桂上百次到重庆和周边区县的书店悄悄抄医书,熟读78本医书和20多本法律书籍,记笔记近十万字。仅有初中文化的他,还自己写出了一份令司法部医学专家也称奇的“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就这样,凭借自己所掌握的医学和法律知识,周泽桂最终打赢了官司。(据11月14日《重庆晚报》)

  一个农民,通过八年苦读成为“专家”,同权威机构较劲,最终打赢了官司,这样的壮举确实有几分感人,但更多的是令人辛酸。我们在佩服农民的勇气和执著精神的同时,真切地看到了现实社会中农民维权的艰难,以及法律在保护弱者利益方面的不到位。周泽桂八年才为妻子讨回公道,至少暴露了这样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医疗鉴定机构的乱作为。当事人两次在当地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却两次得到“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最终还是司法部鉴定中心主持了公道。这说明一些地方医疗鉴定机构不是为客观事实、为正义在工作,而是沦为了权力、强势的附庸。这样,受到伤害的,只能是那些弱者的利益;二是司法部门的不负责任。周泽桂两次上诉至当地法院,却两次败诉,而最终又打赢官司,这样的周折,无疑证明了一个道理,就是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在某些司法人员的眼中是无足轻重的,是可以被忽视的。这样的不负责任,实则是一种歧视,是最让农民寒心的;三是政府的法律援助制度基本上还是一个空白。一个农民用了八年的时间依靠自身的艰苦努力打赢官司,这悲壮故事的背后,透露出的正是农民的无奈和孤苦无助。人们不禁要问:如果周泽桂不是八年磨成“专家”,他能打赢这场官司吗?又还有多少像周泽桂这样的农民,还在法律的边缘苦苦徘徊?可见,目前政府对弱者的法律援助,还显得苍白无力,司法的救济权属性,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体现。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而要实现公平正义,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对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主体有歧视待遇,不管这个主体懂不懂法、会不会维权。纵观一些农民诉求难、告状难、维权难的案例,可以看出,目前公平正义的理念还没有全面深入人心,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还不宽松,保证公正司法的程序还亟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一些政府部门不是依法行政、为民执政,而是利用占有的行政资源,人为地阻碍和干扰公平正义;一些公正机构天平失衡,为权所使,唯利所趋,不敢说真话、举正义、持公道;一些司法人员及司法机关不秉持公正,偏离公正立场,丧失公正之心和司法良心,故意亵渎法律而践踏司法公正,等等,都给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实现公正司法,仍然是今天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一个旷日持久的官司,往往可以把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一个企业拖垮,虽然最终赢得了官司,但公平正义已大打折扣,对社会的影响和危害尤其不可低估。透过农民八年苦读打赢医疗官司的案件,我们的社会公正部门、司法部门,很有必要反省一下自身的作为,加快推进司法制度改革,真正为实现公平正义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沈茂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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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3 11:04 | 只看该作者
  对于周桂泽打赢官司,我们不知道应该是喜是悲,一个农民都可能把证据打到手,把理由说充分,可是我们的更多部门呢?官司赢了就没事了?是谁当年鉴定不算医疗事故的?这么多年中,那些政府官员们为什么一直都不能给他一个说法,我想这里一定有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也有利益在其中,就这么过去了?对于责任人不去追究,这只能助长了这种现象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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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3 20:01 | 只看该作者
等级观念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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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3 20:23 | 只看该作者

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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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4 08:48 | 只看该作者
弱者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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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8 19:20 | 只看该作者
就是嘛。要打赢官司自己都要先成为“专家”,不然,官司不要打了,还是那句老话“冤死不告状”,吃亏受着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要耐心等下去,等到了“高级阶段”,一切就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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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8 23:00 | 只看该作者
当今社会,农民做什么都难呀!谢谢楼上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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