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11月14日报道:一个小小的手术后,左腿骨折的妻子面临截肢,但两次医疗事故鉴定均称“不构成医疗事故”。为给妻子讨回公道,农民周泽桂8年来上百次到重庆和周边区县的书店悄悄抄医书,熟读78本医书和20多本法律书籍,记笔记近十万字。仅有初中文化的他还自己写出一份让司法部的医学专家也称奇的“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最后,依照司法部的最终鉴定报告,周泽桂如愿以偿地胜诉。
让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民,成为一个医学鉴定方面和法律方面的“专家”,这不能不说是我们一些医学鉴定专家和法律专家的一种耻辱,这更是我们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种耻辱。我们口口声声称我们是国家的公仆,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什么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试问:权用到哪里了?情系在谁身上了?利又谋到哪里去了?如果我们的一些医学专家和一些法和一些法律专家能够真心帮他一把,那只是手到勤来的事,或许用不了八天甚至八个小时的时间,他会舍得去用八年时间去自学医学鉴定和法律知识吗?他去做点什么也可以挣些钱来啊,可这样以来,他的怨屈就没有人为他鸣不平。路漫漫其修远,可他不求索,谁又肯来帮他呢?他又能指望谁呢?
无独有偶,《安徽商报》最近也报道了安徽萧县闫集镇李阁村,出了个远近闻名的“秋菊”式人物,她性格倔强,敢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违法的抗争中,打赢了一场“民告官”官司。她叫张朝侠,只有初中文化的她,靠着自学,在一场官司中创下当地五个“第一”。 由于她的坚持,让镇政府不得不向她道歉;由于她的坚持,让公安局不得不向她赔礼道歉;由于她的坚持,让县司法局不得不向她道歉,也是由于她的坚持,让县土地局不得不向她道歉,她告赢了县政府,这是因为她站在了正义的一边,她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又是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人,而且是一个家庭妇女。用她的话说,“一场官司打了十几年,我也成了半个‘法律通’。”如今,附近群众一遇到法律难题,都会找她去咨询。她都把我们一些专门从事法律人士的饭碗抢了,难道我们这些人一点都不脸红?她抢我们一些法律专家的饭碗是因为她的法律知识比我们专家的法律知识更丰富吗?我想回答一定是:不!那是为什么,我想我们的一些法律专家是不是应该认真思考一下了?
把农民逼成“专家”,这不仅仅是农民知识的一种进步,更在拷问着我们做人的良心,做事的责任心,做官的公心。我们有那么多专家都有很丰富的知识,为什么不能帮他一把?让他们历尽千辛万苦,凭着自己的努力来取得呢?如果我们社会上的人都是这样的了,还要我们这些专业人士有何用呢?应该说,文化层次越高的人,修养也应该越高,也更应该明事理,懂诚信,坚持真理,主张正义。但是事实让我们大失所望。在面对真理和正义的问题上,我们所谓的高层次的人,败下阵来,成了权力和金钱的牺牲品,张朝侠一开始只所以一直败诉,原因却是她的律师一直在背叛她,这是多么让人失望至极啊!这些人士,不能说他们的文化层次低,但他们良心和道德远不及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民妇女,真为他们汗颜!
把农民逼成“专家”,这其实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本应该政府做的事,却让农民自己来做,付出本应政府承担的责任,而这种责任付出越多,就说明政府缺位越多,这将拷问着我们的政府部门的职能,拷问着我们的体制,为什么这样的事可以接连不断的发生,如果长此下去,还如何让我们的百姓相信我们的政府?也许有一天,真就象鲁讯先说得那样“长此以往,国家不国也。”但愿我不是在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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